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今天的任務:有哪幾種國際貿易方式
國際貿易方式,是一種用於國際間的貿易方式。
其范圍擴大化,交易類型復雜化。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1、包銷(exclusive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包銷(exclusivesales)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2、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3、寄售(consignment)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並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方式。「寄售」是一種有別於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託的(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託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4、招標(invitationtotender)是指招標人在確定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准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投標(tosubmit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
5、拍賣(auction)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6、期貨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7、對銷貿易(countertrade)在我國又譯為「反向貿易」、「互抵貿易」、「對等貿易」,也有人把它籠統地稱「易貨」或「大易貨」。
我們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賬貿易、互購、產品回購、轉手貿易等屬於貨物買賣范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同特徵的各種貿方式的總稱。
『貳』 國際貿易的代理有多少種
有三種,一種是總代理,一種是獨家代理,一種是一般代理。
『叄』 6種國際貿易方式是什麼
國際貿易方式,是一種用於國際間的貿易方式。其范圍擴大化,交易類型復雜化。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主要的國際貿易方式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拓展資料:
一、包銷:
包銷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
包銷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
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二、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三、寄售:
寄售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並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種有別於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託的(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託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四、招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確定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准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
投標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五、拍賣:
拍賣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准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或是習慣上採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進行的。
六、期貨:
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於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進行的期貨買賣。
『肆』 國際貿易中主要貿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銷
出口企業為了在別國推銷自己的產品,不一定通過自己辦銷售店的辦法,可以和國外的某家企業達成包銷或獨家經銷(exclusive sale)協議,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利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對方,即包銷商。
至於具體的買賣合同需要另行簽訂,但要受包銷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果出口企業通過協議只是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家企業,並無排他性,則這家出口企業還可以把該經營權給予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就是一般經銷商。
二、代理
出口企業也可以通過和國外企業達成代理協議,委託代理商在市場上招攬生意,或從事其他委託的事務。委託商對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負責,代理商只收取約定的傭金。根據代理商職權范圍大小,可分為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獨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約定的地區和時期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即委託商不得將該商品直接或間接地銷售給代理區內的其他買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這種獨家經營權。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這樣一種銷售方式,出口企業和國外的代銷商訂立寄售協議,把貨物運交代銷商,代銷商出售貨物後,扣除協議規定的銷售費及傭金後把錢交付給寄售商。
四、招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單位需要采購商品或興辦某工程時,說明有關條件,邀請有興趣的企業在指定期限內按照一定程序報價,即投標。然後由招標人開標與評標,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進行交易。這種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經常採用。
五、拍賣
拍賣(auction)是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拍賣場以公開叫價的方法,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交易方式。不易標准化鮮活產品或藝術品、古董等的國際貿易是通過拍賣來完成的。
