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進出口貿易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01進出口關稅
進出口關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准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由海關依法徵收關稅。關稅范圍進口關稅設置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等稅率。對進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出口關稅設置出口稅率。對出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進出口關稅計算公式從價計征關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從量計征關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關稅稅額
02增值稅
增值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稅率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詳見《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增值稅計算公式進口環節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實征消費稅稅額)×增值稅稅率
03消費稅
消費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消費稅。消費稅計算公式從價計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從量計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消費稅稅額
04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
商務部經調查後認定進口產品以傾銷方式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並對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我國可以依法對該進口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方式一般是加征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稅率按傾銷幅度大小確定。反傾銷稅計算公式反傾銷稅的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05反補貼稅
反補貼稅
商務部經調查後確定進口產品存在補貼,並對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我國可以依法徵收反補貼稅。反補貼稅的徵收徵收反補貼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反補貼稅應當根據不同出口經營者的補貼金額,分別確定。反補貼稅稅額不得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補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