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聯合國有哪些職務(從大到小)
聯合國職員分為D、P、G三個類型。
D(Director)指領導類職務,主要包括各部門主管等高級職員;
P(Professional)指專業人員;
G(General)指一般事務,由文秘、行政、後勤等輔助性雇員構成。
D和P屬於國際職員序列,G一般從機構所在地招聘。
聯合國職員中的最高職位是聯合國秘書長,由安理會推薦、聯大選舉通過。
秘書長之下還有副秘書長、助理秘書長以及秘書長特使等職務,均由秘書長任命。
聯合國普通職員的職位分三個等級,
1、高級官員D級(Director),聯合國高級管理人員,分為D—1、D—2兩個級別,要求有多年豐富的工作經驗,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上。
D類屬於領導類職務,部分是在聯合國內部一級一級晉升上來的,另外一部分則來自各國直接派遣,比如我國各部委派駐到聯合國的工作人員。
聯合國體系內國際職員數量有限,尤其是D類少之又少。
2、業務類官員P級(Professional),分P—1至P—5五個級別。
P類則是聯合國的中堅力量,因此,對於想加入聯合國的年輕人而言,最常規的方式,是參加聯合國的YPP考試(即青年專業人員考試)。
P類職務是聯合國職員的主體,可以通過考試獲得。P-1和P-2面向公眾公開招聘,本科生畢業如果考上,定級為P-1;研究生定級為P-2。P-3至P-5從P-2晉升而來。
3、一般事務類人員G級(GeneralService),分G1到G7七個級別,主要是秘書、服務和安全人員,其中G1至G3級別最低,多面向公眾招聘,通過簡單考試即可,但對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要求,而G5至G7多為內部調動和升級。
G類屬於基礎性崗位,大多是行政、秘書等輔助性雇員,一般從機構所在國當地招聘。G級職員如果希望轉成P級職員,則必須通過聯合國內部舉行的一年一度的考試。
(1)國際合作署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擴展閱讀
聯合國主要機構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章第七條規定,聯合國設有6個主要機關: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秘書處。
總部
聯合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在瑞士日內瓦設有聯合國歐洲辦事處。
聯合國大會
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UNGA))(簡稱聯大)是聯合國的主要審議、監督和審查機關。由全體會員國組成。大會在制訂標准和編纂國際法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大會每年9月至12月集中舉行常會,並在之後視需要開會。
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Security Council(SC))(簡稱安理會)的職責是維護國家之間的和平與安全。聯合國的其他主要機關只有對會員國提出「建議」的權利,而安理會則有權提出具有強制性的決議,在憲章第二十五條規定下,會員國必須接受並履行。安理會的決議被稱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ECOSOC))(簡稱經社理事會)在推動國際經濟和社會合作及發展方面對大會進行協助。經社理事會有54個成員國,由大會選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樣選舉產生,任期一年,來自經社理事會中中等或較小的成員國。
理事會每年7月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地點在紐約或是日內瓦。會監視成員國的經濟、文化、社會、健康、教育方面的事務並為保障全世界人民的人權而工作。該理事會要向聯合國大會提交報告。
託管理事會
託管理事會(Trusteeship Council(TC))是聯合國實行國際託管制度的主要機關。適用於國際託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尚未獨立的前國際聯盟的委任統治地和戰後割離自敵國的土地。
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位於荷蘭海牙,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於1945年根據聯合國憲章建立起來,並在1946年作為常設國際法院的繼承者開始運行。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9年,由大會任命,必須來自不同的國家。
秘書處
秘書處(Secretariat)從事聯合國各種日常工作,為聯合國其他主要機關服務。秘書處的職責同聯合國所處理的問題一樣多種多樣,范圍從管理維持和平行動到調停國際爭端、從調查經濟及社會趨勢和問題到編寫關於人權和可持續發展問題的研究報告等。
聯合國宗旨:
1、維持世界各地和平;
2、發展國家之間的友好關系;
3、幫助各國共同努力,改善貧困人民的生活,戰勝飢餓、疾病和掃除文盲,並鼓勵尊重彼此的權利和自由;
4、成為協調各國行動,實現上述目標的中心。
❷ 沙展,幫辦,署長都是什麼職務啊
沙展:Sergeant,是英文直譯過來的,也叫三柴(因臂章有三間),中文意思:警官;軍士長;軍士;職級也就是一個小隊的隊長。
幫辦:指主管人員的助手;協助主管人員辦理公務。
署長(英文縮寫SSGT):香港警察職級,該職級位於見習督察(PI)之下,警長(SGT)之上。屬於員佐級。
(2)國際合作署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擴展閱讀:
香港警察是香港的八大紀律部隊之一。香港的八大紀律部隊是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入境事務處、香港懲教署、政府飛行服務隊、香港消防處、醫療輔助隊和民眾安全服務隊。
香港警隊是一支擁有29217名紀律人員及4583名文職人員的隊伍(截至2016年7月31日)。警民比例及編制均為世界上最高及最龐大之一。
❸ 署長處於那個級的和局長的官職哪一個更大
具體要看是在哪國,而且是哪個署、哪個局。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機構級別也相對不一樣。以中國為例,從正部級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到正科級的縣公安局長,這些可都是「局長」,級別卻差了很多
再補充一下問題吧。
中國大陸有署長這個職務的,比如海關總署的署長,正部級,和國家總局的局長平級。
❹ 國際發展合作署一司級別
副部級。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雖然以署為名,但本質上是負責國際合作的國家局,是國務院直屬的副部級國家局。
根據統計,目前擁有實體機構的副部級國家局一共30個,國務院直屬的國家局有4個,其中就包括國際國際合作署。
❺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副署長是正廳級嗎
