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際足球理事會是干什麼用的
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是討論和決定修改足球規則的國際團體。
國際足球理事會共有八名成員,其中四名是國際足球聯合會的成員,出於傳統上的原因另外四名分別是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代表。他們每年聚會一次。 國際足球聯合理事會是1886年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愛爾蘭(當時愛爾蘭共和國尚未獨立)的國家足球協會聯合到一起時成立的。1904年國際足球聯合會成立時承認國際足球聯合理事會對於足球規則問題的權威。從1913年開始國際足球聯合會也向國際足球聯合理事會派駐代表。
要更改一個規則必須有六名以上國際足球聯合理事會成員投票贊同才可以,而且國際足球聯合會的四票必須同樣投出(即全部同意或者全部不同意)。
Ⅱ 足協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法律分析:中國足協是一個民間組織,它的上級是中國體育總局,中國體育總局就是國家行政單位。
法律依據:《全國足球比賽紀律規定》 第一條 一、本規定適用於中國足球協會、會員協會和會員俱樂部主辦的任何足球比賽。
二、本規定對於運動員、教練員、工作人員、俱樂部(足球隊)、會員協會進行的處罰中,所指的停止比賽資格應包括全國各級足球比賽、國際足聯和亞足聯主辦的比賽及會員協會、會員俱樂部主辦的任何足球公開比賽;
三、本規定對於教練員、工作人員及運動員違紀的個人處罰,只限於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全國足球甲級隊聯賽、足協杯賽、錦標賽、乙級隊聯賽;
四、本規定所指的停止比賽工作,包括參加賽區有關比賽的各項工作。
Ⅲ 國際足球聯合會成立於什麼時候總部設在哪裡
國際足球聯合會成立於什麼時候?總部設在哪裡?國際足球聯合會成立於1904年5月21日,當時總部設在法國巴黎。
Ⅳ 國際足球聯合會的職能機構
國際足聯代表大會
國際足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每個正式會員協會有一票表決權,但准許派3名代表參加討論。只有代表大會才能夠修改章程和規則。通過一項章程修改議案必須獲得投票的3/4。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法。決議在代表大會通過3個月後生效。國際足聯主席由代表大會選出,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21人組成的執委會行使一切職權。
執行委員會
負責國際足聯的行政管理,由國際足聯領導成員和各大洲足聯的代表組成,設主席一人、副主席8人和執委15人。主席由代表大會選出,副主席和執委由各洲足球聯合會根據以下名額分配選派:非洲、中北美和加勒比、南美洲、亞洲各選派一名副主席;歐洲選派2名,根據1946年國際足聯代表大會決議,其中一名應由英國四協會中選出,另一名由蘇聯足協選出。執委會選派下屬工作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指定世界盃足球賽舉辦國。不允許領取報酬的官員進入執委會。在主席離職的情況下,其位置由最老的副主席擔任,直到下屆代表大會選出主席繼承入為止。
世界盃組織委員會
它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員組成。其中主席和至少兩名成員是執委會成員,一名是舉辦國所在洲足聯代表,一名是舉辦國足協代表。該工作委員會根據專門規則負責世界盃的組織,有權建議執委會修改專門規則。在組織委員會指定的小組委員會中,將含有上屆世界盃舉辦國足協代表一名和下屆舉辦國足協代表一名。
業余委員會
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員組成。利用國際足聯認為是適宜的所有途徑促進業余足球的開展。組織奧運會足球賽;根據專門規則組織或批准組織其他業余比賽。其任務還包括尊重國際足聯的業余定義和國際奧委會的規定,確定運動員參加國際足聯的官方業余比賽(包括奧運會足球賽和國際足聯的業余邀請賽)必須遵守的條件
裁判委員會
由一名主席和8名執委會選定的成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確定對比賽規則及其修改條文的官方解釋;決定比賽規則的實施;建議執委會修改比賽規則;根據國家足協的推薦建立國際比賽合格的裁判名單;盡可能確立世界統一使用的裁判法和規則實施方法。該工作委員會應組織國際裁判學習班和那些在各自國家擔負教育、培養裁判任務的人員的培訓班。同時它應負責指定國際足聯組織的比賽的國際裁判,組織學習班統一裁判尺度,逐天通報比賽情況。
技術委員會
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員組成。它應負責發展訓練方法和培訓足球教練員,解決理論和實踐問題,評定足球教學新經驗,並負責宣傳推廣普及新的技、戰術。它和各國家足協、洲足聯保持密切合作,負責組織教練、教師、領隊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班和講座,以提高比賽水平、管理水平和訓練水平。它還應負責制定教練和裁判的教學及訓練文件,配合生產教學影片,檢查那些和體育設施建設、教學器材生產等有關的問題。
