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際服務貿易的特徵
1.國際貨物貿易要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在政策措施、法律體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異和沖突,以及語言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帶來的差異,所涉及的問題遠比國內貿易復雜。
2.國際貨物貿易的交易數量和金額一般較大,運輸距離較遠,履行時間較長,因此交易雙方承擔的風險遠比國內貿易要大。
3.國際貨物貿易容易受到交易雙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變動、雙邊關系及國際局勢變化等條件的影響。
4.國際貨物貿易除了交易雙方外,還需涉及到運輸、保險、銀行、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過程較國內貿易要復雜的多。
❷ 與貨物貿易相比較,服務貿易的特徵急啊!
當前國際服務貿易的基本特徵
2004-11-22 08:10
隨著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 國際服務產品市場日益完善 , 國際服務產品市場不斷呈現出新的特徵 , 對國際服務貿易中的國際分工格局、以及貿易參加國政府的經濟政策等產生重要影響。
一、發達國家是國際服務貿易的主體
20世紀60年代以來 , 世界經濟結構的重心開始轉向以服務業為主 , 服務業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 也是增加國民收入和提高就業率的重要手段。服務業的發展必然推動國際服務貿易的增長。服務貿易總額在1970年為700多億美元 , 1980年為3800億美元 ,1990年為8660億美元 ,2002年則上升到154000億美元 , 年平均增長速度達6.4%, 超過了同期貨物貿易 5.9% 的增長速度。服務貿易日漸成為世界各國獲取外匯收入 , 改善本國國際收支狀況的重要手段 , 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國國際貿易的發展狀況和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從表中可以看出 , 在國際服務市場上發達國家是國際服務貿易的主體 , 在國際服務貿易中佔有決定優勢。發達國家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具有如下特徵:
首先 , 國際服務貿易呈現以歐美為主的格局 , 美國在國際服務貿易中占最大比重。2002 年 , 全球十大服務貿易出口國(地區)依次是: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西班牙、荷蘭、比利時一盧森堡和中國香港;十大服務貿易進口國 ( 地區 ) 依次是:美國、德國、日本、英國、義大利、法國、荷蘭、比利時一盧森堡、中國、加拿大。另外 , 區域性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迅速 , 發達國家之間的經濟組織如《歐洲經濟共同體》、《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等紛紛成立 , 並獲得快速發展。區域內市場的擴大使貿易趨勢增強 , 貿易規模擴大 , 國際服務貿易也得到迅速發展。
其次 , 國際服務貿易對象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以高新技術為核心 , 以技術進步為動力 , 由於信息技術的發展 , 國際服務貿易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呈整體上升趨勢 , 盡管參與國際服務貿易的成員發展狀況不平衡 , 但以發達國家為主體的貿易結構使服務產品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 , 發達國家在新興服務貿易中占據重要地位。
最後 , 發達國家的服務貿易壁壘呈現逐步降低的趨勢。近年來 , 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推動下 ,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有所降低。發達國家在服務貿易許多項目中都具有絕對或相對優勢 , 為了掃清存在於服務貿易的壁壘 , 便利其打開世界服務市場 , 它們率先削減了本國服務貿易壁壘 , 如在電信領域 , 美國已允許外國世界各地區服務貿易進出口額比重企業持有100%的股權 , 歐盟也開放了基本電話服務市場 , 並對僱用人員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標准。
發展中國家的國際服務貿易也得到發展。發展中國家雖然在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行業較發達國家明顯滯後 , 但在資源、勞動密集型服務領域中 , 發展中國家則具有一定的優勢 , 因此發展中國家的服務貿易也得到迅速發展 , 服務出口佔世界服務出口總值的比重增加。到2002年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比重約為9%, 而且各國發展不平衡。2002 年服務貿易出口額前30名的國家和地區中 , 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大陸、印度、泰國、土耳其、馬來西亞、墨西哥、波蘭 , 分別占國際服務貿易出口額的 2.4%、13%、1%、0.9%、0.9%、0.8%、0.6%;在進口貿易中 , 中國大陸、墨西哥、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印度、巴西 , 分別占國際服務貿易進口額的2.9%、1.1%、1.1%、1%、1%、1%、0.9%。
在服務貿易商品結構方面 , 發展中國家在普通勞動力輸出、建築工程承包、部分旅遊服務業等領域佔有較大的優勢 , 如馬來西亞、泰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航空公司在世界優秀航空企業排名表上常常名列前茅;不少發展中國家的旅遊資源十分豐富 , 旅遊人數和旅遊收入有了較大的增長;一些技術、經濟實力較強的發展中國家也開始發展技術層次較高的服務貿易 , 如印度、印度 尼西亞、菲律賓、墨西哥等國正著力推進通訊業、信息業的建設 , 泰國正努力將曼谷變為區域性金融中心等。然而 , 與工業發達國家相比 , 發展中國家的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規模仍較小 , 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服務業不發達 , 尤其是現代服務項目不具有競爭優勢。
二、國際分工基於各國的競爭優勢
通過對國際服務貿易國別結構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 ,不同國家在國際服務產品市場上處於不同地位 , 同時也使不同國家在服務貿易利益分割中佔有不同的比例。這是各國發揮競爭優勢的必然結果。
國際服務貿易的分工基於各國的絕對優勢。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 , 國際服務貿易是從屬於貨物貿易的 , 在貨物貿易高速增長的帶動下 , 同貨物進出口直接關聯的傳統服務貿易項目 , 即生產性服務貿易得到發展 , 如國際運輸服務、國際貨物保險、國際結算服務等。服務貿易資源的不可替代性、不可移動性等特徵 , 構成一國服務貿易的基礎。
但絕對優勢並不是決定一國服務貿易的唯一因素 , 從服務貿易結構的變化可以看出 ,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 , 服務貿易的主要項目是勞工的輸出、運輸服務等 , 戰後隨著第三次產業革命的發生和完成 , 電訊、金融、運輸、旅遊以及各種信息產業、知識技術等的迅速發展 , 服務業加快向這些領域的擴展 , 新興服務貿易的比重不斷提高。
90年代以來國際運輸服務貿易比重明顯下降 , 從1990年的33.8%下降到2002年的30.6%, 同期國際旅遊服務比重下降幅度較小 , 自28.5%下降為22.3%, 其他服務貿易所佔比重則迅速上升 , 由 37.6% 上升到47%。這種明顯的上升主要是由於金融、保險、信息等產業的迅速崛起及其快速進入服務貿易領域造成的 ,是新興服務貿易行業發展的必然結果。隨著社會經濟生活越來越國際化 , 國際服務貿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這種變化說明傳統的服務貿易優勢 , 即絕對優勢在當代國際服務貿易分工格局中的地位相對下降。如以自然歷史文化等資源為基礎的傳統服務行業 , 在當前國際服務貿易分工格局中的優勢相對降低。
可以說 ,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取決於各國的比較優勢。服務作為一種特殊商品 , 它同一般商品一樣 ,是在一定的生產要素結合下提供和生產出來的。可以把服務的基本要素分為三部分:資本、勞動力和知識技術 (即人力資本)。
不同的服務產品依賴於不同的生產要素。實物資本與運輸服務的優勢有直接的聯系 , 人力資本與保險、金融服務等優勢有密切的聯系 , 旅遊方面的優勢則在較大程度上取決於自然資源。由於不同服務使用的要素結合不同 , 又由於服務部門的多樣性 , 它的范圍從高技術行業如信息、數據處理到簡單的勞動力輸入與輸出 , 這就使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都可能在某些服務項目上擁有比較優勢。發達國家由於資本豐富 , 在國際投資、國際運輸服務、金融服務、專業服務等項目上擁有比較優勢;而發展中國家由於人口眾多 , 勞動力資源豐富 , 工資較低 , 在勞務輸出、建築工程承包等方面擁有比較優勢。其中各個國家的比較優勢不同 , 於是形成了今天的國際服務貿易格局。
