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減免稅證明需要提供資料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車船稅減免稅證明〉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1]130號)精神,對符合車船稅減免有關規定且需要納稅人辦理減免稅事項的,主管地稅機關應在審查納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後,向納稅人開具車船稅減免稅證明,納稅人憑車船稅減免稅證明享受稅收優惠。
納稅人辦理減免稅證明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
1.辦理減免稅證明的書面申請;
2.車船行駛證或車船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單位須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須提供車船購置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出廠合格證明或進口相應憑證等車船的基本資料;
5.公共交通車船須提供當地車船營運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或其他公交車船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輛,須提供本機構或個人身份的證明文件和車輛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提供的相關國際條約或協定;
㈡ 如何開具免稅證明
一般都是外貿企業和生產企業需要開免稅證明,個體戶是不需要開免稅證明的,個體戶符合國家免稅要求就可以享受免稅,稅務局無權干涉,也不會打證明,因為沒有打免稅證明的規定,只有打納稅證明的規定。
免稅指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減稅是從應征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 免稅是免徵全部稅款。我國幅員廣闊,經濟情況千差萬別。可能因為國家經濟政策的要求,需要對某些行業、企業或產品的發展給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勵;
可能因為某些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發生意外損失,需要給予特殊照顧; 也可能因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較大變化,而稅法規定的稅率一時又不宜於調整,需要給予特殊照顧,等等,這就需要採取減稅免稅措施把稅法的統一性和必需的靈活性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對待征稅中的各種特殊情況。
(2)國際貿易如何辦理免稅證明擴展閱讀:
免稅行業
在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居民收入不斷提高,旅遊產業快速發展的宏觀背景下,中國免稅業作為旅遊產業中的高速成長版塊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2011年4月20日,《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的出台助推了中國免稅業實現跳躍性發展,中國免稅業迎來了更加廣闊的發展機遇。
1994年以來,免稅業逐步走向市場化,零售網路、經營形式、購物環境、商品結構和經營管理等方面均發生了質的飛躍,行業整體實力迅速提升,銷售總額已位居世界前列。
尤其是2000年以來,受全球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出入境旅遊迅速發展,機場、口岸建設升級,市內免稅店的開設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免稅品行業增長迅速,明顯快於同期全球免稅業的增長,2010 年中國免稅業由上年的第22位升至全球第五。
2010年,中國免稅業已遍布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的90多個機場、港口和邊境口岸等地,年銷售額達17.3億美元,佔全球免稅業份額的4.4%。
分析認為,我國免稅業的快速發展需要把握正確的發展方向,首先要積極爭取免稅業務新政策,拓寬免稅店免稅業務的發展空間;積極實現產業轉型,實現免稅業向旅遊零售業的轉型升級。隨著中國旅遊業在全球旅遊業中地位的不斷上升,與旅遊業密切相關的免稅業必將獲得較大的發展空間。
2010年,對中國免稅業的發展而言意味著一個新市場的開啟,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建設正在使「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漸行漸近。由於免稅品經營業務涉及免稅商品的監管、國家稅收的征繳、外匯管理等多方面的問題,免稅品銷售有著獨特的經營思想和經營方式。
中國對免稅商品銷售業務均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管理的政策,中國經營免稅業務主要有國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國有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和政府以國際招標的方式確定中國免稅業專營公司這兩種方式。
境內獲準的免稅運營商主要有5家,分別為:中免公司、深圳市國有免稅商品(集團)有限公司、珠海免稅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日上免稅行(上海)有限公司和新設立的海南省免稅品經營公司。
其中只有中免公司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的主要機場、港口和邊境口岸經營免稅業務,不存在地域限制,而其他公司則作為區域性或招標試點經營的免稅運營商。
雖然免稅業正在欣欣向榮地發展,但基於政策的依賴性,以及業態形式相對單一,繼續開發和挖掘市場潛力仍是當下的重要話題。
㈢ 有哪位能告訴進出口貨物免稅流程,要詳細的啊!多謝!
