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京奧運會開啟了新的「疫情規則」,都做出了哪些改變
固然坎坷頗多,但曾經延期一年的東京奧運會往常終將舉行,在這期間,奧林匹克肉體綻放賽場的同時,也希望日本官方和東京奧組委給力一點,與世界各國代表團合力,共同構築「平安第一」的盛會。
Ⅱ 奧運會給國家帶來什麼樣的變化
沒什麼變化,該幹嘛還幹嘛!
Ⅲ 國家對於冬季奧運會有哪些扶持計劃
重點值得講到的是:16年,國家體育總局印發的《競技體育「十三五」規劃》
16年的時候,國家發布了十三五規劃(也就是第13個五年計劃),根據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在競技體育中三大球和冬季項目將被重點扶持。
為什麼冬季項目在第十三五規劃中會被重點列為扶持對象呢?
15年7月31號,北京聯合張家口獲得2022年冬季奧運會的舉辦權。2018年平昌冬奧會獎牌榜我國排在第16位,相較於2016年巴西奧運會獎牌榜第2位差距還挺大。
第二個需要提到的是:《奧運爭光計劃綱要(2011—2020年)》
在爭光計劃綱要中提到: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和奧林匹克精神,在奧運會等重大國際比賽爭取運動成績和精神文明雙豐收,為國爭光。
其實,在中國做體育行業,只要肯下功夫,基礎好,完全可以做出成績
Ⅳ 舉辦奧運會國家要有什麼條件
想要獲得主辦權必須符合以下五個方面的基本條件:
第一,國家必須具備舉辦奧運會的經濟實力。
第二,國家必須政治穩定,社會安定。
第三,國家必須是一個體育大國,體育事業蓬勃發展
第四,國家必須具有舉辦大型運動會的經驗,有能力辦好這次盛會。
第五,國家必須具備舉辦奧運會的設施條件。
Ⅳ 奧運會上有哪些不成文的規定對此你有什麼了解呢
奧運會上有哪些不成文的規定?對此你有什麼了解呢?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奧運會的比賽通常都是是非非奧運項目,非常少觸碰到。僅有體操和蹦蹦床發生在夏季奧運會上一個新項目,也有撞球、十瓶羽毛球、健美運動、攀岩運動、定向越野等群眾基礎新項目。大家都很了解,但大量的比賽,例如力量舉、巴西柔術、合氣道、郊外阿膠、滑、水上救援、專業技能、相撲、花樣輪滑等。
Ⅵ 自2008年起國家在奧運會期間出台什麼政策以提高全民身體素質
給你摘的 不知道有沒有用 看看吧2008年北京奧運會對我國全民身體素質有哪些提高和影響? 懸賞分:10 - 解決時間:2007-6-19 09:58 論述題 提問者: genie861206 - 見習魔法師二級 最佳答案
討論「2008年北京奧運會與我國群眾體育發展」問題,可能有若干假設。是否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假設:即「借北京奧運會舞台,唱群眾體育大戲」。如果這個假設成立,則會對我國群眾體育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如果這個假設不成立,則另當別論。這個假設能否成立,或者說我國群眾體育事業能否借承辦北京奧運會這個機遇得到快速的發展,首先取決於對承辦北京奧運會目的的定位:是單純為了舉辦一次成功的奧運會,還是既要舉辦一次成功的奧運會,又要借承辦北京奧運會的機遇,在廣闊的神州大地上推廣奧林匹克運動,使我國不僅成為奧運會金牌大國,而且成為奧林匹克運動大國。不同的承辦目的將對我國群眾體育發展產生不同的影響。《奧林匹克憲章》提出,「奧林匹克運動的活動是全球性的、持續的。其最高層次的活動是使世界上的運動員在奧林匹克運動會這一盛大的體育節日上相聚一堂」。而「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是,通過開展沒有任何形式的歧視並按照奧林匹克精神——以互相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比賽精神的體育活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建立一個和平而美好的世界做出貢獻」。可見,奧運會不等同於奧林匹克運動。奧運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層次的活動。而奧林匹克運動的普遍活動,則是通過廣泛開展的體育活動教育青年,為國家為人類作出貢獻。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在一個國家推廣奧林匹克運動,絕不僅僅是搞好奧運會這個最高層次的活動,而且要推動大眾特別是青年廣泛參與的體育活動。我們理解,奧運會與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就是奧林匹克的普及與提高。我們不是講體育的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方針嗎?在我國推廣奧林匹克運動是否也需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呢?