這種格局的形成首先是由於各國經濟發展和技術水平的差異。發達國家已經進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階段 , 服務業在國內生產者值中占絕大部分比重 ,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中等發展程度的國家處於從工業經濟社會向服務經濟社會過渡的階段 ,但服務業也是國民經濟的主體;低收入國家則在第二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 , 逐漸提高第三產業的比重。由於各國的技術條件、資本數量、生產規模不同 , 決定了服務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的差異 , 從而決定了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地位。發達國家在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服務貿易領域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 而發展中國家除少數服務貿易產品外 ,在國際服務貿易市場上處於弱勢地位。另外 ,一國的基礎設施完備與否 ,如交通信息網是否通暢 ,也會對其服務行業競爭優勢和在國際服務分工中的地位產生重大影響。
影響服務貿易的要素除了前面提到的自然條件、歷史文化、技術水平外 , 還有資本規模、管理水平等。競爭能力形成於各種要素的組合能力 , 即如何形成產品價值增值的能力 , 並實現服務產品的價值。如在「自然人流動」貿易方式方面 , 有些發展中國家就充分利用了本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價格低廉的特點 , 在「自然人流動」方面得到迅速發展。盡管我國豐富的勞動力資源有利於建築、運輸等行業的勞務輸出 , 但由於勞動力整體素質低 , 使得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的優勢難以充分發揮。要素優勢未能轉化為競爭優勢 , 就影響了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
由於服務業的不可替代性 , 服務業的國際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受一國政府對外經濟政策的影響。現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是技術、知識、資本的競爭 , 服務業的競爭能力影響著各國在國際貿易中獲取利益的能力。由於服務貿易的發展空間和盈利空間都很大 , 所以在服務業具有較強壟斷競爭力或相對競爭力的國家和地區會通過各種貿易組織來推動貿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而服務業落後的國家經常是被動地參與國際服務貿易分工 , 它們開放本國服務市場的條件是以服務換產品 , 所以服務業國際分工的形成和發展比貨物貿易更依賴政府的推動和政府間的合作。
三、國際服務貿易政策具有二重性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不同於貨物貿易的特殊性 , 政府的經濟政策及雙邊和多邊貿易協議對服務貿易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加之服務貿易還涉及到一國的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所以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程度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 , 以國內立法、各種非關稅壁壘的形式出現的貿易保護主義將成為服務貿易政策的主流。與此同時 , 國際服務貿易競爭的直接結果 , 還表現為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進程。20世紀以來 , 服務貿易自由化趨勢首先表現為多邊性國際公約或協定的簽署。如 1978 年漢堡《聯合國1978年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以及倫敦《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等;此外還有1982年內羅畢《國際電信公約》 ,1979 年日內瓦《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等非運輸領域的公約。這些公約和協定為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次世界戰以來 , 世界經濟貿易中區域一體化和貿易集團化的趨勢加強 , 一些區域集團協議相繼達成 , 如 1957 年《羅馬條約》、1973年《關於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場條約》、1975 年《關於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條約》、1983年《關於建立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條約》以及 1992 年《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等 , 這使得各區域在服務一體化方面產生突破性進展。1995年隨著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的簽署 , 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程度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在服務貿易方面做出的承諾 , 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 自由化程度顯著提高。
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推動下 , 服務貿易壁壘逐步降低 , 各貿易參加國為順應這一趨勢不斷調整國內經濟政策。一方面積極推動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 率先削減本國服務貿易壁壘。如在具有競爭優勢的電信領域 , 美國已允許100%的外國股權 , 歐盟也開放廠了基本電話服務市場 , 並對僱用人員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標准。一些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在某些服務行業也取得了相當優勢 , 如新加坡的航空運輸業、韓國的建築承包業、泰國的國際旅遊業等 , 它們有能力降低部分服務部門的壁壘 , 以引進一定數量的外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 , 為其新興服務業提供發展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但另一方面 , 國際服務貿易的保護程度實際上也在變相提高。各國從本國發展服務貿易的相當劣勢出發 , 通過國內立法或非關稅壁壘的形式 , 對服務貿易設置障礙 , 影響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作者:劉東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商務部 研究院 《國際經濟合作》 第7期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s/200411/20041100308071.html
由於不同服務使用的要素結合不同,又由於服務部門的多樣性,它的范圍從高技術行業如信息、數據處理到簡單的勞動力輸入與輸出,這就使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都可能在某些服務項目上擁有比較優勢。發達國家由於資本豐富,在國際投資、國際運輸服務、金融服務、專業服務等項目上擁有比較優勢;而發展中國家由於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工資較低,在勞務輸出、建築工程承包等方面擁有比較優勢。其中各個國家的比較優勢不同,於是形成了今天的國際服務貿易格局。
這種格局的形成首先是由於各國經濟發展和技術水平的差異。發達國家已經進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服務業在國內生產者值中占絕大部分比重,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中等發展程度的國家處於從工業經濟社會向服務經濟社會過渡的階段,但服務業也是國民經濟的主體;低收入國家則在第二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逐漸提高第三產業的比重。由於各國的技術條件、資本數量、生產規模不同,決定了服務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的差異,從而決定了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地位。發達國家在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服務貿易領域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而發展中國家除少數服務貿易產品外,在國際服務貿易市場上處於弱勢地位。另外,一國的基礎設施完備與否,如交通信息網是否通暢,也會對其服務行業競爭優勢和在國際服務分工中的地位產生重大影響。
影響服務貿易的要素除了前面提到的自然條件、歷史文化、技術水平外,還有資本規模、管理水平等。競爭能力形成於各種要素的組合能力,即如何形成產品價值增值的能力,並實現服務產品的價值。如在"自然人流動"貿易方式方面,有些發展中國家就充分利用了本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價格低廉的特點,在"自然人流動"方面得到迅速發展。盡管我國豐富的勞動力資源有利於建築、運輸等行業的勞務輸出,但由於勞動力整體素質低,使得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的優勢難以充分發揮。要素優勢未能轉化為競爭優勢,就影響了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