一、出口退稅登記
(一)開業登記
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031號)的規定,自取得進出口經營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應在發生第一筆委託出口業務之後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登記。
(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
1、變更登記:出口生產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有關機關批准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所在地退稅部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注銷登記:出口企業發生破產、解散、撤消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終止退稅事項的,須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申請辦理出口退稅注銷登記,並向主管退稅稅務機關提出退稅清算報告。
《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納稅人遺失出口退稅登記證,應當書面報告所在地退稅部門並登報公告聲明作廢,同時提出申請補發。
二、免抵退稅企業認定
免抵退稅企業是指經退稅機關核准辦理出口退稅登記,實行獨立核算,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且具有實際生產能力的企業或企業集團。其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經登記鑒定為免抵退稅的企業,不論有無出口業務發生,都必須按免抵退稅方式進行納稅申報。
退稅部門對小規模納稅人和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按以下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理: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自產貨物繼續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
2、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辦理出口退稅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等於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新辦企業的認定標記為「F」類。
三、納稅申報
出口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口並按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上做銷售後,應在每月10日前向主管國稅部門進行納稅申報,並提供相應的免稅申報明細。
經主管徵收部門認定實行免抵退稅管理的出口生產企業,應購買全省統一使用的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下稱退(免)稅申報系統〕申報軟體。
(一)免稅申報信息的錄入與生成
免抵退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錄入並生成所屬期為上個月的免稅明細信息。
1、信息錄入
(1)免稅明細申報數據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錄入出口貨物免稅明細申報表的數據。錄入的依據為企業所屬期月份的出口銷售明細賬,企業應嚴格按銷售實際發生的日期記賬,若一筆出口銷售對應多張出口發票,應按發票號碼分開錄入。為了保證錄入內容的准確性,企業錄入人員應掌握每筆出口銷售業務的貿易性質(建議在出口銷售明細賬摘要欄中註明)。對於所屬期內發生的、應沖減出口銷售的運保佣費用錄入負數,運保佣費用無法分清對應的出口貨物明細時,錄入的退稅率一律從高。
(2)進料加工抵扣明細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在申報所屬期內,收到退稅部門開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或「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將證明的內容錄入系統,用於向徵收部門申請免抵退不予抵扣稅額的抵減額。
2、生成申報表和申報數據
免抵退稅企業將每月錄入的免稅信息按規定的格式列印申報表、生成電子數據,在進行納稅申報時一並上報征稅部門。
(1)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列印《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稅明細申報表》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抵扣明細申報表》。列印的紙張為A4紙,列印的項目不可增加或減少,列印的內容不可更改,列印的內容若需要修改,須回到信息錄入界面進行修改後,再重新列印表格,以免發生申報表內容與申報的電子數據內容不一致。
(2)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生成免稅申報電子數據。
(二)納稅申報
免抵退稅企業進行納稅申報時,除了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所需提供的納稅資料外,還需提供相關免抵退資料:
四、退(免)稅申報
出口生產企業應在每月15日前,對收齊退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和進料加工業務向主管退稅部門辦理退(免)稅申報。
(一) 退(免)稅申報信息的錄入與生成
1、退(免)稅申報信息的錄入
(1)退稅明細信息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對於已進行免稅申報的出口貨物,收齊收匯核銷單(退稅專用聯)和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專用聯)等退稅單證後,將相關信息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錄入申報系統。退稅明細申報錄入的依據為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錄入的外幣金額為報關單上列明的出口貨物離岸價格。若一張出口報關單對應多張出口發票,應在出口發票號欄中錄入其中一個出口發票號碼,其餘的出口發票號頂格錄入「關聯發票號碼」欄中,關聯發票號碼之間用「+」號相連。清算期內的退稅明細申報錄入,所屬期一律為200213。
(2)納稅匯總表數據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錄入當月的納稅數據。納稅匯總表數據錄入的依據為當月納稅申報數據,其中「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不予抵扣稅額」、「不予抵扣稅額抵減額」三個項目根據當月的免稅明細錄入信息自動產生。
(3)進料加工手冊登記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申報所屬期內申領的進料加工手冊,應向退稅部門辦理登記,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錄入手冊信息。
(4)進口料件明細申報錄入
免抵退稅企業申報所屬期內收到貿易性質為進料加工的進口貨物報關單,應將進口貨物報關單的信息錄入系統,並向退稅部門申報。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進口信息,錄入的依據為進口貨物報關單。
2、生成退(免)稅申報表和申報數據
免抵退稅企業進行退(免)稅申報時,將每月錄入的退(免)稅信息列印成表並生成電子數據。
