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商標是什麼
商標國際注冊證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人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由國際局發給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的,詳細記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有關事項的證明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包括以中國為原屬國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及其他有關的申請。
第三十五條
以中國為原屬國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的,應當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營業所,或者在中國有住所,或者擁有中國國籍。
㈡ 國際商標有哪些類別
國際商標分類有45個類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注冊商標類別主要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等類別。並且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商標法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㈢ 國際商標注冊分類有哪些
國際商標注冊對於想擴大海外市場的企業來說非常實用,對已注冊過我國商標的人可能對《商標法》很了解,但對國際商標注冊可能不太了解。國際商標又稱為馬德里商標,所以我們通常所說的馬德里體系商標也就是國際商標了。
國際商標注冊有多少類別?
國際商標注冊類別和國內商標注冊是不一樣的,國際商標注冊類別有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字母商標、數字商標、三維標志商標、顏色組很商標、總體組合商標、音響商標、氣味商標這幾大類。
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對象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誇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所構成的商標。
字母商標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構成的商標。
數字商標
用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者是中文大寫數字所構成的商標。
三維標志商標
1、三維標志商標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
2、三維標志商標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
3、三維標志商標所呈現的立體物質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
顏色組合商標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彩色排列、組合而成的商標。文字、圖案加彩色所構成的商標,不屬顏色組合商標,只是一般的組合商標。
總體組合商標
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成分相結合構成的商標,也稱復合商標。
音響商標
1、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
2、音響商標目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在中國尚不能注冊為商標。
氣味商標
1、氣味商標就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項目的商標。
2、氣味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它是商標,在中國尚不能注冊為商標。
㈣ 什麼是國際分類商標
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網站中的商標查詢頻道里的商品/服務項目進行查詢商標的國際分類號信息。該國際商標的分類包含商品及服務共劃分為45個大的類別,從而形成了商標分類表。商標國際分類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項目11類,共包含一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申請人所需填報的商品及服務一般說來都在其中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㈤ 馬德里國際商標是什麼
有時候會聽說馬德里國際商標,那是什麼意思呢?我把整理好的馬德里國際商標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什麼是馬德里商標
馬德里商標,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注冊的商標。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截止2003年10月23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4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1892年4月14日簽訂於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要求使用的語言為法語。1989年,又在西班牙馬德里簽訂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規定申請人可以選擇使用英語或法語。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缺點有哪些
(一)注冊國家的局限性
馬德里聯盟成員國偏重於歐洲國家,一些同我國貿易聯系密切的國家,諸如美國、加拿大及東南亞各國目前還不是成員國。我國企業無法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途徑在這些國家取得商標注冊。
(二)要求以國內申請、注冊為基礎
馬德里國際注冊必須以國內商標申請、注冊為基礎。在《馬德里協定書》項下,申請必須基於相同商標的國內注冊或初步申請公告;在《馬德里議定書》項下,申請必須基於相同商標的國家注冊申請,因此,在申請的時間上有一定的限制。
(三)注冊效力的不穩定性
由於馬德里國際注冊要求以國內申請、注冊為基礎,五年後才能與原屬國的注冊脫鉤,因此一旦原屬國的注冊在五年內被撤銷,國際注冊也隨之將被撤銷,這一情況又被稱之為中心打擊原則。
怎麼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
申請手續由中國商標局向國際局統一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手續,須經申請人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由中國商標局向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辦理注冊。國際局不受理單個企業的自行申請。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程序
商標國際注冊的日期,以國家商標局收到 申請書 件的日期為准。商標局在申請手續齊備的情況下,編寫申請號,將申請書件寄達國際局。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完備,大約需要3-4個月的時間,國際局可發商標注冊文件。
申請中指定的各保護國家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受理審查申請。若申請保護的商標(即延伸保護的商標)在提出申請之日起一年 、 一年半內(協定國家一年內 、 議定書國家一年半內)被指定保護的國家駁回,申請人可根據該駁回的國家法律,委託代理組織進行申訴。若在上述一年 、 一年半期限內申請未被駁回(即未收到由駁回通知),則商標視為自動獲得保護。
注冊有效期及續展:國際 注冊商標 的有效期限為10年, 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為10年
馬德里注冊流程、時間
商標國際申請必須使用馬德里體系的正式工作語言, 以正式的申請書向申請人的原屬局提出。
1、基礎注冊申請
要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的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商標必須是已經在其原屬國(即本國)獲得注冊的商標或則已獲得受理通知的商標。
2、提交申請
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准。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商標局在三十天內將申請書件(英文或法文)寄國際局;
3、國際局審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收到了國際注冊申請後,認為手續齊備,商品和服務類別及名稱填寫正確的,即予以注冊;認為手續不齊備的,將暫緩注冊,並通知商標局。
商標局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日起15天內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齊備手續;經審查符合國際局的要求,並在已經或者即將把該申請提交給各指定國進行審查之後會頒發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時間一般6個月左右。
該國際商標注冊證明,不是商標被核准注冊的證明;其意義在於,該國際注冊號和國際注冊日是其後申請人進行商標的後期指定、變更、轉讓、續展等一系列活動的基礎。
4、指定國審查
商標能否在各指定國獲准注冊,要以各指定國的審查為准。
5、協定國和議定書國審查
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並需向國際局聲明該駁回。
協定書規定,聲明駁回的時限最多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指定保護申請在一年時限內未遭到駁回,則該申請自動得到保護(按議定書的規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將有權駁回時限延長至18個月)。
從國際注冊日起算,如果12個月內沒有收到協定國或者18個月內沒有收到議定書國發來的拒絕給予商標保護的駁回 通知書 ,即表示該商標已在該協定國或議定國自動得到了保護。
憑借其程序機制的優勢,馬德里體系可使商標權利人直接向其本國或地區商標局遞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書便能夠使其商標在馬德里聯盟多個國家獲得保護。由此注冊的國際商標相當於該申請人在每個指定國或組織直接進行的商標注冊申請或注冊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提供的馬德里國際商標,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