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領海權是多少海里
前些天,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發表了一份措辭嚴正的聲明,宣布美國海軍的阿里·伯克級導彈驅逐艦DDG-53 「約翰·保羅·瓊斯」號成功地開展一次「航行自由」(FONOP)行動,地點在印度拉克沙群島(Lakshadweep Islands )海域,美國海軍在聲明裡還特意強調,美國海軍導彈驅逐艦的這一次捍衛自由航行權行動,是為了否定印度單方面劃定的領海范圍,「沒有事先徵得印度同意」。
美國海軍對印度進行「航行自由」行動,印度方面指責美軍是在濫用「自由航行權」。而美國方面聲稱要通過「航行自由行動」挑戰印度的過度海洋主張,美軍認為此舉維護了國際法承認的航行自由和合法使用海洋的權利。
美國沒有加入《國際海洋法公約》,而且美軍經常對有關國家的領海採取突然的「自由航行行動」,每年都對其他國家進行幾十次「航行自由」(FONOP)行動。這個「航行自由」(FONOP)行動包括強行闖入他國內水,領海,以及在其他國家的專屬經濟區進行帶有敵意的武裝航行。其中一部分行動,就是惡意侵犯其他國家的領海。
一直以來,國內媒體在報道美國海軍執行「航行自由」(FONOP)行動時,都報道美國拒絕加入《國際海洋法公約》,而且只承認3海里領海,不承認其他國家的12海里領海權,以此來論述美國的領海主張。那麼,美國的領海真的定為3海里嗎?
其實這是個錯誤概念。3海里領海是個老黃歷的概念了。這個3海里領海寬度的概念,是按照風帆戰艦時代的慣例,以十八世紀末的岸炮平均射程為1里格(約合3海里)為標准,確定3海里的領海權。
因此,過去確定領海線的寬度跟一個國家的海軍實力有關,擁有強大海軍的進攻型海洋國家,通常主張很小很小的領海線寬度,例如英國、美國、法國、義大利等傳統的殖民主義列強國家。與之相反,海軍實力比較弱小的臨海國家,通常主張盡量遠的領海線。到了二戰以後,隨著殖民地國家紛紛獨立和獲得解放,很多第三世界國家紛紛主張12海里的領海權,例如在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就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
❷ 領海是3海里還是12海里或200海里美國承認多少海里
領海是國際海事局規定的,領海為12海哩。島嶼的周圍200海哩為經濟區。領海是禁止他國自由航行的,如需要進入,必事先通報申請。
❸ 國際海岸線是13海里嗎
不是。
有領海(12海里)、經濟專屬區(200海里)等。中國的陸地邊界和海岸線分別是2.2萬、1.8萬公里。國土邊界海岸線實際就是指領海,我國的領海寬度為十二海里,即距離海岸線12海里寬度的海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屬我國主權管轄,都是我國領土。
距離一國海岸線一定寬度的海域,是該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於1958年9月4日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中國位於亞洲大陸東南部,瀕臨西北太平洋,大陸海岸線自鴨綠江口至北侖河口,長達1.8萬多公里,如果加上5000多座大小島嶼的海岸線,中國海岸線總長度3.2萬公里,其中大陸海岸線1.8萬公里,島嶼海岸線1.4萬公里。
❹ 國際海洋法公約的領海規定
法律分析:領海由一個國家確定其寬度,領海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不應超過12海里。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二百海里(370.4公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專屬經濟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條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為領海以外鄰接領海的一帶海域。毗連區的寬度為十二海里。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的外部界限為一條其每一點與領海基線的最近點距離等於二十四海里的線。
❺ 中國領海寬度多少海里
中國領海寬度12海里,從領海基線到領海外側外線的距離,領海寬度涉及沿海國在其毗連的海域有多大行使主權的空間,在原則上,領海寬度由各沿海闊根據本國的地理特點。
經躋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需要,並照顧到鄰國的正當利益以及國際航行的便利,參照國際法規則合理地予以確定。長期以來,領海寬度是國際海洋法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也是領海制度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各國基本取得一致意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條的規定,沿海國的領海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不應超過12海里。
❻ 十二海里領海權是怎麼來的
