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在處理民族問題的政策和制度上有什麼獨特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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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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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有56個民族。為了促進少數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中國政府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國家政策。
1,堅持民族平等團結
在中國的國策,中國政府: ,全國各族國家的人,無論種族平等,人口規模,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相同點和不同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的水平,等於一個大家庭的中國國家,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一樣,反對一切形式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民族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在社會生活中彼此平等相待,友好的訪問,互相尊重,互相幫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民族平等的前提和基礎,將無法實現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結果,促進真正的平等保護各族。
我們的政策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作為解決民族問題,中國的憲法和有關法律明確定義的。 「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各族平等的狀態保護的合法的權利和各族人民的利益,並在維護和發展各民族中平等,團結,互助的,禁止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 「
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政府的一個解決的民族問題的項目重要的政治系統是一項基本政策。該系統的地區民族自主權和人民國會,中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共產黨領導,像在政治系統在中國,的三個墓。民族區域自治的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力,少數族裔人民當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的內部事務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和根本利益的人的各族人民。行使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證少數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權利和政治,以積極參與的政治生活的國家的願望,以滿足少數人的需求。一個國家根據區域的原則民族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地區單獨建立一個自治地方,也可以按照其不同的行政單位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分布在其他地區的國家,既要保護少數民族的當家作主的自治權利國家,而且也為維護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有利於國家的發展,有幾個各方面的發展相結合的國家的優勢
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具有以下兩個特點:第一,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自治,自治地方的一個組成部分的的機關,自治自治的地區,中央政府必須遵守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的領導下,在制訂政策和計劃,為國家的經濟和文化發展水平上級國家機關必須採取充分考慮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情況和需求,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幫助和支持。中國的地區民族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和當地自治政府,但一個國家的因素和區域因素,政治和經濟因素的結合結合。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施,應該是有利於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利潤,同時也有利於實現國家的自主性的發展和進步,有利於到國家的建設。
到目前為止,中國有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自治縣(旗)120。 BR />
三,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文化事業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國,這個國家最好的一切努力,促進共同發展和繁榮的國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採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以協助區域經濟發展,並動員和組織漢族支持的經濟發達地區對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國家。43提供了一個更高級別的狀態器官義務,以幫助民族自治地方發展中的中國國家區域自治法「計劃,國民經濟人民共和國和社會發展中的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計劃,以安排一些關鍵項目,調整了經濟結構的少數民族地區,該行業的發展,提高了綜合經濟實力與中國的持續深入發展在最近幾年的改革開放,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少數民族地區向外界開放的步伐,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呈現新的活力。
