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機構簡介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國際原子能領域的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同時兼管地區原子安全及測量檢查,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
在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機構。經過兩年籌備,有82個國家參加的規約會議於1956年10月26日通過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簡稱「機構」)的《規約》。
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日本人)於2009年12月1日任職。
總部位於奧地利維也納。 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榮的貢獻,確保由其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它的法定原子能機構的決策機關是大會和理事會。這兩個機關共同決定原子能機構的方案和預算並任命原子能機構的總幹事。
大會
由全體成員國組成。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9月,為期一周。大會下設全體委員會和總務委員會,後者兼有證書委員會的職能。
由原子能機構的全部127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由35名成員組成,每年舉行4次會議;其中13名由理事會指定,22名由大會選出。理事會由43個國家的代表組成。
理事會
由35國組成的理事會為該組織最高執行機構;秘書處由總幹事領導下的專業人員和工作人員組成,總幹事由理事會任命,6名副總幹事負責6個獨立的部門;下設科學咨詢委員會、技術援助委員會、行政和預算委員會和保障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的大會。
由35個理事國組成,其中13個為指定理事國,22個為選舉理事國。指定理事國由世界核技術(包括原材料生產)最先進國家(10個)和1有關地區最先進國家(3個)擔任,任期一年。但事實上除了西歐(不包括英、德、法)和拉丁美洲兩個地區的指定理事國有輪流擔任的情況外,其他指定理事國都是常任的,因為這些國家每年都被指定為理事國。中、英、法、俄、美均為指定理事國。選舉理事國按地區平衡分配的原則由大會選舉產生,每年改選一半,任期兩年。理事會於每年舉行四次會議。
秘書處
秘書處是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 機構總部設於奧地利維也納維也納國際中心。它共有137個成員國。最近的第49屆大會(200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在該機構總部附近舉行。
為日常執行辦事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與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保障監督司,分別由五個副總幹事領導。此外還設有三個研究單位:塞伯斯道夫實驗室(奧地利)、的里雅斯特國際理論物理研究中心(義大利)、國際海洋放射性實驗室(摩納哥)。總幹事由理事會任命、大會批准,任期四年。 為了履行這些職責,原子能機構設有一個緊急情況反應中心,該中心擁有24小時的反應能力,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以及與全世界220個聯絡點通信能力。該中心還是對付核事故問題機構間委員會的秘書處,這個秘書處是聯合國系統協調核事故和放射性緊急情況對付措施的中心點。
成員國一直鼓勵原子能機構編擬指導性的意見,以協助各國對未來可能的重返事件作出規劃,並就對付此種情形提供國際上協商一致的指導意見。據此,原子能機構於1996年在其《安全叢刊》中發表了一份對核動力源衛星重返的緊急情況規劃和防範措施的文件。這份文件的目的是以全面綜合概述當空間系統使用的核動力源意外地重返地球大氣層並對地球表面產生影響時可能出現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管理情況。該文件的主要對象是負責對潛在的放射性緊急情況作出規劃的政府組織,而且,在即將出事而又尚未作出任何規劃的情況下,這份文件可以為迅速採取行動提供寶貴的參考。
鑒於原子能機構的法定和法律職責、經驗以及久經考驗的基礎設施,理應由原子能機構作為聯合國系統內一切涉及輻射安全的活動,包括那些與外層空間活動有關的活動的參照點。此外,原子能機構致力於在《援助公約》和《規約》為其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利用各種資源來促進、便利並支持締約國之間的合作。為此,原子能機構准備提供下述方面的援助。
收集下述方面的資料並傳播給締約國和成員國: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可提供的專家、設備和材料;
可用來對付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的方法、技術和研究成果;
收到請求時在下述任何方面或其他適當的方面向締約國或成員國提供援助:
發生核事故和輻射緊急情況時編擬應急計劃以及適當的法規;
為處理核事故和輻射緊急情況人員制定適當的培訓方案;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轉達援助請求及有關的資料;
擬訂適當的輻射監測方案、程序和標准;
對建立適當的輻射監測系統的可行性進行調查;
發生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向締約國或請求援助的成員國提供為初步評估事故或緊急情況而撥出的適當資源;
在出現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時為締約國和成員國斡旋;
為獲得並交換有關的資料和數據而與有關的國際組織建立並保持聯絡,並將這些組織的清單提供給締約國、成員國和上述各組織。 任何國家不論是否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或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成員國,經機構理事會推薦並由大會批准入會後,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截至2012年2月,機構共有153個成員國。
包括:
美國、約旦、阿爾及利亞、安哥拉、阿根廷、亞美尼亞、奧地利、中國、克羅埃西亞、愛沙尼亞、衣索比亞、喬治亞、肯亞、拉脫維亞、利比亞、納米比亞、俄羅斯、烏干達、保加利亞、賴比瑞亞、盧森堡、斯洛伐克、智利、愛爾蘭、葡萄牙、澳大利亞、以色列、尼日、委內瑞拉、古巴、厄瓜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墨西哥、秘魯、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亞塞拜然、孟加拉國、白俄羅斯、比利時、貝里斯、貝南、玻利維亞、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波札那、巴西、布吉納法索、喀麥隆、加拿大、中非共和國、查德、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塞普勒斯、捷克、丹麥、多明尼加、埃及、薩爾瓦多、厄利垂亞、芬蘭、法國、加彭、德國、迦納、希臘、海地、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義大利、象牙海岸(象牙海岸共和國)、牙買加、日本、哈薩克、科威特、吉爾吉斯斯坦、黎巴嫩、列支敦斯登、立陶宛、馬其頓、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來西亞、馬里、馬爾他、馬紹爾群島、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摩爾多瓦、摩納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三比克、緬甸、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奈及利亞、挪威、巴基斯坦、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菲律賓、波蘭、卡達、羅馬尼亞、沙特、塞內加爾、塞爾維亞、塞席爾、獅子山、新加坡、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斯里蘭卡、蘇丹、瑞典、瑞士、敘利亞、塔吉克、坦尚尼亞、泰國、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烏拉圭、烏茲別克、梵蒂岡、越南、葉門、尚比亞、辛巴威、剛果民主共和國、韓國。
加入時間:
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任何國家只要經過機構理事會推薦和大會批准,並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
1957:阿富汗、阿爾巴尼亞、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白俄羅斯、巴西、保加利亞、加拿大、古巴、丹麥、多明尼加、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德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梵底岡、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尼、以色列、義大利、日本、南韓、摩納哥、摩洛哥、緬甸、荷蘭、紐西蘭、挪威、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塞爾維亞、南非、西班牙、斯里蘭卡、瑞典、瑞士、泰國、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美國、委內瑞拉、越南
