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常見外貿英文術語匯總 很詳細的哦
2021開年到現在,暴漲的運費至今還未有下跌的趨勢,與航運經濟相關的運輸、倉儲、保險等各個環節均難以倖免,連結貿易合同與運輸合同的「紐帶」是國際貿易術語,那麼目前有哪些貿易術語呢?在不同貿易術語下又有哪些潛在風險?
國際貿易術語,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 簡稱Incoterms. 貿易數據能夠簡化交易磋商,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將買賣雙方需要成承擔的風險劃分清楚,避免後期爭議。貿易術語雖然不是法律,但確認後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Incoterms由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制定,每十年對其做一次變更,目的是為了便利國際貿易的操作流程。
1、FAS
全拼:Free Alongside Ship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的船邊,如置於碼頭或駁船上時完成交貨義務。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在大宗貨物的貿易中,特別是小麥、棉花、大豆、礦石等初級產品貿易中,出口商通常採用該術語。
2、FOB
全拼:Free On Board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時,賣方完成其交貨義務。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船開後,一切事宜都由買方負責。
FOB=EXW+運輸費用/裝卸費用+貨代費(裝櫃費+報關費等)
Ps: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
3、CFR
全拼:Cost and Freigh
中文含義:成本加運費
賣方在裝運港船上交貨,同時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支付貨物至指定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4、CIF
全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中文含義: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CIF= CFR+保險費=FOB+運費+保險費
在CFR基礎上,賣方需要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為運輸途中貨物的滅失或損壞風險辦理保險。
出口企業選擇貿易術語時應考慮到運輸條件、產品本身特性以及清關手續的難易程度何意運用貿易術語哦~
㈡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有哪幾個
長用的有FOB(發貨港越過船選交貨)
CIF(成本 +運費+保險)
DDU(目的地交貨,不含稅)
就這幾個!
共有:WEX.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㈢ 國際貿易術語都有哪些
國際貿易術語,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 簡稱Incoterms. 貿易數據能夠簡化交易磋商,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將買賣雙方需要成承擔的風險劃分清楚,避免後期爭議。貿易術語雖然不是法律,但確認後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Incoterms由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制定,每十年對其做一次變更,目的是為了便利國際貿易的操作流程。
1、FAS
全拼:Free Alongside Ship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的船邊,如置於碼頭或駁船上時完成交貨義務。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在大宗貨物的貿易中,特別是小麥、棉花、大豆、礦石等初級產品貿易中,出口商通常採用該術語。
2、FOB
全拼:Free On Board
中文含義:裝運港船上交貨
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時,賣方完成其交貨義務。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船開後,一切事宜都由買方負責。
FOB=EXW+運輸費用/裝卸費用+貨代費(裝櫃費+報關費等)
Ps: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
3、CFR
全拼:Cost and Freigh
中文含義:成本加運費
賣方在裝運港船上交貨,同時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支付貨物至指定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4、CIF
全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中文含義: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CIF= CFR+保險費=FOB+運費+保險費
在CFR基礎上,賣方需要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為運輸途中貨物的滅失或損壞風險辦理保險。
出口企業選擇貿易術語時應考慮到運輸條件、產品本身特性以及清關手續的難易程度何意運用貿易術語哦~
㈣ 求十三種貿易術語的英文全稱,中文全稱,英文縮寫等
十三種貿易術語(貿易條件)
《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E組:啟運
(一)工廠交貨(EXW)本術語英文為「EXW 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准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採用EXW條件成交時,賣方的風險、責任、費用都是最小的。
F組:主要運費未付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採用這一交貨條件時,買方要自費訂立從指定地點啟運的運輸契約,並及時通知賣方。《2000通則》規定,若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是賣方所在地,賣方負責把貨物裝上買方制定的承運人的運輸工具即可,若交貨地是其它地點,賣方在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完成交貨,無需卸貨。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與《90通則》不同的是,《2000通則》規定,辦理貨物出口報關的風險、責任、費用改由買方承擔。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C組:主要運費已付
(五)成本加運費(CFR)
本術語英文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 (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D組:到達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賣方義務如下:支付運費,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承擔卸貨的責任和費用,並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承擔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下之前的風險和費用。辦理貨物進口報關的責任、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本術語適用於水上運輸和多式聯運。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貿易術語的作用
可以節省交易磋商的時間和費用,同時可簡化交易磋商和買賣合同的內容,有利於貿易的達成和貿易的發展。非原創,來源於網路。
㈤ 13種貿易術語的詳細介紹
1.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
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7.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8.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9.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並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10.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
11.FAS(Free Alongside Ship)是國際貿易術語之一,《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2000)對其規定如下:
「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邊,即完成交貨。買方必須承擔自那時起貨物遺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12.DDU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由賣方將貨物直接運至進口國國內指定地點,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因此《2000年通則》要求買方承擔可能發生的,因其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同時2000年通則建議在與辦理進口結關困難和費時的國家進行交易時,為避免因買方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影響交易的進行,賣方還是不要使用DDU為好。
13.DDP英文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後交貨到指定目的地。
(5)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英語有哪些擴展閱讀:
貿易術語是用來表示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義務的專門用語,每種貿易術語都有其特定的含義,採用某種專門的貿易術語,主要是為了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1.Frontier (…named place )」,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2.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適用於水上運輸方式及最後一程為水上運輸的多式聯運方式。