近年來,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國家也採取了以下三項措施:
首先,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少數西方貧民窟,有40多個民族的人口比例在雲南,貴州7升; 155個民族自治地方,5個自治區,27個自治州和84個自治縣(旗),總面積的86.4% ?西部地區,在西部地區少數民族人口占。青海3個多民族的省份,湖南西部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雖然沒有在西部地區,但也可以用於治療的大規模開發西部地區享受優惠政策因此,大西部大開發和國家大規模開發的區域,是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
行動,促進邊境,這個動作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西部的中央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加速崛起邊境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計劃。實施了21,000公里的陸地邊界線覆蓋135個縣(橫幅,城市)的主要內容三個方面:首先,在建設基礎設施;巨大的努力,全縣的經濟增長機制,以促進和提高自我發展的能力,並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行動中的邊境地區國家的繁榮「的實際投資資金截至2002年年底,成千上萬的超過15十億元的數千個項目建設的最前沿, 2100多萬人受益。
III,22歲,人口少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點。人口較少民族國家的總人口為10億,有22個,總人口不到60萬人的歷史原因,地理等方面的22個民族的發展程度是比較低的,在未來的10年裡,該國計劃投資5億元每年,以幫助開發共50萬元。
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少數民族文化的幹部,行使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關鍵要解決的民族問題。
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少數民族幹部的文化,民族的少數民族幹部作為一個重要的符號,以衡量一個國家的水平發展。根據不同的歷史時期情況,的實際情況,在黨和政府,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以:
首先,根據民族工作以及社會發展的需要,通過學習機構培訓各級各類少數民族幹部素質的全面提高。二,注重實踐鍛煉,各地區,各部門有計劃地開展幹部交流,崗位輪換中央和國家機關掛職鍛煉,選擇在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少數民族幹部,培養了一大批少數民族幹部,促進少數區域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第三,在同等條件下,堅持德才兼備和誠信的原則,優先選擇和使用少數民族幹部佔有適當的比例,在黨委的領導少數民族幹部在各級政府機構,全國人大大會的前提政協委員。國家
五個少數民族科學與技術,教育,職業發展...... />
,堅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特點,在發展少數民族教育的實際,積極支持和幫助少數民族教育的發展。賦予和尊重的權利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的發展,重視民族語文教學和雙語教育,並要特別注意加強少數民族教師,資金和積極內陸省,市對口建設的支持,為少數族裔等方面的教育。
在一些科學和技術的發展,國家已經採取了一些特殊措施,如:重點培養,培養了少數科學家和技術人員,學院計劃,民族班,招收少數民族學生,或組織引進人才和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改造傳統產業和傳統產品,促進傳統技術的改進,提高經濟效率,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
少數民族地區,國家的政策,並強調需要加強衛生人力資源建設和少數民族地區,和一個很好的工作,預防和治療的疾病,孕產婦和健康,兒童保健服務,並大力扶持民族醫葯產業的發展。
繁榮少數民族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事業的發展,一個國家的文化藝術團體,培養少數民族文藝??人才,繁榮和國家的文學創作和協助少數地位的形成。
6,使用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
可以自由地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和中國各族人民的權利。「憲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條規定:「各民族的自由發展自己的語言。」在執行公務時,的運動的自治機關的自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一個或幾個當地通用語言。第十屆人民共和國的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該器官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保護當地人民,以使用和開發他們自己的語言自由。「11條規定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在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行使自治權,使用一種或幾種語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它常用來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第37條同時使用幾種常見的語言?在本地:基於學校以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班級)和其他教育機構,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材教材和出版物的編譯和少數民族語言的條件??教學。「的人對政府的金融支持少數民族語言?各級辦?出版工作。「第47條規定:」確保所有國家的公民有權用本民族武介紹文字的訴訟。 「
七,尊重少數民族的風格
