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足球國際規則是什麼樣的
足球規則11人制足球規則
一.球場
(1)面積:
球場必須是長方形,它的長度,不能超過一百三十碼,也不能短於一百碼;它的闊超
過一百碼,也不能短於五十碼。(國際比賽的球場,長度為一百一十碼至一百二十碼,闊度為七十碼至八十碼。)無論任何情形,長度必須大於闊度。
(2)界線:
比賽球場必須有清晰的界線,線寬不得超過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溝。兩邊較長
的線,叫做邊線;兩端較短的線,叫做端線(或球門線)。 在球場的四角,應各豎一平頂的小旗
桿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於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場中線的兩端外,至少距邊線一
碼的地方,也應各豎同一式樣的旗竿一支。 中線應橫過球場,球場的中央應劃有清晰的一點,且
應以這一點為圓心,十碼為半徑,劃一圓圈。
(3)球門區域:
在球場兩端的端線(球門)上,各距球門柱六碼的地方,向場內劃一條六碼長的垂線,使與端線
成直角,更劃一線將這兩條垂線伸向場內的兩端連接,並與端線平行,在此三線與端線以內的地
面,名為球門區域。
(4)罰球區域:
在球場兩端的端線上,各距球門柱十八碼的地方,向場內劃一條十八碼長的垂線,使與端線成直角,
更劃一線將這兩條垂線伸向場內的兩端連接,並與端線平行,在此三線與端線以內的地面,名為罰
球區域。 在球門線中央距場內十二碼處,各作一清晰的記號,這就是罰十二碼球的罰球點。以每一
罰球點為圓心,十碼為半徑,在罰球區外劃一圓弧。
(5)角球區域:
以每一角旗竿豎立點為圓心,一碼長為半徑,在球場內劃一個圓的四分之一。
(6)球門:
球門應設在兩端線的中央,並須有兩根直豎的柱子,上架一橫木,兩門柱到角旗的距離應相等。
兩門柱相距為八碼(從柱的內方量起),橫木的下方距地面為八英尺。門柱和橫木的寬度應相同。
門柱和橫木的寬度與厚度,均不得超過五英吋(12公分)。 門後可裝一網,接連於門柱,橫木及
地面,但這網應妥為撐持,使守門員有充分活動的餘地。
◎球網可用大麻,黃麻或尼龍線編成,但尼龍化學纖維的繩子,不能比大麻或黃麻編的細小。
國際足協規則小組決議
(1)國際比賽球場最大面積為:長度一一0公尺、寬度六四公尺。
(2)各國足球協會必須嚴格遵照規定的面積,布置球場。在舉辦國際比賽時,必須於賽前,將比賽
地點及球場面積,通知客隊的國家足球協會。
(3)國際足球協會規則小組,已同意規則中所用的英制與公制對照如下:
一百三十碼……….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碼……….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碼……….一百公尺
一百碼…………….九十公尺
八十碼…………….七十五公尺
七十碼…………….六十四公尺
五十碼…………….四十五公尺
十八碼…………….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碼…………….十一公尺
十碼……………….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碼……………….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碼……………….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碼……………….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點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點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線的寬度,應和球門柱及橫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門柱內外邊的 線應是一樣寬。
(5)為了劃球門區域及罰球區域,在端線上量的六碼及十八碼的距離, 必須從球門柱的內方量起。
(6)球場的面積,包括場內各區域界線的寬度在內。
(7)所有的比賽,應依照足球規則供給標准設備,特別是國際比賽,尤應注意皮球的圓周及其它設
施。若有不合標準的設備,必須向國際足球總會報告。
(8)根據比賽規則進行的球賽,如困橫木脫落或折斷,應即停止比賽,甚至將這場比賽取銷,除非
橫木已裝回原來的位置,或新安裝的橫木對球員已無危險性。不能用繩子來代替橫木。 在友誼
比賽中,經雙方同意,可以用沒有橫木的球門繼續比賽,但應將已壞的橫木移去,使對球員不
致發生危險。在這種情形下,可用繩子來代替橫木,如果不用繩子,皮球從門柱之間全部越過
端線,裁判員認為是在橫木下面穿過時,他應判為勝一球。 球賽的從新開始,應由裁判員在球
賽停止時,皮球所在地墜球繼續比賽。
(9)各國足球協會可在規則第一章規定的范圍內,對橫木及門柱的厚度,闊度的最大量與最小量作
適當的規定。
(10)門柱及橫木必須用木材,金屬或隨時經國際足協規則小組認可的物質做成。它的形狀可以是
正方形、長方形、圓形、半圓形或橢圓形。不可用其它物質將門柱及橫木做成其它的形狀。
(11)於國際比賽前,加插「序幕賽」,須於比賽當天由兩國協會代表,及擔任該場國際比賽的裁