醫務委員會
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員組成。委員人數由執委會確定,他們應是被認可的醫生。該委員會是執委會有關醫學、生理學和衛生保健法方面事務的咨詢機構。它必須評定有關生理、醫務監督、訓練、教學、心理學和衛生保健等方面的科學經驗。該委員會應對優秀運動員進行專門醫務監督並建立檔案,目的是提高他們的全面運動能力、身體素質能力和競技能力。它應研製足球運動員的營養標准和制定衛生保健(包括酒精飲料、尼古丁和興奮劑的飲用)方面的條例。
新聞和出版委員會
由一名主席、5名委員和國際足聯公共關系負責人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同各國國家足協、報刊、電台、電視台、新聞圖片社建立聯系以通報國際足聯的活動。它將同委派在世界盃、奧運會和其他比賽或運動員中的新聞委員會合作,並將合作細節記述在內部備忘錄上。另外它還負責《國際足聯新聞》、《國際足聯雜志》、規則、教練員手冊、技術報告等書籍、月報、通報的出版和發行,負責那些捐助國際足聯籌建世界足球情報文獻中心的各種著作的出版和發行。
紀律委員會
負責審查裁判關於國際比賽方面的報告和確立應實行的懲罰,判斷各國足球協會實施紀律措施的能力。
法律事務委員會
負責處理運動員和足球協會之間、 協會與協會之間或其他活動中的法律類型的問題。
世界青年錦標賽委員會
由1名主席、2名執委會成員、6名洲足聯代表、1名舉辦國代表和3名國際足聯指定的委員組成。該工作委員會根據這個比賽所要求的專門規則負責組辦世界青年足球錦標賽。在認為需要修改比賽規則時可向執委會提出建議。該工作委員會還指定一個小組委員會,其中有一名是負責舉辦下屆世界青年足球錦標賽的國家足協特派員。
秘書處
秘書處的任務在國際足聯章程和規定中有明確條款。秘書長是新聞和裁判兩個組織的領導人。秘書處下設三個部:技術部、財務部和促進部。技術部負責發展規劃和培訓班的組織工作,負責大比賽的技術調研工作。財務部負責財會和辦公室工作。促進部經管同經濟夥伴的聯系,特別是同比賽和發展規劃有關的資助者的聯系和交往。秘書處還編發國際足聯新聞、國際足聯雜志、規則、教練員手冊、比賽技術報告等。
國際足聯的信函和所有決議都由秘書處用英、法、西班牙和德語四種文字編寫。管理採用一種現代企業管理方法。它還負責會議、培訓和講學的組織。只要有可能,國際足聯的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會議都安排在會議大廳中舉行。
Ⅳ 國際足球組織有哪些
世界足聯,歐足聯,亞足聯,非洲,南美,北美及加勒比海,這是各洲的足委聯合會。還有一些機構:如國際足球歷史和數據委員會。。。這是國際化的足球組織
Ⅵ 中國足球協會的組織機構
中國足球協會是中國足球運動的管理機構,國內簡稱中國足協或足協。它是亞洲足球聯合會及國際足球聯合會的成員。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1955年1月3日成立。總部設在北京。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由主席、專職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組成的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履行其職務。主席會議是執行機構,處理日常工作。下設咨詢、財務、競賽、女子足球、青少年足球、學校足球、裁判、法規、科學技術、教練、安全、新聞、外事等12個專項委員會。職能是:研究制定足球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負責和指導本項目俱樂部的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管理本項目的各級國家隊;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競賽計劃、規劃和裁判法;組織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組織科學技術研究,提高訓練水平;制定足球場地標准和足球器材的研究、發展;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等。
實際上中國足協和中國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是一套班子,這是為了應付國際足聯的規定——各國政府不得干涉足球。所以,中國足協可以理解為中國足球管理中心的馬甲。足協主席僅是掛名不負責日常事務,負責日常事務的足協專職副主席即足球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4月中國足協調整部門設置,由原六部一隊調整為七部,即綜合部、外事部、技術部、職業足球發展和監管部、競賽管理部、國家隊管理部(原國家隊)、青少年和社會足球發展部。另外還有福特寶公司、中超公司等下屬單位。