『伍』 關於國際貿易中的經銷與代理
經銷(Distribution)是指在國際貿易中經銷商按照約定條件為國外供貨商銷售產品。雙方訂立協議或相互約定,由供貨商向經銷商定期、定量供應貨物,經銷商在本國市場上銷售。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下面由我為你詳細介紹國際貿易中的經銷與代理的相關知識。
關於國際貿易中的經銷與代理一、經銷
經銷是指進口商(即經銷商)與國外出口商(即供貨商)達成書面協議,承擔在規定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商品的義務。在我國,出口企業通過與國外經銷商訂立經銷協議,就可以憑借雙方的密切合作,達到推銷約定商品的目的。
經銷是一種售定的交易方式,供貨人和經銷人之間是買賣關系。但與逐筆售定的一般買賣不同,當事人雙方除簽有 買賣合同 外,還需簽訂經銷協議,確定對等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從法律上講,供貨人與經銷人是本人與本人的關系,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也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轉售並自己承擔貨價漲落的經營風險。
(一)經銷的分類
經銷有一般經銷和獨家經銷之分。
1、一般經銷
供貨商根據經銷協議向國外經銷商提供在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內經營某項(或幾項)商品的銷售權。經銷商有義務維護出口商的利益,並應在必要時對經銷商品組織技術服務,進行宣傳推廣。但經銷商沒有專營權利,供貨商可以在同一地區指定幾個經銷商。
2、獨家經銷
經銷商在指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營權。獨家經銷又稱為包銷方式。
(二)經銷協議
經銷協議是供貨人和經銷人訂立的確立雙 方法 律關系的契約,其內容的繁簡可根據商品的特點、經銷地區的情況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意圖加以確定。
二、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表本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實施 其它 法律行為,而由本人直接享有由此產生的權利與承擔相應的義務。
(一)代理的種類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代理按委託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
1、總代理
總代理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有權代表委託人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的事務。
2、獨家代理
獨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區和期限內單獨代表委託人行事,從事代理協議中規定的有關業務的代理人。委託人在該地區內,不得再委託其它代理人。在出口業務中採用獨家代理的方式,委託人許給與代理人在特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代銷指定商品的獨家專營權。
3、一般代理
又稱傭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委託人可同時委託幾個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行為,代理人不享有獨家專營權。傭金代理完成授權范圍內的事務後按協議規定的辦法向委託人計收傭金。
(二)銷售代理協議
代理協議是明確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文件,由當事人根據雙方的合意加以規定。其主要內容有:
1、代理商品和地區
2、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傭金的支付
除上述內容外,關於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條款的規定,與經銷協議和一般買賣合同的做法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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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的方式問題:
許多 經驗 說明,採用經銷方式出口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慎重選擇經銷商
供貨商與經銷商之間存在著一種相對長期的合作關系。如果經銷商選擇得當,對方信譽好,能夠重合同、守信用,而且經營能力強,即使市場情況不好時,也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經驗和手段,努力完成推銷定額。這樣,業務會越做越大,供銷雙方都會受益。然而,如果經銷商選擇失當,其經營能力不佳或資信不好,則會使供貨商作繭自縛。這一問題在獨家經銷方式下尤為明顯。有些包銷商在市場情況不利時,拒絕完成協議中規定的承購數額,結果使供貨商原定的出口計劃無法完成,又失掉其他客戶。也有的包銷商憑借自己獨家專營的特殊地位,反過來在價格及其他條件上要挾供貨商,為自己謀利,卻損害對方利益。為防止這類情況發生,作為出口商,在選擇經銷商時,應先做認真的資信調查,了解對方的信譽和經銷能力,在任命獨家經銷商之前,這項工作尤為重要。
(2)要注意當地的有關法律規定
在獨家經銷方式下,協議有關專營的規定有時會構成"限制性商業慣例"。對於“限制性商業慣例”的一般解釋是,企業通過濫用市場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業進入市場,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方式限制競爭,從而對貿易或商業的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其核心問題是限制競爭、操作市場,這在許多國家的立法中屬於管制之列。在有些包銷協議中,規定包銷商品的種類及經銷區域時,有時做出下列限制性規定:"包銷商不得經營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禁止將包銷的產品銷往包銷區域以外的地區"等。這類規定就有可能違反有些國家管制"限制性商業慣例"的條例和法令,如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因此,在簽訂獨家經銷協議時,應當了解當地的有關法規,並注意使用文句,盡可能避免與當地的法律發生抵觸。
(3)經銷商的選擇:選擇經銷要綜合考慮經銷商的能力。首先要考慮經銷商的信譽,經銷商在當地有好的口碑,對產品的銷售推廣有很大的幫助。其次要考慮經銷上的能力:一方面是經銷上對廠家產品的認知,另一方面是經銷的規模,人脈等。
『陸』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運輸代理的種類有哪些
(1)租船代理,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代表的委託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2)船務代理,指接受承運人的委託,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主要有航次代理和長期代理。
(3)貨運代理,指接受貨主的委託,代表貨主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等業務的人,主要有訂艙攬貨代理,貨物裝卸代理,貨物報關代理等。
(4)咨詢代理,指專門從事咨詢工作,按委託人的需要,以提供有關國際貿易運輸情況,數據和信息服務而收取一定報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