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標在國際注冊有什麼規定
商標國際注冊是獲得商標權的主要途徑,注冊時,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將依據本國商標法和國際公約、協定規定的條件審查注冊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這些法定條件是一個商標獲准注冊的必備條件,稱為商標國際注冊條件。商標國際注冊條件是商標審查的重要內容。商標國際注冊的規定:
㈡ 什麼是商標國際注冊
商標的保護作用是有國別性的,如果你在國內注冊一個商標,在國內受保護,但是在別的國家就不受保護了,如果你想在國際上也都受到保護,就要在國際上注冊,可以各個國家來注冊,這樣費用較高,你可以選擇馬德里商標。在其協約國內都受保護。
㈢ 什麼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注冊是國際商標注冊中的一種,下面將分幾個方面介紹一下。
1.由來
馬德里是根據1891年4月14日於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簽定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根據1989年6月27日在馬德里通過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義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及其共同實施細則建立的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的商標注冊體系。截止2003年12月31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5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
2.注冊條件
必須取得國內注冊的受理通知書或注冊證書。
3.注冊程序
直接遞交到中國商標局國際處,由該處轉送的世界知識產權局商標國際局,由該局通過郵件形式傳送給各指定國家的商標局。
4.注冊周期
提交申請並按時繳納費用後,6個月左右可拿到國際商標注冊證。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商標注冊之日起12個月(協定書成員國)或18個月(議定書成員國)內,如果被指定國未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指定國自動取得保護。
5.證書有效期:10年
6.證書形式:國際注冊證書
7.注冊優點
(1)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辦理商標國際注冊事宜,無需委託國外代理組織代為申請。
(2)各成員國約定商標審查必須在1年/1.5年內(協定國家一年內/議定國家一年半內)完成,否則商標在該國自動獲得保護。
(3)省錢,不需要到成員國內每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繳納費用。國際注冊費用低於分別到每個國家注冊的費用。
8.申請材料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申請人郵箱
(3)基礎申請/注冊號
(4)商標圖樣
(5)明確指定哪些國家
(6)營業執照、委託書(需加蓋公司公章,彩色掃描件)
(7)若指定美國,還需要提交MM18表格(申請人公司相關負責人簽字,掃描件即可)
㈣ 什麼是商標的國際注冊,地域名稱能作為商標注
您好 ,一、什麼是商標的國際注冊
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按照《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分別簡稱協定、議定書)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所進行的商標注冊。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通過領土延伸在指定的協定及議定書締約國直接受到法律保護,從而產生與在這些國家逐一進行商標注冊相同的法律效力。
目前,協定的成員國共有40多個,主要的是:中國、阿爾及利亞、德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保加利亞、埃及、西班牙、法國、匈牙利、義大利、列支敦斯登、摩洛哥、摩納哥、蒙古、葡萄牙、朝鮮、羅馬尼亞、聖馬利諾、蘇丹、瑞士、越南、古巴、波蘭、俄羅斯及部分前蘇聯國家等。議定書的成員國有十多個,主要有:中國、西班牙、英國、德國、丹麥、挪威、芬蘭、瑞典、古巴、捷克、朝鮮、摩納哥、波蘭。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㈤ 什麼是商標國際注冊優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九條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第四條的規定,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內任何人或其權利繼承人,已經在某一巴黎公約成員國正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在第一次申請後6個月內在中國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可以享有優先權。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部分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件要求優先權時,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
㈥ 如何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還要什麼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啊
當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時就會涉及到國際商標,因為在我國申請注冊的商標只受我國法律保護,所以企業需要注冊國際商標,注冊國際商標有兩種注冊方式: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另一種是馬德里商標注冊。那麼很多人就會問用哪種方式注冊會更好一點?其實兩者皆有優缺點,下面我們從7個方面來看看有哪些不同。
一、注冊條件
馬德里商標注冊: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申請人本身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並且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即該商標已經注冊或已經提出注冊申請並被受理)。
逐一國家注冊: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進行逐一注冊都不需要商標在本國的注冊基礎,企業要申請何種商標、制定何種商品或服務項目類別都比較自由。
二、注冊手續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目前,馬德里聯盟共有104個締約國,一份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可同時指定所有國家,並且注冊申請通過後在所有國家均會受到商標保護,注冊手續非常簡單。同樣,也正因為馬德里聯盟中的締約國數量有限,對於一些不在馬德里聯盟中的國家,要申請國際商標還是需要進行逐一國家注冊。