判員,審察當時場地情形來作決定。
(12)國家足球協會,特別是主辦國際比賽的協會,必須限制攝影人數,並在距球門線外不超過十
公尺的地方,劃一至少兩公尺長的線,距角旗竿的距離大致相等,應禁止攝影人員超過這界
線,更應禁止使用閃光燈。
② 國際交往中有哪些規則
沒什麼道義可言,都是為了國家利益,拳頭大就是真理
③ 二十一點國際規則是什麼
擁有最高點數的玩家獲勝,其點數必須等於或低於21點;超過21點的玩家稱為爆牌(Bust)。2點至10點的牌以牌面的點數計算,J、Q、K 每張為10點。
A可記為1點或11點,而2-10則按牌面點數算,若玩家會因A而爆牌則A可算為1點。當一手牌中的A算為11點時,這手牌便稱為「軟牌」(soft hand),因為除非玩者再拿另一張牌,否則不會出現爆牌。
莊家在取得17點之前必須要牌,因規則不同會有軟17點或硬17點才停牌的具體區分。
每位玩家的目的是要取得最接近21點數的牌來擊敗莊家,但同時要避免爆牌。要注意的是,若玩家爆牌在先即為輸,就算隨後莊家爆牌也是如此。
若玩家和莊家擁有同樣點數,這樣的狀態稱為「push」,玩家和莊家皆不算輸贏。每位玩者和莊家之間的游戲都是獨立的,因此在同一局內,莊家有可能會輸給某些玩家,但也同時擊敗另一些玩家。
牌桌上通常會印有最小和最大的賭注,每一間賭場的每一張牌桌的限額都可能不同。在第一筆籌碼下注後,莊家開始發牌,若是從一副或兩副牌中發牌,稱為「pitch」牌局;較常見的則是從四副牌中發牌。
莊家會發給每位玩家和自己兩張牌,莊家的兩張牌中會有一張是點數朝上的「明牌」,所有玩家皆可看見,另一張則是點數朝下的「暗牌」。若是四副牌時,發牌時點數會朝上,若為「pitch」牌局則發牌時點數朝下。
在美式的二十一點游戲中,若莊家的明牌是A或價值10的牌,莊家會確認他的暗牌是否會形成二十一點。這項確認會在所有玩家選擇之前進行,但進行前會先詢問玩家是否需要「保險」(insurance,在明牌是 A 的情況下)。
若莊家的牌為二十一點(blackjack),則所有的玩家即時算輸,將損失第一筆賭注籌碼,除非玩者本身也是二十一點,形成同點數的 push 狀況。(在某些美國的賭場,莊家採用歐式的規則,在全部玩家都出手前不會先去確認暗牌。
在這樣的情況下,當莊家的牌揭開後為 二十一點時,則所有沒有二十一點的玩家算輸。)
兩張牌點數相加為21(一張A再加一張價值10點的牌)稱為「二十一點」(black jack),擁有這副牌的玩家即自動成為贏家(除非莊家也同時持有二十一點,這種點數相同的情形就稱為 push)。
擁有二十一點的玩家可贏得下注籌碼的1.5倍。部分的賭場僅付給1.2倍的金額;但通常是在僅使用一副牌遊玩的賭局中。
通常每次以四至六副撲克牌遊玩,直至玩剩一副或一半為止,再重新洗牌。
特別規例
1、保險
當莊家面牌是A,閑家可以注碼的一半選擇是否購買保險,以賭莊家的首二張牌總和會不會是21點,如莊家不是21點便立即沒收保險金;反之若是21點便可獲得保險金額的2倍賠償。
2、雙倍下注
若閑家首兩張牌點數之和為11點,可以選擇加倍投注,但加註後僅獲發1張牌。有些賭局容許閑家在首兩張牌總和為10點(甚至任何點數)時加註。
3、分牌
若閑家首兩張牌點數相同,可以選擇分牌,並須加註。分出每門的下注金額須與原注相同。若閑家打兩張A分開,則每張A只獲發1張牌,不可再要牌。有些分牌後不可再分牌
4、對子
在投注區上的區位,在投注同時可以放對子區,按順方向派發,如果開牌出現相同號碼,可有11倍中;如果在分牌前再投注對子,亦有11倍中.....
5、順
有些賭場會加設這一賠彩規例,即玩家的牌面是「6、7、8」的21點便可收3倍的注碼。
6、三條七
有些賭場會加設這一賠彩規例,即玩家的牌面是「三條7」的21點便可收3倍的注碼。
7、五龍(過五關)
如果莊家要牌直至手上有5張牌而又沒有爆牌,這副牌叫做五龍(屬例牌),該閑家可向莊家先收,莊家須向該閑家賠3倍。
此情形可與剛好二十一點同時並存。但在澳門大部分賭場已經沒有五龍這例牌。
8、平手
若莊家和眾閑家要以點數決勝(各方都沒有出現爆牌的情況),若該閑家和莊家手上所擁有的牌的總點數一樣或Black Jack的話,算平手,閑家可拿回原賭注。
9、投降
在所有閑家未要牌之前閑家可選擇投降,並取回一半注碼,俗稱投降輸一半。
④ 什麼是國際貿易規則
為了避免糾紛與誤解,保證銀行之間處理業務的一致性,以及獲得對貿易相關的共同理解而制定的一些規則。
如:貿易術語的Incoterms2010,之前的版本還有Incoterms2000,這個規則就是用來定義國際貿易中出現的價格術語(類似FOB、CIF、CFR等等); 信用證處理的UCP600,之前的版本有UCP500,這個規則是用來專門處理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業務的,定義了信用證中的專有名詞、各個相關方的責任等等; 銀行間償付規則的URR725,這個規則是用來解決在涉及國際貿易中銀行之間怎麼處理關系的規則;還有諸如URC522等等。。。
其他一些可參見之前的網路知道「http://..com/link?url=URuC4_uEK4Pd10l_」
⑤ 國際法的主要規則
概括為7個基本原則:即主權、承認、同意、信實、公海自由、國際責任和自衛。 國際習慣法允許國際法主體對其他國際法主體的不法行為採取自衛措施,也可以對不受任何其他國際法主體保護的個人、船舶或飛機的行為採取自衛措施。自衛必須是迫不得已、刻不容緩的。只有為了擊退即時的、緊迫的入侵才有權採取自衛行動。