中國的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風俗習慣,體現在服裝,食品,住房,婚姻,禮儀,喪葬等問題,國家應尊重習俗的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的傳統和習俗的國家的權利。在所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保持或改革國家的習俗和傳統,以保護少數人的權利。首先,我們必須尊重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二,尊重少數民族節日習慣。三,尊重少數民族的婚姻習慣。第四,尊重少數民族和喪葬習俗等。第五,在大眾媒體上,防止侵犯少數民族的風俗和習慣。第六,尊重少數民族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
八,尊重和保護少數人,自由的宗教信仰
中國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大多數中國少數民族信仰,宗教,作為一個一定質量的一些藏族信仰藏傳佛教的信仰。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種宗教,因為中國有10個民族,相信在伊斯蘭教。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信念。「在中國,宗教信仰自由,即每個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也不要不相信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各種宗教的自由,在宗教,自由的該教派的信仰,教派和信念和不信教宗教信仰自由的過去,現在,和過去不的信徒「自由信仰宗教的自由。目前,有30000座清真寺在中國,在西藏,藏傳佛教活動1700多處。
實踐證明,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找到了自己的解決民族問題和全國各族人民和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的正確道路。中國政府認為,所有民族群體在中國,與國家的改革和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是必然要更快和更好地發展中國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的關系將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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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問題
首先,國家是一個歷史范疇,它的形成,發展,消亡的客觀規律。全國各族人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地理,經濟生活,共同的文化,共同心理素質的社區和性能穩定。該國的產品對人類和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與不斷發展的社會歷史的發展,國家的發展,社會發展的規律。
二,種族和階級是兩個不同的社會歷史現象,民族問題和類的問題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在階級社會中,國家在不同的階級,階級斗爭,階級社會,民族問題往往與剝削階級和階級問題總是會被打上品牌的類,如一個國家的問題,但我們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國家性質的問題,是一個問題。階級斗爭在社會主義時期的主要矛盾,民族問題基本上是問題的工作之間的關系全國性質的問題歸結為一類問題,它只能是一個嚴重的少數人,傷害不僅不能正確處理民族問題,加強民族團結,反對敵對各族人民。力量來幫助。
第三社會發展的問題,民族問題,民族問題從來沒有被孤立的,它是問題的一部分,在社會的發展中的問題的一部分,革命和建設。民族問題只有在社會總問題的解決過程,以解決民族問題的整個革命和建設,以及正確認識和處理民族問題的關注,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革命和建設的過程中,疏忽或錯誤處理民族問題,她可能會給革命和建設帶來了巨大的破壞力,和整個革命事業的挫折,甚至失敗的原因。
四,平等,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對民族的歧視和壓迫,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各民族,無論大小,都是平等的,每個國家的物質財富和人類歷史上,完全平等,牢固的基礎上,反對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視和壓迫,各民族的文化的創造者,應該團結起來。來自世界各地的各民族要堅持無產階級國際主義原則,不分國界和一切被壓迫民族的國家實施密切接觸和共同的斗爭,推翻反動統治階級的實施,國家發展和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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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根據國防法,中國處理對外軍事關系,開展軍事交流與合作遵從什麼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外軍事關系,開展軍事交流與合作。」
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國際社會採取的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安全、穩定的與軍事有關的活動,支持國際社會為公正合理地解決國際爭端、軍備控制和裁軍所做的努力。
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軍事關系中遵守同外國締結或者加入、接受的有關條約和協定。
這五項原則是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系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得到中國、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和完整體現,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范國際關系的重要准則。
第十一章 對外軍事關系
第六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外軍事關系,開展軍事交流與合作。