3.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
賣方義務如下:支付運費,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承擔卸貨的責任和費用,並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承擔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下之前的風險和費用。辦理貨物進口報關的責任、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本術語適用於水上運輸和多式聯運。
4.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
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5.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㈥ 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
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1928年國際法協會在華沙開會,制定了《1928年華沙規則》,該規則專門解釋CIF買賣合同的性質、買賣雙方的責任、費用、風險劃分以及所有權的轉移方式等問題。1932年對原規則進行修訂,產生了《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由美國9個商業團體共同制定,該慣例對六種貿易術語進行了解釋,具體是
(1)Ex Point of Origin 產地交貨;
(2)FAS在運輸工具旁交貨;
(3)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
(4)C&F成本加運費;
(5)CIF成本加運費、保險費;
(6)Ex Dock目的港碼頭交貨。
㈦ 主要的國際貿易術語
一、為「E」組,指賣方僅在自己的地點為買方備妥貨物(發貨)。
EXW(EX works):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或倉庫)交付給買方,除非另有規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上,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後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二、為「F」組(FCA、FAS和FOB),指賣方需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 (主要運費未付)。
1、FCA(Free Carrier):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監管,並負擔貨物交由承運人監管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此外,賣方還應辦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裝運港的船邊或駁船內交貨,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該術語規定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並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三、為「C」組(CFR、CIF、CPT和CIP),指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但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裝船和啟運後發生意外所產生的額外費用,賣方不承擔責任(主要運費已付)。
1、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訂艙,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2、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
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以及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3、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買方風險取得貨物保險,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用。
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四、為「D」組(DAF、DES、DEQ、DDU和DDP),指賣方須承擔把貨物交至目的地國所需的全部費用和風險(貨到)。
1、DAF(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邊境地點,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買方,並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承擔將貨物運抵邊境上的指定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此地點為毗鄰邊境的海關前,包括出口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邊境(含過境國)。進口清關手續則由買方辦理。
2、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並交給買方,但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指定卸貨港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負擔貨物從船上開始卸貨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將貨物交付給買方,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卸貨港並卸至碼頭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買方則負擔隨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給買方,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
賣方應該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進口應繳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5、DDP(Delivered Duty Paid):進口國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地點,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給買方,賣方負責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交付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繳納的任何進口「稅費」。
賣方負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的取得進口許可證時不宜採用該術語。DDP是賣方責任最大的貿易術語。
(7)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英語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術語(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稱價格術語。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
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說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㈧ 什麼是國際貿易慣例目前有關國際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有哪些
關於貿易術語最權威、影響力最廣泛的慣例是由國際商會(ICC)始於1936年制定的Incoterms。
Incoterms歷經多次修訂,目前的最新版本為Incoterms2010,共11種術語:EXW, FCA, FAS, FOB, CFR, CIF, CPT, CIP, DAT, DAP, DDP。
㈨ 常見的國際貿易慣例有哪些
國際貿易主要慣例如下:
在國際貿易中通行的主要慣例均由國際商會制定,主要有:
(1)《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年)。
(2)《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
(3)《托收統一規則》(1995年)。
(4)《國際保付代理慣例規則》(1994 年)(國際保理商聯合會頒布)。
(5)《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1992年)。
(9)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英語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慣例特徵:
1、國際貿易慣例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自發形成的,其形成的過程不受政府機關的控制和制約,它的成文化一般也是由商業自治團體自發地編纂而成的,這使它有別於依靠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國內法以及依靠各國之間的相互談判、妥協而達成的國際條約。
2、國際貿易慣例是為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人們所普遍遵守和接受的,偶然的實踐不能成為國際貿易慣例,這是國際貿易慣例的客觀特徵。
這里的普遍遵守和接受並不要求人人都已經理解和接受,而只要從事這一行業的大多數人都已經知道和接受即可,就可以推定其他人理應知道這種慣例的存在。早期的國際貿易慣例一般形成一些比較大的港口、碼頭,慢慢地他們的一些合理的做法就為同行業的其他人們所接受。
3、國際貿易慣例必須能使人們產生必須遵照此慣例辦理的義務感和責任感,這是國際貿易慣例的主觀特徵。心理因素對於判斷慣例的存在與否是至關重要的,單純的經常性做法而沒有相應的心理確信是不能構成國際貿易慣例的。
4、國際貿易慣例具有任意性,沒有強制適用力。只有在當事人明示或者默示同意採用時,才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明示或者默示地加以排除,則不能將國際貿易慣例強加給當事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