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945年遠東軍事法庭審判了以東條英機為首的39名甲級戰犯,最終有( )名被處以絞刑。
(七)名甲級戰犯因為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而判決絞刑。並於1948年12月23日在池袋的巣鴨監獄執行死刑。他們分別為:
【東條英機】,陸軍大將,日本前關東遠征軍指揮官、前陸軍大臣、前首相。
【板垣征四郎】,陸軍大將,日本陸軍大臣、前關東軍參謀長、前中國派遣軍參謀長。
【木村兵太郎】,陸軍大將,前駐緬甸日軍總司令。
【土肥原賢二】,陸軍大將,特務、日本陸軍參謀本部軍官。
【廣田弘毅】,男爵,日本前首相。東京審判被絞死的唯一文官戰犯。
【松井石根】,陸軍大將,日本前華中派遣軍總司令。
【武藤章】,陸軍中將,日本前第十四師團參謀長、前陸軍省軍務局局長。
㈡ 東京審判時處死了各級戰犯分別有多少人
共有28個被告被審判,大部分是軍事或政治的領導者。兩個被告(永野修身、松岡洋右)於審判期間自然因素死亡。大川周明在審判期間因為精神衰弱而沒有被起訴。
絞刑
七個人因為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而判決絞刑。他們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鴨監獄執行死刑。
東條英機:陸軍大將,日本前關東遠征軍指揮官、前陸軍大臣、前首相。
板垣征四郎:陸軍大將,日本陸軍大臣、前關東軍參謀長、前中國派遣軍參謀長。
木村兵太郎:陸軍大將,前駐緬甸日軍總司令。
土肥原賢二:陸軍大將,特務、日本陸軍參謀本部軍官。
廣田弘毅:男爵,日本前首相。
松井石根:陸軍大將,日本前華中派遣軍總司令。
武藤章:陸軍中將,日本前第十四師團參謀長、前陸軍省軍務局局長。
終生監禁
16個被判決終生監禁。三個(小磯國昭、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死於獄中,而其他的於1955年假釋出獄。
荒木貞夫:陸軍大將,日本前文部大臣。
梅津美治郎:陸軍大將,日本前陸軍參謀總長、前關東軍司令。
大島浩:日本前駐德國大使。
岡敬純:海軍大將,日本前海軍省軍務局局長、海軍次官。
賀屋興宣:日本前大藏大臣。
木戶幸一:侯爵,日本前內大臣、前文部大臣。
小磯國昭:陸軍大將,前朝鮮總督,日本前首相。
佐藤賢了:陸軍大將,日本前陸軍省軍務局長。
嶋田繁太郎:海軍大將,日本前海軍大臣、前海軍軍令部總長。
白鳥敏夫:日本前駐義大利大使、外務省顧問官。
鈴木貞一:陸軍大將,日本前內閣企劃院總裁兼無任所國務大臣。
南次郎:陸軍大將,日本前關東軍司令、前朝鮮總督。
橋本欣五郎:陸軍大將,中日戰爭的煽動者、日本翼贊政治會(法西斯統治下的議會)總裁。
畑俊六:陸軍大將,日本前華中派遣軍總司令。
平沼騏一郎:男爵,日本前國務大臣。
星野直樹:日本前書記官長兼國務大臣。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日本前內閣外務大臣 ,假釋後於鳩山一郎內閣服務。
東鄉茂德:20年,日本前內閣外務大臣,死於獄中。
判決前病死
永野修身:海軍元帥,日本前海軍軍令部總長(1947年1月5日病亡)。
松岡洋右:日本前內閣外務大臣(1946年6月27日病亡)。
免予起訴
大川周明:日本法西斯文人、參與策劃「九·一八」事變,受審後即患精神病而停止審訊。
部分真正犯有違反人道罪行的日方人士並沒有被重判、甚至等於沒有被判刑;原因並非罪證不足,而是種種政治妥協。
㈢ 二戰盟軍一共逮捕日本戰犯118名,在遠東軍事法庭受審判的只有28人,剩下的90個戰犯去哪裡了
出自2019-02-18·青史一卷
因審判這28人,就用了2年多的時間,其餘的90人在獄中長期關押,而不予審理,違反了正常的死法程序,而作為正義的代表,國際檢查局不得不將這90人分期釋放,至此,東京審判告一段落,而這90名曾在二戰戰場中犯下滔天大罪的人,就這樣毫無責任的不承擔自己所犯下的過錯。
㈣ 遠東軍事法庭審判了多少日本戰犯
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頒布了《特別通告》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在東京正式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准備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1946年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東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正式起訴。5月3日,法庭召開第一次公開會議,開始審理東條英機等戰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檢察官基南宣讀42頁的起訴書,歷數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等。
東京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到1948年11月12日結束,前後持續兩年多,共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8412頁。整個審判耗資750萬美元。從1948年11月4日起宣讀長達1231頁的判決書,到12日才讀完。判決書肯定日本的內外政策在受審查的時期(1928—1945年)內都是旨在准備和發動侵略戰爭。
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為日本侵略炮製法西斯理論根據的大川周明因發狂被診斷為精神病而中止受審。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後只對25人進行了審判和判決。其中,對7人處以絞刑(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對16人處以無期徒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田加火旁)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鳥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鈴木貞一);對2人處以有期徒刑(東鄉茂德20年,重光葵7年)。1948年12月23日凌晨,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被絞死在東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㈤ 二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共判處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幾名甲級戰犯死刑(7名)
