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法
國內保險責任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自然災害)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意外事故)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裝卸轉運貨損)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分攤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支付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震動、碰撞、擠壓造成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液體貨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盜竊)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雨淋)
第三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收貨通知單》後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准)。
1.國際運輸保險種類有:一般主要的有平安險、水漬險、一切險三種。
2.平安險簡要來說就是單獨海損不賠。承保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損。運輸工具擱淺觸礁、沉沒、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全部或部分損失;運輸工具在發生上述意外事故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裝卸時,一件或數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被保險人為搶救貨物支出的合理費用等。
3.水漬險
簡單來說就是平安險+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11種附加險
4.一切險簡單來說=平安險+水漬險
不論全損或部分損失,除對某些運輸途耗的貨物,經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雙約定在保險單上載明的免賠率外,保險公司都給予賠償。
(11種一般附加險:1.偷竊、提貨不著險條款;2.淡水雨淋險條款;3.短量險條款;4.混雜、沾污險條款;5.滲漏險條款;6.碰損、破碎險條款;7.串味險條款;8.受潮受熱險條款;9.鉤損險條款;10.包裝破裂險條款;11、銹損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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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國際貨運中一切險包括哪些
國際華雲中的一切險(all
risk)是海上運輸保險的基本種類之一,是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險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均負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一切險所負責的險別包括平安險、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
⑶ 貨物運輸保險的含義及其六大特徵
貨物運輸保險的含義及其六大特徵
從世界范圍來說,貨物運輸保險起源於海上保險,是最古老的險種之一。貨物運輸保險是指以各種運輸工具運輸過程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承保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運輸過程中的貨物遭受損失的一種保險。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貨物運輸保險的含義及其六大特徵超知識,歡迎閱讀。
什麼是貨物運輸險
從世界范圍來說,貨物運輸保險起源於海上保險,是最古老的險種之一。貨物運輸保險是指以各種運輸工具運輸過程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承保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運輸過程中的貨物遭受損失的一種保險。無論是對外貿易還是國內貿易,商品從生產者到消費者手中,都要經過相應的運輸過程。為貨物投保貨物運輸保險已經成為貿易、尤其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為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種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提供保險,不僅能夠保障貨主的經濟利益,而且有利於商品交易和運輸業的正常發展。
貨物運輸保險的特徵主要體現在其保障對象、承保標的、承保風險、保險合同變更、保險期限和保險關系六個方面。
一、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障對象具有多變性
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障對象的`多變性主要指的是被保險人的多變性。貿易活動中貨物買賣的目的不僅是實現其使用價值,更重要的是實現貨物的價值或貨物的增值,這就決定了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頻繁易手,不斷變換其所有人,從而必然會引起貨物運輸保險被保險人的不斷變化。
二、貨物運輸保險的承保標的具有流動性
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是流動中或運動狀態下的貨物,它不受固定地點的限制。
三、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具有綜合性
與一般財產保險相比,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范圍遠遠超過一般財產保險承保的風險范圍。從性質上看,既有財產和利益上的風險,又有責任上的風險;從范圍上看,既有海上風險,又有陸上和空中風險;從風險種類上看,既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客觀風險,又有外來原因引起的主觀風險;從形式上看,既有靜止狀態中的風險,又有流動狀態中的風險。
四、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合同變更具有自由性
由於運輸中的貨物面臨的風險大小及出險幾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承運人而非被保險人,所以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合同可以隨著貨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自由轉移,而無須事先徵得保險人的同意。因而,在實踐中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合同往往被視同提貨單的附屬物,隨著提貨單的轉移而轉移。
五、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期限具有空間性
由於採取不同運輸工具的貨物運輸途程具有不固定性,所以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不是採取1年期的定期制,而是以約定的運輸途程為准,即將從起運地倉庫至到達目的地倉庫的整個運輸過程作為一個保險責任期限。這一特徵使得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期限具有空間性特徵,因而,“倉至倉條款”是確定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限的主要依據。
六、貨物運輸保險的國際性
貨物運輸保險的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其所涉及的地理范圍超越了國家和區域界限。國際運輸貨物保險所涉及的保險關系人,不僅是本國的公民,而且包括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商、承運人、金融機構與貨主等,因此由保險可能產生的糾紛的預防和解決,必須依賴於國際性法規和國際慣例。
根據不同的標准,我們可以將貨物運輸保險分為不同種類。按照運輸工具和運輸方式不同,可分為水上運輸險、陸上貨運險、航空運輸險、郵包險、聯運險;按照適用范圍,可分為國內貨物運輸保險和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按照保險人承擔的責任,可以將海洋貨物運輸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此處僅介紹國內貨物運輸保險。
;⑷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
您好!
