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世衛宣布新冠疫情為全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究竟有何影響
首先宣布新冠疫情為全球性的衛生事件,則會影響中國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影響中國的發展,尤其不利於中國旅遊業的發展,其次,也會造成全球性人類的恐慌。
㈡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級響應代表什麼含義
代表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3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健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公共衛生風險,並有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
㈢ 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是什麼意思
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公共衛生風險,並有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PHEIC是為了面對公共衛生風險時,既能防止或減少疾病的跨國傳播,又不對國際貿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擾,使相關國家地區遭受經濟損失。根據疫情的發展,世界衛生組織宣布PHEIC後隨時可以撤銷及修改。發布後有效期為3個月,之後自動失效。
(3)國際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意味著什麼擴展閱讀:
確定流程:
世衛組織總幹事應根據最接近正發生的具體事件的專業和經驗的領域,從「《國際衛生條例》專家名冊」中選出若干專家,組成突發事件委員會(又譯為「緊急情況委員會」),召開突發事件委員會會議。
是否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一個重要考量標準是,病毒是否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
世衛組織總幹事將徵求突發事件委員會的意見,最終決定某一事件是否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在某種疫情被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WHO總幹事和各成員國需要根據委員會的建議,採取行動應對危機。根據2005年的《國際衛生條例》,各成員國均負有對「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出迅速反應的法律責任。
在這之後,WHO總幹事有權力向其他國家發布建議,例如敦促它們不要在疫情爆發時關閉邊界,不要對疫情爆發國實施旅行和貿易限制。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一旦其他國家實施這些限制,就形同實際意義上的經濟制裁,這可能會使疫情爆發國隱瞞疫情的真實情況,對於疫情的全球應對非常不利。
另外,宣布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世界衛生組織會發布一個臨時建議,包括各國對人員、物品及交通工具應採取的衛生措施。並協調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時給予發生PHEIC地區指導與幫助,例如籌集外界援助資金等。
㈣ PHEIC意味著什麼
被列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後,該定義暗示出現了如下一種局面:當前事件情況嚴重、突然、不尋常、意外;對公共衛生的影響很可能超出受影響國國界;並且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
1、影響事件是否構成PHEIC的因素
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傳染性、治療效果、疫區人口密集程度;病情發展速度;是否傳出國境;是否需要限制國際旅行及貿易等。
2、事件影響
一旦宣布,世衛組織會提醒各國必須開始考慮如何加強防控、提前准備應急措施、准備病例隔離等事宜。某種疫情被世衛組織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相當於向世界各國發出一個明顯的信號:如果沒有大規模的應對行動,疫情將無法被妥善控制。
各國政府還應評估採取重要社會干預的必要性,例如關閉學校或取消大型集會,甚至對特定地區實施旅行禁令等。
(4)國際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意味著什麼擴展閱讀
1、PHEIC簡介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的定義,PHEIC是指按特殊程序確定的不尋常公共衛生事件,即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衛生風險,並有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
2、PHEIC來源
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是21世紀第一次全球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各國在這次事件中意識到,當前人員流動速度快數量大,今天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明天就可以分布到世界各地。公共衛生安全不再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自己的事情,已經成為需要全球協作解決的問題。
為了再次面對相似事件時,各國能有效預防和應對,世界衛生大會在2005年將舊條例修訂為《國際衛生條例(2005)》
㈤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的是什麼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如傳染病疫情、群體性疫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危害公共健康的突發事件。
四大級別:《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級)。
㈥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紅色預警意味著什麼
當出現紅色預警時意味著發生了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出現: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的趨勢。
2)發生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的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生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別重大的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㈦ 什麼是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傳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疫病, 還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 , 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發公共事件。
國際關注的是范圍涉及廣的事件。
㈧ 什麼是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被定義為:
(1)通過疾病的國家間傳播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衛生風險;
(2)和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籍應對措施。
該定義意味著以下情況:嚴重,異常或意外;對受災國國境以外的公共衛生產生影響;並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
PHEIC是世衛組織可以發出的最高級別的警報,自2009年以來僅用過6次。分別為:
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
2014年的脊髓灰質炎疫情、
2014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
2015~2016年寨卡疫情
2018年開始的剛果(金)埃博拉疫情(於2019年7月宣布)
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今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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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意味著什麼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意味著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需要有以下應對職責:
一、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日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3、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4、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5、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6、信息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准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7、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8、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二、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葯。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布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准和規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准和規范,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葯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9)國際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意味著什麼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中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中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中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中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