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國際社會採取的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安全、穩定的與軍事有關的活動,支持國際社會為公正合理地解決國際爭端、軍備控制和裁軍所做的努力。
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軍事關系中遵守同外國締結或者加入、接受的有關條約和協定。
C. 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Exchange Foundation of China)。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1、全國 ;2、接受國際基金組織、國外團體、企業、個人的支持和捐贈。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弘揚科學精神,爭取海內外關心中國科技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團體、個人的支持贊助,促進國家科技事業和國際科學交流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萬元,來源於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部門是科學技術部,委託管理單位是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59號新華大廈5層, 郵編:100045。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募集資金,接受捐贈;
(二)開展並資助中外科技交流合作,組織並實施科普文化教育宣傳活動,促進海內外科技基金組織的友好往來;
(三)獎勵對海內外科學交流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與團體;
(四)支持、推動、實施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協助科技企業加速產業化進程。
第三者 組織結構 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承認基金會章程,對公益事業有奉獻精神;
(二)在科學技術領域有一定影響力;
(三)有能力推動科技公益相關事業的發展。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依據章程,參加基金會的活動;
(三)對基金會工作進行審議、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遵守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
(五)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從事基金會公益事業,維護基金會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修改章程;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二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 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 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
本基金會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基金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與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國內外團體、機構、個人的自願捐贈;
(二)組織募捐的收入;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投資收益;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在業務范圍之內和符合宗旨的各項事業;
(二)根據捐贈人意願的資助項目和獎勵項目;
(三)根據業務需要建立專項基金。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進行符合科技公益宗旨的各項業務活動,達到1億元以上人民幣規模的;
(二)由捐贈方資助,一次性捐贈額度達到1億元以上人民幣規模的;
(三)建立各項專項基金,達到1億元以上人民幣規模的。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實現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轉由其他性質一致、宗旨相近的基金會開展符合捐贈方意願的公益活動。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准。第七章 附則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12月20日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D. 由中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的義烏哈佛國際健康產業園項目怎樣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1-12
E. 向哪些公益機構捐贈 個人所得稅可扣除
個人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規定
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游戲廳有關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對農村義務教育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農村義務教育范圍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鄉鎮(不含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一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與高中在一起的學校的捐贈,也享受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2號)規定,對個人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於公益救助性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7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