一、海上貨運險的基本險主要包括:三種基本險別,即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
平安險保險責任: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水漬險(膠合板,舊設備,化工品類,五金類)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一切險(所有普通貨物)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根據承保風險的不同,海上貨物運輸保險附加險分為一般附加險、特別附加險和特殊附加險。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一般附加險有11種: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短量險,混雜、沾污險,滲漏險,碰損、破碎險,串味險,鉤損險,受潮受熱險,包裝破裂險,銹損險。這11種一般附加險可供投保基本險為平安險或水漬險時選擇加保,但在投保一切險時則不需加保,因為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已包括上述11種附加險。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特別附加險有:交貨不到險,進口關稅險,艙面險,拒收險,黃麴黴素險,出口貨物到香港(包括九龍在內)或澳門存倉火險責任擴展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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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國際貨運保險的常識有哪些
在國際貨運物流作業過程中,只要涉及貨物作業、監管的運作環節都有可能涉及貨物保險問題。一般保險最受重視的環節有倉儲作業、空運、海運、陸路運輸作業階段。很多情況下港口作業過程的保險是作為運輸保險的一部分投保的。海運過程中的險種分基本險和附加險,基本險又分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三種。陸路運輸過程中的險種主要有陸運險和陸運一切險兩種。航空運輸過程中的保險分為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兩種。
圖源:騰訊雲APE
在物流保險法律關系中,物流合同的一方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在非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原因造成貨損或貨物滅失的情況下,保險人先向貨物利益方進行賠償,而後取得貨物利益方的地位,有權向責任人追償。此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在事前確定貨物利益方沒有私自放棄任何有關損壞貨物的任何權利,這是為確保保險人理賠後權利能夠得到充分彌補。
其次,保險人理賠後,應當取得與代位求償及訴訟的一切相關證據,並應取得貨物利益方的配合。
再次,注意財產保全與證據保全。物流保險合同往往標的較大,必要時需要行使財產保全以確保保險人的利益。
最後,物流法律關系錯綜復雜,專業性很強,所以在事前與事後法律咨詢上要選擇物流、海事方面的專業律師。
⑹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為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陸上運輸貨物保險、航空運輸貨物保險、郵包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包括條款、涉及損失以及程序。
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程序有時一批貨物的運輸全過程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這時,往往以貨運全過程中主要的運輸工具來確定投保何種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種類。
貨物從賣方送到買方手中,要通過運輸來完成,在這一過程中如遭遇意外損失,則由保險人進行經濟補償,以保證貿易的正常進行。各種對外貿易價格條件,都需明確保險和運輸由誰辦理。例如國際上通用的離岸價格(FOB)和成本加運費價(C&F)中不包括保險費,保險由買方自理;而到岸價格(CIF)中包括保險費,由賣方辦理(見對外貿易價格條件)。保險所以成為國際貿易所必需,是因為它將運輸過程中不可預料的意外損失,以保險費的形式固定下來,計入貨物成本,可以保證企業的經濟核算和經營的穩定,避免由於意外損失引起買賣雙方和有關利益方面之間的經濟糾紛;可以使保險公司從自己經營成果考慮,注意對承保貨物的防損工作,有利於減少社會財富損失;進出口貿易的貨物在本國保險,還可以增加國家無形貿易的外匯收入。
⑺ 我國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艙面貨物險。該附加險承保裝載於艙面的貨物被拋棄或海浪沖擊落水所致的損失。一般來講,保險人確定貨物運輸保險的責任范圍和釐定保險費時,是以艙內裝載運輸為基礎的。但有些貨物因體積大或有毒性或有污染性或根據航運習慣必須裝載於艙面,為對這類貨物的損失提供保險保障,可以加保艙面貨物險。
加保該附加險後,保險人除了按基本險責任范圍承擔保險責任外,還要依艙面貨物險對艙面貨物被拋棄或風浪沖擊落水的損失予以賠償。由於艙面貨物處於暴露狀態,易受損害,所以保險人通常只是在「平安險」的基礎上加保艙面貨物險,以免責任過大。
⑻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核心內容: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為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陸上運輸貨物保險、航空運輸貨物保險、郵包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包括條款、涉及損失以及程序。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一、條款