支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各項規則相互作用的結果,又規定了一些次要規則和法定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有:領土、外交法及豁免、保護國外的僑民、貿易和航行自由、引渡和政治避難、國際權利與義務的繼承。
在有組織的國際社會里的國際法:在有組織的國際社會里,像國際聯盟和聯合國這樣的機構是在各國一致同意和聯合的基礎上形成的全球性的綜合性組織。它們對國際法的影響表現在三方面:1.經各成員國明示同意,對以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為基礎的那些規則進行修改。例如聯合國憲章限制了國際法主體按照國際習慣法可以以武力相威脅或者訴諸武裝報復和戰爭的權利。2.通過聯合國大會的決議對國際法的規則進行間接的修改,聯合國大會雖然不是行使造法職能的機構。但是它的許多決議具有間接的修改,因為這些決議確定了國際法的新規則,如果聯合國的大多數成員國和聯合國的絕大多數主要機構都接受這些國際法規則,認為它們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那麼,這些國際法規則遲早終究會過渡成為新的法律。3.對國際法作進一步的編纂和發展。國際法委員會作為聯合國大會的下屬機構,擔負著編纂國際法的任務,但它同時也在開拓許多新的國際法領域。事實上,國際法委員會並未將下述兩項任務即編纂國際法(重申現行的國際法)和發展國際法(通過起草新的國際法規則──包括變更現行的國際習慣法),加以嚴格區分。除此之外,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和海牙私法會議也曾分別就海洋法、國際勞工法、國際私法等專題完成了准立法性的起草工作。國際法在一些區域性集團的相互關系中,仍然是必不可少的。
⑥ 黑八的國際規則 和國家規則
這些規則適用於所有的國際檯球巡迴賽黑八比賽 , 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要發生改變。選手有責任在比賽之前了解並理解這些規則。最重要的一條規則就是:快樂比賽,誠實比賽,尊重對手及觀眾。
1.0 黑八比賽目標
黑八比賽是一項進袋式撞球比賽 , 賽球由 15 個子球及一個母球組成 . 要贏得黑八比賽 , 選手必須在擊進所有的組球 ( 可以是實球也可以是花球 ) 之後有效擊進八號球 . 或者是有效開球的情況下擊進八號球。
2.0球桿規格
所有的球桿必須符合一下規格:
a. 不能短於 53 英寸,也不能長於 63 英寸
b. 不能輕於 15 盎司,也不能重於 25 盎司
c. 球桿平衡離球桿頭至少是 33 英寸
d. 桿頭要用皮革包裹
裁判或巡迴賽工作人員會隨時檢查球桿 . 如果選手在比賽中使用的球桿沒有符合規格一旦被發現將被立即宣布比賽失敗或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
3.0 開球權爭奪
在每場比賽開始之前選手都必須爭奪開球權 . 開球權贏家可以選擇先開球 , 或者是讓對手開球 . 開球權的爭奪中兩球被選手擺在開球線後的任意一個地方 ( 開球線的兩側位置 ). 選手各自擊打一球 , 使球碰到底庫再彈回到擊球者開球一端 . 只要選手能將球擊打到最靠近擊球位置的底庫就算贏得開球權 . 以下任何情況都構成犯規 ( 沒有犯規的一方將贏得開球權 ): 選手的球沒有接觸到擊球位置相反方向的底庫 ; 選手的球落袋 ; 選手的球跨過了與邊庫平行的中心線 ; 一球處於與邊庫平行的中心線上並指向所有的袋 --- 中心線必須很清晰的指向底庫庫星前端位置 . 如果選手都有犯規將重新爭奪開球權。
4.0 贏局者開球選擇權
第一次開球之後 , 每局的勝利者有權力選擇自己先開球或讓對方開球。
5.0 擺球
15球被擺成一個三角形狀,一號球被擺在最前面,也是置球點位置。除八號球要放在第三排的中間位置, 最後一排兩邊分別放一個花球一個實球外 , 其它球可以任意放置。選手在比賽中不能將其它的球按特殊的順序擺放以達到使自己處於有利位置。如果沒有指定的裁判擺球,對手可以擺球。選手必須要做到盡最大能力為對手擺好球。選手不允許刻意擺放不好或不恰當的球。當對手擺球時,開球選手可以讓對手重新擺球或示意自己擺球。如果是開球選手自己擺球,對手也可以讓開球選手重新擺球或請裁判裁決。如果擺球問題造成拖延比賽,裁判可以判決誰對此負責或者是宣布拖延比賽的處罰 。
6.0 開球
當一號球先被擊中的情況下 , 只要有一個目標球進袋或者五個以上的目標球碰到庫邊就被視為有效開球 . 如果一位選手不能有效擊球 , 接下來的選手可以獲得一次手中球機會 ( 判先擊球的選手犯規一次 ), 或者是重新擺球由接下來的選手開球 ( 先擊球的選手不被判為犯規 )。
6.1 開球八號球落袋
如果八號球在有效開球的情況下入袋則被判為贏局 . 如果八號球入袋的同時母球也落袋或者是出界還有其它任何犯規行為都將判為輸局。
6.2 開球後花色球的選定
不管有多少實色球或是花色球在開球的時候落袋 , 開球後進入花色球的選定 . 在選定花色的況下 , 除了八號球任何一球都可以在一個組合球中首先被擊打 . . 一旦選手確定所選球組為實球或花球 , 在組合球中只有他球組裡面對應的球才可以首先被擊打 . 八號球可以在任何一個組合球中被擊打 , 只要不是首先被擊打。
6.3 母球落袋或開球犯規
如果選手在開球時出現母球落袋或其它犯規情況 , 對手將獲得一次手中球 ( 擊球手被判一次犯規 ), 或者重新擺球並獲得一次開球權 ( 對手不被判為犯規 )。