(1)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列印《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稅明細申報表》、《生產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明細申報表》、《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信息》、《生產企業增值稅納稅情況匯總表》。列印的表格中,《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由申報系統自動產生,不需要錄入數據。《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信息》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明細申報表》中的內容若為空,則不需要列印。列印的紙張除《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稅明細申報表》為A3紙,其餘都為A4紙,列印的項目不可增加或減少,列印的內容不可更改,列印的內容若需要修改,須回到信息錄入界面進行修改後,再重新列印表格,以免申報表格內容與申報的電子數據內容不一致。
(2)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生成退稅申報電子數據。若生成電子數據後,需要對數據進行修改,可以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輸入需撤消的免稅申報所屬期,確認後進入免稅數據錄入環節修改數據,然後重新列印申報表和生成免稅申報數據。
(二)退(免)稅申報
出口生產企業的退(免)稅申報工作,應由該企業指定的專職辦稅員(有有權國稅局頒發的辦稅員證)辦理,退(免)稅申報應提供相關資料、報表及電子數據。所有報表應按規定加蓋企業的相關印章方為有效。
2、退稅單證
(1)《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稅明細申報表》所附單證包括:①出口商品專用發票;②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③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④代理出口協議或合同(副本)、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時提供)。以上單證應為原件,並按退稅部門的要求裝訂成冊。
(2)《生產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明細申報表》後附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等單證,並按退稅部門的要求裝訂成冊。
(3)《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申報表》後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件的內容包括:手冊封面、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預錄入)、手冊第一頁。
五、免抵退稅單證辦
免抵退稅企業涉及的下列單證,由各地退稅部門負責辦理。
(一)《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
免抵退稅企業出口貨物如果有貿易性質為進料加工的,在該筆貨物進行退稅申報的同時,向主管退稅部門申請出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證明辦理流程如下:
1、進料加工業務的登記
免抵退稅企業領取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應向退稅部門辦理手冊登記。
2、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明細申報
免抵退稅企業有進料加工貿易性質的貨物報關進口並拿到進口貨物報關單後,應向退稅部門辦理進口料件明細申報。
3、進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
免抵退稅企業每月列印和生成退稅申報數據時,如果有貿易性質為進料加工的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自動根據進料加工手冊登記的計劃分配率生成《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數據,企業作為退稅申報的內容之一向退稅部門提出免稅申請。
5、進料登記手冊的核銷
(1)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海關核銷
免抵退稅企業在《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最後一筆出口業務在海關核銷後、《進料加工登記手冊》被海關收繳之前,將手冊復印。
(2)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核銷登記
免抵退稅企業手冊在海關核銷後,本手冊項下出口貨物的退稅單證全部收齊,並已辦理退稅申報後,應向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辦理進料加工手冊核銷登記。
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核銷登記步驟如下:
①錄入信息;
②列印申請表;
③生成申報數據。
(3)進料加工手冊登記核銷申請
企業持《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手冊登記核銷申請表》和對應的電子數據,向主管退稅部門辦理進料加工手冊核銷手續。
①《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手冊登記核銷申請表》及相應電子數據;
②向海關辦理核銷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復印件;
③間接出口貨物的報關單復印件;
④海關補稅的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對屬於間接出口結轉來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若對方結轉過來的進口料件未實行免稅,而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該手冊進行登記時,計劃進口總值為0,即該本手冊的計劃分配率為0。進口料件明細申報和退稅明細申報照常進行。該本手冊在核銷時,核銷項目中的「其他減少進口料件」欄,輸入該本手冊的全部進口料件總金額,使得該本手冊的實際分配率為0。
(二)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1、來料加工手冊登記
免抵退稅企業自海關取得《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後,應向退稅部門辦理登記。
(1)登記信息錄入
通過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將手冊相關內容錄入系統。
(2)生成《生產企業來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
企業通過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系統,選中「生產企業來料加工免稅證明申請表」,按「增加」按鈕,確定後根據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的信息生成《生產企業來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
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選中「生產企業來料加工手冊登記」,按「增加」按鈕,確認後生成《生產企業來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申報數據。
(3)申請開具《生產企業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
免抵退稅企業向主管退稅部門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並提供以下資料:
①《生產企業來料加工貿易免稅申請表》及對應的電子數據;
②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復印件(復印件按申請表的順序號裝訂成冊)、其中復印件的內容包括手冊封面、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預錄入)、手冊第一頁;
③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及有關清單。
免抵退稅企業涉及的下列單證,由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負責辦理。
(三)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
