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土邊界海岸線以外多少海里
中國的陸地邊界和海岸線分別是2.2萬、1.8萬公里。
國土邊界海岸線實際就是指領海,我國的領海寬度為十二海里,即距離海岸線12海里寬度的海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屬我國主權管轄,都是我國領土。
距離一國海岸線一定寬度的海域,是該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於1958年9月4日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
中國位於亞洲大陸東南部,瀕臨西北太平洋,大陸海岸線自鴨綠江口至北侖河口,長達1.8萬多公里,如果加上5000多座大小島嶼的海岸線,中國海岸線總長度3.2萬公里,其中大陸海岸線1.8萬公里,島嶼海岸線1.4萬公里。
沿大陸海岸線,有許多優良海灣和港口城市,自北而南是: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廈門、廣州、湛江、北海等。其中上海是中國最大的城市,也是亞洲乃至世界著名的都市,工業、商業、金融業、遠洋運輸業都很發達。
㈡ 請問公海和近海(國家海岸線)怎麼劃分的國際標准具體說明一下,謝謝
1994年11月16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這個國際海洋法律制度的確立,標志著世界海洋權益與范圍的再分配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國際海洋邊界將由沿海國陸續劃定,200海里(約370公里)之內海域將脫離公海性質。
就是離岸邊200海里之內海域為近海,200海里之外為公海,是有國際標準的。
㈢ 如何界定國家海岸線
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劃法,並不完全相同!!
一般以大陸海岸線為基準向外延伸200海里。若此范圍未超出大陸架的范圍則以大陸架的范圍為標准。
《聯合國海洋公約》規定沿海國可建立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作為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的大陸架,對這兩個區域內的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對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的保護與保全等事項享有管轄權,並享有為此而採取一定措施的權利。
目前世界上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正常基線法,一種是直基線法。
1.正常基線法:又叫低潮基線法,就是以落潮時海水退到離岸邊最遠的那條線作為領海基線,以此基線為起點,向外延伸到國家所規定的領海寬度即為領海線。領海線和領海基線之間的海域就是領海。海岸平直的國家多採用此法。
2.直基線法:又叫折線基線法,就是在大陸沿岸突出部或外沿的島嶼上,選定某些點作為領海基線,把連接各相鄰基點所得的折線作為領海基線,以此基線為起點,向外延伸到國家所規定的領海寬度即為領海線,領海線和領海基線之間的海域就是領海。海岸曲折或沿岸多島嶼的國家,多採用此法。
註:我國也採用直基線法,又叫折線基線法。
㈣ 距我國海岸線多少海里以內海域是我國的領海
12海里。
中國於1958年9月4日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該規定適用於中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
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把12海里規定為領海寬度的最大限制。但世界各國領海寬度有3海里、12海里、200海里等多種類別。
1992年,我國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8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㈤ 國家領海到底是多少海里
中國的海岸線出去212海里才可能是公海。之所以說可能,是說這片海域離所有國家的領土都距離在212海里以上才能稱之為公海,如果離中國的大陸或者島嶼414海里范圍內有其他國家的領土,之間的海域就不能稱之為公海。
公海在國際法上指各國內水、領海、群島水域和專屬經濟區以外不受任何國家主權管轄和支配的海洋部分 。領海(一般是12海里)與公海之間的次級地位者是專屬經濟區(可達200海里)。
公海在內水、領海、鄰接海域、專屬經濟區、公海國際法上指各國內水、領海、群島水域和專屬經濟區以外不受任何國家主權管轄和支配的海洋部分。依據1958年《公海公約》,公海是不包括國家領海或內水的全部海域。但隨著海洋技術的進步和人類對海洋資源開發的進展,沿海國管轄權擴大,產生了專屬經濟區和群島水域等新概念和制度,縮小了公海的面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國家的專屬經濟區、領海或內水或群島國的群島水域以內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國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因而不處於任何國家的主權之下;任何國家不得將公海的任何部分據為己有,不得對公海本身行使管轄權。
㈥ 距我國海岸線幾海里是我國領海
12海里。這是國際規定最大值,中國占盡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