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派出所的出處
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派出」這兩個字源於二戰日本偽滿洲國,派出所是日文的翻譯,應該說是日本殖民文化的遺骸。
⑵ 派出所是什麼時候成立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⑶ 派出所最早是什麼時候有的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派出所是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
法規
根據《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
第四條公安派出所設所長一人,副所長一人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幹人。
公安派出所在市、縣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第二章 公安機關的設置
第六條 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設立、撤銷,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審批。
第三章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履行警務指揮職責的人民警察實行警官職務序列。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派出機構、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和不設區的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員、教導員、指導員等警官職務。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警官職務、警員職務的任免,由本公安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決定或者報批。
公安分局領導成員職務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職務、警員職務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機關決定 。
⑷ 國際警察節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國際警察節是中國媒體杜撰出的節日。該節日被媒體定為每年的3月14日。國際刑警組織總部和中國公安部都從未將3月14日或其他日子確定為中國警察日。
一、節日真實性
紙質媒體、互聯網上,所有關於「國際警察日」的解釋,幾乎都是一個版本。
或許受媒體傳播的影響,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也過起了「國際警察日」這個節日。國際刑警組織的歷史沿革以及中國何時加入該組織解釋一番,但對於這一節日的其他詳細說明,比如主題宗旨、機構設置、活動形式等,從未有提及。
《人民公安報》記者對此專門進行過一番調查。經過了解,全國公安文聯理事劉冬曾針對「國際警察日」一事向國際刑警組織致電查詢,國際刑警組織秘書處官員答復稱,國際刑警組織總部從來沒有確定和發布過「3·14」或者其他日子為「國際警察日」。公安部宣傳局也答復說,公安部從未確定「中國警察日」。(《人民公安報》2012年3月5日5版)。
二、「國際警察日」沒頭沒腦地來到中國
關於「國際警察日」的報道,多年來屢屢見諸報端,個別地方公安機關的「警察日」主題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
多年來,尤其是自2004年以來,關於「國際警察日」的報道屢屢見諸報端和網路媒體。
2004年3月15日,陝西的 《華商報》載文章稱「西安民警靜悄悄地度過了我國第一個『警察日』。該報記者四處走訪多個警種多位民警,發現沒有一位民警知道3月14日就是他們的節日。
此文隨後被包括新華網在內的眾多網站轉載,這也是目前記者所能查到的最早的一篇將「國際警察日」和中國警察聯系在一起的文章。
此後,類似報道頻頻出現,相關的策劃采訪也更是有聲有色:
2005年3月14日,《四川日報》刊登系列文章並配發編者按,稱 「今天是『國際警察日』,本報特別推出專欄『警察故事』,並介紹了4位在不同崗位上默默奉獻的警察,以表達對全省公安民警的崇高敬意」;
2007年3月14日,北京的《法制晚報》記者隨機對100名首都基層民警進行了調查采訪,並以《北京八成民警不知「國際警察日」,忙碌中迎節日》為題進行了報道。
或許受媒體傳播的影響,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也過起了「國際警察日」這個節日。
2008年3月14日,四川某市公安局在街頭拉出印有「國際警察日」的宣傳橫幅在街頭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2011年3月14日,浙江某市公安局開展「國際警察日」主題活動,組織心理咨詢小分隊走進基層派出所;
2011年3月,湖北某市組織開展了「國際警察日」系列文化活動,包括全市民警書畫、攝影展等警營文化活動,市公安局領導還走訪慰問了部分特困民警。
⑸ 誰知道派出所的由來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就是我們說的派出所。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派出」這兩個字源於二戰日本偽滿洲國,派出所是日文的翻譯,應該說是日本殖民文化的遺骸。 雖然「派出」已經融入漢語言,我認為作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值得一提。
⑹ 派出所這個名稱的由來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就是我們說的派出所。
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我國台灣省的警察局下分設基層機構亦稱為派出所,其職能與大陸派出所一樣。
(6)國際派出所什麼時候成立的擴展閱讀:
派出所的職責概括為: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組建治安保衛委員會;發現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等。
根據《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第四條公安派出所設所長一人,副所長一人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幹人。
公安派出所在市、縣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⑺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有派出所的
.派出所