生產企業遺失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需向海關申請補辦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個月內憑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出具的《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向海關申請補辦。
1、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的錄入
出口企業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將遺失的貨物報出口關單信息錄入系統。
2、生成《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的報告》
企業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在「申請出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的報告」欄選中需補辦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按「增加」按鈕,確定後根據錄入的遺失出口報關單信息生成《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的報告》。
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在「申請出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的報告」欄選中需補辦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按「增加」按鈕,確認後生成《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出口報關單證明)的報告》申報數據。
3、申請開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
免抵退稅企業向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申請出具補辦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及電子數據:
(四)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
生產企業在出口貨物報關離境後因故發生退運,海關已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若企業已申報退稅,可以憑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出具的《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到海關提取退運貨物。
1、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信息的錄入
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將退運信息錄入系統。
2、生成《出口貨物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
企業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在「出口貨物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欄選中退運對應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按「增加」按鈕,確定後根據錄入的退運信息生成《出口貨物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
通過退(免)稅申報系統,在「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的報告」欄選中退運對應的報關單,按「增加」按鈕,確認後生成《出口貨物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申請》申報數據。
3、申請開具《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
免抵退稅企業向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申請出具《退運已辦結稅務證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及電子數據。
我只知道出口的 就寫上了 和進口在程序上應該沒有太大區別吧,具體操作內容一定不同了,僅供參考.
㈣ 請問: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該如何操作
外貿出口退稅詳細操作流程:
1、下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0.0,生產企業安裝後通過系統維護進行企業信息設置。
2、通過退稅系統完成出口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3、取得增值稅發票後在發票開票日期30天內,在「發票認證系統」或國稅局進行發票信息認證。
4、通過退稅系統完成進貨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5、通過系統中「數據處理」的「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和「換匯成本檢查」後生成預申報數據。
6、網上預申報和察看預審反饋。
7、在申報系統中錄入 單證 備案數據。
8、預審通過後,進行正式申報,把預申報數據確認到正式申報數據中。
9、列印出口明細申報表、進貨明細申報表、出口退稅申報匯總表各2份;並生成退稅申報軟盤,軟盤中應該有12個文件,並在生成好的退稅軟盤上寫上企業的名稱和 海關 代碼。
10、准備退稅申報資料,到退稅科正式申報退稅;(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內進行正式申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以下簡稱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的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本通知所述生產企業,是指獨立核算,經主管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且具有實際生產能力的企業和企業集團。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自產貨物繼續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
生產企業出口自產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產品,實行免徵消費稅辦法。
二、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三、有關計算方法。
(一)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二)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
1.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准。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家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
(三)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根據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確定。
(四)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四、辦理免、抵、退稅的基本程序和所需憑證
(一)基本程序。生產企業將貨物報關離境並按規定作出口銷售後,在增值稅法定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免、抵稅申報,在辦理完增值稅納稅申報後,應於每月15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應對生產企業申報的免抵退稅資料進行審核、審批、清算、檢查。
(二)所需憑證。生產企業申報辦理免、抵、退稅時,須提供下列憑證:
l.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2.出口發票