由於服務業的不可替代性,服務業的國際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受一國政府對外經濟政策的影響。現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是技術、知識、資本的競爭,服務業的競爭能力影響著各國在國際貿易中獲取利益的能力。由於服務貿易的發展空間和盈利空間都很大,所以在服務業具有較強壟斷競爭力或相對競爭力的國家和地區會通過各種貿易組織來推動貿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而服務業落後的國家經常是被動地參與國際服務貿易分工,它們開放本國服務市場的條件是以服務換產品,所以服務業國際分工的形成和發展比貨物貿易更依賴政府的推動和政府間的合作。
三、國際服務貿易政策具有二重性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不同於貨物貿易的特殊性,政府的經濟政策及雙邊和多邊貿易協議對服務貿易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加之服務貿易還涉及到一國的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所以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程度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以國內立法、各種非關稅壁壘的形式出現的貿易保護主義將成為服務貿易政策的主流。與此同時,國際服務貿易競爭的直接結果,還表現為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進程。20世紀以來,服務貿易自由化趨勢首先表現為多邊性國際公約或協定的簽署。如1978年漢堡《聯合國1978年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以及倫敦《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等;此外還有1982年內羅畢《國際電信公約》,1979年日內瓦《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等非運輸領域的公約。這些公約和協定為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次世界戰以來,世界經濟貿易中區域一體化和貿易集團化的趨勢加強,一些區域集團協議相繼達成,如1957年《羅馬條約》、1973年《關於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場條約》、1975年《關於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條約》、1983年《關於建立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條約》以及1992年《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等,這使得各區域在服務一體化方面產生突破性進展。1995年隨著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的簽署,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程度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在服務貿易方面做出的承諾,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自由化程度顯著提高。
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推動下,服務貿易壁壘逐步降低,各貿易參加國為順應這一趨勢不斷調整國內經濟政策。一方面積極推動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率先削減本國服務貿易壁壘。如在具有競爭優勢的電信領域,美國已允許100%的外國股權,歐盟也開放廠了基本電話服務市場,並對僱用人員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標准。一些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在某些服務行業也取得了相當優勢,如新加坡的航空運輸業、韓國的建築承包業、泰國的國際旅遊業等,它們有能力降低部分服務部門的壁壘,以引進一定數量的外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為其新興服務業提供發展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但另一方面,國際服務貿易的保護程度實際上也在變相提高。各國從本國發展服務貿易的相當劣勢出發,通過國內立法或非關稅壁壘的形式,對服務貿易設置障礙,影響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劉東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❸ 什麼是服務貿易它有哪些特點
服務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向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的貿易行為。主要方式有: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其中,服務包括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築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等。 廣義的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動,也包括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直接接觸下交易的無形活動。服務貿易一般情況下都是指廣義的。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同意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哈爾濱新區、江北新區、兩江新區、貴安新區、西咸新區等省市(區域)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試點期為2年,自國務院批復之日起算。
特點。
1.服務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貿易標的無形性
這是服務貿易的最主要特徵。由於服務要素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很多都是無形的,即服務產品在被購買之前,不可能去品嘗、感覺、觸摸、觀看、聽見或嗅到「服務」,所以大部分服務產品屬於不可感知性產品,消費者對它們的價值量很難評估,因為即使在消費或享用之後,顧客也無法根據消費經驗感受到這種產品所帶來的效用,只能是通過服務者提供的介紹和承諾,並期望該服務確實給自己帶來好處。
2.不可分離性
實物產品貿易從其生產、流通,最後到消費的過程。一般要經過一系列的中間環節。比如,賣方要將貨物交給承運商,承運商要委託船務(海洋運輸)公司進行托運,最後由承運商交給買方,這中間存在著一系列復雜的過程(如保險、裝運、適用的價格術語及索賠等問題)。而服務貿易與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離的特徵,即服務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同時進行(如醫生給患者看病)。服務發生交易時間,也就是消費者消費服務的時刻,這兩個過程同時存在,不可分割。同時,顧客在消費服務產品的時候,必須或者只有加入到服務的生產過程中,才能最終消費到服務,而且這種服務特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顯示出國際化的趨勢。這種不可分離性特徵是服務貿易的另外一個主要特徵。
3.貿易主體地位的重要性
服務的賣方就是服務產品的生產者,並以消費過程中的物質要素為載體提供相對應的服務。服務的買方則往往就是服務的消費者,並作為服務生產者的勞動對象直接參與服務產品的分享過程。
4.服務貿易的差異性
差異性表現為服務的生產者所生產的服務產品的質量水平不同。同樣是一種服務,由於其生產者的不同,提供給消費者的產品也就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個服務的生產者,由於其不同的服務產品生產周期,也表現出不同質量水平的產品。而且這種服務產品的質量很難像有形產品一樣用其質量標准進行規范,所以很難統一界定。大多數圍繞勞動力要素所提供服務產品的服務貿易,至今沒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產品用產品質量檢驗標準的方法統一標准。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服務生產者的自身因素(如心理狀態)的影響,比如,醫療服務人員面對不同職業的人員或者是自己的親屬,往往表現出與看待其他普通患者不同的醫療質量水準;二是服務產品的消費者,由於其不同的個人偏好,也會直接影響服務的質量與效果,比如,由於患者對醫療人員的偏見或不信任感,往往直接影響其治療效果等。所以,服務質量和效果產生不同的結果,要受兩方面因素的影響——生產者和消費者。[page]
5.服務貿易市場的高度壟斷性
國際服務貿易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表現出較為嚴重的不平衡性,這當然是與服務市場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受各個國家的歷史特點、區域位置及文化背景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醫療工程、網路服務、航空運輸及教育等直接關繫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倫理道德等敏感領域,也許就會受到外界(制度)或自身(內省)的限制。因此,國際服務貿易市場的壟斷性較強。表現為少數發達國家對國際服務貿易的壟斷優勢,與發展中國家的相對劣勢。比如,從國際服務貿易總額來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比例為3:1(1994年數據)。另外,對國際服務貿易的各種壁壘也比商品貿易多達2000多種,從而嚴重阻礙了國際服務商品進行正常地交易。
6.不可貯存性
由於消費者與生產者個體差別的存在,使得服務產品不可能像有形產品那樣被貯存起來,以備用出售。服務的生產者、消費者對於服務產品來說,如果不是同時進行,那麼,服務產品就會受到損失,而這種損失就是機會損失或價值的貶值。
