『壹』 國家安全法是哪一年出台
現行《國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共7章8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共7章8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第四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第五條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第六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全面評估國際、國內安全形勢,明確國家安全戰略的指導方針、中長期目標、重點領域的國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貳』 中國第一部國家安全法是哪一年出台的
我國的第一部國家安全法是1993年出台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間諜法》,相應廢止了原1993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公布《國家安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法》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第八十四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