6號)規定,對個人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04號)規定,為支持我國農村醫療衛生、經濟科學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見義勇為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個人自2003年1月1日起(註:也可以直接)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和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研究開發經費捐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24號)規定,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於對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資助的,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
F. 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怎麼樣啊
基本上這種公司你就不用去啦,騙人的多,我也是從很多公司過來的人,一般什麼公司讓你志願啊,業務員啊,基本上都是讓你做免費的廣告,如果碰巧你真能拽來個客戶呢,就讓你多留下來跑幾天。難啊,這世道。找工作陷阱很多。
國家規定,試用期也是有基本工資的,不能少於當地的最低用工工資水平。
G.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考研有沒有好的培訓機構,聽說北京弘時教育在清華考研這塊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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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簡介
Department of Ceramic Design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是我院最早開設的專業系之一。陶瓷藝術設計系是1956年中央美術學院成立的專業系。現有陶瓷設計、傳統陶藝和現代陶藝三個專業方向。
陶瓷設計課程旨在培養陶瓷產品設計綜合能力,提高設計水平,增強我國日用陶瓷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傳統陶藝課程是在學習和繼承各時期傳統陶瓷特徵和技藝的基礎上,領會其審美與文化價值,將傳統手工藝運用於日常生活;現代陶藝課程是通過對陶瓷材料語言的感知與駕馭,探索其藝術表現力的可能性,使學生在技法與觀念的訓練中建立起扎實的創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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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導師及作品
Tutors and works
李正安
李正安
生於1954年1月12日,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學位中心專家,中國美術家學會會員。
從事陶瓷設計研究與實踐三十餘年,出飯多本著作,竭力通過理論建樹和產學研結合潛心探索並推動陶瓷設計教育的發展。1996至1997年作為外教赴蘇丹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學院;1997年12月在歌德學院北京分院舉辦個人陶藝繪畫作品展;2001至2002年赴英國胡弗漢頓大學、肯特藝術設計學院參與合作研究,並在英國比爾斯頓博物館、肯特藝術中心等地舉辦個人陶藝與中國畫展。
個人作品:
《月白鈞紅茶具》 2010年
《多彩時空》 2011年
《光芒》2013年
鄭寧
鄭寧
1958年出生於寧夏銀川,1977年考入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82年畢業並留校任教,1999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副主任,2004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2006至2012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主任,2007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博士研究生畢業,獲文學博士學位。
主要社會兼職: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茶道藝術研究所所長
清華大學教學專家顧問組成員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ISCAEE國際陶藝教育交流學會副會長
韓國世界陶藝雙年展國際委員
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
中國美術家協會陶瓷藝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評審專家
北京市高等院校藝術教育研究會理事
草紋方皿
鐵銹花草紋陶缽1,口徑36cm足徑13.5cm
王耀玲
女,1958年生於北京;1984年畢業於原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現任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工業設計協會陶瓷分會會員;中國工業陶瓷協會日用陶瓷設計分會理事。
設計主張:
在教學及設計創作上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賞用結合」的設計理念,積極引導學生的創新思維方法,特別注重設計意識的培養,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針,及時捕捉市場信息,緊跟時尚最前沿和生活方式的需求,不斷拓展研究領域,把產品設計與藝術審美的創新提供給人類最為豐富、合理、美好的精神和物質生活滿足,更好地提升現代設計與生活方式的品質。
學術成活與成就:
今年主要發表論文:《對茶咖具設計市場的展望》《設計貴在創新》《探尋潔具的創新與開發》《創意求新展異彩》《從異形設計看市場商機》《陶瓷設計的創新與實踐》等。工作之餘創作大量的現代日用陶瓷茶具作品。如:1996-1997年創作的茶咖具「和睦」「風韻」等,分獲1998年全國日用陶瓷設計創新評比二、三等獎。
2005年作品「因荷得藕」榮獲首屆中國高等院校陶瓷創新評比優秀獎。
2006年創作茶具「絕配」入選中國美術館舉辦的首屆全國陶瓷作品展。
