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際禁毒法是2008年幾月幾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是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於2008年6月1日頒布施行。共計七章七十一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禁毒法》第三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② 戒毒日期是幾月幾日
6月26日為國際禁毒日。全世界的國家都有禁毒日,並不是只有我國才有,全世界130多個國家和地區同時都簽署了反對毒品的倡議書,並且聯合國最終將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禁毒日的設立是為了加強國際司法合作、控制興奮劑、減少毒品需求。毒品泛濫是當今世界面臨重大問題之一。吸毒人群日益年輕化,年齡在16歲至64歲的人口中,約5%的`人一年至少非法吸食過一次毒品。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額達8000億至1萬億美元,每年因濫用毒品致死的人數高達20萬,上千萬人因吸毒喪失勞動能力。雖然國際社會在遏制毒品蔓延、打擊毒品走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毒品問題仍是當今世界的頭等公害。據統計,全球約有2億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額達8000億至1萬億美元。此外,全球每年因濫用毒品致死的人數高達20萬,上千萬人因吸毒喪失勞動能力,吸毒人群日益年輕化。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指出,雖然全球毒品泛濫的情況已得到控制,但從根本上解決毒品問題任重道遠。各國應繼續加強國際合作、開展技術援助,並採取有效措施從源頭控制毒品蔓延的勢頭。2009年6月,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發表《2009年度世界毒品形勢報告》顯示,雖然可卡因和大麻等毒品的全球市場處於穩定或有所縮減,但在發展中國家,生產和使用搖頭丸、冰毒等合成毒品的現象日漸增多。新型毒品的生產與消費正呈現上升趨勢,當前世界毒品及涉毒犯罪形勢十分嚴峻。
【法律依據】:《禁毒法》第三條,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③ 國際禁毒日是哪一年
國際禁毒日是1987年。
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現方面:
1、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問題誘發其他違法犯罪,破壞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
3、毒品問題滲透和腐蝕政權機構,加強腐敗現象;
4、毒品問題給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染上毒癮的人的表現跡象:
1、在家中或單位偷竊錢財、物品,或突然頻頻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錢;
2、長時間躲在自己房間內,或遠離家人、他人,不願見人;
3、外出行動表現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縮的瞳孔,在不適當的場合佩戴太陽鏡;
6、面色灰暗、眼睛無神、食慾不振、身體消瘦;
7、為掩蓋手臂上的注射針孔,夏季穿著長袖襯衣;
8、情緒不穩定、異常的發怒、發脾氣、坐立不安;
9、經常無故出入偏僻的地方與吸毒者交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條 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開辦戒毒康復場所;對社會力量依法開辦的公益性戒毒康復場所應當給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戒毒人員可以自願在戒毒康復場所生活、勞動。戒毒康復場所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④ 禁毒法實施日期
禁毒法實施日期是2018年3月20日。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又稱禁煙禁毒,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公安機關根據查緝毒品的需要,可以在邊境地區、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飛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對來往人員、物品、貨物以及交通工具進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學品檢查,民航、鐵路、交通部門應當予以配合。海關應當依法加強對進出口岸的人員、物品、貨物和運輸工具的檢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學品。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加強對郵件的檢查,防止郵寄毒品和非法郵寄易制毒化學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⑤ 國際禁毒法日期是
國際禁毒法日期是什麼?我國是2008年6月1日頒布實施的,應該6月1號是我國的禁毒法。
⑥ 我國禁毒日是幾月幾日
中國目前還沒單獨設立禁毒日,我國每年都是按照國際禁毒日來安排我國的禁毒日的主題,因此是每年的6月26日
全國禁毒日是幾月幾日
國家的禁毒日是什麼時候?
每年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即國際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由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並與會代表一致同意將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除了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 還有6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實施紀念日;6月3日是「虎門銷煙」紀念日。其實每年的6月都是「全民禁毒宣傳月」,每逢六月,全國各地都會組織開展一系列主題突出、特色鮮明、豐富多彩的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掀起禁毒宣傳高潮。
全國法制宣傳日和全國禁毒日分別是每年的哪一天?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12月4日。 全國禁毒日是每年的6月26日。
⑦ 戒毒日期是幾月幾日
戒毒是指吸毒人員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一般應包括三個階段:脫毒——康復——重新步入社會的輔導。國際禁毒日,全稱是禁止葯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即國際反毒品日,為每年的6月26日。2020年6月26日是第三十三個國際禁毒日了,主題是「健康人生,綠色無毒」。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⑧ 國際禁毒法是哪一天
國際禁毒日:6月26日
⑨ 國家的禁毒日是什麼時候
禁毒日是國際統一日期:6月26日,既聯合國國際反毒品日。
由於毒品對對人身體的傷害巨大,在1987年6月12日至26日,由聯合國提出,138個國家參會,在維也納召開了《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此次會議的口號的是「愛生命,不吸毒」,會議最終確定每年6月26日為國際禁毒日。
國際禁毒日全稱是禁止葯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1987年6月舉行的聯合國部長級禁毒國際會議通過了禁毒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26日會議結束時,與會代表一致通過決議,從1988年開始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國各地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
(9)國際禁毒法日期是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國際禁毒日的設立組織有:
1、聯合國禁毒署:
為增強聯合國在國際麻醉品管制領域的中心作用,提高效率,1990年聯合國大會決定將聯合國麻醉品司、國際麻醉品管制局秘書處和聯合國麻醉品濫用管制基金合並為一個統一的麻醉品管制機構,並於1991年1月根據聯合國大會第45/179號決議正式成立了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簡稱「聯合國禁毒署」。
2、麻醉品委員會:
麻醉品委員會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9個職司委員會之一。1946年由經社理事會通過決議成立。其前身為「鴉片和其他危險毒品販運顧問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禁毒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