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EPC和EPCC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EPC是交鑰匙總承包模式(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M是總承包管理模式(加個management),而EPCC是加一個試運行的總承包模式(commissioning),一般用於工業項目建設。
相比較於EPC,EPCC總承包管理模式主體雖然仍是總承包商,但其業務管理范圍擴大,業務深度加深,對有效溝通的要求也更高。
⑵ 工程合同模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以工作性質為標准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勘察合同,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議。勘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並調整發包人與受託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系的依據。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初級設計合同,是為項目立項進行初步的勘察、設計,為主管部門進行項目決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項目決策確立之後,為進行具體的施工而成立的設計合同。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籌建單位與施工單位就完成項目建設的建築、安裝而達成的合同。施工單位依照合同的規定完成建設安裝工作,籌建單位接受建築物及其安裝的設施並支付報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簽訂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
(二)以合同主體為標准
1、國內工程合同。國內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雙方都屬於同一國的建設工程合同。
2、國際工程合同。國際工程合同,是指一國的建築工程發包人與他國的建築工程承包人之間,為承包建築工程項目,就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其標的是特定的工程項目,如道路建設,油田、礦井的開發,水利設施建設等。合同內容是雙方當事人依據有關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慣例並依據特定的為世界各國所承認的國際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確立的為完成本項特定工程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一合同又可分為工程咨詢合同、建設施工合同、工程服務合同以及提供設備和安裝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⑶ 什麼是EPC+F模式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31
⑷ 施工工程的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承包方式
【簡介】:承包方式指工程發包方(一般即招標方)與承包方(一般即投標中標方)二者之間經濟關系的形式。
【方式】:
(一)按承包范圍(內容)劃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設全
1.這種承包方式由於多家聯合,資金雄厚,技術和管理上可以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有能力承包大規模的工程任務。同時由於多家共同協作,在報價及投標策略上互相交流經驗,也有助於提高競爭力,較易得標。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外國承包企業與工程所在國承包企業聯合經營,也有利於對當地國情民俗、法規條例的了解和適應,便於工作的開展。
⑸ 國際工程招標方式有哪些
一.競爭性招標(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
是指招標人邀請幾個乃至幾十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通過多數投標人競爭,選擇其中對招標人最有利的投標人成交易,它屬於兌賣的方式。
國際性競爭投標,有兩種做法:
1.公開投標(open bidding)。公開投標是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nlimited competitive)。採用這種做法時,招標人要在國內外主要報刊上刊登招標廣告,凡對該項招標內容有興趣的人均有機會購買招標資料進行投標。
2.選擇性招標(selected bidding)。選擇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它是有限競爭性招標(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採用種做法時,招標人不在報刊上刊登廣告,而是根據自己具體的業務關系和情報資料由招標人對客商進行邀請,進行資格預審後,再由他們進行投標。
二.談判招標(negotiated bidding)
談判招標又叫議標,它是非公開的,是一種非競爭性的招標。這種招標由招標人物色幾家客商直接進行全同談判,談判成功,交易達成。
三.兩段招標(two-stage bidding)
兩段招標是指無限競爭招標Un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和有限競爭招標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的綜合方式,採用此類方式時,則是用公開招標,再用選擇招標分兩段進行。
政府采購物資,大部分採用競爭性的公開招標辦法。
PS Sealed bids 密封投標 有限競爭性招標(邀請招標),須向潛在的投標者定向發出投票邀請
⑹ 國際工程承包模式與方式有哪些
總承包、專業專項分包,
⑺ EPC+O&M總承包模式是什麼意思
「EPC+O&M總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擁有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權和負責對設備的運營與維護。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頭字母縮寫。其中文含義是對一個工程負責進行「設計、采購、施工」。
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運行和維修,操作與保養。
EPC+O&M總承包模式: (EPC+O&M)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關鍵在於(總承包)是什麼施工方的。
(7)國際工程有哪些模式擴展閱讀:
EPC的衍生
(一)
F+EPC模式
F+EPC模式是應業主及市場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種新型項目管理模式,F為融資投資,F+EPC為融資 EPC,須為業主解決部分項目融資款,該模式是未來國際工程發展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方向。
(二)
F+EPC+O模式
F+EPC+O為融資+EPC+運營,由承包商提供融資並負責運營的服務交鑰匙模式。
(三)
EPC+O&M總承包模式
承包人負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並在完成後繼續負責運營、維護。
(四)
I+EPC模式
I+EPC為以投資為引領的工程總承包模式,是以投資為動力,設計為龍頭,實現設計、生產、采購、施工一體化的全產業鏈建設管理。
(五)
PPP+EPC模式
PPP+EPC不是PPP的一種具體模式,而是在解決資金問題上融合社會資本,建設上採用EPC模式的組合。
(六)
BOT+EPC模式
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業(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公共基礎建設和運營,而企業(或機構)在公共基礎建設過程中採用總承包施工模式施工,當特許期限結束後,企業(或機構)將該設施向政府移交。
(七)
RD+EPC模式
RD+EPC為業主委託工程總承包模式。
(八)
EPCM模式
EPCM模式,即設計采購與施工管理(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是指,承包商全權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采購,並負責施工階段的管理,這是一種目前在國際建築業界通行的項目交付模式。
同時,EPCM管理方還需要對項目的其他方面進行管理,如:設計、采購和施工階段的進度,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准備成本規劃、成本估算和文件控制等。
(九)
PMC+EPC模式
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是指項目管理承包。
PMC是由業主通過合同聘請管理承包商作為業主的代表,對工程進行全面管理。對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工程監理、投料試車、考核驗收等進行全面管理,並對設計、采購、施工過程的EPC承包商進行協調管理。
EPC工程承包商按照與業主的合同約定,全面執行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及試運行服務等工作。
(十)
IPMT+EPC+工程監理
「IPMT+EPC+工程監理」項目管理模式,為項目一體化管理模式。
IPMT是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縮寫,直譯為項目一體化管理組。
通過這種新的項目管理模式,達到優化工程組織,確保安全,提高工程質量,減少投資費用,加快工程進度,有力推動石油化工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實現又好又快的建設和投產。
「IPMT+EPC+工程監理」項目管理模式,是借鑒國外通用的(PMC+EPC)管理模式和國內流行的業主自營管理模式的特點,結合我國石油石化工程建設實際,在項目管理模式上的探索與創新,是國外先進工程管理理論與我國工程建設實踐的結合。
⑻ 國際工程業務的主要領域有哪些
國際工程承包是一個跨行業、跨地域,具有多種業務模式的行業。從土木工程領域到石油、化工、冶金、鐵路、電信等領域,從工業與民用建築項目到交通、電力、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國際工程承包業務呈現項目規模大型化、技術工藝復雜化、產業分工專業化和工程總承包一體化趨勢,並由技術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知識密集型領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