逐一國家注冊:申請人需要按照每一個國家/地區的具體規定逐一申請注冊,注冊手續比較復雜。
三、注冊時間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申請,一般6個月左右時間會收到國際局的國際商標注冊證明,12個月內可以知道該注冊申請是否成功,即總共只需要花費18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可以完成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
逐一國家注冊:逐一國家注冊國際商標的時間可長可短,審查時間長的,如巴西、印度、菲律賓等,基本都在3年以上;審查時間短的,如瑞士、新加坡、德國、法國等,差不多1年時間即可完成。
四、注冊風險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一份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同時指定多個國家,而每一個國家/地區的具體規定都不一樣,因此遭遇駁回的可能性較大,注冊失敗的風險較高。
逐一國家注冊:逐一國家注冊國際商標時,一般都會在該國進行商標注冊查詢,了解待注冊的國際商標的搶注、侵權等注冊情況,可以有效的降低注冊失敗的風險。
五、商標管理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每一件國際注冊商標只有一個注冊號,此後關於該商標的所有後續管理業務例如變更、轉讓、刪減、續展、注銷等都基於該注冊號進行,並由國際局對每一件國際注冊商標的各階段情況予以登記。企業也可以根據注冊號,通過國際局網站來查詢並掌握該商標在各個馬德里聯盟國的最新情況。
逐一國家注冊:在不同的國家/地區有不同的注冊證,在每個國家的注冊情況也需要分別進行查詢,對國際商標的管理工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六、商標保護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在國家注冊商標開始的5年內,如果該商標在本國已全部或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則國際商標在締約國也全部或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逐一國家注冊:國際商標注冊在哪一國家便受到該國法律保護,除了權利人嚴重違反該國商標法律之外,該國際商標使用權在有效期內保持穩定。
七、注冊費用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注冊費用比逐一國家注冊便宜很多,在批量注冊情況下,注冊費用甚至要便宜一半以上。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費用具體包含兩項內容,分別是本國商標局的注冊官費和國內商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費。
逐一國家注冊:除了各個國家/地區要求的商標注冊官費和國內商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費之外,還會有國外商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費,因為根據各國法律要求,申請人通常需要委託各國的本地代理機構提交注冊申請。
結合以上幾點大家應該就能明了,馬德里注冊的優勢就是手續簡單、費用便宜。但是也有他的劣勢為門檻較高、風險較大。而逐一國家注冊的優勢為門檻較低、利於確權、風險易把控。其劣勢就是成本偏高、手續較為復雜、管理難度大。所以企業在辦理國際商標注冊的時候需綜合考慮根據注冊目的、風險把控、經費預算,市場重要性、出口需求等因素,根據自己的市場企業來量身定製,選擇合適自己的注冊方式。
㈦ 什麼是商標國際注冊優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九條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第四條的規定,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內任何人或其權利繼承人,已經在某一巴黎公約成員國正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在第一次申請後6個月內在中國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可以享有優先權。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部分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件要求優先權時,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
㈧ 什麼是商標國際注冊的效力
商標國際注冊的效力是指自商標國際注冊之日起,商標在各有關成員國所得到保護,與它在那些國家直接注冊所得到保護是完全一樣的。
商標國際注冊的效力可分為國際注冊的法律效力和商標國際注冊的領土效力。
(1)商標國際注冊的法律效力。商標國際注冊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商標一經國家注冊並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通知被指定保護的有關成員國後, 該商標的指定應視同直接到這些有關國家申請;若這些申請未被駁回,則商標國際注冊在這些有關國家所得到的保護,應視同直接得到這些國家注冊保護。
(2)商標國際注冊的領土效力。商標國際注冊的領土效力是指通過商標國際注冊獲得的保護,如何擴展到有關的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望採納,謝謝!
㈨ 商標的國際注冊流程是什麼
常見的商標國際注冊流程模式有以下四種
第1種: 申請——審查——公告——核准發證, 這種模式與國內的大流程相同, 也是全球多數國家採用的模式。
第2種: 申請——審查——核准發證——公告, 有些國家為了縮短注冊時間, 在商標審查後認為沒有違反商標法律法規的, 則直接先行核准注冊, 公告後有異議的再予以處理。
第3種: 申請——公告——審查——核准發證, 有一部分國家為了節約審查資源, 在商標形式審查通過後直接予以公告, 若無人異議的再進行實質審查來決定是否予以核準保護。
第4種: 申請——公告予以保護, 有一小部分國家, 往往都是一些小國家, 沒有專門的商標法, 就直接採用公告制, 申請後在官方指定的當地報紙上予以公告以聲明擁有商標權, 作為確權和維權的證據。
㈩ 國際商標是什麼
商標國際注冊證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人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由國際局發給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的,詳細記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有關事項的證明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包括以中國為原屬國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及其他有關的申請。
第三十五條
以中國為原屬國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的,應當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營業所,或者在中國有住所,或者擁有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