7.貿易保護方式具有隱蔽性
由於服務貿易標的物的特點,各國無法通過統一國際標准或關稅進行限制,更多地採用國內的政策、法令的改變進行限制。如市場准入制度,對於貿易出口國或進口國進行限制或者是非國民待遇等非關稅壁壘形式。
8.國際服務貿易的約束條例相對靈活
GATS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分為一般性義務和具體承諾義務。一般性義務適用於GATS締約國所有服務部門,不論締約國這些部門是否對外開放,都有對其的約束力,包括最惠國待遇、透明度和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具體承諾義務是指必須經過雙邊或多邊談判達成協議之後才承擔的義務,包括市場准和國民待遇,且只適用於締約方承諾開放的服務部門,不適用於不開放的服務部門。對於市場准入來說,GATS規定可以採取循序漸進,逐步自由化的辦法;允許締約方初步進行承諾,並提交初步承諾書,然後再進行減讓談判,最後達到自由化。對於國民待遇來說,GATS規定允許根據締約方自身的經濟發展水平選擇承擔國民待遇義務。總之,GATS對於服務貿易的約束是具有一定彈性的。
9.服務產品的營銷管理具有更大的難度和復雜性
無論從國家宏觀方面,還是微觀方面,國際服務產品的營銷管理與實物產品的營銷管理比較都具有較大的難度與復雜性。從宏觀層面上講,國家對服務進出口的管理,不僅僅是對服務產品載體的管理,還必須涉及到服務的提供者與消費者的管理,包括勞動力服務要素的衣、食、住、行等各項活動的管理,具有復雜性。另外,約束國家對服務形式採取的管理方式主要通過法的形式加以約束,但是立法具有明顯的滯後性,很難緊跟形勢發展的需要。從微觀層面上講,由於服務本身的特性,使得企業在進行服務產品營銷管理過程中經常會受到不確定性因素的干擾,控制難度較大。如前所述,服務產品質量水平的不確定性,服務產品不可能做到「三包」。再比如,商品貿易可以通過供需關系的協調,使其達到供需平衡,從而使消費者與生產者達到均衡;而服務貿易就不可能通過時間的轉換來完成或解決供需矛盾,實現供需平衡。
❹ 服務貿易與一般商品貿易相比,具有哪些特點
服務貿易的四個基本特徵:
1、無形性。同有形產品不同,服務在很大程度上是無形的和抽象的。
2、差異性。差異性是指服務不像有形產品樣有固定的質量標准,具有較大的差異性。
3、不可分離性。該特徵是指服務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同時進行,顧客只有加入到服務的生產過程才能最終消費到服務。
4、 可貯存性。由於服務的無形性和不可分離性,使得服務不可能象有形產品一樣貯存
起來,以備未來銷售。
❺ 與貨物貿易對比,服務貿易有哪些特徵
貿易的形態:國際服務貿易的標的一般具有無形性;貨物貿易則一般是有形的。
貿易商品的可否儲存性:國際服務貿易所提供的服務往往是生產、銷售與消費同時進行,因此具有同時性、非儲存性、非轉移 性和國際性等特徵。而貨物貿易則相反,一般是生產、銷售與消費相分離的,貿易商品具有可儲存性。
貿易數額統計途徑:國際服務貿易數額統計的途徑廣泛,其統計數據在各國國際收支表中顯示,而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上沒有顯示。而貨物貿易數額則可以從海關統計中明確獲得。
貿易的國家保護方式:服務貿易的保護靈活隱蔽、選擇性強,而不是固定公開,統一透明,對其保護不僅以商業利益為目標,還以國家安全政治穩定為目標。主要壁壘形式包括對服務產品移動、人員流動、資本流動、服務提供者開業權的限制。其中關鍵在於,服務貿易保護是以對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資格與活動的限制為主,而商品貿易保護則是以對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為主。此外,商品貿易的保護措施則主要表現為傳統的貿易壁壘(關稅、補貼、配額等)以及非關稅壁壘(環保、人權等)。
貿易保護力度:近年來由於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以及WTO的運行,商品貿易呈現自由化趨勢,保護力度被明顯削弱,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受到到限制。但由於服務業在經濟安全、競爭力和就業上的敏感性,服務貿易壁壘仍然高。這主要體現在:對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的嚴格限制是市場准入的核心壁壘;承諾的廣度和深度依然有限,尤其是「沒有限制」的部門所佔比例較低。
貿易監管方式:國際服務貿易不是通過邊境措施,而是通過國內相關立法和規定來進行監管。貨物貿易。貨物貿易則主要是通過關稅、許可證、進出口配額等措施進行監管。
❻ 國際服務貿易的特徵是什麼
1:不可貯存性
2:進出口的表現方式與貨物不同
3:貿易主體和客觀非同時轉移
4:服務貿易市場具有高度壟斷性
5:貿易保護方式更具有剛性和隱蔽性
6:營銷管理具有更大的難度和復雜性
7:國際服務貿易統計復雜
❼ 國際服務貿易有什麼特點阿
國際服務貿易的特點 《國際商務與服務貿易》 盡管從歷史上來看,國際服務貿易是伴隨著國際貨物貿易的不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可是它們兩者之間事實上的確存在著很大的不差異。現在人們在不斷地分析和研究兩者之間的差異,並且給予國際服務貿易高度的重視,一方面是因為歷史上服務貿易處於一個相對從屬的地位,人們對它的關注和研究沒有貨物貿易那麼多,它的許多自己獨有的特點沒有被人們認識到;另一方面是由於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服務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甚至可以說發生了質變,它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一、國際服務貿易的一般特點
由於服務本身存在的一些獨特特點,導致國際服務貿易也呈現出與國際貨物貿易不同的特點。與國際貨物貿易比較,國際服務貿易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的特點:
首先,服務是無形的,具有不可觸摸性、不可儲存性和不易運輸性,因而導致國際服務貿易的交易方式多樣化。
一般來看,國際服務貿易主要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實現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務出口國向服務進口國直接提供服務,這種方式中沒有人員、物資和資金的流動,只是通過電訊、郵電或計算機的聯網實現的,也就是說服務的供需雙方不離開居住地而進行的服務交易。例如國際電話、衛星廣播和計算機軟體設計等。直接出口有時也被稱為分離型國際服務貿易或過境交付型國際服務貿易。第二,間接出口。指服務出口國不是直接將服務輸出到服務迸口國而是由服務進口國的消費者直接到服務出口國消費服務。比如服務進口國的消費者到服務出口國去旅遊、留學等。間接出口又稱為供給地依存型國際服務貿易或境外消費型國際服務貿易。第三,國外當地生產當地銷售。是指服務出口國的企業、經濟實體或個人直接到服務進口國去提供服務。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過創辦服務企業,也可以是通過個人受雇或從事個體服務等,譬如在進口國受雇當司機、海員或自己開設個體醫療診所等。國外當地生產當地銷售這種服務出口的方式又被稱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與自然人存在型國際服務貿易,是目前服務出口中一種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務的生產與消費往往是同時發生的,通常無法進行將服務轉讓從而達到贏利目的的活動,所以服務的生產和出口過程一定程度上講也就是服務的迸口和消費過程。
第三,國際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於生產要素的國際移動和服務機構的跨國設置,國際間的服務交換無論採取什麼樣的形式,它都與資本、勞動力和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緊密相關。
第四,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和貨物貿易的統計數據一樣,在各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得到體現。但是,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卻無法像貨物貿易的統計數據那樣,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上顯示。
第五,對服務貿易的監控往往只能通過國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規來達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規形式和強度都遠遠超過貨物貿易。
二、國際服務貿易的新特點
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重心開始轉向服務業。在1999年世界國內生產總值 (GDP)中,服務業的產值佔61%,製造業佔34%,而農業僅佔5%左右。服務業在各國就業和國內生產總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斷加大,發達國家服務業佔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國內就業總數的比重在55%-75%之間,同期發展中國家服務業佔GDP的比重也從42.5%上升到48.1%,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國內就業總數的30%-55%,服務業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國民收入和就業增長的重要來源。
服務業的發展相應地推動了國際服務貿易的增長。服務貿易總額在1970年為700多億美元,1980年為3800億美元,1990年是8660億美元。如果將其中的政府服務剔除,僅考慮商業服務,根據有關的世界經濟組織的統計,1986年國際商業服務出口額為4496億美元,1990年為7827億美元,1994年為10550億美元,1998年是13320億美元,2000年是14150億美元,而2002年達到了15400億美元,其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7%左右,超過了同期的貨物貿易6%左右的增長速度。