6.4 開球區
母球必須被放置在開球線之後及底庫非中間星位的兩星位之間的位置 . 如果擊球手將目標球擊出球台將被判為犯規 , 接下來的選手獲得一次手中球機會 . 如果八號球在開球的時候出現跳球將被視為輸局。
7.0 叫球
黑八是一種叫球式比賽 . 叫球被定義為指定目標球及目標球將要落的袋 . 只要選手是有效擊球 ( 見 6.0) 並且目標球落入被叫的袋 , 不管球是怎麼落袋的 , 都將視為有效進球 . 任何其它額外進球有效只要是有效擊球。
有明顯落袋方向的球不需要叫球 , 即使是對手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 , 但對手有權力在擊球手擊球前要求其說明叫哪個球哪個袋 . 以下情況不被視為有明顯落袋方向的球 , 即使是以最輕微的形式出現 : 反彈球 , 撞擊球 , 組合球 , 旋轉球及跳球 . 所有這些球都必須先叫球。
同時 , 對手有權力要求擊球手叫球叫袋如果不是明顯的落袋球。如果球是明顯落袋球而球落入另外一個袋 , 因此而出現分歧的話 , 由裁判做出最後判決。
8.0 有效擊球
開球後以下情況視為有效進球:
a. 擊球手將被叫的球擊進被叫的袋。
b. 花色球被選定後擊球手的母球碰到除八號球外任何一球並使該球或其它碰到的球或者是母球接觸庫邊 。
c. 擊球手的母球在擊到任何其它球前擊到一個自己選定的組球中的一個數字球 , 並將任何球或母球擊到庫邊。
d. 如果一個目標球貼到庫邊時 , 而又想使這球成為有效擊球時 , 碰到貼庫球後的母球必須擊到庫邊 , 或者使貼庫球碰到另外一個庫邊。
9.0 繼續擊球
一個選手可以繼續擊球直到他不能使他組球裡面相應的球落袋 ( 或者是在選定花色後除了八號球外的任意一個數字球 ) 或者擊打八號球 , 只要他所有組球都已落袋 , 只要不犯規就能繼續擊球 . 一個選手可以叫一個安全球 , 這樣做的話可以允許他在擊進他組球裡面相應的一球後 , 交換擊球權。
10.0 跳球
只要不是在與檯面平行的母球中心線以下部位擊球 , 跳球是有效的。
11.0 交換擊球權
如果選手在有效擊球的情況下不能落袋 , 意味著選手要交換擊球權 , 而由對手得到擊球權 . 如果是在犯規的情況下結束擊球權 , 則意味著對手將獲得一次手中球。
12.0 犯規
所有犯規將會使對手獲得一次手中球 . 以下是一些犯規情形 :
a. 觸球犯規 --- 如果選手不是有效擊球 , 碰到任何球 ; 與母球的任何一種接觸 , 包括手橋 , 身體部分 , 衣服 , 巧克或任何與擊球手相關的東西。
b. 母球落袋或者是出界。
c. 在任何時間用身體任何部位 , 物體或器置有目的的移動 , 碰擊或干擾桌面上的球。
d. 以任何行式用巧克或其它方法在在桌子上做記號。
13.0 贏得比賽
選手擊進所有他的球組里相應的球之後再有效擊進八號球時將贏得比賽 , 或者是八號球有效連桿落袋。
14.0 輸掉比賽 在任何時候選手只要將八號球擊進袋中或界外所造成犯規 , 或者過早的擊進八號球或者是擊進不是自己叫的袋 , 選手將輸掉此局 . 如果選手連續三次犯規同樣會輸掉一局 .
15.0 第八號球玩球規則
玩球時:
a, 母球必須先碰到八號球。八號球及其它球包括母球都必須在第一次撞球後碰庫邊。如果沒做到這一點則被視為一次犯規 , 對手將獲得一次手中球的獎勵 , 但並不視為輸局。
b, 只要母球先擊到八號球 , 打出的組合球及借球都是有效的。
C, 八號球沒有打進所叫的袋將被視為輸局。
D, 玩球時如果母球出界將被視為輸局。
16.0 無效進球
所有的無效進球或出界都會不會直接輸掉比賽 , 除非選手擊進第八號球 .
17.0 拖延比賽
在整個比賽過程中 , 裁判會進行抽查 , 以確保比賽在一個可接受的節奏里進行 . 如果裁判確定比賽進程太慢 , 將會向兩位選手同時發出加快速度的警告 , 或者向裁判認為應對拖延比賽負責的選手發出警告 . 現場沒有計時器 . 但沒有計時器並不能成為拖延比賽的借口 . 如果裁判發出一次警告 , 選手有責任立即加快比賽速度 . 如果有一位選手受到警告而不能提高到一個可接受的速度 , 裁判可以做出一次比賽處罰 . 如果兩位選手繼續拖延比賽 , 裁判可以對兩位選手同時做出比賽處罰 , 尤其是在比賽接近結束的時候 . 如果一個過兩個選手將要贏得比賽的時候 , 裁判暫緩實施判罰除非其中一位選手速度慢得太離奇或是有意分散對手注意力。
18.0 裁判
裁判是任何一項職業運動不可或缺的部分 . 在一個裁判負責幾個球台的情況下 , 選手有責任叫裁判到台前看球或做出裁決 . 擊球手及對手也有權利提請裁判判決 . 如果對手要求裁判進行判決 , 必須是在擊球手擊球之前提出 ( 如果擊球手擊球太快 , 對手必須盡快的示意裁判 . 如果擊球手對請示裁判的要求不予理會則被視為一次犯規 . 因為巡迴賽選手講的語言有很多重 , 所以最好是使用英語 「 有請裁判 」 . 裁判對擊球 , 爭端 , 或是裁判判決權之內的任何事務所做出的判決屬於最終裁決 . 如果其中的任何一位選手認為裁判做出的是錯誤判決 , 選手可以有權利向巡迴賽理事對此裁決進行重新研究 , 或者提交聯賽理事 . 研究意見將由兩位選手 , 裁判還有理事認為可以有助於事件深入調查的其它人的意見組成 . 經過研究後 , 理事將會做出最後判決 . 這種最終判決一旦做出 , 任何的爭議或者是針對對手 , 裁判 , 目擊者或是理事的貶損言論都將受到比賽處罰 , 並由理事直接處理 . 如果理事不在場或是不做出處理 , 另外的一名裁判可以在這種特殊情形下擔任代理理事的職務並獲得處理權 . 裁判同時也擁有像第 15 條款所賦予的責任 , 無需邀請進行判罰 ..