副署長是副部級別 。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2019年9月,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
❻ 海關總署署長怎麼級別
海關總署署長是正省部級幹部。
海關總署是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
現任海關總署署長就是倪岳峰(截止2019年)。
倪岳峰,男,漢族,1964年9月生,安徽岳西人,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6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
曾任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山東省青島市科委主任助理,青島市計委副主任。
1997年起任國家海洋局科技司副司長、司長,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
2000年8月起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3年3月起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
2003年8月起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助理;
2008年2月起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副部長級);
2011年2月起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3年6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6年8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福州市委書記;
2016年10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
2016年11月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州市委書記;
2017年5月任海關總署黨組書記(正部長級);
2017年6月任海關總署黨組書記、副署長;
2018年3月任海關總署黨組書記、署長;
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6)國際合作署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擴展閱讀
海關總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國海關工作。擬訂海關(含出入境檢驗檢疫,下同)工作政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海關規劃、部門規章、相關技術規范。
(二)負責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岸管理規章制度,組織擬訂口岸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牽頭擬訂口岸安全聯合防控工作制度,協調開展口岸相關情報收集、風險分析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口岸通關中各部門的工作關系,指導和協調地方政府口岸工作。
(三)負責海關監管工作。制定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的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工作。依法執行進出口貿易管理政策,負責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負責海關標志標識管理。組織實施海關管理環節的反恐、維穩、防擴散、出口管制等工作。
制定加工貿易等保稅業務的海關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審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設立和調整。
(四)負責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徵收管理。擬訂征管制度,制定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並組織實施和解釋。牽頭開展多雙邊原產地規則對外談判,擬訂進出口商品原產地規則並依法負責簽證管理等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執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關稅措施。
(五)負責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收集分析境外疫情,組織實施口岸處置措施,承擔口岸突發公共衛生等應急事件的相關工作。
(六)負責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監督管理進出口商品鑒定、驗證、質量安全等。負責進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依據多雙邊協議實施出口食品相關工作。
(七)負責海關風險管理。組織海關貿易調查、市場調查和風險監測,建立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風險監測預警和跟蹤制度、風險管理防控機制。實施海關信用管理,負責海關稽查。
(八)負責國家進出口貨物貿易等海關統計。發布海關統計信息和海關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動態監測、評估,建立服務進出口企業的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九)負責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依法查處走私、違規案件,負責所管轄走私犯罪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工作,組織實施海關緝私工作。
(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海關科技發展規劃、實驗室建設和技術保障規劃。組織相關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
(十一)負責海關領域國際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並執行有關國際合作協定、協議和議定書。
(十二)垂直管理全國海關。
(十三)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倪岳峰
