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攤面積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多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8%—15%(多層建築是指6層左右的磚結構建築);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0%—20%左右(樓層從7層到11層可以設定為小高層);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5%—30%(高層建築一般在二十五層到三十三層之間)。公攤面積就是主體中減去套內面積的部分,包括:門斗、門廳、大堂、過道、走廊、前室、樓梯、電梯、屋面間、電梯機房、真不用房、外牆、保溫等。
公攤面積大的房子
1、帶底商的房子
有些樓房的一樓和二樓是商用性質的房屋,因為很多高層住宅的一樓和二樓不好賣,因此開發商採用這樣的方式來建造房屋,就可以賣得起好的價格,還能完善小區的配套。但是如果有帶底商的房子,那麼就會造成公攤面積增大。
2、單層面積較小的房子
如今的房屋大多都是小高層住宅或者高層住宅,如果單層面積比較小的高層住宅與單層面積比較大的高層住宅相比較,而這兩種住宅相應的電梯、樓梯尺寸是根據相關規定來進行設計的,而且都是2梯3戶的設計,公共區域面積基本一致,而單層面積比較小的房屋公攤面積比較大。
3、外觀凹凸的房子
一般來說,外觀看起來凹凸面比較多的房子雖然外觀比較好看,但是對於購房者來說,卻不是很劃算,因為這樣的房屋公攤面積會增大不少,要知道外牆也是納入公攤的,如果凹凸過多會增加牆體的總長度,那麼算下來的公攤也就更大,所以不如選擇外觀規整的房子。
B. 公攤面積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公攤面積一般在12%-18%。
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25%-30%。
公攤面積就是主體中減去套內面積的部分,包括:門斗、門廳、大堂、過道、走廊、前室、樓梯、電梯、屋面間、電梯機房、真不用房、外牆、保溫等。
C. 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公攤面積標準是多少
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公攤系數設定上限。
一般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在10%~13%,18層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攤約在13%~15%,點式的樓盤公攤大多在15%~17%,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
公攤范圍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公攤建築面積、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僅電梯、樓道、門廳,甚至門口警衛室的一部分面積也要由購房者買單。
計算方法
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1、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2、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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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原則
約束開發商的有關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2]的法規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
其中北京市的規定明確了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及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面積明細
1、將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告知購房人,以便購房人通過這些數據求出其他數據,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開發商也應將購房人應分攤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積總值及各構成項目的面積加以列明,以備購房人查驗和監督。
除此之外,購房人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買100平房子只得70平,公攤面積「坑」有多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公攤面積
D. 國家規定的公攤面積佔多少
1、多層住宅:7層以下住宅公攤率為7-12%,多層建築是層數在6層左右磗混結構的建築,參與公攤部分的面積包括外牆水平投影的1/2,樓梯,樓梯間,為住戶提供服務的物管用房(熱交換站、水泵房、配電室等)。一般占房屋建築面積的13%到18%。
2、7-11層住宅公攤率為10-16%,小高層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而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
3、12-33層住宅公攤率為14-24%,高層建築有電梯及電梯前室佔用了空間,也有安全通道樓梯佔用空間,還有管道井,強電井,弱電井等公用設施都佔用了空間。因此高層建築較多層建築的公攤面積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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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購房者對樓盤享有知情權,自然有權索要公攤數據,所以為了核算公攤面積是否合理,不妨向開發商索要公攤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只有了解了這些數據,才能更好地計算公攤面積。
2、購房者與開發商口頭約定好公攤面積後,一定要寫入購房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公攤面積的大小、位置、單價等等,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未來開發商隨意加大公攤面積,以及肆意漲價。
3、在買房時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查詢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最終設計圖紙、最終面積測量報告等。
E. 房子公攤面積一般多少
1、多層住宅公攤率
多層住宅樓層數在6層左右,這種性質的住宅中,公攤面積主要包括配電室、管道井和其他為住戶提供服務的物管用房。、住宅的公攤系數一般為7%—12%。
2、7-11層住宅公攤率
正常無商埠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如果帶電梯的小高層,公攤系數也比較高,公攤系數可達到15%-20%左右。
3、12-33層住宅公攤率
隨著建築整體的層數較高,樓梯間和其他公攤面積相應增加,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和公攤系數都是最大的。住宅公攤系數一般為14%—24%
4、別墅類的公攤率
一般獨棟別墅是沒有公攤面積的,聯排別墅雖有公攤,它面積比較小,一般在1%—8%之間。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F. 商品房的公攤面積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的公攤面積國家標准如下:1、多樓層的住房,國家明確規定,在7層以下的住宅的公攤面積是7%~12%。2、在7層~11層的住宅的公攤面積是10%~16%。3、高樓層的住房,12層~33層的住宅公攤面積為14%~24%。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房屋公攤面積包括:公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套(單元)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公攤建築面積。
G. 公攤多少屬於正常范圍
1、多層公攤率10%-15%,140平米公攤面積14平米-21平米之間合理。
多層一般有兩種形態,一種是沒有電梯的多層,公攤系數少,一種是有電梯的多層基本接近小高層的公攤,平層布局一般是一梯兩戶的格局,公攤率一般不超過15%。
140平米的戶型按照公攤10%-15%進行計算:公攤面積14平米-21平米之間,實際使用面積119平米-126平米之間。
2、小高層公攤率15%-20%,140平米公攤面積21平米-28平米之間合理。
小高層一般都是有電梯的,樓層布局與多層一致,一梯兩戶的格局。公攤率一般不超過20%。140平米的戶型按照公攤15%-20%進行計算:公攤面積21平米-28平米之間,實際使用面積112平米-119平米之間。
3、高層公攤率20%-25%,140平米公攤面積28平米-35平米之間合理。
高高層一般都是有電梯的,樓層布局出現變化,一般規劃兩梯四戶的格局。公攤率一般不超過25%。
140平米的戶型按照公攤20%-25%進行計算:公攤面積28平米-35平米之間,實際使用面積105平米-112平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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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攤規則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由建設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號發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技術標准,制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商品房的銷售和產權登記。
第三條商品房銷售以建築面積為面積計算單位。建築面積應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第四條商品房整棟銷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的,應從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扣除)。
第五條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H. 房子公攤面積有規定嗎是多少
房子公攤面積有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業內默認的標准為:6層以下低層商品房的公攤系數一般為12%左右,11層左右的小高層商品房的公攤系數為20%左右,18層以上高層商品房公攤系數為25%左右,超過25層的商品房上約為30%。
公攤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面積有: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棟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房屋公攤面積,即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