我們認為,應該把舉辦一次成功的奧運會與廣泛開展大眾體育活動結合起來。這二者並不矛盾,而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基礎。一次成功的奧運會,需要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的支持與輝映。而奧運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上層。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也需要奧運會的吸引、強化、引導和推動。在中國大地上進行的奧林匹克運動,是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奧林匹克運動,是普及與提高「雙贏」的奧林匹克運動,這可能就是「中國特色」的奧林匹克運動。 2 質疑一個理念 「借北京奧運會舞台,唱群眾體育大戲」這個假設是否成立,不僅取決於承辦北京奧運會目的的定位,還取決於承辦北京奧運會理念的定位。現在一些人談起北京奧運會,就是得多少塊金牌,賺多少錢,似乎形成這樣一種邏輯:奧林匹克運動=奧運會=運動成績=金牌=經濟效益=金錢。究竟樹立怎樣一種承辦北京奧運會的理念,這對我國群眾體育發展同樣會產生重要影響。對於舉辦國來講,運動成績、金牌、經濟效益、金錢,這些當然是重要的,也可以說是第1位的。但是對舉辦國來講,是不是僅僅有這些就可以了呢?我們所要實現的北京人文奧運,就體育方面講,它應該表現在哪兒呢?是只看獲得金牌的多少與賺取金錢的多少,還是同時要看奧林匹克本質體現的如何?《奧林匹克憲章》提出,「奧林匹克的宗旨是使體育運動為人的和諧發展服務,以促進建立一個維護人的尊嚴的和平社會」。「奧林匹克主義是增強體質、意志和精神並使之全面均衡發展的一種生活哲學。奧林匹克主義謀求體育運動與文化和教育相融合,創造一種以奮斗為樂,發揮良好榜樣的教育作用並尊重基本公德原則為基礎的生活方式」。可見奧林匹克在強調更快、更高、更強;在注重金牌、金錢的同時,也強調以人為本、人的全面發展、人的和諧發展;也強調人的身體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積極的生活哲學。我們理解,這就是全面的奧林匹克觀。強調以人為本、人的全面發展、人的和諧發展;強調人的身體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積極的生活哲學,這些奧林匹克理念與當今我國的主流價值觀念是否沖突呢?我們感到,不僅不沖突,而是相當一致,或者說是對我國主流價值觀念的有益補充。因此,倡導奧林匹克的這些理念,並使之付諸行動,既是兌現我們承辦北京奧運會對世界做出的承諾,也有利於我們從一個開放的視角,推動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從體育方面講,體現以人為本,形成人的全面發展、和諧發展,形成人的健康身體、文明的生活方式、積極的生活哲學的主體是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而不是奧運會。從這個意義上講,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不僅是奧林匹克運動的一部分,並且是主體部分。因此,推進奧林匹克運動,不僅要辦好奧運會,更重要的是發展群眾體育事業。從另一個角度講,奧運會的周期性決定了奧運會的運動成績、金牌是一時的。當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慶功會開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運動成績、金牌就成為歷史。人們關注的焦點立即轉移到2012 年倫敦奧運會。而北京奧運會帶給人們的體育知識、體育意識,以及由此改變的人的體育行為,將長留於人們的生活之中。從這個意義上講,奧運會帶給群眾體育的是永恆的。如果上述理念是正確的,我們就應該把這個理念付諸行動。我們應該在群眾體育與奧運會同行方面,為世界、尤其是為發展中國家承辦奧運會創造一個新的發展模式,為奧林匹克運動留下獨特的遺產。這應該成為「有特色」的北京奧運會的一個重要表現。我們應該做出這個貢獻。奧林匹克既不屬於法國,也不屬於歐洲,奧林匹克屬於奧林匹克所有成員國。奧林匹克是世界的。中國體育對外開放,融入世界,包括融入奧林匹克,而融入奧林匹克的前提,是接受並創新奧林匹克的理念。我們要有大國的胸懷。我們是否接納奧林匹克理念取決於奧林匹克理念是否屬於先進文化,而不取決於它起源於哪個國家。另一方面,一個國家對奧林匹克的話語權,也取決於它對奧林匹克的貢獻,包括對奧林匹克發展模式的創新。我們有智慧有能力,也應該有勇氣去進行這方面的探索。 3 建議一個計劃如果上述假設成立,理念正當,那麼如何實現這個假設和理念呢?如果真如《奧林匹克憲章》對國際奧委會職能規定的:「鼓勵發展大眾體育」。那麼,我們建議實施一個旨在推動我國群眾體育發展的「與你同行計劃」(或稱「與奧運會同行計劃」、「並蒂蓮計劃」)。既寓意著在籌辦北京奧運會的同時也關注著廣泛的大眾體育活動,群眾體育與北京奧運會相伴相行;也寓意著北京奧運會與我們每個人都關聯著,北京奧運會與我們每個人相伴相行。