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怎麼運作的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世界銀行巨頭們私有的歐美中央銀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經濟命脈的銀行家們所掌握的(歐美中央銀行一般是私有的,這些國際銀行家們掌握了貨幣發行權,也就是這些政府真正的幕後之手)國際金融組織。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烏地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起著樞紐和核心作用。
國際貨幣基金是一「擁有185個會員國,致力於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增進高就業率、經濟穩定成長以及降低貧窮的組織」,目前只有聯合國成員國(除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委內瑞拉和諾魯之外)有權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員,但部份領土爭議的地區(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等地)不包含在內。
其主要職能: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基金組織設5個地區部門(非洲、亞洲、歐洲、中東、西半球)和12個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央銀行業務、匯兌和貿易關系、對外關系、財政事務、國際貨幣基金學院、法律事務、研究、秘書、司庫、統計、語言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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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展史
【簡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政府間國際金融組織。它是根據1944年7月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運作,1947年11月15日起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 「金磚四國」財長表示必須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成員 】截至2011年6月,有187個成員國,擁有來自140個國家的約2700名員工。【總裁】歷任總裁按照慣例由歐洲人擔任。總裁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首席員工,是執行董事會主席,由3位副總裁協助負責該組織的運營。2011年6月28日,法國經濟、財政與工業部部長克里斯蒂娜·拉加德被選為新一任總裁,任期為5年,其任職時間將從2011年7月5日開始,成為該組織自1944年成立以來首位女性總裁。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規程,由總裁提名副總裁人選,提名需得到董事會的最後批准。【宗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是穩定國際匯兌,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並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不平衡時產生的外匯資金需求。它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國認繳的份額。各成員國的份額由該組織根據各國的國民收入、黃金和外匯儲備、進出口貿易額以及出口的波動性等經濟指標確定。成員國的主要權利是按所繳份額的比例借用外匯。 【主要職能】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個成員國都有一個與其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大致相符的份額。成員國的份額決定其向該組織繳款的最高限額、其投票權和可從該組織獲得貸款的限額.,美國擁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多份額,因此美國的態度具有決定性影響力。 2008年4月29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投票批准了關於份額和投票權改革的方案。這一方案將適當增加發展中國家在該組織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 2009年9月,二十國集團匹茲堡峰會舉行,會議取得突破性進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改革治理結構是會議取得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根據會議決議,發達國家需將把部分配額轉移給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配額將從43%提高到48%。這是該組織發展史上一次重要改革,它對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地位和聲音有積極的作用。 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帳)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組織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負責處理該組織的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歷任總裁按慣例均由歐洲人擔任。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發展及改革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組織結構
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基金份額最大的5個國家(美、日、德、法、英)和另外3個國家(中、俄、沙)任命。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國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現任總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還有四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創始背景