中國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使用的都是中國保險條款(CIC)。在國際保險市場上比較通用的保險條款是倫敦保險協會條款(ICC)。這一條款在1981年1月1日生效的新條款中作了比較重大的改革,將原來的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的傳統險別,分別改為(A)、(B)、(C)3種險別。「(A)險」負責一切外來風險造成的損失,「(B)險」負責條款列舉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水損、拋棄、沖擊落海以及裝卸事故造成的損失,「(C)險」比「(B)險」少了地震、火山爆發、電擊、水損和裝卸事故造成的損失。這種劃分責任的方法,責任比較明確。隨同條款的改革,對200多年來被國際保險市場廣泛採用的英國船貨保險單也作了根本性的修改,取代的是貨物和船舶單獨使用的簡明保險單,便於各方理解,有利於業務的開展。
二、國際貨物運輸涉及損失
海上貨物運輸的損失又稱海損(Average),指貨物在海運過程中由於海上風險而造成的損失,海損也包括與海運相連的陸運和內河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損失。海上損失按損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
A、全部損失全部損失又稱全損,指被保險貨物的全部遭受損失、有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之分。實際全損是指貨物全部滅失或全部變質而不再有任何商業價值。推定全損是指貨物遭受風險後受損,盡管未達實際全損的程度,但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和繼續將貨物運抵日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了保險價值。推定全損需經保險人核查後認定。
B、部分損失不屬於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為部分損失。按照造成損失的原因可分為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三、國際貨物運輸的程序
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由哪一方負責辦理投保國際貿易運輸保險,應根據買賣雙方商訂的價格條件來確定。例如按F.O.B.條件和C.F.R.條件成交,保險即應由買方辦理國際運輸保險;如按C.I.F.條件成,呆險就應由賣方辦理國際運輸保險。辦理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的一般程序是:
a、確定投保國際運輸保險的金額
投保金額是諸保險費的依據,又是貨物發生損失後計算賠償的依據。按照國際慣例,投保金額應按發票上的C。I。F。的預期利潤計算。但是,各國市場情況不盡相同,對進出口貿易的管理辦法也各有異。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有按兩種辦法:一種是逐筆投保;另一種是按簽訂預約保險總合同辦理。
b、填寫國際運輸保險投保單
保險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投保的書面申請,其主要內容括被保險人的姓名、被保險貨物的品名、標記、數量及包裝、保險金額、運輸工具名稱、開航日期及起訖地點、投保險別、投保日期及簽章等。
c、支付保險費,取得保險單
保險費按投保險別的保險費率計算。保險費率是根據不同的險別、不同的商品、不同的運輸方式、不同的目的地,並參照國際上的費率水平而制訂的。它分為「一般貨物費率」和「指明貨物加費費率」兩種。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費率,後者系指特別列明的貨物(如某些易碎、易損商品)在一般費率的基礎上另行加收的費率。
交付保險費後,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險單(insurancepolicy)。保險單實際上已構成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契約,是保險人尋保險人的承保證明。在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損失或滅失時,投保人可憑保險人要求賠償。
d、提出索賠手續
當被保險的貨物發生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可以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按〖INCOTERNS1990〗E組、F組、C組包含的8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合同,一般應由買方辦理索賠。按〖INCOTERNS1990〗D組包含的5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合同,則視情況由買方或賣方辦理索賠。
被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收貨人如發現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應立即向承運人或有關方面索取貨損或貨差證明,並聯系保險公司指定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提出檢驗報告,確定損失程度;同時向承運人或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屬於保險責任的,可填寫索賠清單,連同提單副本、裝箱單、保險單正本、磅碼單、修理配置費憑證、第三者責任方的簽證或商務記錄以及向第三者責任方索賠的來往函件等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應當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並辦理,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