2016年2月與國家體育總局脫鉤之後,足協將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利,內部機構也將進一步充實。為了此次脫鉤,足協已進行了三次人才引進,還將設立12個專業委員會,除已有的教練委員會、裁判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和紀律委員會外,新增新聞委員會、技術委員會、競賽委員會、青少年委員會、女足委員會、五人制與沙灘足球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道德與公平競賽委員會。 新隊徽 在2011年11月份的兩場世界盃亞洲區預選賽比賽中,全新的中國國家足球隊隊徽率先出現在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比賽及訓練服上面。新隊徽由中國足協會同各級國家隊官方合作夥伴以及獨家裝備供應商阿迪達斯共同研發設計。新隊徽以中國足協的會徽為主體形象,融合了天安門,祥雲及庄嚴的黑體「中國」字樣等中國元素,採用與五星紅旗同樣的紅、黃為主要色調,設計上大膽地突破了原有的造型和構圖,以盾牌形狀代替了傳統的圓形,圖案中心的足球則表現了足球這一運動及其旺盛的生命力。而天安門標志則被巧妙的鑲嵌在足球的中心。四周環繞著騰起的祥雲,寓意著對中國足球的美好祝福。
從2012年開始,中國足協下屬的各級國家隊,如中國五人制足球隊,中國沙灘足球隊等,都將在其比賽及訓練服上使用全新隊徽。
●新教練
2016年4月1日中國足協發布信息,決定正式聘請高洪波作為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繼續率領隊伍征戰世預賽亞洲區12強賽。 男子國家隊 球隊 主教練 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 高洪波 中國國家奧林匹克足球隊 傅博 中國國家二隊 黎兵 中國國家青年男子足球隊 瑞克林克 中國國家少年男子足球隊 王政 另外U14和U13足球隊屬於臨時組建性質,不是常設隊伍。 女子國家隊 球隊 主教練 中國國家女子足球隊 比尼 中國國家青年女子足球隊 殷鐵生 中國國家少年女子足球隊 范學偉
Ⅶ 國家隊,足協,世界足協的性質
國家隊是代表一個國家的,可以出戰各種國與國之間的國際比賽
中國足球協會
是中國足球足球運動的管理機構,國內簡稱足協。它是亞洲足球聯合會及國際足球聯合會的成員。
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1955年成立。總部設北京。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由主席、專職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組成的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履行其職務。主席會議是執行機構,處理日常工作。下設咨詢、財務、競賽、子女足球、青少年足球、學校足球、裁判、法規、科學技術、教練、安全、新聞、外事等12個專項委員會。職能是:研究制定足球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負責和指導本項目俱樂部的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管理本項目的各級國家隊;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競賽計劃、規劃和裁判法;組織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組織科學技術研究,提高訓練水平;制定足球場地標准和足球器材的研究、發展;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等。
世界足協不能算是民間組織,因為他有行政權力,加入之後就要遵守他的章程。屬於聯合國之類的國際行政組織。
Ⅷ 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與中國足球協會是什麼關系各自職責是什麼怎麼區分
答: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為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同時,又是中國足球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並賦予其對足球運動項目全面管理的職能。
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的具體職責:
1、全面負責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
2、負責和指導本項目優秀運動隊建設和後備人材的培養,管理本項目的國家隊;
3、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劃、規則和裁判法,負責本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
4、組織本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究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