1944年,聯合國贊助的財經會議於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布雷頓森林舉行。7月22日,各國在會議上簽訂了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的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設計者是費邊社成員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國副財政部長亨利·迪克特·懷特(Harry Dexter White)。協議的條款於1945年12月27日付諸實行,1946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成立,是為二戰完結後之重建計劃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運作。有時國際貨幣基金、國際清算銀行(BIS)及世界銀行,被稱為「布雷頓森林機構」。差不多所有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其金融政策均受這三家機構影響。
組織宗旨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主要職能
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援助使命
國際貨幣基金的使命,是為陷入嚴重經濟困境的國家,提供協助。對於嚴重財政赤字的國家,基金可能提出資金援助,甚至協助管理國家財政。受援助國需要進行改革,參閱華盛頓共識。
會員資格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會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而且會員國的貨幣不能與黃金掛鉤(不能兌換該國儲備黃金)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4%(數據來源於2012年6月19日IMF官網公布數據)。 2010年11月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改革方案,中國投票權份額佔比升至6.39%。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指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由188個國家參與的組織,致力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協助國家達致高就業率和可持續發展」,除了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和諾魯,所有聯合國成員國而且只能是聯合國成員國才有權直接或間接成為基金的成員。
議事規則
IMF的議事規則很有特點,執行加權投票表決制。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一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一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發展程度、戰前國際貿易幅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 目前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和日本手中,中國的份額甚至不如比利時與荷蘭的總和。 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佔4%,顯然不能准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在只佔總數的2%。 2010年中國的份額將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國和日本之後。不過,改革後擁有17.67%份額的美國依舊擁有「否決權」。
特別權力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而只是一種帳面資產。 特別提款權創立初期,它的價值由含金量決定,當時規定35特別提款權單位等於1 盎司黃金,即與美元等值。1971 年12 月18 日,美元第一次貶值,而特別提款權的含金量未動,因此1個特別提款權就上升為1.08571 美元。 1973 年2 月12 日美元第二次貶值,特別提款權含金量仍未變化,1 個特別提款權再上升為1.20635 美元。1973 年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以後,匯價不斷發生變化,而特別提款權同美元的比價仍固定在每單位等於1.20635 美元的水平上,特別提款權對其他貨幣的比價,都是按美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來套算的,特別提款權完全失去了獨立性,引起許多國家不滿。20 國委員會主張用一籃子貨幣作為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標准。 1974 年7 月,基金組織正式宣布特別提款權與黃金脫鉤,改用「一籃子」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准。這16 種貨幣包括截至1972 年的前5 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中佔1%以上的成員國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聯邦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義大利里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郎、丹麥克郎、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以及奧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匯行市變化,公布特別提款權的牌價。 1976 年7月基金組織對「一籃子」中的貨幣作了調整,去掉丹麥克郎和南非蘭特,代之以沙烏地阿拉伯里亞爾和伊朗里亞爾,對「一籃子」中的貨幣所佔比重也作了適當調整。 1980 年9 月18 日,為了簡化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方法,增強特別提款權的吸引力,基金組織又宣布將組成「一籃子」的貨幣,簡化為5 種西方國家貨幣,即美元、聯邦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和英鎊,它們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比重分別為42%、19%、13%、13%、13%。1987 年,貨幣籃子中5 種貨幣權數依次調整為42%、19%、15%、12%、12%。 因此其實現在一單位的特別提款權里包含的已經不止是美元了! 2005年12月31日,IMF「一籃子」貨幣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的比例分別為美元(44%)、歐元(34%)、日元(11%)、英鎊(11%),一個特別提款權為1.42927美元。
運營資金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
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⑷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立的背景