1958:比利時、厄瓜多、芬蘭、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盧森堡、墨西哥、菲律賓、蘇丹
1959:伊拉克
1960:智利、哥倫比亞、迦納、塞內加爾
1961:黎巴嫩、馬里、剛果民主共和國
1962:沙烏地阿拉伯
1963: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象牙海岸、阿拉伯利比亞、敘利亞共和國、烏拉圭
1964:喀麥隆、加彭、科威特、奈及利亞
1965:哥斯大黎加、塞普勒斯、牙買加、肯亞、馬達加斯加
1966:巴拿馬
1967:獅子山、新加坡、烏干達
1968:列支敦斯登
1969:馬來西亞、尼日、尚比亞
1970:愛爾蘭
1972:孟加拉國
1973:蒙古
1974:模里西斯
1976:卡達、阿聯酋、坦尚尼亞
1977:尼加拉瓜
1983:納米比亞
1984:中國
1986:辛巴威
1992:愛沙尼亞、斯洛維尼亞
1993:亞美尼亞、克羅埃西亞、捷克、立陶宛、斯洛伐克
1994:(前南)馬其頓共和國、哈薩克、馬紹爾群島、烏茲別克、葉門
1995:波黑
1996:喬治亞
1997:拉脫維亞、馬爾他、摩爾多瓦
1998:布吉納法索
1999:安哥拉、貝南
2000:塔吉克
2001:亞塞拜然、中非共和國
2002:厄利垂亞、波札那
2003:宏都拉斯、塞席爾、吉爾吉斯斯坦
2004:茅利塔尼亞、多哥
2005:查德
2006:貝里斯、馬拉維、黑山、莫三比克
2007:維德角(擬入)
2008:尼泊爾、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擬入)
2009:巴林、蒲隆地、柬埔寨、剛果 、阿曼、賴索托、盧安達(擬入)
2011:寮國、湯加(擬入)
2012:多米尼克
總數:153(截至2012年2月,總數不包括以上以斜體出現的國家,這些國家將在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後被核准加入。)
註:
199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於197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1994年6月13日從該機構成員退席
2003:柬埔寨於1958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2003年3月26日從該機構成員退席。2009 年11月23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根據理事會的建議,恢復柬埔寨成員國身份。
2003:前南聯盟改為塞爾維亞和黑山。2006年6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由塞爾維亞和黑山共和國繼續。
② 國際原子能機構為什麼稱為IEAE
因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英文全拼是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是縮寫。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1、機構宗旨
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榮的貢獻,確保由其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2、運作機制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大會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秘書處為執行機構,是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與技術援助及合作司及核能和核安全司以及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
機構組成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它的法定原子能機構的決策機關是大會和理事會。這兩個機關共同決定原子能機構的方案和預算並任命原子能機構的總幹事。
4、大會
由全體成員國組成。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9月,為期一周。大會下設全體委員會和總務委員會,後者兼有證書委員會的職能。
由原子能機構的全部127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由35名成員組成,每年舉行4次會議;其中13名由理事會指定,22名由大會選出。理事會由43個國家的代表組成。
3、
③ 國際原子能機構中的指定理事國是那幾個國家
Canada, United States
Brazil
Belgium, France, Germany, United Kingdom
Russian Federation
South Africa
India
Australia
China, Jap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Board_of_Governors_of_the_International_Atomic_Energy_Agency
④ 國際原子能理事國有哪些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成立於1957年10月,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宗旨是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榮的貢獻,並確保由機構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理事會是決策機構,由35個理事國組成,其中有11位成員由大會指定,任期一年。這11個成員按地區分配,由各地區內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擔任。秘書處是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
國際原子能機構在保障監督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訂了一系列與核安全、輻射安全、廢物管理安全標准有關的國際公約。我國於1984年成為該組織成員。
⑤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詳細內容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獨立的政府間機構。
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26日,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約。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正式成立。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宗旨是謀求加速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榮的貢獻,確保由機構本身,或經機構請求,或在其監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任何國家只要經過機構理事會推薦與大會批准,並交存對機構規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成員國。截至201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一共有151個成員國。
設在維也納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
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設在維也納,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大會由全體成員國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理事會是決策機構,由35個國家的代表組成,每年舉行四次會議。秘書處為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總幹事由理事會提名,大會批准,任期4年。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2009年12月1日任職。
國際原子能機構自成立以來,在保障監督領域已與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組織簽訂了全面保障監督協定及單項保障協定,並與擁有核武器國家分別締結了自願保障協定。
1984年中國政府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遞交接受規約的接受書,成為了該機構正式成員國。幾十年來,中國參與了該機構一些國際公約制定工作,並與該機構簽署一系列公約和協定。2009年4月,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陳求發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在北京簽署共同聲明。宣稱雙方機構決心做出進一步努力,加強雙方在和平、安全和可靠地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促進中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2010年8月16日,我國原子能機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了核安保合作協議,以進一步加強雙方在核安保法規標准等方面的合作。