pai chū suǒ [英文local police station] 中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 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舊中國警察局下面亦設有職能相似的此種機構。 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編輯本段來源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就是我們說的派出所。
編輯本段詳細介紹
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許可權,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依地區、社會情況、人口多少等諸因素的不同可分別設立城市派出所、農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鐵路派出所、工礦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設所長、指導員、戶籍民警、內勤民警,有的還設治安民警。派出所的職責概括為: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發動群眾同壞人壞事做斗爭;組建治安保衛委員會;發現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眾的安全防範密切結合。
2.公安公安(Police或Public Security)。維護公共治安就叫公安,警察也包括公安的意思。包括我國在內,世界上有少數國家這樣稱呼,國際上一般統稱「警察」。「警察」與「公安」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之所以造成兩名稱並行的情況有著歷史和現實的各種因素。 我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公安」的名稱是在1939年2月,為了從名稱上與偽政權警察機關有所區別,在中央書記處發布的《關於成立社會部的決定》中,要求各邊區行署設公安局或保安處,在各縣設公安局。建國後,1949年10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確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稱。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有關機構職能調整、國際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稱呼開始在一些場合恢復使用,並得到迅速推廣,直至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由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公安」僅僅被用於機構的名稱,對公安機關個體成員准確的稱呼應為「警察」,「公安」、「公安人員」等都是不規范的。 即使是機構的名稱,單從字面的含義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觀、易理解一些,能夠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國際交流時的詞彙障礙;同時也更符合邏輯。 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公安」意思同「警察」或「警政」。維護公共治安就叫公安,警察也包括公安的意思。包括我國在內,世界上有 新中國警徽大全套
少數國家這樣稱呼,國際上一般統稱"警察"。 而公安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機關(警方)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公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和警察的區別: 警官證
公安是警察的一種,警察包括公安、司法警察、國家安全警察等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在我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公安」的名稱是在1939年2月,為了從名稱上與偽政權警察機關有所區別,在中央書記處發布的《關於成立社會部的決定》中,要求各邊區行署設公安局或保安處,在各縣設公安局。建國後,1949年10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確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稱。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有關機構職能調整、國際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稱呼開始在一些場合恢復使用,並得到迅速推廣,直至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該法第二條第二款對人民警察的范圍作了界定,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從中可以看出,公安機關所有成員都屬於人民警察。從法理上理解,由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公安」僅僅被用於機構的名稱,對公安機關個體成員准確的稱呼應為「警察」,「公安」、「公安人員」等都是不規范的。 即使是機構的名稱,單從字面的含義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觀、易理解一些,能夠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國際交流時的詞彙障礙;同時也更符合邏輯,能准確地界定由眾多不同職能和職責的人民警察個體組成的這個群體的內涵
⑻ 歷史上最早的公安成立在哪一年
有事找派出所,對於派出所的稱謂,許多人只知道是行政執法機關派出的基層組織機構,其實它的由來有著深遠的歷史背景。近日,筆者在采訪中碰巧得知,早在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在南京六合竹鎮組建了第一個派出所,成為有資料可追溯的中國最早的派出所。
十多年前時任南京六合區公安分局竹鎮派出所第十六任所長米正才告訴筆者,解放後建立的公安基層組織都叫做「派出所」,就源於竹鎮派出所。最早的竹鎮派出所組建之時,正處於抗日戰爭時期,派出所人員同時又都是新四軍戰士,既受新四軍領導,又要協助地方政府維持社會治安,因此稱為「派出所」,意為新四軍的「派出機構」。
相關資料
派出所是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公開資料顯示,我國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
什麼時候誕生?