您好,該組織在「二戰」後建立的旨在穩定國際匯率,通過提供短期貸款,緩解成員國國際收支平衡的國際組織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
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功能
資金融通
會員國家在國際收支困難時,可以向基金申請貸給外匯資金。但其用途限於短期性經濟收支的不均衡,各會員國可利用基金的資金,其最高限額為該國攤額的2倍,而在此限額內1年僅能利用攤額的25%。後來,基金已慢慢放寬會員國對於資金利用的限制,以配合實際的需要。
相關措施
規定各會員國匯率、資金移動和其他外匯管制措施:會員國的國際收支,除非發生基本不均衡,否則不得任意調整其本國貨幣的平價。所謂基本不均衡,乃指除了因季節性、投機性、經濟循環等短期因素外的原因,所產生的國際收支不均衡。對於資金移動,基金則規定:各會員國不得以基金的資金,用於巨額或持續的資本流出的支付。對於此種資本流出,會員國得加以管制,但不得因此而妨礙經濟交易的對外支付。
組織作用
對會員國有提供資料和建議的作用:我國在基金的歷史較早,1944年的布雷敦森林會議我國便是與會44國之一,並作為大國而攤額十分龐大,僅次於美國的275億美元及英國的130億美元,而為55億美元,與美、英、法、印度並列入攤額最大的國家。1959年基金增資時,由於種種原因,我國攤額並未增加,因此不能列入攤額最大的5國之內,1961年單獨任命執行董事的資格為西德取代。過去,我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的資格由國民黨政府當局代表,自從我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於1980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通過取消台灣當局資格,恢復我國為會員國資格。
⑸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干什麼的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基本宗旨和首要任務是: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並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時逆差的外匯資金需要。IMF主要業務活動有:向成員提供貨款,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研究國際貨幣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研究擴大基金組織的作用,提供技術援助和加強同其它國際機構的聯系。
拓展資料:
在國際商品流通中發揮一般等價物作用的貨幣。
概念
國際貨幣體系就是各國政府為適應國際貿易與國際支付的需要,對貨幣在國際范圍內發揮世界貨幣職能所確定的原則、採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組織形式的總稱。
具體內容:
1、確定世界及各國貨幣的匯率制度。
2、確定有關國際貨幣金融事務的協調機制或建立有關協調和監督機構。
3、確定資金融通機制。
4、確定主導貨幣或國際儲備貨幣。
5、確定國際貨幣發行國的國際收支及履約束機制。
目標和作用
目標:保障國家貿易、世界經濟的穩定、有序地發展,使各國的資源得到有效地開發利用。
作用:建立匯率機制,防止循環的惡性貶值;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節提供有利手段和解決途徑;促進各國的經濟政策協調。
歷史上第一個國際貨幣制度,是19世紀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相繼推行的貨幣制度。
主要內容:(1)黃金是國際貨幣體系的基礎,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國境,是國際儲備資產和結算貨幣;(2)金鑄幣可以自由流通和儲藏,也可以按法定含金量自由鑄造,各種金鑄幣或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成黃金。
優勢:是一種較為穩定的貨幣制度,表現為該體系下各國貨幣之間的比價、黃金以及其他代表黃金流通的鑄幣和銀行券之間的比價以及各國物價水平相對穩定。因而對匯率穩定、國際貿易、國際資本流動和各國經濟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劣勢以及制度的解體:該貨幣制度過於依賴黃金,而現實中黃金產量的增長遠遠無法滿足世界經濟貿易增長對黃金的需求,簡言之,黃金不夠用了。再加上各國經濟實力的巨大差距造成黃金儲備分布的極端不平衡。於是銀行券的發行日益增多,黃金的兌換日益困難。一戰爆發,各國便中止黃金輸出,停止銀行券和黃金的自由兌換,國際金本位制度宣告解體。
⑹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歷史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政府間國際金融組織,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
宗旨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起著樞紐和核心作用。
基金組織歷史
1944年,聯合國贊助的財金會議於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布雷頓森林舉行。7月22日,各國在會議上簽訂了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的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設計者是費邊社成員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國副財政部長亨利·迪克特·懷特(Harry Dexter White)。 協議的條款於1945年12月27日付諸實行,1946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成立,是為二戰完結後之重建計劃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運作。 有時國際貨幣基金、國際清算銀行(BIS)及世界銀行,被稱為「布雷頓森林機構」。差不多所有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其金融政策均受這三家機構影響。
基金組織機構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烏地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會員資格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會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33.853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2.34%。中國共擁有3張選票,占總投票權的2.28%。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基金組織是「由184個國家參與的組織,致力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協助國家達致高就業率和可持續發展」,除了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和諾魯,所有聯合國成員國而且只能是聯合國成員國才有權直接或間接成為基金的成員。