3.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中遠期結匯證明
4.代理出口證明
5.增值稅專用發票
6.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
五、生產企業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或未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手續的,主管國稅機關視同內銷貨物計算征稅;對已征稅的貨物,生產企業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後,應在規定一的出口退稅清算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經主管國稅機關審核無誤的,辦理免抵退稅手續。逾期未申報或已申報但審核未通過的,主管國稅機關不再辦理退稅。
六、各級國稅機關可根據本地區生產型出口企業戶數及出口量多少等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免、抵、退」稅管理部門或管理崗位,進一步強化征退稅機構相互配合,征退稅信息的銜接,要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和現代化的技術支持系統,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管理。
七、國稅機關要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實行免抵退稅辦法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財預字〔1998〕242號)有關規定執行並按月辦理免、抵稅款調庫手致,同時要在年度出口退稅計劃內優先保障免、抵稅額調庫。
八、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實行按企業分類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8〕9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實行按企業分類管理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1〕83號)等有關規定對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a、b類企業要簡化管理手續;對c類企業按規定的程序嚴格審核管理;對d類企業要嚴格審查,確保出口業務、進項稅額真實無誤方可辦理免、抵、退稅。對小型出口企業和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發生的應退稅額,退稅審核期為12個月。對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12個月以後退稅納入正常分類管理。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是指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未滿12個月的企業。
九、生產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以及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採用國際招標方式國內企業中標或外國企業中標後分包給國內企業的機電產品,比照本通知有關規定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
十、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免、抵」稅額調庫的日常監督,在年度清算結束後,根據國稅機關抄送的「免、抵」稅額審核文件,對上年「免、抵」稅額調庫情況進行專項重點抽查,並將檢查結果上報財政部,抄送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央總金庫。對違反規定的調庫行為,將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十一、企業採取非法手段騙取免、抵、退稅或其他違法行為的,除按規定計算補稅外,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二、本通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十三、免、抵、退稅業務具體操作程序按《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執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操作規程》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調整。
十四、本通知從2002年1月1日起執行(以生產企業將貨物報關出口並按現行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在財務上作銷售的時間為准)。此前的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參考資料:財稅[2002]7號
㈤ 辦免稅證明該怎樣上報稅局,還需要帶什麼證明
不知道樓主問的是哪一種免稅證明,這里提供一個貿易方面的辦理方法:
提問:
請問進料加工業務復出口貨物全部出口後,是先要到海關核銷進料加工手冊,還是先到稅務部門辦理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到稅務部門辦理貿易免稅證明需要哪些資料和報表? (2003-10-8)
回答:
1、先辦免稅證明後到海關核銷;
2、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帳聯原件和復印件;海關代征增值稅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原件及復印件;進口料件進口報關單原件及復印件;進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免稅證明申請表及電子數據等。
來源:進出口信箱
http://www.chinaxuexi.com/research/taxplan/zxjd/2004/12/0717574819.shtml
㈥ 進口設備如何申請減免稅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需要提供發票,裝箱單,合同(中英文對照),還有免稅申請表。具體可以到當地報關行咨詢。報關行可以代辦一小部分的手續,主要還是企業自己向海關申請。
1、單位簽章的減免稅備案申請表 (正本)
2、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 (復印件)
4、合同(獨資企業免收)、章程及其批復(復印件)
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及設備清單(正本)
6、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企業辦理征免稅證明應提供下列材料:
1、征免稅登記手冊(科教用品及外商投資項目提供)
2、單位簽章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正本)
3、進口設備合同、發票及技術資料(復印件)
4、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㈦ 進口沒有商業價值的貨物, 要怎麼才能免稅
一、概述
(一)含義
特定減免稅貨物含義:海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準予減免稅進境,並使用於特定地區、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三個特定)
1、特定地區:
①保稅區減免稅貨物、
②出口加工區減免稅貨物
2、特定企業:
主要是指外商投資企業,主要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3、特定用途:
①國內投資項目減免稅貨物
②利用外資項目
③科教用品
④殘疾人用品等
(二)特徵
1、 特定條件下減免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
注意:不免進口環節消費稅。
2、 若進口貨物需要提交許可證的,提交許可證義務不能免除,另有規定的除外。
3、進口後在特定的海關監管期限內接受海關監管:
特定貨物的監管期限:(時間要掌握)
① 船舶、飛機、建築材料:8年
② 機動車輛、家用電器:6年
③ 機器設備、其他設備、材料:5年