日寇瘋狂轟炸中的「小上海」
冒出中國最早派出所
但凡在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竹鎮派出所工作過的同志,說起這個所,總要提到她的「偏」:地處六合西北山區,北鄰安徽天長,西接安徽來安;忘不掉她的「遠」:距六合城區40餘公里
但由於地處蘇皖二省三縣(江蘇六合縣及安徽來安、天長縣)交界,三縣民眾往來頻繁,早在抗日戰爭前,竹鎮就形成了繁華的集市,並享有「小上海」之美譽。
1939年8月,新四軍第五支隊司令員羅炳輝率部進駐竹鎮鎮,開辟了津浦路東抗日根據地,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極端仇視,於是,對這個鞭長莫及的邊遠集鎮進行狂轟濫炸。
竹鎮先後被炸九次,繁華的集市頓成一片廢墟。然而,讓日軍始料不及的是:在這塊土地上,抗日軍民的活動非但沒有停止,新四軍還在這兒建立起第一個公安派出所。
據《六合縣志》記載,竹鎮當時隸屬六合縣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8月經淮南行署批准,「竹鎮市(鄉級)抗日民主政府」在竹鎮仇庄成立。
從現有資料看,竹鎮派出所是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第一次組建公安派出所。
筆者從竹鎮派出所了解到,第一任所長由當年的竹鎮抗日民主政府警衛排排長黃經農兼任。
現任六合區公安分局政工辦主任戚厚春回憶,2004年,他們曾到公安部檔案館查閱過資料,沒有比竹鎮這個「新四軍第一所」更早的派出所了,因此斷定竹鎮派出所是可追溯的中國最早的派出所。
四次長沙會戰:薛岳上演「天爐戰法」重創日寇
據說如果按照抗戰中殲敵的數量來排座次的話,眾多抗日名將當中,薛岳應當名列第一。因為僅他指揮的四次長沙會戰,就消滅日軍十萬人。1946年10月10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授予薛岳一枚自由勛章,以表彰他在抗日戰爭中的功績。張治中將軍稱其為「百戰名將」。曾經與薛岳既是老戰友也是死對頭的新四軍軍長葉挺,則盛贊薛岳指揮的萬家嶺大捷,「與平型關、台兒庄三足鼎立,盛名當垂不朽。」
薛岳(1896~1998),字伯陵,廣東省樂昌縣人,1896年12月27日生。出生時父親給他起名叫薛仰岳,意思是仰慕岳飛。成年以後,他認為只是仰慕岳飛還不夠,乾脆把「仰」字去掉,改名薛岳,直接以岳飛自比。薛岳11歲便考入廣東黃浦陸軍小學,開始接受軍事教育。14歲,他加入了孫中山的同盟會,1921年,薛岳任大總統警衛團第一營營長。次年6月,陳炯明叛變革命,炮轟越秀樓,圍攻總統府,薛岳率官兵曾冒著槍林彈雨掩護孫夫人宋慶齡安全撤離,深得孫中山嘉許。
1937年「七七事變」之後,薛岳三次向蔣介石發電報,請纓出征。在請求獲準的當天他就領兵出發。從此,薛岳為民族的獨立和解放奮戰八年,他的軍事生涯也走向了巔峰。
1950年5月去往台灣。1998年5月3日,薛岳去逝,享年103歲。
第一次長沙會戰:jīng心部署,全面勝利
1939年,隨著國民政府西遷重慶,日本軍部的主要進攻目標也確定於重慶。但自薛岳主持湖南及第九戰區以來,政績斐然,抗日聲浪日益高漲。日軍稱:「第九戰區方面集中了以中央直系主力部隊為核心的約50個師,宣稱開展夏季攻勢,其活動日趨活躍。」鑒此,隨棗會戰一結束,日軍本部便決定在夏秋之交殲滅第九戰區,一則解除對武漢、南昌之威脅,二則打擊國民政府抗日決心,使之歸順「大東亞共榮圈」。
9月中旬,在岡村寧次的指揮下,第一○一師團、第一○六師團由南昌附近、贛江東西岸及武寧、張公渡方向,逐次向靖安、安義、奉新集結後,向銅鼓、瀏陽日夜蠶食。幾乎同時,鄂南、贛北的日軍配合第一○一師團、第一○六師團的進攻,積極向當面的守軍攻擊,造成全面開花,達到迷惑中國軍隊的目的。9月15日,日軍第一○一師團從司公山至大路王一線,瘋狂向守軍第三十二軍、第五十八軍攻擊;第一○六師團在橋下向守軍攻擊,第一次長沙會戰首先在贛北打響了。