是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訊自1946年5月3日開始。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木戶幸一等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被判處20年徒刑 ,重光葵被判處7年徒刑 。7人絞刑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巢鴨監獄執行。
㈥ 二戰日本戰犯有幾人被處死
七人被處死。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甲級戰犯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廣田弘毅、武藤章等7人處以絞刑,1948年12月23日凌晨,東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被絞死在東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國、中國、英國、法國、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
(6)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絞刑多少人擴展閱讀:
審判經過:
1945年9月2日,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代表天皇,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大將代表大本營陸海軍部,在美軍戰列艦「密蘇里號」的甲板上簽署了無條件投降書。
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頒布了《特別通告》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在東京正式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准備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1946年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東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正式起訴。5月3日,法庭召開第一次公開會議,開始審理東條英機等戰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檢察官基南宣讀42頁的起訴書,歷數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等。
1946年5月,由中、美、英、蘇、澳、加、法、荷、新、印、菲十一個國家組成的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28名甲級戰犯進行審判。
東京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到1948年11月12日結束,前後持續兩年多,共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8412頁。
整個審判耗資750萬美元。從1948年11月4日起宣讀長達1231頁的判決書,到12日才讀完。判決書肯定日本的內外政策在受審查的時期(1928—1945年)內都是旨在准備和發動侵略戰爭。
㈦ 東京審判的最終結果
東京審判的結果——
東京審判裁定:
1、日軍入侵並佔領南京是事先預謀的。
2、在日軍佔領後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20多萬人。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
3、日軍在佔領南京期間對南京進行了強奸、搶劫、毀房屋等非戰爭行為。
法庭判決:
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木戶幸一等16人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判處20年徒刑 ,重光葵判處7年徒刑 。
戰犯的結局:
病死:東京審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
絞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7人處以絞刑(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被絞死在東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槍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軍第6師師長谷壽夫判處死刑、綁赴中華門執行槍決。
自殺:一類是戰敗時自殺的,像陸軍大臣阿南惟幾、東部軍管區司令官田中靜一等。另一類自殺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為甲級戰犯嫌疑人以後自殺,這種就純粹是「畏罪」的逃避行為。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16人處以無期徒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鳥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鈴木貞一);對2人處以有期徒刑(東鄉茂德20年,重光葵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