19.0 不符合運動員行為規范的行為
是個角逐激烈的運動的同時 , 撞球運動還以高水準的運動員行為規范而聞名 . 在比賽中 , 如果選手做出不被 IPT 職業巡迴賽接受的行為 , 裁判 ( 可以被要求過去或獨立執法一場比賽 ) 將會提出警告 . 如果行為繼續 , 裁判將做出比賽處罰 . 或者和理事或另外一位裁判 ( 理事不在的情況下 ) 做出取消比賽資格的判罰 . 以下是一些可能犯規的例子:
a. 干擾 --- 試圖分散對手注意力行為 . 包括以口頭或舉止上威脅對手 .
b. 離開參賽者座椅 --- 當輪到對手擊球時另一選手要求坐到指定的參賽者座椅上 . 擊球權結束後 , 離開的選手必須直接走到座椅上並坐在原地直到接替他的擊球手擊球權結束 .
c. 威脅 --- 口頭上或行為上威脅選手 , 觀眾 , 裁判或其它人 .
d. 說臟話 --- 對手擊球時另一選手要求保持沉默 , 任何針對其它選手 , 裁判 , 觀眾或其它人的貶損言論都將視為違反規則 .
e. 過份指導 --- 選手允許擁有一個助陣人員提供指導和支持 . 然而在與助陣人討論的過程中不能給對手造成影響 . 助陣人必須遵守選手衣著標准 . 一旦選手離開座位開始擊球 , 則不能再從他的助陣人或其它人獲得指導 . 選手必須意識到與助陣人過度的指導和商議會使對手處於拖延比賽處罰的危險 .
f.作假 --- 私自更改比賽結果 . 可以直接取消其聯賽資格 , 停賽或巡迴賽參賽資格 .
g. 任何被裁判及理事認為不符合運動員行為規范的行為 ,.
h. 當選手知道自己犯規時要求自行示意犯規 .
20.0 超時
選手每場比賽只能允許超時一次 , 也只有在選手自己的擊球權時間內獲得 , 除非選手雙方都一致同意 . 超時不能超過五分鍾 . 如果一位選手超出規定時間 , 其對手應該與裁判進行商議。
21.0 設備使用
設備只能在符合巡迴賽設計要求的情況下使用。
22.0 穿著標准
選手衣著不能達到標准要求將被理事警告一次或者要求更換衣服。
23.0 擊球准備不足
如果輪到選手擊球而沒有靠近球台 , 應該請求裁判員裁決 . 每次兩分鍾間歇休息時間內如果一選手離開球台將會受到處罰 , 而判在場的選手獲勝 . 如果一位選手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球台 ., 對手應該提示裁判 . 裁判會在一段合理時間之後開始為這位選手計時使規則能得到落實以確保選手能得到他們的五分鍾超時時間。
24.0 比賽遲到
如果一個選手沒有按規定比賽時間到達 , 選手將視為放棄比賽 , 如果兩位選手均比賽遲到 , 都將視為放棄比賽 , 同時判兩位選手輸掉比賽。
25.0 計分
選手在參加完比賽後有責任立刻向聯賽理事會上交記分卡 , 並由雙方選手簽名 . 如果沒有上交記分卡 , 將視為無記錄比賽。
26.0 醉迷狀態
如果裁判及聯賽或巡迴賽理事認為選手出現醉酒 , 葯物興奮 , 或出現其它合法或不合法的物質所導致的昏迷或比賽能力的削弱 , 選手聯賽資格將會被取消。
國際檯球巡迴賽衣著標准
巡迴賽比賽將會被拍攝成最高質量的產品 , 其價值也是運動歷史上最高的 . 在電視轉播過的選手將立刻成為家喻戶曉的名字並上升為名人身份 . 這在檯球界是沒有過的 . 巡迴賽衣著標准旨在設定一些職業化 , 尊貴及等級標准 , 而這些都一直為一些高收入運動的運動員所擁有 , 像高爾夫 , 橄欖球 , 足球等運動的運動員 . 因為巡迴賽選手將會比世界上其它檯球選手掙得更多的錢 , 所以他們應該看起來並在穿著上像他們一樣。
這些衣著標准指導旨在使巡迴賽球員走出來能夠更像一個高報酬得職業選手或是名人。
我們鼓勵個性的同時也鼓勵穿著舒適 . 總的原則是 : 「 你不能穿得太過頭了 」. 當一個巡迴賽選手進入檯球館時所有的人都將知道那是個巡迴賽選手 . 以下是官方國際檯球巡迴賽衣著行為標准:
國際檯球巡迴賽衣著標准:
希望巡迴賽成員選手在所有時間都穿得職業化一點 , 比如在聯賽中 , 會議中 , 展覽會上 , 媒體活動 , 采訪 , 公開露面場合或是任何代表國際檯球巡迴賽的時候 . 以下指導概括了一些衣著行為標准 . 這些衣著標准可能會以通知或不通知的形式隨時發生改變 . 選手有責任熟悉這些衣著行為標准 . 某種特定的服裝如果不能達到衣著標準的話 , 巡迴賽理事應提前公布此事。
男選手衣著標准
男選手的最低衣著標准:穿運動褲 , 鞋子 ( 干凈而潔亮 ), 長袖緊扣襯衫 ( 帶領 ), 運動上裝。玩球時選手可以脫去運動上裝 , 捲袖筒 ( 如有要求的話 ) 。我們建議男選手最好能穿正式的套裝及領帶 , 背心可穿可不穿 , 帶領的緊扣襯衫還有鞋子 , 或者是運動上裝加領帶。高領套衫也可以和運動上裝一起穿 . 玩球時選手可以脫去外套及領帶 , 捲袖筒。不允許穿短袖襯衫 . 所穿襯衫必須塞進褲子裡面。
女選手衣著標准
希望並建議女選手穿運動褲 , 女襯衫或高領套衫 , 運動衫及鞋子。女選手也可以穿裙子或女裝 , 但非正式的連衣裙及其它非正式服裝是不允許的。不可以穿涼鞋及拖鞋 , 但其它寬松的鞋子只要得體或比較正式的話還是可以穿的。選手如果不清楚某種鞋是否符合比賽標準的話 , 必須提前申報巡迴賽理事。
所有選手注意事項
以下服裝是不被允許的 : 牛仔褲 ( 任何種類的斜紋粗棉褲 ) 卡其褲 , 帆布膠底鞋 , 運動鞋 , 任何一種健身類用鞋 , 拖鞋 , 涼鞋 , 棒球帽 , 貝雷帽 , 抓絨帽 , 太陽帽 , 或者是任何一種非正式的帽子。
贊助標志
允許選手展現他們的贊助標志 , 只要是被綉在他們的襯衫或女襯衫上里 . 選手最多隻能在襯衫上展示三個標志 . 標志還必須顯得有品味 , 尺寸恰當 . 這樣的話就不會偏離大賽穿著講究得體的旨意 . 不允許標志過於誇張或刺眼 . 如果對贊助標志能否與衣著行為標准一致存在疑問 , 選手有責任向巡迴賽理事申報標志的尺寸及外觀。
總的外觀
期望所有選手穿著整潔。如果運動褲有袢帶,必須系皮帶。鞋子必須潔亮並新舊狀況良好。
期望選手有很好的邊幅,比如說頭發, 臉毛及干凈度。
球桿箱
允許並鼓勵選手在他們的球桿箱上展示他們的贊助標志 . 巡迴賽工作人員將盡量在電視節目上為選手展示球桿箱。
⑦ 什麼是國際秩序
1、國際經濟、政治舊秩序的基本特徵與實質 國際秩序是指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礎上形成的國際行為規則和相應的保障機制,通常包括國際規則、國際協議、國際慣例和國家組織等。國際舊秩序是在廣大發展中國家處於無權地位的情況下,由少數大國按照發達國家的意願和利益建立起來的。戰後一直延續到現在還沒有根本改變。國際舊秩序以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剝削掠奪為基本特徵。它包括國際政治舊秩序和國際經濟舊秩序。國際政治舊秩序的具體表現是:在國際關系中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以富壓貧,大國、強國依仗優勢的經濟軍事實力,推行「炮艦政策」,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干涉別國內政,踐踏他國主權,追求控制、支配其他國家的權力。它的實質是維護超級大國的霸權地位。國際經濟舊秩序的具體表現是:國際生產體系中的不合理的國際分工;國際貿易體系中的不等價交換;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不平等地位;以及技術轉讓中的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等。它的實質是維護壟斷資本的國際剝削。 由於不公正、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舊秩序使得發展中國家至今仍遭受發達國家的盤剝,嚴重影響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和南北關系緊張的局面。國際新秩序的基本內容 我們主張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它的基本內容是:各國政治上應相互尊重,共同協商,而不應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經濟上應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而不應造成貧富懸殊;文化上應相互借鑒,共同繁榮,而不應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應相互信任,共同維護,樹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協作的新安全觀,通過對話和合作解決爭端,而不應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3、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不同構想 (1)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主張建立和平、穩定、公正、合理的國際新秩序。