各國服務貿易也相應擴大,如無形貿易出口在出口總額中的比重在美國達60%以上,在英國、法國、瑞士則高達70始以上,在德國、日本、義大利、荷蘭等國也在30%以上。服務貿易日益成為世界各國獲取外匯收入、改善本國在國際經濟貿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徑,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國國際貿易的發展水平,進而決定了一國在國際競爭中所處的地位以及參與國際經濟交往的收益情況。
國際服務貿易在其快速發展中呈現出以下幾個新的特徵:
(一)國際服務貿易進入高速發展期
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統計,1990-2000年間國際服務貿易額年均增長率為7%,高於同期世界貨物貿易6%的增長率。2002年世界服務貿易總額達到了15400億美元,約佔全球貿易總額的五分之一。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新的服務部門不斷涌現,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從實物生產轉移到服務生產。與此相適應,國際服務貿易也將進入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有關專家分析認為,在今後的20-30年間,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比重大約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預計到21世紀30年代左右,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比重將趕上甚至超過貨物貿易的比重,服務貿易將成為國際貿易的主要內容。
(二)國際服務貿易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強,成為一國競爭優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現代科技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服務逐漸成為多數產品增值的主要來源,世界市場的競爭也相應地由價格競爭轉向了非價格競爭。諸如金融、技術、運輸、通訊、信息等生產性服務上升為服務貿易的主體,它們的發展狀況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標志。由於通訊和信息技術與服務貿易的日趨融合,服務貿易正成為當代國際信息流動的主渠道。一方面,關繫到國家經濟命脈和主權安全的關鍵領域被日益加深的經濟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國際市場,服務貿易發展與國家戰略利益緊密相連,致使各國都給予本國的服務貿易以高度的關注;另一方面,信息、技術和金融資源獲得了更有效的發揮它們功效的傳播途徑,服務貿易對物質生產和國民 經濟增長起著越來越重大的調節作用,服務貿易已經成為一國競爭優勢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國際服務貿易日益顯示出發達國家佔主導、高附加值服務貿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從地理分布上講,西歐和北美的國際服務貿易較為活躍,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務貿易出口國 (地區,依次是: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西班牙、義大利、荷蘭、比利時一盧森堡和中國香港;十大服務貿易進口國(地區,依次是:美國、德國、日本、英國、法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中國、加拿大。
從行業分布來講,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額較大的項目有旅遊、運輸、保險、金融和電信等。在產品結構方面,廣大發展中國家出口的服務產品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的,如勞務輸出等;而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與地區出口的則主要是知識、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的服務產品,如專業咨詢、計算機軟體設計等。
(四)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以高新技術為核心、以技術進步為基礎
高新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促進了世界經濟發展中以服務生產為核心的新的國際分工格局,同時擴大了服務的領域,改變了傳統的服務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務的可貿易性。
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改變了國際服務貿易的方式、內容和構成。現代的電信和傳遞技術,使時司和空司這樣的距離概念在經濟生活中逐漸失去了它們本來帶有的制約性的色彩,導致服務的不可儲存性和運輸的傳統特性都發生了改變。從而,許多生產和消費原來需要同步進行的服務,現在可以實現生產與消費的分離。銀行、保險、醫療、咨詢和教育等原來需要供需雙方直接接觸的服務,現在可以採用遠距離信息傳遞的方式。
通訊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務的可貿易性,加速了生產專業化發展的進程。從而,服務貿易的主要內容從運輸、工程建築等傳統領域轉向知識、技術和數據處理等不斷涌現的新興領域。
現代科技的發展使得物質生產和服務生產中的知識、信息投入比重不斷提高,從而推動了服務貿易結構的變化。以勞動密集為特徵的傳統服務貿易地位逐漸下降,以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和知識密集為特徵的新興服務貿易逐漸發展壯大。
(五)跨國公司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首先,跨國公司在世界范圍的經濟擴張過程和跨國生產過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務投入;其次,跨國公司在進行全球性的投資活動、技術轉讓和國際性的生產專業化進程中,一方面促進了專家、技術人員和勞動力這些服務貿易中的勞動要素的跨國流動,另一方面也帶動了金融、保險、法律、技術、運輸、計算機和咨詢等相關服務業的發展;最後,跨國公司為了獲取高額利潤越來越多地加大對服務業領域的投資,一大批服務業跨國公司紛紛興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動了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六)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化趨勢已是大勢所趨
隨著服務貿易的強勁發展和服務貿易在世界各國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務貿易市場的競爭不斷加劇,客觀上促使各國對服務貿易自由化問題給予高度的關注。
所謂服務貿易自由化問題,就是各成員方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降低和約束關稅,取消其他的服務貿易中的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提高各國的市場准入水平。當然,由於服務貿易壁壘的隱蔽性和非數量性等特徵,使得削減國際服務貿易壁壘的進程十分緩慢。
❽ 現階段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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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國際服務貿易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第二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第三節國際服務貿易壁壘
第四節國際服務貿易協定
服務貿易的概念
服務貿易的分類
服務貿易的特徵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一,服務貿易的概念
雖然服務業作為一個傳統的產業部門已經有數千年的發展史,但是"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這一概念的提出相對於古老的貨物貿易而言,則是一件並不遙遠的事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進行各國國際收支統計時一直把服務貿易列入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一欄中,這種情況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調整,而中國過去一直把服務貿易稱作勞務貿易.在1986年9月發起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之前,服務貿易只是在發達國家的有限范圍內展開,還談不上作為國際貿易的普遍問題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
據文獻記載"服務貿易"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1972年9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的《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報告》中.1974年美國在其《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務貿易"的概念.