並將其納入籌備北京奧運會的具體行動計劃,作為北京奧運會總體規劃中的一個專項規劃。同時也作為《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第2期工程第2階段(2006~2010年)實施計劃中的一個具體計劃。對這個計劃主要目的的設想是:1. 配合北京奧運會,充實北京奧運會,提升北京奧運會。2. 藉助籌辦北京奧運會前後獨特而難得的機遇期,加快發展群眾體育事業,推動《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實施,推動全民族健康素質提高和全民健身體系形成,推動全面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3. 讓這個計劃告訴世界,「有特色」的北京奧運會或發展中國家辦奧運會的模式是什麼。對這個計劃主要內容的設想是:1. 挖掘整理、保護利用、提高升華民族民間傳統體育及其文化內涵,讓國民和世界了解和認識中華體育。2. 宣傳、普及和推廣奧林匹克知識和體育科學知識,提升人們的體育觀念,接受先進體育文化。3. 倡導和推動人們廣泛參與體育活動,提高人們參與體育活動的組織化程度,特別是推動青年、殘疾人、婦女、老年人的體育活動。4. 開發、整合體育投入和體育資源,推動基層社區平民化體育活動設施建設,加快「動者有其場」進程。5. 進行各國民族體育的展示和交流,讓國民了解國外的民族體育,讓世界了解中國武術、接納中國武術,了解中華體育、接納中華體育。6. 形成籌辦北京奧運會與發展各地群眾體育的聯動機制,促進北京奧運會和群眾體育的共同繁榮。 4 用好一筆遺產《奧林匹克憲章》提出,「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取得的全部收益必須用於發展奧林匹克運動和體育運動」。如果我們承認並接受這個規定,那就產生了如何處理北京奧運會的全部收益問題。請注意,是舉辦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取得的全部收益,而不是部分收益。北京奧運會將產生巨大的收益,或者說留下一筆豐厚而獨特的遺產,其中包括為我們留下數額巨大的物質財產:體育場館、物資和金錢等。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這些物質財產、如何經濟有效地利用這些物質財產,我們應當未雨綢繆,提前做好分配處理方案,保證全部收益必須用於發展奧林匹克運動和體育運動。為了使得這些物質財產分配處理的公平合理,為了保證全部收益用於發展奧林匹克運動和體育運動。是否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明確:一是要明確這些財產的投入主體和投入金額,即中央財政投入多少,北京財政投入多少,中央各部門財政投入多少,各地財政支持多少,社會支持多少。二是要明確投入與回報的利益關系、投入與回報收益分配的權利關系。我們認為,誰投入,誰享有投入的回報;誰投入,誰有權參與回報收益的分配。三是要明確物質財產的分配方向。四是要明確由誰來分配處理這些物質財產。我們認為,在北京奧運會舉辦中首先受益的或受益最大的,從國家與民眾的角度講,是國家;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的角度講,是國際政治影響、是對GDP的拉動。從舉辦地內外角度講,是北京;從城鄉角度講,是城市;從體育角度講,是競技體育。那麼,從協調發展,利益均衡的原則出發,北京奧運會過後,對其物質財產的處理,則應轉向民眾;轉向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即轉向體育建設、體育協調發展的建設;則應轉向北京以外的地方;轉向農村;轉向群眾體育。如果這個道理成立,就應將北京奧運會的全部收益:全部金錢收入、全部財產收入以及奧運會財產拍賣的全部收入等,分配給不同的投入主體,並使這些投入主體將這些收入設立群眾體育發展基金,用於發展農村群眾體育事業。屬於北京市投入所獲得的收入,設立北京市農村群眾體育發展基金,用於發展北京市農村群眾體育事業,主要用於建設農村基層社區平民化體育活動設施。屬於中央、各部門和各地及社會投入的所獲得的收入,設立國家農村群眾體育發展基金,用於發展我國西部和落後地區農村群眾體育事業,主要用於建設農村基層社區平民化體育活動設施。如果這個建議成立,這筆數額巨大的農村群眾體育發展基金,將有望遏制我國城鄉群眾體育、區域群眾體育差距過大的勢頭,較大較快地改變農村群眾體育,特別是農民體育活動設施落後面貌。建議建立獨立的專門的部門,加強對北京奧運會物質財產、金錢收入等從始至終的監督管理,提前做好分配處理方案,防止財產分配處理中的無序現象和腐敗現象發生,克服財產分配中狹隘的地方觀念和部門觀念。建議全國人大或監察部過問北京奧運會物質財產處理問題,建議國家審計署對北京奧運會物質財產分配處理結果進行審計,保障北京奧運會物質財產分配處理有始有終、善始善終;保障北京奧運會在物質財產分配處理上,不僅北京受益,其他地方也受益;不僅城市居民受益,農村居民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