戰後,發展中國家最早提出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主張,並為此進行了長期的斗爭。20世紀50年代,萬隆會議與會國提出建立和平合作的國際關系的十項原則。1964年七十七國集團首先提出在世界范圍內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目標。同年10月,第二屆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宣布要「為建立新的和公正的經濟秩序貢獻力量」。1973年第四屆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第一次提出「國際經濟新秩序」的概念。80年代中期,中國明確地提出既要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也要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中國主張: ①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國際新秩序。因為它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是國際社會普遍能夠接受和行之有效的原則;它反映了新型國際關系的本質特徵。 ②國際新秩序主要是政治新秩序、經濟新秩序兩個方面。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內容有:各國有權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社會制度、經濟模式和發展道路;各國有權對本國資源及其開發實行有效控制;各國有權參與處理國際經濟事務;發達國家應尊重和照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需要,在提供援助時不應附加任何政治條件;加強南北對話與合作,在商品、貿易、資金、債務、貨幣、金融等主要領域做出必要的調整和改革。國際政治新秩序的內容有:各國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應當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參與國際事務的討論與解決;各國有權根據各自的國情,獨立自主地選擇本國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和發展道路;互相尊重國家領土完整和邊界不可侵犯的原則;國家之間發生爭端應當通過和平方式合理解決,在國際關系中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相輔相成,密切關聯,缺一不可。 ③應當充分發揮聯合國的作用,使其成為未來國際新秩序的有效的控制機構。 中國政府關於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主張,受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贊賞,也受到一些發達國家人士的支持。因為它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各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秩序。 (2)美國主張的「世界新秩序」的主要內容。第一,在全世界實現「和平和安全、自由和法治」的目標,確定美國在世界范圍內的領導地位。實質是實現美國在全世界的獨霸地位。第二,強調美國同盟國建立夥伴關系,「以公平地分擔責任和義務」。也應同其他國際力量相配合,同時注重利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為美國服務。第三,以美國價值觀和理想為基礎,並使其「在全世界盛行」,「開花結果」,以最終建立一個「完整而自由的世界」。實質是推進全球資本主義化。第四,建立以美國的軍事力量為保障的國際安全結構。 (3)日本、西歐關於國家新秩序的主張。第一,建立基於西方價值觀念以及民主、人權和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國際新秩序,同美國是一致的,目的是要建立資本主義的一統天下。第二,反對美國獨霸的一極天下,要求在國際新秩序中分享領導權。 美國、日本、西歐主張的「國際新秩序」雖有所不同,但從本質上說都是國際舊秩序的修改版,是國際舊秩序的加強與延伸。 4、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基礎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新秩序 建立國際新秩序必須以承認世界的多樣性和主權國家平等為前提,因此,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建立國際新秩序的基礎。建立國際新秩序的斗爭是長期的、復雜的,必須反對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社會主義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是反對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建立國際新秩序的基本動力。中國在建立國際新秩序中應當而且也可以做出較大的貢獻。 http://ke.soso.com/v7709047.htm?pid=ke.box
⑧ 什麼是國際規制
(1)主權國家與跨國公司是影響當今社會的兩大力量,其權力行使互為消長。WTO在為其成員國家設定義務、限制其管理權的同時,卻沒有對跨國公司的行為進行規制。(2)國際社會一直在尋求對跨國公司行為進行統一的法律調整,但由於各國利益上的差異,在短期內很難出現具有約束力的國際統一立法。跨國公司行為的規制基本上依靠國內法進行。(3)但由於東道國政府行為是受到WTO規則的限制的,因而,其權力的行使只能是在法定的框架下進行並受到嚴格的約束,東道國對跨國公司行為的管制方式需要從硬性的限制轉向剛柔相濟,更具有彈性的方式上來。「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是跨國公司能夠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而世貿組織貿易自由化在20世紀末期獲得的巨大成功無疑為跨國公司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當今跨國公司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東道國控制力的減弱和母國聯系的增強,跨國公司財雄勢大,影響著世界經濟的發展,甚至於政治的變化,特別是對於那些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東道國的影響是很大的。因此,國際社會從未放棄過通過國際立法規制跨國公司行為的努力。但是目前僅僅有一些指導性的建議,而無具有拘束力的法律規則,而且從現有的情形來看,國際社會在短時間之內也很難為跨國公司制定出統一的行為規范,究其原因總結了兩點:第一,跨國公司是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推動者,因此,經濟全球化的主旋律是公司行動范圍的擴展和公司影響力的增大,而不是政府對公司的管制的增強,各國政府還沒有感到一種壓力,以共同的立法來對公司的行為進行調整;第二,也是更為重要的一點,在公司行為的規制上,各國缺乏共同的立場。基於此,形成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國際法規則很困難,進行國際立法的機會尚不成熟,但是已經成型的一些國際文件對於跨國公司的規制也不是全無作用,至少對一些有一定社會責任意識的跨國公司來說,有一種自我約束或道德強化的作用。