目前,由於服務的界定本來就很復雜,此外不同的國家和研究人員從各自的立場出發有不同的視角,因此關於國際服務貿易,各國統計和各種經濟貿易文獻並無統一的,公認的,確切的定義.下面介紹幾種有代表性的定義:
1,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是聯合國處理有關貿易和發展問題的常設機構.它從過境這一視角來闡述國際服務貿易.將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貨物的加工,裝配,維修以及貨幣,人員,信息等生產要素為非本國居民提供服務並取得收入的活動,是一國與他國進行服務交換的行為.
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是無形的,是指發生在國家之間的符合於嚴格服務定義的直接服務輸出與輸入活動.
而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勞動力的輸出輸入,也包括無形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實體接觸的情況下的交易活動,如衛星傳送與傳播,專利技術貿易等.
一般人們所指的服務貿易都是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概念.
狹義與廣義
2,《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定義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締約方的一個人,在其境內或進入某一締約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項服務.
這里所說的 "指定的一項服務"包括(1)生產,分配,銷售,營銷及傳遞一項所指定的服務及其進行的采購活動;(2)進入或使用國內的分配系統;(3)奠定一個商業存在,為分配,營銷,傳遞或促進一項指定的服務;(4)遵照投資規定,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一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定義
烏拉圭回合談判在1994年4月簽訂了GAST,該協定第一條第二款將服務貿易定義為通過以下四種形式提供的服務: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 ;(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質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路實現的服務,如視聽,金融信息等)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特別強調買賣雙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而不是服務提供者或接受者.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主要特點是消費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
3.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一成員的服務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指允許一國的企業和經濟實體到另一國開業,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設立合資,合作和獨資企業.如外國公司到中國來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律師事務所等.)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特點是:服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同一成員的領土內;服務提供者到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採取了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的方式.商業存在是四種服務提供方式中最為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動(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務 .(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從事個體服務).
自然人流動與商業存在的共同點是:服務提供者到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提供服務;不同點是:以自然人流動方式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沒有在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
二,國際服務貿易的分類
(一)民間分類
1,以"移動"為標准
2,以生產過程為標准
3,以要素密集度為標准
4,以商品為標准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三)IMF分類
(一)民間分類
1.以"移動"為標准
___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國際貿易》一書中,將國際服務貿易按服務是否在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移動分為4類:
(1)分離式服務(separated services).是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國與國之間不需要移動而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式服務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一家美國航空公司可以為中國的居民提供服務,但並不需要將這家美國航空公司搬到中國去,也不必要求中國顧客到這家航空公司所在的美國去接受服務.
GAST中定義的第一種服務提供方式"跨境交付"類似於這一類服務.
(2)需要者所在地服務(demand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轉移後產生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的提供者與服務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鄰,接近.銀行,金融,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國銀行要想佔有日本的小額銀行業務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國與國之間存在著資本和勞動力的移動.GATS中定義的第三種服務提供方式"商業存在"類似這一類服務.
(3)提供者所在地服務suppli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國內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國界接受服務.國際旅遊,留學教育,涉外醫療屬於這類服務貿易.例如,外國遊客到中國的長城,桂林等游覽接受中國旅行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並不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出口服務,對服務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產要素的移動. GATS中定義的第二種"境外消費"類似這一類服務.
(4)自由並非分離的服務(footloose non-separated services).也叫"流動的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移動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並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如設在義大利的一家美國旅遊公司在義大利為德國遊客提供服務.流動式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移動.GATS中定義的第三種"商業存在"和第四種"自然人流動"中的部分服務屬於這類服務.
這種分類方法其本質涉及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間的移動問題.由於這種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往往涉及到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性法律的限制,並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國的開業權問題,因此,研究這類問題用這種分類方法比較合適.但存在難以准確,徹底地將服務貿易進行劃分的缺陷,如各國間相互開業提供的旅遊服務就很難加以劃分.
2.以生產過程為標准
這種分類方法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將服務貿易分為三類:
(1)生產前服務.主要涉及市場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等.這類服務在生產過程開始前完成,對生產規模及製造過程均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提供的服務.如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軟體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生產後服務.這種服務是聯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與運輸服務等.通過這種服務,企業與市場進行接觸,便於研究產品是否適銷,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滿足消費者需求等.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劃分的國際服務貿易,其本質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力的問題,並為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生產前和生產後的服務協調提供重要依據.這使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迅速做出反應,以便改進生產工藝,進行新的設計或引人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
3.以要素密集度為標准
沿襲商品貿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種生產要素的特點,有的經濟學家按照服務貿易中對資本,技術,勞動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將服務貿易分為:
(1)資本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空運,通信,工程建設服務等.
(2)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信息服務等.
(3)勞動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旅遊,建築,維修,消費服務等.
這種分類以生產要素密集程度為核心,涉及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生產要素,尤其是當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問題.
4.以商品為標准
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曾經提出依據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進行服務貿易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務.這類服務以商品或實物形式體現.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及專用數據處理與傳輸裝置等.
(2)對商品實物具有補充作用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輔助功能 .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都屬於這類服務.
(3)對商品實物形態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務.這類服務伴隨有形商品的移動,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貿易,不像商品貿易實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只是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技術貿易中常用的特許經營,設備租賃及設備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卻與其它商品無關聯的服務.這類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並不需要其他商品補充才能實現.例如通訊,數據處理,旅遊,旅館和飯店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加以分析,事實上,它就是從理論上承認"服務"與"商品"一樣,既存在使用價值,也存在價值,與商品同樣能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作出貢獻.服務的特殊性就在於它有不同於商品的"無形性",但是,這種"無形性"也可以在一定情況下以商品形式體現.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並在徵求各談判方的提案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分別如下:
1,商業性服務 . 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6類這種服務,其中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分別是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計算機及相關服務 ,研究與開發服務 ,不動產服務 ,設備租賃服務 和其他服務 .
2,通訊服務.主要指所有有關信息產品,操作,儲存設備和軟體功能等服務.主要包括郵政服務,速遞服務,電信服務,視聽服務和其他電信服務.