5、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本項目的國際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建設、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6、積極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7、搞好中國足球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系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8、管理中國足球學校。
9、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中國足球協會(CFA),1955年1月3日成立於北京,總部現設於北京市。中國足球協會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所轄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是唯一的、全國性足球專項體育社會團體法人;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足球協會、各行業足球協會及解放軍相應的運動組織為團體會員組成的全國性、非盈利性聯合組織;是中國奧委會承認的奧運會項目組織和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足球聯合會及亞洲足球聯合會的唯一合法組織。
該會的具體職責是:全面負責足球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負責和指導足球項目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管理足球項目的國家隊;組織全國性的各類各級足球比賽和訓練工作;舉辦國際性比賽;研究和審議足球競賽制度、規則和紀律;舉辦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訓練班,審議教練員、裁判員的考試、評選、晉級事項。審議國家級裁判員和推薦國際裁判員;組織和選拔優秀運動隊參加國際足球比賽。
Ⅸ 國際足聯到底是怎樣一個組織呢詳細介紹一下……
國際足球聯合會簡稱國際足聯,由比利時、法國、丹麥、西班牙、瑞典、荷蘭和瑞士倡議,於1904年5月21日在法國巴黎成立。現有協會會員208個。國際足聯是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成員。工作用語為英、法、西班牙和德語,語言沖突時,以英語為准。國際足聯下設歐洲、亞洲、非洲、中北美和加勒比地區、南美洲、大洋洲6個地區性組織。
具體請看 http://ke..com/view/26944.htm?fr=ala0_1_1 很詳細的,我就不大段大段地復制粘貼了~
希望你滿意
Ⅹ 請問一下國際足聯和奧組委的區別在哪裡各是什麼樣的性質
國際足聯和奧組委最大的區別在於,國際足聯是一個長期的國際性機構,而奧組委則是屬於某一個國家的臨時性機構。
國際足聯即國際足球聯合會,由比利時、法國、丹麥、西班牙、瑞典、荷蘭和瑞士倡議,並於1904年5月21日在法國巴黎成立。協會現有會員209個,是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成員。
國際足聯下設歐洲、亞洲、非洲、中北美和加勒比地區、南美洲、大洋洲六個地區性組織,其總部於1932年由法國巴黎移至瑞士蘇黎世。
國際足聯的任務是:促進足球運動的發展;通過組織各級(業余、非業余、職業)比賽及其他手段發展協會會員、官員和運動員之間的友好往來;貫徹聯合會的章程、代表大會決議和比賽規則;禁止種族、政治和宗教信仰歧視。
奧組委即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是為某界特定奧運會的籌備而成立的,奧運會結束後即自動解散。以2008年北京奧運會為例,第29屆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簡稱北京奧組委,成立於2001年12月13日,它承擔著北京奧運會和北京殘奧會各項籌辦任務的組織工作。
北京奧組委籌辦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構建奧運會賽時運行的體制、機制和工作基礎;建立奧運會物質技術和服務保障的供給網路;推動「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活動,進一步普及奧林匹克宣傳教育,營造積極的國內外輿論氛圍;全面提高籌辦隊伍綜合素質,鍛造思想強、作風硬、專業化、國際化的骨幹隊伍。
到2009年8月22日,北京奧組委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正式宣布依法解散。北京奧組委依法解散後,個別未盡事宜將由北京奧組委善後辦公室繼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