2007年9月在法國巴黎國際藝術城舉辦個人作品展。
2008年創作茶具「翱翔」榮獲第二屆五校聯展優秀獎,現韓國首爾產業大學收藏。
2009年創作茶具「和韻」入選全國第十一屆美術作品設計藝術展。
2010年主要創作朱泥壺「福在眼前」。
2011年修改完善和韻系列茶具6件等。
2012年設計組合茶杯「吉祥如意」入選中日韓三國注漿成型杯子展,以及為中國大益茶葉有限公司設計紫砂壺「大有福報」申報專利進行生產。
2013年創作的茶具「嘉棉盛宴」榮獲在江蘇南通舉辦的當代陶藝設計銅獎,「福壽雙全」榮獲在上海舉辦的大師精品金獎。其他作品曾多次參加國內外展覽,並被個人收藏。
2013年12月10日在人民大會堂被中國陶瓷工業協會授予「中國陶瓷藝術與設計教育傑出貢獻獎」
茶具「合韻」 2009年
福在眼前 2010年
鵲知間
邱耿鈺
邱耿鈺
1962年生於甘肅蘭州,1987年畢業於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並留校任教。主要承擔基礎塑造、傳統陶瓷雕塑和現代陶藝的教學。
1995年考取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工藝美術學系博士研究生,專攻中國現代民間陶瓷的研究。2000年或清華大學博士學位。
現為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副教授,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傳統工藝研究會理事。
出版專著;《中國現代民間陶瓷研究》(河北美術出版社,2005年10月);《走近陶藝家——邱耿鈺》(山東美術出版社,2008年9月);《中國手工藝——陶瓷燒造》(大象出版社,2010年8月)
曾多次參加國內外專業展覽,多件陶藝作品被中國文化部、中國美術館、中國交通銀行、石灣陶瓷美術館、山東省博物館等學術機構以及國內外收藏家收藏。
「復原」系列之七——女馬也敢尥蹶子
邱耿鈺「復原」系列—仗劍
章星
章星
博士,1963年出生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
夢
草紋缽
玖型
白明
白明
1965年生於江西余干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主任
副教授 碩士研究生導師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現代陶藝研究所所長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美術館執行副館長
中國國家畫院陶瓷藝術研究所副所長
中國美術家協會陶瓷藝術委員會副秘書長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陶協IAC會員
中國油畫學會會員
中國陶藝網藝術總監
《中國陶藝家》雜志常務副主編
中國國家藝術基金會評審委員
王輝
王輝
1968年出生於江蘇宜興
1994年畢業於中央工藝美術學院
獲學士學位
2007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獲碩士學位
上下對壺
《線律》,2005年 高7 長16 寬12
楊帆
楊帆
原籍山東省萊州,1975年12月生於北京。現為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副教授,擔任陶瓷造型基礎課、陶藝創作課、陶瓷設計課、社會實踐課的教學工作。
1998年畢業於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獲學士學位。2003年獲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碩士學位。2009年獲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博士學位,研究課題為《宜興紫砂工藝研究》。本人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上加以修改完善,完成專著《宜興紫砂工藝研究》一書,該課題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同時獲北京市社會科學理論出版基金資助。
個人專著《紫砂陶》,於2013年8月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出版,該書為國家出版基金項目《中華文脈——中國陶瓷藝術叢書》的分冊。
本人有多篇論文發表在國家權威核心刊物,論文研究的內容主要是對我國陶瓷工藝文化中的造型、裝飾、功能、技術、傳承方式以及工藝思想等內容進行研究,其中《宜興紫砂工藝思想探微》、《宜興紫砂指套的技術融會》、《宜興紫砂工藝統籌整體的工藝思想》、《宜興紫砂工藝創造性的工具意識》幾篇論文,從比較新的視角研究了宜興紫砂工藝這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本人的陶瓷作品曾多次參加國內外陶藝作品展,並入選作品集,陶藝作品曾獲「中國美術家協會藝術委員會」、「陶瓷藝術專業委員會」舉辦的第二屆全國陶瓷藝術展二等獎。
《和合》高12.5厘米,紫砂茶具
《新韻》,高7.7厘米,2012年
《一泉》,高7.2厘米,2013年
劉潤福
講師,ISCAEE國際陶藝教育交流學會中國事務擔當。
2009年12月至2012年2月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博士後流動站(陶瓷藝術專業)藝術學博士後。2005年4月至2009年3月東京藝術大學研究生院美術研究科(陶藝非遺專業)文化財博士。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東京學藝大學研究生院教育研究科(美術教育專業)教育學碩士。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東京國際日語學院研究生預科。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大連外國語大學日本語學院(文學藝術專業)文學學士。
著作:《白瓷》(中文)2013年3月黑龍江美術出版社
論文:《中日陶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比較研究》(中文)博士後出站報告2012年3月發表於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國際陶芸教育交流學會2011論文集》2011年9月。
《出光美術館》2010年8月第152期。
米白瓷茶洗 2013瓷土 1280度氧化燒 直徑34厘米 高5厘米
青白瓷茶洗 2013瓷土 1290度還原燒 直徑33厘米 高5厘米
尹航
尹航
出生日期:1976.11.22
出生地點:中國河北省
職稱:講師
工作經歷:2008至今任教於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陶瓷藝術設計系
教育狀況:1995-1999 中央工藝美術學院 陶瓷藝術設計系 獲得學士學位,2000-2007德國斯圖加特國立造型藝術學院 陶瓷藝術與設計專業、自由繪畫專業 獲得碩士學位