法律分析:1958年9月4日,中國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第一條即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不得進入中國領海及其上空。1982年公布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各國有權確定不超過12海里的領海,當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了12海里領海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十二海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外部界限為一條其每一點與領海基線的最近點距離等於十二海里的線。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為領海以外鄰接領海的一帶海域。毗連區的寬度為十二海里。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的外部界限為一條其每一點與領海基線的最近點距離等於二十四海里的線。
❼ 各國領海范圍如何確定
無領海:波斯尼亞、黑山。
3海里:約旦、新加坡、帛琉。
6海里:土耳其、多米尼加、希臘。
12海里:英國、法國、中國、美國、俄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多數國家。
12海里與另行規定區(DLM):斯洛維尼亞(指該國除了奉行12海里外,再有爭端處另以法律規定其領海實際區域)。
30海里:多哥。
200海里:貝南、剛果、厄瓜多、薩爾瓦多、利比亞、秘魯、索馬里。
由於國際政治的復雜狀況,12海里的適用仍有甚多例外。例如仍屬丹麥的北極區格陵蘭島殖民地,根據丹麥規定不適用12海里。未來情況依據其國王頒布之法律為准。
中國近海包括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和台灣島以東的太平洋的一部分。渤海、黃海、東海、南海連成一片,呈弧形環繞在我國大陸的東面和東南面。
渤海是中國最北端的海域,被山東半島、遼東半島和華北平原環繞,僅東部以渤海海峽與黃海相通,是一個半封閉的大陸架淺海,海水平均深度約18米,面積約7.7萬平方千米。
黃海位於中國大陸與朝鮮半島之間,北在鴨綠江口,南以長江口北角到韓國濟州島的西南角連線與東海分隔,西北以遼東半島南端的老鐵山角到山東半島北岸的蓬萊角連線與渤海分隔,為一半封閉的淺海,海水平均深度約44米,面積約38萬平方千米。
東海位於中國大陸與台灣島以及日本九州島和琉球群島之間,北與黃海相連,南以廣東省南澳島到台灣島南端連線與南海分隔,是一個比較開闊的邊緣海,海水平均深度約370米,面積約77萬平方千米。
南海位於中國南部,南接大巽他群島的加里曼丹島,東鄰菲律賓群島,西面是中南半島和馬來半島。南海海域遼闊,海水平均深度約1212米,最深達到5559米,面積約350萬平方千米。
❽ 中國領海面積是多少
領海一般指37萬平方公里,但是加上內海等,約470萬平方公里。
包括渤海全域和黃海、東海、南海的大部分及其可以管轄的專屬經濟區,其中,南中國海九段線以內的所有海域面積約為300萬平方千米。
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領海外部界限為一條其每一點與領海基線的最近點相距12海里的線。近些年來由於沿岸大陸架被認為是重要資源匯集區域,所以各國都有擴大領海的要求。1977年國際海洋法會議確定12海里為領海,200海里為經濟水域的方向。
領海沖突
2014年5月2日,中國企業所屬「981」鑽井平台在中國西沙群島毗連區內開展鑽探活動,旨在勘探油氣資源。第一階段工作已經完成,第二階段工作於5月27日開始。前後作業海域距離中國西沙群島中建島和西沙群島領海基線均17海里,距離越南大陸海岸約133至156海里。
2004年以來,中國企業一直在有關海域進行勘探活動,包括地震勘探及井場調查作業等。此次「981」平台鑽探作業是勘探進程的例行延續,完全在中國主權和管轄權范圍內。
❾ 美國領海是12海里還是3海里
美國領海是12海里。
上世紀60年代以後,由於發展中國家的話語權增加,在三次國際海洋法會議中,多數國家都提出了12海里領海權主張,最後這些主張被列入《國際海洋法公約》。
但美國以海底資源的自由開發理由,認為《國際海洋法公約》的深海采礦權條款上有重大缺陷,否定《國際海洋法公約》第十一章關於毗連大陸架國家專屬海底資源的條款,拒絕簽署《國際海洋法公約》。但美國同時承諾遵行《公約》的其他條款,並不否定公約中的12海里領海權的規定。
在1983年3月,里根政府發布了《美國海洋政策聲明》,宣布美國拒絕簽署《國際海洋法公約》,但美國接受並依據《國際海洋法公約》和傳統習慣中利益均衡原則使用海洋,包括航海權和航空權。聲明只要美國在海洋國際法中的權力和自由得到沿海國承認,美國政府也將承認其他國家被國際法賦予的領海權益。
還是在1983年,美國政府正式宣布放棄早年間確定的3海里領海權的主張,宣布美國的領海范圍也為12海里,此外還享有12海里的毗鄰區權益和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同時美國也承認其他臨海國家同樣享有最大不超過12海里的領海,以及12海里毗鄰區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權利。美國的這一主張與《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