❼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行政級別分別是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都是副部級的。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有以下幾個:
1、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
2、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3、國家煙草專賣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5、中國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6、國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遊部管理)
7、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8、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9、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10、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11、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12、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13、國家郵政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14、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
15、國家外匯管理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16、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7)國際合作署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擴展閱讀:
國務院直屬機構里,稱為總局或總署的都是正部級,稱為局的是副部級。
例如:
國家稅務總局是正部級 (其他的如:國家體育總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海關總署)
國家旅遊局是副部級 (其他的如:國家林業局,國家統計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務院直屬機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3、國家體育總局
4、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5、國務院參事室
6、國家稅務總局
7、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8、國家統計局
9、國家醫療保障局
10、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
❽ 民國時的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
相當於現在的正處級別到副局級別的官員。一般只是分管某一個方面的事務,沒有特別大的決策權利,電視劇中的署長的權利有點誇大了。
例如:
軍政部的官員排次:
1、部長、政務次長、主任參事、總務廳長
2、陸軍署:署長、副署長
3、海軍署:署長、副署長
4、軍需署:署長、副署長
(8)國際合作署署長是什麼級別的官擴展閱讀:
民國官員:
1、督軍
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省下的軍事長官。辛亥革命時,各省行政軍事長官多稱都督。不久,另設民政長,都督專管軍事。
二次革命後,袁世凱都督為某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務。民國五年(1916)袁世凱死後,改稱督軍。十一年(1922),黎元洪倡「廢督裁兵」未成,遂改督軍為督理某省軍務善後事宜,簡稱督理。各省又有改稱督辦軍務善後事宜者,簡稱督辦。
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戰爭後,段祺瑞任用各省軍事長官,均用督辦軍務善後事宜之名,一般稱為軍務督辦或督辦。後直系吳佩孚再起,發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辦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軍閥失敗。
2、巡閱使
官名。北洋軍閥政府時期,對擁有兩省以上的軍閥給以巡閱使的官銜,以便控制其地盤。袁世凱任張勛、倪嗣沖為長江巡閱使、副使,為此職之始。
後又有經略使、檢閱使等名,與此類似,惟經略使實際上未必已控制某地區,如曹錕任湘贛川鄂四省經略使,實為北方對湖南用兵之統帥;檢閱使則為實授某省督軍之先聲。
護軍使
官名。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在各省重要地區設護軍使,管轄該地區的軍務,其職權在鎮守使之上。
3、鎮守使
官名。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設置,為地方軍事長官,所轄軍隊有一混成旅或一師。
4、督辦
清後期,中央與地方皆有臨時設置機構,存在時間長短不一其長官品級特高者稱督辦或總辦,副職稱會辦,資格次於會辦者稱幫辦,負責處理日常例行事務者稱坐辦。北洋政府時期仍有此制。
公務員
民國18年(1929年)10月29日,南京中央政府公布《公務員任用條例》,決定實行公務員制度。民國22年(1933年)3月,公布《公務員任用法》,並於同年4月1日起實行。
福建省公務員任職條件:簡任官,須對「黨國」有特別勛勞、致力革命10年以上;或在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專門研究者;或在國民政府統治下任薦任官1年以上;或參加國民政府統治下各地方高等考試及格。
薦任官,須對「黨國」有勛勞、致力革命7年以上;或在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學、高等專科學校畢業;或在國民政府統治下任委任官1年以上;或參加國民政府統治下各地方高等考試及格。
委任官,須曾致力革命5年以上;或在教育部認可的高等中學或舊制中學畢業;或任國民政府統治下委任職2年以上;或參加國民政府統治下各地方普通考試及格。
公務員甄別審查成績分甲、乙、丙、丁四等;在乙等以上為合格,丙等者降等或降級,丁等不及格。
合格者發給合格證書按照原官等級任用;降等或降級者按應降之等級給與證書,以應降之官等任用;不及格呈請國民政府或通知該管長官免職。
經甄別審查合格,可任用公務員。凡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虧欠公款尚未清結,曾因贓私處罰有案,吸食鴉片或代用品者,均不得任為公務員。
簡任職、薦任職公務員任用,由國民政府交銓敘部審查合格後分別任命;委任職公務員任用,由該長官送省審查合格後委任。
❾ 署長是什麼階級
副省、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