3,建築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築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整個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築物的選址;國內工程建築項目,如橋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選擇等;建築物的安裝及裝配工程;工程項目施工建築;固定建築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有關的代理費用及傭金等;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指各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務交往.如互派留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指污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衛生及相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
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
8.健康及社會服務
___ 主要指醫療服務,其他與人類健康相關的服務;社會服務等.
9.旅遊及相關服務
___ 指旅館,飯店提供的住宿,餐飲服務,膳食服務及相關的服務;旅行社及導游服務.
10.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
___ 指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在內的一切文化,娛樂,新聞,圖書館,體育服務,如文化交流,文藝演出等.
11.交通運輸服務
___ 主要包括:貨物運輸服務,如航空運輸,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內河和沿海運輸,公路運輸服務,也包括航天發射以及運輸服務,如衛星發射等;客運服務;船舶服務(包括船員僱用);附屬於交通運輸的服務,主要指報關行,貨物裝卸,倉儲,港口服務,起航前查驗服務等.
12.其他服務
(三)IMF的分類
___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將服務貿易分為:
1.民間服務(或稱商業性服務):指197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編制的《國際收支手冊》中的貨運;其他運輸,客運,港口服務等;旅遊;其他民間服務和收益;
2.投資收益:_ 指國與國之間因資本的借貸或投資等所產生的利息,股息,利潤的匯出或匯回所產生的收人與支出.
3.其他政府服務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項的涉及政府的服務和收益
__4.不償還的轉移
___ 指因屬單方面的(或片面的),無對等的收支,即意味著資金在國際間移動後,並不產生歸還或償還的問題.因而,又稱單方面轉移.
三,服務貿易的特徵
由於服務本身存在的一些獨特的特點,導致國際服務貿易也呈現出與國際貨物貿易不同的特點.與貨物貿易相比,服務貿易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的特點:
1,服務貿易標的物是無形的,具有不可觸摸性,不可儲存性和不易運輸性,這就導致服務出口方式的多樣化;
2,服務的生產與消費往往是同時發生的,通常無法將服務進行再生產和套利活動,所以服務的生產和出口過程一定程度上講也就是服務的進口和消費過程;
3,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於生產要素的國際移動和服務機構的跨國設置,無論服務貿易的形式如何,它都與資本,勞動力和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跨國移動密切相關;
4,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和貨物貿易一樣,在各國國際收支表中得到體現.但是,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卻無法象貨物貿易那樣,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上顯示.
5,對服務貿易的監控往往只能通過國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規來達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規形式和強度都遠遠超過貨物貿易.
第二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一,二戰後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階段
1,作為貨物貿易附屬地位的服務貿易階段(20世紀70年代之前)
這一時期,世界各國還未意識到服務貿易作為一個獨立實體的存在,在實際經貿活動中,服務貿易基本上是以貨物貿易附屬的形式進行.如:倉儲,運輸,保險等服務.因此,當時盡管事實上存在著服務貿易,但它卻獨立於人們的意識之外,所以對服務貿易缺乏具體的數量統計.
2,服務貿易快速增長階段(1970--1994年)
這一時期,服務貿易從貨物貿易附屬地位逐漸開始獨立出來,並得到快速發展.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從1970-1980年間,國際服務貿易年均增長率為17.8%,與同期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大體持平.80年代後,服務貿易開始超過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1980-1990年間,國際服務貿易年均增長率為5.02%,而同期貨物貿易年均增長率只有3.69%,這一勢頭一直持續到1993年.
3,服務貿易在規范中向自由化發展階段(1994年以來至今)
1994年4月,規范服務貿易的多邊框架體系《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簽署後,服務貿易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但服務貿易在高速發展的同時又有一些反復.1994-1995年,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分別為8.03%和13.76%,比同期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低.但從1996年以來,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幾乎處於同步增長並略高於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
二,二戰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主要特點
1,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迅速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這種迅速發展的趨勢一直延續至今.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1970年世界服務貿易額640億美元,1980年3830億美元,增長了5倍;1990年8490億美元,翻了一番多;1992年首次突破萬億美元;2000年達到14354億美元;2004年達到2.1萬億美元.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所佔比重,在70年代和80年代約佔五分之一,進入90年代後則增至四分之一.在今後20-30年間,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比重大約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預計到21世紀30年代,服務貿易的比重將與貨物貿易的比重大體相當,甚至超過貨物貿易的比重,成為國際貿易的主要對象和主要內容.這是當代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首要特徵.
2,服務貿易地區發展不平衡
國際服務貿易的格局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不斷變化.世界經濟的不平衡性決定了服務貿易的不平衡性.美國是當今世界最大的服務貿易國.從單個國家來看,自1981年起,美國的服務貿易出口取代法國躍居世界首位,並一直保持至今.2002年,美國服務貿易出口額達2726億美元,佔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17.4%,服務貿易進口額為2056億美元,佔世界服務貿易進口總額的13.3%.
按國家類型來看,服務貿易大國都是發達國家,出口前10位的幾乎都是發達國家(2004年中國服務貿易額為1286億美元,居世界第9位.)
從1997年-2003年世界各地區服務貿易出口在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的比重可以看出,西歐占據了世界服務貿易的一半左右,是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的主體,且其比重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從1997年佔世界服務貿易出口比重的45.6%,上升到2003年世界服務貿易總額的51%.而世界其他地區除非洲出現了小額增長外,北美,拉美均出現了下降趨勢.
1997-2003年國際服務貿易出口按地區劃分所佔的份額(單位:%)
2.2
2
2.1
2.2
2.1
2
2.1
非洲
3.4
3.6
4
4.3
3.9
4
3.9
拉美
18.4
19.7
20.5
21.7
21.3
20.5
19.8
北美
19.6
20.5
20.8
21.1
19.6
19.3
22.7
亞洲
51
48.6
46.5
45
47.4
48.2
45.6
西歐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3,由於技術進步而產生的新型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遠快於傳統形式的服務貿易項目.
通訊,廣告,設計,咨詢,技術信息等新型服務貿易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象旅遊,運輸等傳統型服務貿易.特別是信息技術,網路等新興產業的出現,更大大促進了新型服務貿易的發展.
2004年,通信服務,建築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以及特許權使用和許可,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貿易已佔到整個服務貿易的將近一半.
4,發達國家生產性服務貿易增長較快,而發展中國家勞務貿易發展較快
如發達國家的金融服務,通訊,知識產權貿易等發展迅速,而發展中國家建築工程承包,勞務輸出發展迅速.
在發達國家,生產性服務業在整個服務業的比重要超過60%,其發展速度也明顯快於消費性服務業,特別是金融,保險,物流,運輸,信息,商務服務發展最快,1980-2004年,全球服務貿易規模從3600億美元擴大到21000億美元,增長了近5倍,增長的主要是生產性服務業.
第三節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
一,國際服務貿易壁壘的含義
指一國政府對外國服務生產者(提供者)的 服務提供或銷售所設置的有障礙作用的政策措施.
二,國際服務貿易壁壘的種類(169頁)
又稱生產創業壁壘.如禁止外國服務提供商進入某些行業或者地區設立機構或者提供服務, 或者對某些行業實行政府壟斷, 或者禁止外國服務人員進入本國從事職業服務工作等.