⑨ 國際交往的規則有哪些
一、國際法的概念及特徵
國際法,即國際公法,是指在國家相互交往過程中形成的,以國家之間關系為主要調整對象的具有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的總稱。它是適應國際社會的需要而產生的,是國際關系發展的產物。
國際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體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國家是有主權的,不受任何權力的支配,具有彼此相互獨立的地位。這就決定了國際法是平等者之間的法律。這是國際法的基本特徵。
此外,類似於國家的政治實體(如正在爭取獨立的民族解放組織)和由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范圍內也是國際法的主體。但是,自然人和法人不是國際法的主體,他們只能是國內法的主體。
2.國際法是各國公認的法律。國際法是由獨立、平等的主權國家通過雙邊或多邊協議(即條約)而制定或是通過國家的實踐(即習慣)而形成的。只有當有關國家經過一定的方式或程序對某一國際法規范加以確認之後,該國際法規范才對其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國際上沒有也不應該有一個凌駕於國家之上的立法機關來制定國際法。聯合國大會不是國家之上的立法機關,它的決議只具有建議性質,不具有拘束力。
3.國際法的強制實施主要依靠國家本身。國際上沒有超越主權國家之上的強制機關。國際法的實施主要依靠國家單獨或集體採取強制措施來保障,表現為抗議、警告、要求賠償損失、國際輿論的譴責、單獨或集體自衛等。
國際上有國際法院和國際仲裁組織,但它們只有在當事國的同意下才有管轄權,它們的管轄權是非強制性的。
4.國際法的淵源主要是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國際法的淵源是指國際法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
國際條約是國際法主體之間就權利義務關系所達成的協議。國際條約是國際法最主要的淵源。但是,國際條約並不都是國際法的淵源。各國締結的普遍性條約,特別是那些立法性條約即大多數國家參加的國際公約是國際法的直接淵源,如《聯合國憲章》、《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海洋法公約》。一般由兩個國家或少數國家締結的契約性條約只對締約國有拘束力,對其它國家沒有拘束力,不構成國際法淵源,但如獲得多數國家的承認,也能構成國際法的淵源。
國際習慣是在長期的國際實踐中逐漸形成的不成文的各國公認的行為規則。國際習慣是各國重復類似的行為並使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結果,是國際法的另一主要淵源。在歷史上,國際習慣出現於國際條約之前,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國際法淵源。在現行的國際法規范中,國際習慣仍然佔有較大的比重,起著重要的作用。
此外,各國法律中的一般法律原則如果被國家公認,也能構成國際法的淵源。
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被各國公認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適用於國際法一切效力范圍的、構成國際法基礎的法律原則。它是在國家間的交往中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時代的需要逐步地產生和形成的,並直接受到國際關系變化的影響。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1970年的《國際法原則宣言》的規定,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1.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主權是國家最重要的屬性,是國家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內和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它包括兩方面的含義:在國內是最高的,國家擁有通過其最高權力機關決定本國社會、政治、經濟制度,制定憲法和法律,設立司法機關,建立並統率全國武裝力量等的最高權力;對外是獨立的,國家不受外來干涉和侵略,不服從外來意思,獨立自主地處理一切對外事務。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各國一律享有主權平等,各國不問經濟、社會、政治或其他性質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權利與責任,並為國際社會之平等會員國。國家主權平等是國際法律秩序的基礎,也是構成國際法的基礎。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核心是主權,平等是它的表現形式之一。不可能有主權而無平等,也不可能有平等而無主權。從國際法的發展歷史看,主權在不同歷史時期,其內涵雖然有所變化,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直到今天,主權原則仍然是國際法與國際關系不可動搖的原則。
2.禁止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原則。是指各國在其相互關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武裝侵略,不得以與國際法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以侵犯另一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不得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戰爭曾被認為是國家推行對外政策的工具,因而國際法承認國家擁有訴諸戰爭的絕對權利。二戰結束後,《聯合國憲章》禁止會員國在國際關系中非法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脅,1970年聯合國《國際法原則宣言》進一步確認了這一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一切使用武力威脅、武裝干涉、武裝進攻或佔領的行為,都是違反國際法的。但是,不排除一國在遭到武裝進攻時根據聯合國憲章而進行的自衛戰爭以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根據聯合國憲章所應享有的權力。
3.不幹涉內政原則。凡屬國家國內管轄的事務,如確定政治和經濟體制,立法、社會和文化發展等,都是一個國家的內政問題。國家主權除去體現為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外事務外,對內還表現為對其領土范圍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最高管轄權。即然國家的主權應該受到尊重,那麼國與國之間互不幹涉內政,就成為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必然結果和前提。所以,不幹涉內政原則是從國家主權平等原則派生出來的另一重要國際法原則。按照這一原則,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不準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干涉任何其他國家的內政外交,不準以任何手段強迫他國接受另一國的意志、社會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否則,均系違反國際法。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國際上出現了一種借口他國「違反基本人權」而進行所謂「人道主義干涉」的謬論。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宣言》的規定,「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干涉任何其他國家之內政或外交事務」;一切「武裝干涉及對國家人格或其政治、經濟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之干預或試圖威脅,均系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因此,即使以「人權」或「人道主義」為借口乾涉別國內政,也是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的。