(三)報關要點:
1、一般不豁免進出口許可證,
但港澳台及華僑的投資企業進口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可以豁免進口許可證。
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涉及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也可以豁免有關許可證。
要注意,是在投資總額內,而且必須是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2、特定減免稅進口設備可以在兩個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的企業之間結轉。手續向企業主管海關辦理。
3、出口加工區企業進口免稅的機器設備等應填制「出口加工區備案清單」
保稅區企業進口免稅的機器設備仍填制「進口貨物報關單」。
二、報關程序
報關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減免稅申請(貨物進口之前的前期階段)——進出口報關——申請解除監管(後續階段)
(一) 減免稅申請
(從備案登記、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或由海關在企業的電子帳冊中進行登記。兩個方面來學習)
1、特定地區(①保稅區減免稅貨物、②出口加工區減免稅貨物)
(1)保稅區減免稅貨物
★備案登記
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登記時,應提交:
①、企業批准證書
②、營業執照
③、企業合同
④、章程
海關審核後准予備案的,簽發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
★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在進口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前,向保稅區海關提交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發票、裝箱單等,錄入海關計算機系統。核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2)出口加工區減免稅貨物
★備案登記
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登記時,應提交:
①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的批准文件
②營業執照
海關審核後批准建立企業設備電子帳冊。
★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在進口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前,向出口加工區海關提交發票、裝箱單等,海關在電子帳冊中進行登記,不核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2、特定企業(主要是指外商投資企業)
★備案登記
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登記時,應提交:
①、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②、營業執照
③、企業合同
④、章程
海關審核後准予備案的,簽發「外商投資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
★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在進口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前,向保稅區海關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發票、裝箱單等,經海關核准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3、特定用途
(1)國內投資項目減免稅申請
國內投資項目,經批准後,憑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發票、裝箱單等向主管海關提出減免稅申請。海關審核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2)利用外資項目減免稅申請
利用外資項目,經批准後,憑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發票、裝箱單等向主管海關提出減免稅申請。海關審核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3)科教用品減免稅進口申請
★備案登記:
辦理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稅進口申請時,應當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向主管海關辦理資格認定手續。海關審核後,簽發「科教用品免稅登記手冊」。
★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在進口特定減免稅科教用品以前,向主管海關提交科教用品免稅登記手冊、合同等單證。經海關核准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4)殘疾人專用品減免稅申請
①向主管海關提交民政部門的批准文件,海關審核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②民政部門或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所屬單位批量進口殘疾人專用品,出具民政部門或殘聯(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民政部門出具)出具的證明函,海關憑以審核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4、「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的使用
(1)有效期6個月
(2)「一證一批」的原則
(二)、進出境階段:
1、持減免稅證明、許可證等相關證件按一般進出口貨物辦理報關程序。
2、注意:報關單上的備案號一欄的填寫,不要填寫錯誤
(三)、後續階段:海關監管的解除
1、監管期滿,根據有關企業的申請,海關核准後解除監管。
2、監管期內解除海關監管(例如說,機器設備它的監管期是5年,還沒滿5年呢,要申請解除海關的監管,例如說為了在國內銷售、或者轉讓給別的企業、或者是放棄這些設備,或者是將這些設備退運境外),我們就來看,不同的情況,手續是如何辦理的。
(1)在海關監管器內銷售、轉讓的,企業應向海關辦理繳納進口稅費的手續。
(2)將貨物轉讓給同樣享受進口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接受貨物的企業應當先向主管海關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憑以辦理貨物的結轉手續。
(3)退運出境的,向出境地海關辦理貨物出口退運申報手續。出境地海關監管貨物出境後,簽發出口報關單,企業持該報關單及其他有關單證向主管海關申領解除監管證明。
(4)要求放棄特定減免稅貨物的,向主管海關提交放棄貨物的書面申請,經海關核准後,按規定來辦理手續。海關將貨物拍賣,所得款項上繳國庫後簽發收據,企業憑這這個收據想主管海關申領解除監管證明。
理解掌握:在監管期內解除海關監管,銷售、轉讓、退運、放棄,這四種情況具體如何辦理。
3、企業破產清算時,特定減免稅貨物的處理。
企業進入到破產清算程序時,對於還處在海關監管期內的特定減免稅貨物,企業,首先向主管海關申請,經主管海關同意,繳納應納稅款,獲得解除監管證明,然後才能夠處理該貨物。
▲特定減免稅貨物跟與保稅貨物的異同:
(1)性質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是實際進口貨物:針對三個特定,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給予的稅收優惠措施;
保稅貨物:針對進境又復運出境的特點簡化了海關稅、證手續的一種制度
(2)前期准備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申領減免稅證明;
保稅貨物:向海關備案,由海關核發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3)監管不同:
特定減免稅貨物:監管期滿解除監管(時效);
保稅貨物:根據去向不同分別辦理相應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