開業權壁壘
主要涉及各國移民限制的法律.由於各國移民法及工作許可,專業許可的規定不同,限制的內容和方式也不同.
人員移動壁壘
主要形式有外匯管制,浮動匯率和投資收益匯出的限制等.
資本移動壁壘
包括數量限制,當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補貼,政府采購,歧視性技術標准和稅收制度,以及落後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等.
產品移動壁壘
三,國際服務貿易壁壘自由化
(一)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原因:
1,經濟全球化的需要.
2,與商品貿易的發展相輔相成.
3,國際服務貿易成為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
(二)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表現
1,經貿集團內部服務逐步自由化
2,世界范圍的貿易自由化
例如:國際服務貿易總協定中的原則體現了自由化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促進美加旅遊業發展
美國旅遊業的創收相當一部分來自加拿大.加拿大和美國領土靠近,且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和美加相互開放領空協定為美加間商務往來大開方便之門,促進了美加旅遊業的發展.2000年,加拿大有4266.7萬人次前往美國旅遊,佔加拿大外出旅遊人次的90.4%.美國有4399.4萬人次到加拿大旅遊,佔加拿大旅遊人數的90.5%.
經濟全球化的需要
經濟全球化極大地促進了資源在全球范圍內的合理流動和配置,為服務貿易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豐富的渠道.尤其是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經濟組織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談判進程,各國政府在此基礎上逐漸放鬆了對服務貿易的管制,從政策上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與商品貿易的發展相輔相成
貨物出口對服務出口有顯著的拉動效應,貨物貿易的發展過程中蘊含著服務貿易的巨大機會.
另一方面,服務貿易對貨物貿易起著支撐和促進作用.貨物貿易優勢的發揮與競爭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與相關服務貿易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如:隨著國際競爭的加劇,製造業需要更為廉價而又可靠的連接全球的通訊和運輸網路以維持出口業績;隨著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國外廠商對購買產品的時間要求更高,只有高效率的通信和運輸系統才能滿足這種要求;優秀的人力資源,先進的技術,高效的科研與咨詢機構是提升貨物貿易國際競爭力的支撐和保障.
國際服務貿易成為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
例如有的企業初次"走出去",缺乏必要的營銷渠道和國際營銷經驗,如果有完善的會展服務,電子商務網路提供平台並有出口管理知識培訓等服務提供幫助,對企業無疑是極大的支持;再如我國廣大的中小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時,對國外客戶缺乏了解,對市場變化缺乏預測,很容易遭到各類風險,如果有專業性的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客戶資信調查,市場調研等服務,企業就可以少冒風險;還有與國際貨物貿易緊密相關的運輸服務,金融保險服務等,這些可以說是貨物貿易的支撐性行業.
第四節 國際服務貿易總協定
1986年的"烏拉圭回合"談判將服務貿易納入談判議題.經過長達7年的談判,到1993年12月"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束時,終於達成了《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of Services,簡稱GATS),服務貿易至此被正式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的管轄范圍. 《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是迄今為止第一套有關國際服務貿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邊規則,是在烏拉圭回合中談判達成的.
服務貿易總協定主要組成部分
各國提交的具體承諾表(共94個)
第三部分
附件(共8個)
包括:豁免附件;根據本協議自然人移動提供服務的附件;空運服務的附件;
金融服務附件一;金融服務附件二;海運服務談判附件;電信服務的附件;基礎電信談判附件
第二部分
服務貿易總協定條款(共29條具體條款)
第一部分
服務貿易總協定
范圍和定義
服務貿易基本原則
服務貿易的具體義務規范
跨境交付
境外消費
商業存在
自然人流動
透明度原則
逐步自由化原則
最惠國待遇原則
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原則
限制和禁止原則
申請獲准原則
市場准入
國民待遇
爭端解決
一,范圍和定義
根據提供服務的方式不同,GATS將服務貿易分成四個類型:
境外消費
自然人流動
商業存在
跨境交付
二,服務貿易基本原則(177頁)
透明度原則
最惠國待遇原則
逐步自由化原則
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原則
限制和禁止原則
申請獲准原則
服務貿易的透明度原則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規則調整的范圍是各成員有關服務貿易的"措施",因而保持這些"措施"的透明度就顯得尤為重要.並且由於服務貿易的特點,服務貿易提供者將涉及到其他國家境內提供服務,因而了解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對其經營活動十分必要和重要.
成員方透明度的基本義務
立即公布相關法規.
每年向服務貿易理事會報告新的或更改 的措施
設立咨詢點.
成員方沒有義務提供機密材料.
最惠國待遇原則
GATS第二條對最惠國待遇原則作了規定:"有關本協議的任何措施,每一締約方給予任何其他締約方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的待遇,應立即無條件地以不低於前述待遇給予其他任何締約方相同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
最惠國待遇原則的內涵
最惠國待遇不僅適用於服務產品,而且還包括服務的提供者.這是由於通常情況下,服務與服務的提供者不可分離.
《服務貿易總協定》關於最惠國待遇的規定屬於"一般義務",即最惠國待遇原則適用於服務貿易的各個部門,不論成員方是否將某個服務貿易部門對外開放,在採取有關的管理措施時,都必須遵循最惠國待遇原則.
例外和豁免
所謂例外是指GATS認可成員方在國際服務貿易管理方面的某些差別性安排不在最惠國待遇原則的適用范圍之內.
所謂豁免則是允許成員方在特定條件下維持某些與最惠國待遇原則不一致的管理措施.
最惠國待遇的例外和豁免
對於最惠國待遇例外,主要規定了兩種情況,一是邊境服務貿易,並限於當地生產和消費的服務貿易;二是對經濟一體化成員相互提供的優惠.
關於最惠國待遇的豁免,《服務貿易總協定》允許各成員根據協定附件規定的條件自行做出選擇. GATS第四個特別的部分,即關於最惠國待遇豁免的清單,它列明了各國分別在哪些服務領域暫時不適用非歧視性原則中的最惠國待遇原則.
中國第2條(最惠國待遇)豁免清單(節選)
根據簽署方之間目前的貿易狀況
根據有關協定的有效期限
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孟加拉國,巴西,泰國,美國,扎伊爾
貨載分配協定
根據簽署方之間目前的貿易狀況
不可預見
未明確
通過雙邊協議,有關方可以根據中國關於合資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法律,在中國設立合資企業或外資獨資子公司形式的實體,為其承運人所擁有或經營的船舶從事日常業務
海運
國際運輸
貨物與旅客
產生豁免的必要性的條件
計劃期限
措施適用的國家
與第2條不一致措施的描述
部門或分部門
逐步自由化原則
由於烏拉圭回合是第一次將服務貿易列入談判內容,不可能僅僅經過一次談判就解決復雜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全部問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