為更有效殲滅日軍有生力量,薛岳命令主力部隊轉移至汨羅江南岸第二線陣地。第五十一軍、第七十軍各一部分布在汨羅江南岸各處設立防線。日軍乘第五十二軍轉移江南之機,以其一部偽裝成難民,偷渡過江,佔領平江、永安等地,直抵撈刀河;其主力部隊則企圖在江面架設三座浮橋,因我軍頑強抵抗而失敗。攻打第七十軍陣地的日軍亦毫無進展。至26日,敵軍以飛機大炮為掩護,傾全部主力猛攻汨羅江南岸陣地,我軍頑強抵抗使敵不能得逞,保住了主陣地。
從18日到26日在汨羅江至新牆河之間的激戰,日軍遭受慘重傷亡,後援不繼,無力再發起大規模進攻。薛岳在此消耗敵軍的目標基本實現。在戰況最緊張時,敵奪取長沙目的已經明顯,蔣告知薛岳,在適當時機可以放棄長沙。被薛岳拒絕。軍委會曾一夜之間九次電令薛岳退出長沙,薛岳堅決反對,迫使軍委會同意其在長沙附近決戰的主張。湘北各地民眾則按照薛岳原來的布置,伏擊敵軍後勤供應隊伍,破壞各地交通設施,致敵軍補給和援軍難以前行。
日軍雖然裝備良好,但數量有限,尤其是兵力補充受限,人員傷亡後越戰越少。10月5日,日軍下令全線撤退,日軍慌張後退。這一切,被手持望遠鏡的薛岳看得清清楚楚。他立即下達了全線追擊的命令,首先採用大炮襲擊撤退的日軍。一陣陣撕破天宇的炮擊,給日軍致命的打擊。日軍後尾的部隊被打得死傷大片,倖存的東逃西散,一片狼藉。中國軍隊奮勇直追,越戰越勇,他們掃盪了長壽街、龍門廠一帶殘敵後,又攻佔了平江縣城,還渡過湘江,攻克了夏營田、湘陰、新牆、楊林街、榮家灣等地。10月9日,薛岳才鳴鑼收兵,停止追擊。至此,第一次長沙會戰以我軍全勝而結束。是役殲敵萬餘人,時稱第一次湘南北大捷。
第二次長沙會戰:准備不及,倉促應戰
第一次長沙會戰之後,湖南戰場沉寂了大約兩年。第九戰區在薛岳的主張下,逐步襲擊日軍,陣地前推幾公里到數十公里不等。為預防日軍可能的進攻,不僅整訓、補充了各部隊,還加強了防禦陣地。薛岳重視民眾支援戰爭的能力,動員並訓練了湘北民眾破壞敵軍交通線的能力。在軍力安排方面,基本上把第一次長沙會戰時敵進攻路線作為己方重點防禦方向,此外,鑒於第二次南嶽軍事會議確定了反攻方針,薛岳安排擬定了反攻作戰計劃。反攻與御敵均注重鄂南、贛北、湘北三面。
1941年,日軍第六師團於9月7日開始掃盪大雲山地區,第九戰區始料未及,命令第二十七集團軍反擊,經過交火,雙方傷亡慘重。
8日晨、日軍發動全面攻勢,以強大火力打擊新牆河,整個第二十七集團軍部署全被打亂,昌水以北各部不得不撤離大雲山陣地,轉入新牆河戰場,但已貽誤戰機。如此,日軍以大雲山掃盪掩護主力進攻的企圖基本得逞,以一個師團牽制了我軍五個主力師,我軍雖英勇苦戰,犧牲慘重,但終於不敵日軍強大攻勢,逐次撤退。薛岳打算在汨水兩岸殲滅敵軍,命第二十七集團軍之第四、第二十軍全部渡過汨水南下,但日軍已在汨水南岸擊潰了第二十六、第三十七、第十、第七十四軍主力,進抵長沙城下。
⑼ 中國的派出所是哪一年出現的解放前還是解放後
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舊中國警察局下面亦設有職能相似的此種機構。 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不知怎麼姑爹一晚上在派出所還喝了一半……這是剩下的那半瓶白蘭地。」 陳忠實 《信任》:「你倆把今日打架的事調查一下,給派出所報案。」
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 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