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搜查官
搜查官是檢察官的手下,負責輔佐檢察官的!一般都是搜集一下證據神馬的。。。
『貳』 FBI中的職位都叫什麼
職位有高級別搜查官和普通搜查官。
FBI是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縮寫,翻譯成中文就是美國聯邦調查局,是漫畫《名偵探柯南》及其衍生作品中的機構。
機構內的成員被稱為搜查官,有高級別搜查官和普通搜查官等。
組織介紹:
FBI是美國最重要的情報機構之一,原本是一支由前總統西奧多·羅斯福支持成立的特工隊伍,後來發展為聞名於世的美國聯邦調查局。
它是美國最早建立的現代大型情報警務機構,也是美國情報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部下屬的主要特工調查部門,也是聯邦政府最大的反間諜類機構。
FBI的任務是調查反聯邦法罪犯,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方面執行。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於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在《名偵探柯南》中,詹姆斯·布萊克、赤井秀一、茱蒂·斯泰琳、安德雷·卡邁爾等FBI探員在日本進行對黑衣組織的調查。
『叄』 日本搜查官和警察的區別是什麼
一、不同的司法管轄區
1、東京都政府對都市警察有管轄權。
2、國家警察局對日本(東京除外)的縣,縣和地方警察具有管轄權。
二、不同的行政上司
1、警察局是最高級別,並在國家公安委員會的指導下。
2、警察局在行政上由東京都政府管轄。
三、制度屬性不同
1、警察局是中央政府的警察局。
2、國家警察局是東京都警察局。
四、內部機構不同
1、東京都警察局設有幾個專業部門和地區警察部門,包括總務部,警察局,生命安全部,刑事部,運輸部,安全部和有組織犯罪對策部。
2、在公安部門內建立膠范及常駐派出所。
警察廳是日本警察機構的中心樞紐,它只能直接監督警視廳(權利大吧),警察本部不受它監督,而受警視廳監督,這就是為什麼警視廳這么有名了。
有人會問,為什麼警視廳,警察廳和警察本部這些名字都不同?實質上,日本最早的警察機構就是東京都警視廳,它的創建甚至比警察廳還要早,所以警視廳這個名字被保留了下來,像大阪府以前也是有警視廳的,但現在改名叫警察本部了,所以警視廳是東京警察的象徵。
剛才說了,警察廳的地位比警視廳還要大,它所起到的作用比警視廳較少,但經常會作用於重大事務上,像外國恐怖活動啊,皇宮保衛啊之類的,警察廳都會管。
警察廳的最高級別是警察廳長,它是全日本境界的頂點,需要說明的是警察廳長是沒有警銜的,他與各省的事務次官辦公廳副主任同級滴,最高警銜是警視廳的警視總監,通常他被認為是日本警察的BOSS了,警察廳的二把手則是警察廳次長,他的警銜是警視監,警視監也是警視廳的二把手,全國指定的9個府縣的警本部長也是警視監哦。
警視廳的警員有很多了,已經有4萬多了,警察廳我記得好像都有六七千人左右,從小到大的階級的順序依次為:巡查,巡查長,巡查部長,警部補,警部,警視,警視正,警視長,警視監,警視總監。
其中要講的則是在警視廳比較劃分等級的區別,職業組和准職業組,職業組就是所謂的精英組,一般這些人的學歷是很高滴,一進來就可以從警部補開始做起(白鳥這是這樣的),而准職業組則只能老老實實的從巡查開始(高木君就是這樣),有些網上沒有講清楚,實質上還有一組,介於職業組和准職業組,就是特別組,特別組的成員一般和准職業組的命運是差不多的,但特別組的人知道努力就是天才,他們通過發憤圖強,盡心盡力,成績突出,可以更快的升級哦,准職業組的最高級別一般都在警視長了,一般這個時候都是五六十左右了,職業組的最高級別就是警視總監
『肆』 什麼是搜查官,日韓動漫中經常出現,是警察嗎
是警察的一種,檢察官可以出示拘捕令,搜查官是檢察官的手下,負責輔佐檢察官的!一般都是搜集一下證據神馬的~~
『伍』 日本人的搜查官是干什麼的比如零跡的羅伊德那是管什麼的是不是檢察官的下屬啊
搜查官是翻譯的問題 就是警察 刑警 從外國司法機構上來看,警察屬於檢察官的下屬 檢察官有權力調動警察配合他採取逮捕 搜查等行動 警察想要逮捕,搜查的時候也需要找相應的檢察官拿到逮捕令搜查令這些東西才行
『陸』 什麼是搜查官
1、在我國的司法隊伍中,有檢察官,有警察,但沒有所謂的「搜查官」;
2、你所說的「搜查」,是刑事案件偵查活動中的一項行為。
如果案件屬於檢察院管轄(如貪污犯罪、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等等),就是由檢察官來偵查,其中也可以包括搜查;
如果案件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如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等等),就是由公安機關的警察來偵查,其中也可以包括搜查;
3、檢察院管轄案件中的搜查,檢察官是必須要去現場的,這些檢察官可能是反貪污賄賂局的,也可能是反瀆職侵權局的,這些都是檢察院的內設部門。
1、搜查時必須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偵查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執行搜查的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否則被搜查人有權拒絕搜查。
2、在執行逮捕、拘留時,遇有下列緊急情況之一時,不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1)可能隨身攜帶凶器的;
(2)可能隱藏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的;
(3)可能隱匿、毀棄、轉移犯罪證據的;
(4)可能隱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發生的緊急情況。
3、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偵查人員進行(醫師、醫生不是偵查人員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