4.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原則。國家享有權利,同時也要承擔國際義務。《聯合國憲章》規定,「各會員國應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憲章所擔負之義務,以保證全體會員國由加入本組織而發生之權益。」《國際法原則宣言》規定,「每一國均有責任充分並一秉誠意履行其國際義務」。這些規定體現著一項普遍公認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即:國家必須真誠地、善意地履行其在平等基礎上承擔的國際義務,實踐其作為國際法主體所自願作出的國際承諾,否則,國家就要承擔其不履行國際義務所應負的國際責任。《聯合國憲章》序言所宣告的「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也是這個意思。
5.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國際爭端是指國家之間的爭端,是兩個以上的國家對於某一特定權利或某一特定事實的主張不一致,或者說,是對某一事實的法律觀點或利害關系的沖突。國際爭端,無論是政治的、法律的,如果長期存在,都有可能加劇國際沖突,危機和平事業。聯合國憲章規定,建立聯合國的主要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並提出「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為此,各國應以談判、調查、調停、和解、公斷、司法解決或所選擇的其他和平方法尋求國際爭端的早日及公平解決。按照當代國際法的要求,如果爭端當事國用一種方法失敗後,應繼續採取其他和平方法使爭端得到解決。即使當爭端提交聯合國安理會後,只要還不足以斷定存在「對於和平之威脅、和平之破壞及侵略行為」,安理會仍「得向各當事國作成建議,以求爭端之和平解決」。
6.國際合作原則。各國互相提供合作,是屬於應盡的國際義務。國家間應根據《聯合國憲章》進行合作。《國際法原則宣言》對此作了詳盡的闡明:各國應同他國合作,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各國應進行合作,以促進對於所有人的人格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與遵守,並且消除各種形式的種族歧視與各種形式宗教上的不容異己;各國應依照主權平等和不幹涉原則,處理其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及貿易方面之國際關系;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根據憲章的有關規定,採取共同的個別的行動同聯合國進行合作。
7.民族自決原則。民族自決,就是民族脫離異族集體的國家分離,就是組織獨立的民族國家。按照這一原則,被外國奴役和殖民統治下的被壓迫民族有自由決定自己命運、擺脫殖民統治、建立民族獨立國家的權利。這一原則最早是列寧在《和平法令》中提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獲得各國普遍承認。《聯合國憲章》、《給予殖民地國家人民獨立宣言》和《國際法原則宣言》等重要文件均重申和確認了這項原則。20世紀,各殖民地的被壓迫民族依靠自己的斗爭,先後取得了民族獨立,老殖民體系已經崩潰了。但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霸權主義有所抬頭,新殖民主義仍然存在。因此,民族自決原則仍然是國際法的一項重要基本原則。
以上是聯合國主要文件上規定的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和國際關系的發展,國際法也在不斷發展。一些國家和國際組織對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也有新的概括,其中,最重要的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幾十年來國際關系的實踐證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各國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這是中國與印度、緬甸三國於1954年共同倡導的,為參加1955年亞非會議的29個國家所接受。後來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同,並在一系列國際法文件中得到了確認,成為指導當代國際關系的最基本准則。這五項原則是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集中、完整的表達,反映了發展中國家處理國家間相互關系的基本態度和亟需和平發展的迫切心情,對最近幾十年來國際法基本原則的系統、完整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1.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即互相尊重對方主權,國際人格、領土完整,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侵犯。國家主權是國家獨立的根本標志,每個國家都有權選擇自已的政治制度,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內對外事務。領土完整是指一個國家的領土不能被他國所侵佔、分割、肢解,更不能被兼並。領土是國家存在的最重要的要素和必要條件之一。有了領土,國家才能在自已的領土上行使其主權;喪失了領土或部分領土被侵犯,國家主權就遭到破壞。所以,這一項原則是國際社會互相尊重的前提,是其他四項原則的基礎。
2.互不侵犯。是指各國在國際關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侵略;不得以違反國際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威脅;不得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這一原則是實現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條件。
3.互不幹涉內政。這是指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都無權以任何理由干涉其他國家的內政外交;每個國家都有權選擇自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他國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進行干預。
4.平等互利。平等是指在國際關系中,國家不分大小強弱、發達程度如何,一律處於平等地位。互利是指國家在其相互關系中,不能以損害對方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要求,更不能以犧牲他國的利益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應做到顧及彼此的得益。平等和互利是國家關系發展的不可缺少的因素,沒有平等就談不上互利,沒有互利也不是完全的平等,只有實行互利才是真正的平等。
5.和平共處。各國應友好相處,以促進國與國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合作,並應忠誠地履行國際義務,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