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誰
法律分析: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由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並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准、經濟定額的國家標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貳』 城市規劃布局歸哪個部門管
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省的是建設廳,北京是規劃委,上海是規土局。
『叄』 規劃局屬於哪個部門
規劃局屬於行政機關,其下屬機構為事業單位,例如城鄉測繪所,城建檔案館,建設勘察設計院等。規劃局上級直屬所在地市政府直管。
規劃局職責:
1、擬訂全市城鎮發展戰略以及城鎮規劃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
2、參與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編制;
3、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的選址和可行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對建築、勘測設計的管理;
5、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制訂各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城鎮規劃的審批和報批工作;
7、參與組織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
8、負責城鄉和風景區各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
9、負責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查處;並對城鎮規劃的審查報批;
10、負責鄉、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村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肆』 規劃局是哪個單位部門
法律分析:規劃局屬於行政機關,是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 劃、體系規劃和城市設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條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准。
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由哪個部門執行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執行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是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城鄉規劃是以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按照法定程序編制和批準的,以圖紙和文本為表現形式。城鄉規劃經過法定程序審批確立後,城鄉規劃區內的各項土地利用和建設活動,都必須按照城鄉規劃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第三條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陸』 城市規劃布局歸哪個部門管
各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名稱略有差別,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省的是建設廳,北京是規劃委,上海是規土局,各城市一般是住建局一類的。
城市規劃管理局,其主要職能有: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研究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學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
3、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
4、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負責行政區域內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
6、指導本轄區城鎮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工作;
7、組織對全市規劃實施情況的評比,確定職權范圍內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性質和用地規模,審批建設工程總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柒』 城市建設規劃是哪個部門負責
城鄉建設規劃管理部門一般是指建設局(住建局、建委,各地方有可能不同),或者下屬規劃局、或平級規劃局。其設置根據各地方要求各不相同。但規劃管理工作因城市化發展速度加快,其重要性愈加明顯,故在發展趨勢上來說,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擺脫二級管理部門的設置,逐漸向一級管理部門發展。
『捌』 區域產業規劃哪個政府部門管
通常是政府里的經濟信息委員會或發改委管。
『玖』 城市規劃歸哪個政府部門管建委,國土資源,規劃局,還有發改委,這么多部門是怎麼分工的
現在規劃部門職能統一劃轉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具體到地方就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目前機構改革,國土和規劃合並成了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規劃也成城市空間規劃。
『拾』 城市發展規劃由哪個部門負責
法律分析:綜合發展規劃由發展改革委負責,城市建設規劃由建委(建設局)負責,政府部門做規劃一般會找有關系的規劃院合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