援助和改革
國際貨幣基金的使命,是為陷入嚴重經濟困境的國家,提供協助。對於嚴重財政赤字的國家,基金可能提出資金援助,甚至協助管理國家財政。受援助國需要進行改革,參閱華盛頓共識。
批評
冷戰後期以來,布雷頓森林機構的角色一直引起爭議。有批評指出,基金偏袒與歐美公司有良好關系的資本主義軍事獨裁者。另有批評稱,國際貨幣基金不重視民主、人權和勞工權益。這些批評引起社會的討論,促進了反全球化運動。相反意見認為,國際貨幣基金促使國家民主化的能力有限,而它的宗旨也沒有寫明要這樣做。有支持者指出,經濟穩定是民主的先決條件。
有經濟學家批評,國際貨幣基金的經濟援助都是「有條件地」批出:受援助國需要實行基金建議的經濟改革。經濟學家認為,這樣做會影響國家的社會穩定,實際上適得其反。
一般來說,國際貨幣基金和它的支持者推崇凱恩斯主義。於是,供應學派的支持者通常與國際貨幣基金唱反調。國際貨幣基金提倡把貨幣貶值,被供應學派批評會造成通貨膨脹。
大部分反對經濟全球化的組織,例如ATTAC,認為IMF的加深了貧窮問題,也增加了第三世界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
反對IMF的組織各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供應學派認為,ATTAC提出的政策,理念上與IMF的相差無幾。
阿根廷因採用布雷頓森林機構提出的經濟政策,而被IMF推崇為模範國家。然而,2001年,該國出現災難性的金融危機,不少人相信是由IMF倡議的緊縮財政預算和私有化重要資源開發項目所致。緊縮的預算削弱了政府維持基礎建設、福利、教育服務的能力。阿根廷的金融危機加深了南美洲國家對IMF的怨恨,他們指責基金要為南美地區的經濟問題負責[1]。受到阿根廷經濟危機影響,現時南美地區的政府漸走中間偏左的路線,並致力擺脫商業企業對經濟政策的壓力。
另一個引起爭議的國家是肯亞。原本肯亞的中央銀行控制了該國貨幣的流動,IMF提出協助後,要求放寬貨幣政策。調整後不但外商投資大減,在貪污官員的腐蝕下,Kamlesh Manusuklal Damji Pattni 虧空了數以十億計的肯亞先令(是為 Goldenberg scandal),肯亞的財政狀況比之前更差。
國際貨幣基金亡羊補牢的行動影響了它的聲譽:往往當國家已深受經濟打擊,IMF才伸手援助。其實,這些國家出現經濟問題,通常是數十年管理不善的結果,而不為外界所知。管理不善導致國家陷入多年的經濟困境,IMF通常於這時提供協助,人們於是把經濟崩潰與IMF的介入連系起來。犯政客善於轉移視線,利用民族主義和人們對IMF的壞印象,以IMF作自己的代罪羔羊。
雖然IMF成立目的是協助穩定環球經濟,但自1980年代以來,超過100個國家曾經歷銀行體系崩潰,並令GDP下降4%以上,這是史無前例的。IMF對危機的遲緩反應,以及亡羊補牢的做法,令不少經濟學家提出要改革IMF。
盡管西方社會對國際貨幣基金毀譽參半,研究中心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亞洲人和70%的非洲人認為,IMF和世界銀行對他們的國家有「正面」的影響[2]。
記錄片 Life and Debt 以批判的角度描述國際貨幣基金的政策對牙買加的影響。
基金的功能
(1)外匯資金的融通:會員國家在國際收支困難時,可以向基金申請貸給外匯資金。但其用途限於短期性經常收支的不均衡,各會員國可利用基金的資金,其最高限額為該國攤額的2倍,而在此限額內1年僅能利用攤額的25%。後來,基金已慢慢放寬會員國對於資金利用的限制,以配合實際的需要。
(2)規定各會員國匯率、資金移動和其他外匯管制措施:會員國的國際收支,除非發生基本不均衡,否則不得任意調整其本國貨幣的平價。所謂基本不均衡,乃指除了因季節性、投機性、經濟循環等短期因素外的原因,所產生的國際收支不均衡。對於資金移動,基金則規定:各會員國不得以基金的資金,用於巨額或持續的資本流出的支付。對於此種資本流出,會員國得加以管制,但不得因此而妨礙經濟交易的對外支付。
(3)對會員國有提供資料和建議的作用:我國在基金的歷史較早,1944年的布雷敦森林會議我國便是與會44國之一,並作為大國而攤額十分龐大,僅次於美國的275億美元及英國的130億美元,而為55億美元,與美、英、法、印度並列入攤額最大的國家。1959年基金增資時,由於種種原因,我國攤額並未增加,因此不能列入攤額最大的5國之內,1961年單獨任命執行董事的資格為西德取代。過去,我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的資格由國民黨政府當局代表,自從我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於1980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通過取消台灣當局資格,恢復我國為會員國資格。
(4)基金的平價:國際貨幣基金對於外匯匯率採取平價制度,規定各會員國均須設定本國貨幣的平價。基金第4條規定:會員國的貨幣的平價,概用黃金1盎司(英兩)等於35美元表示。各國外匯買賣價格上下變動,不得超過平價的1%。1971年史密松寧協定成立後,此一現貨匯率的波動幅度,已擴大為平價上下2.25%的范圍,而決定"平價"的標准,也由黃金改為特別提款權。至於經基金公布的平價,非經基金同意不得變更。但如果會員國的國際收支發生基本不均衡時,即可向基金提出調整平價的要求。若整幅度在平價的10%以內時,會員國得自行調整後,由基金予以追認。若超過10%以上時,則須先經基金同意才能調整。此種平價制度就是「可調整的盯住匯率」。雖然與金匯兌本位制頗接近,但基金的平價,是基金與會員國所決定,而金匯兌本位制則由黃金含量比率所決定。
與世界銀行的區別
國際貨幣基金主要的角色是核數師,工作是記錄各國之間的貿易數字,和各國間的債務,並主持制定國際貨幣經濟政策。至於世界銀行,則主要提供長期貸款。世銀的工作類似投資銀行,向公司、個人或政府發行債券,將所得款項借予受助國。
IMF的成立目的是要穩定各國的貨幣,以及監察外匯市場。由於IMF不是銀行,它不會放款。然而,國際貨幣基金有儲備金,供國家借用,以在短時間內穩定貨幣;做法類似在往來戶口中透支。所借款項必須於5年內清還。
歷任總監
根據不明文規定,IMF的總裁來自歐洲,而世銀的主席則來自美國。
任期 姓名 國籍
1946年5月-1951年5月6日 Camille Gutt 比利時
1951年8月-1956年10月 Ivar Rooth 瑞典
1956年12月-1963年5月5日 Per Jacobsson 瑞典
1963年9月1日-1973年9月1日 Pierre-Paul Schweitzer 法國
1973年9月1日-1978年6月17日 Johannes Witteveen 荷蘭
1978年6月17日-1987年1月16日 Jacques de Larosière 法國
1987年1月16日-2000年2月14日 Michel Camdessus 法國
2000年5月1日-2004年3月4日 霍斯特·克勒 德國
2004年3月4日-2004年5月4日 Anne Krueger 美國(署任,非正式)
2004年5月4日- 羅德里戈·拉托 西班牙
主要出版物
《世界經濟展望》、《國際金融統計》(月刊)、《國際貨幣基金概覽》(周刊) 、《國際收支統計》(月刊) 、《政府財政統計年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