核燃料供應計劃
2011年3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批准了一項新的多邊核燃料供應方案,旨在滿足那些沒有能力生產核燃料的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的需要,同時降低核武器擴散的危險。
此前,國際原子能機構已經批准兩項多邊核燃料供應計劃,其中該機構與俄羅斯合作建立的一座核燃料銀行已經在俄西伯利亞地區啟用,另一個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控制的核燃料銀行方案也於2010年底在理事會會議上獲得通過。
2011年11月21日至2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舉行中東無核武論壇。
⑥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怎樣的組織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約。1957年7月,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 [編輯本段]總部所在地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巴拉迪 (埃及人)於1997年12月1日任職,2005年9月第三次當選。 國際原子能機構坐落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的聯合國城是一組銀灰色的現代化建築群,由一幢圓柱形會議樓和6幢高度不一的辦公樓組成。其中最高的一幢樓和旁邊的另一幢樓,就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所在地。 [編輯本段]成立的宗旨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宗旨是加速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榮的貢獻,並確保由機構本身,或經機構請求、或在其監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它始建時有一個簡單的信條——「讓原子能為和平服務」。這意味著核技術應該安全地用於能源生產、健康、農業和水資源保護等為人類服務的和平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任何國家只要經過機構理事會推薦和大會批准,並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截至2006年2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共有139個成員國。 [編輯本段]組織機構運作機制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大會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秘書處是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作為決策機構,理事會負責審查國際原子能機構預算、相關項目及成員國申請國,並向大會作出推薦。理事會的職責還包括批准相關安全協定,任命總幹事等。理事會每年改選一次,由大會指定和選舉產生。在每屆固定的35名成員中,11個成員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指定,任期一年。這11個成員按地區分配,由各地區內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擔任。其他24名成員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
⑦ 中國是否是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成員國
國際原子能機構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約。1957年7月,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巴拉迪 (埃及人)於1997年12月1日任職。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宗旨是加速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榮的貢獻,並確保由機構本身,或經機構請求、或在其監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任何國家只要經過機構理事會推薦和大會批准,並交存對機構規約的接受書,即可成為該機構的成員國。截至2004年9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共有137個成員國。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大會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是該機構的決策機構,每年舉行5次會議,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章程,理事會每年改選一次,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指定和選舉產生。在每屆固定的35名成員中,11個成員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指定,任期一年。這11個成員按地區分配,由各地區內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擔任。理事會中其他24名成員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秘書處是執行機構,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技術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
自成立以來,國際原子能機構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先後主持制定了《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料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修訂〈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議定書》和《補充基金來源公約》等一系列與核安全、輻射安全、廢物管理安全標准有關的國際公約。
1984年,中國政府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遞交了接受規約的接受書,成為該機構正式成員國。幾十年來,中國參與了該機構一些國際公約的制定工作,並與該機構簽署了一系列公約和協定。
⑧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做什麼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2011年(辛卯年)3月15日,由於3·11日本本州島海域地震引發福島核電站多機組爆炸,日本政府已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出求助。在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機構。經過兩年籌備,有82個國家參加的規約會議於1956年10月26日通過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簡稱「機構」)的《規約》。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大會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秘書處為執行機構,是總幹事領導,下設政策制定辦公室與技術援助及合作司及核能和核安全司以及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以及保障監督司。35名成員中,11個成員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指定,任期一年。這11個成員按地區分配,由各地區內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擔任。其他24名成員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在每屆固定的。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 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系,並由世界各國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獨立的政府間機構。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26日,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約。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