參加展覽:
2007年德國波恩海姆「時間,空間」個人藝術展
2008年德國漢堡中國年國際女藝術家聯展 landscape-「偶遇」
2009年韓國驪州世界陶瓷藝術雙年展
2010年德國漢堡中德女性陶藝家聯展 Die Form ist Yin-「大器乃坤」
2011年日本東京世界陶瓷藝術教育交流年會展
《阿司匹林》 2012年
《阿司匹林》餐桌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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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考研內容
Examination content
初試考試內容
政治、外語
中外工藝美術史及現代設計史、專業設計基礎;
政治 滿分100分;外語 滿分100分;
中外工藝美術史及現代設計史滿分150分;
專業設計基礎 滿分150分
復試內容及流程
復試內容:筆試+面試
考核內容:
專業設計 滿分100分;面試 滿分100分
復試考核內容與流程:
1. 筆試:考試時間為6個小時
2. 面試程序:
a. 持初試成績(上蓋資審合格章)和身份證入場
b. 自述5分鍾左右,主要內容為學習經歷、創作、或者設計經歷
c. 抽取面試題思考2分鍾以內,答題3分鍾左右
d. 自由提問(含有外語聽說能力考查),時間10分鍾左右
註:可自願准備作品集和ppt,如准備ppt需自備筆記本電腦
總成績計算方法:初試總分(滿分500分)÷5×40%+專業設計(滿分100分)×45%+面試(滿分100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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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考研數據
選擇陶瓷藝術設計專業繼續深造的同學,大多數都有天資,具備可開發的潛質,因為你愛好這個專業,所以它可能在考研過程中給你很大的動力,並且直接影響到你的職業和人生。
2020年清華陶瓷藝術設計錄取分數線
2020年清華陶瓷藝術設計復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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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考研真題
True title
2019年
2019專業設計基礎(陶瓷)專業制陶工具
試題內容:按照所提供的陶瓷造型樣式,以拉坯成型的方式,製作一件陶器。
答題要求:
1、正確使用拉坯的各種工具。
2、造型高度不低於35cm。
3、造型比例合適,器壁厚度勻稱。
4、成型後原樣放置於拉坯台之上,不要從轉台上取下。
評分標准:
1、造型比例適度,尺寸符合要求,60分。
2、拉坯技術熟練,45分。3、器壁厚度勻稱45分。
2020年
2020年清華大學陶瓷藝術設計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1.依據提供的圖片,以寫實的手法繪制一幅朱䴉的寫生作品。
2.依據提供的圖片,分析、提取朱䴉的形態特點,繪制不少於兩幅抽象作品。
3.以宣傳和保護朱䴉為目的,結合報考專業的特點,完成設計策劃書,要求圖文並茂,文字不少於1000字。
每題50分,1、2題繪制在一張A2紙上,3題單獨繪制在一張A2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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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美陶瓷藝術設計考研總結
summary
清美陶瓷藝術設計考研專業要求比較高,每年招收人數較少,導師關系搭建尤為重要,探索其藝術表現力的可能性,使學生在技法與觀念的訓練中建立起扎實的創作能力。
立足於陶瓷藝術深厚的文化傳統與現代人類生活及精神的密切聯系,陶瓷藝術設計系正在建立更為符合社會和學科發展的專業架構與教學方式,並將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上不懈追求,推動陶瓷藝術向更廣闊的領域發展。現代陶藝與建築藝術、公共藝術想結合,以適應現代人生活形態和審美需求的多元化趨向。
H. 新中國成立後,美國對我國採取什麼政策
新中國成立後,美國對我國採取了經濟封鎖,軍事敵對,政治孤立。
1.軍事敵對,第七艦隊開到台灣,國增兵朝鮮半島,不斷擴大戰爭,美機還在中國邊境,偵察空襲,使中國的國家安全受到了極大威脅 。
2.經濟封鎖,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新中國採取政治上的「孤立」、「遏制」,經濟上「封鎖」、「禁運」的政策,企圖藉此扼殺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
3.政治孤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合法性,不把中國在聯合國中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I. 中華國際中心的樓層分布
地下三層停車場,首、二層商務大堂,10層寫字樓會所,11層為設備層兼避難層,12-13層寫字樓會所,14-26層低區寫字樓,27層為設備層兼避難層,28-45層中區寫字樓,45層為電梯轉換層,46層為設備層兼避難層,47-62層高區寫字樓。
樓內配置28部日本原裝進口三菱垂直高速群控電梯,梯速最高可達6M/S;首層配備5部進口手扶電梯,直達二樓寫字樓大堂。
中華國際中心寫字樓不僅將為越秀商務圈帶來新的氣息,更將全面提升廣州國際大都市商務寫字樓的檔次。
J. 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的專項基金
一、 林宗揚醫學教育獎
林宗揚醫學教育獎是由已故中華醫學會第 10 屆會長 林宗揚 教授捐贈積蓄建立的。獎勵我國從事醫學教育事業的教師。自 92 年至今全國范圍內共有 105 名優秀教師獲此殊榮。
二、中華放射教育基金
1996年由時任中華醫學會放射學分會主委、放射學專家劉庚年教授建立的。用於培養貧困地區的放射科醫生。至今已培養了 17 名放射科進修醫生。
三、施正信公共衛生學獎學金
施正信公共衛生學獎學金由中華醫學會前副會長 施正信 教授捐款設立的。用於獎勵公共衛生專業本科德智體三方面全優的應屆畢業生。自頒布施正信獎學金以來共有 51 名優秀應屆畢業生獲此獎。
四、金十字專項基金
「金十字專項基金」由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提出的《金十字計劃》中的特別公益項目 。本項目通過動員社會力量,資助鄉村醫生的技能培訓,鄉鎮醫療站、縣級培訓中心、市級金十字醫院的建立和對農村特困戶的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