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航班延誤賠償是怎麼樣的國際航班延誤賠償標準是什麼
您好!
首先,根據蒙特利爾新公約規定,國際航班延誤,每名旅客賠償限額為約5000美元。但是,根據我國民航相關規定,非承運人原因(例如天氣原因等)一般不予賠償,航班取消或預計延誤四小時或以上,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飲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蒙特利爾公約》對於延誤賠償制定了細則:航程為1500公里或1500公里以下的航班,延誤2小時或2小時以上,補償標准為250歐元等。此外,如果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
最後,我國的規定只將補償分兩個等級: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和延誤8小時以上。補償金額不高,在200元、300元、450元不等,可通過現金、購票折扣、里程等方式兌現。各航空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具體的賠償標准和數額。
所以,您投保國際航班的航空延誤保險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建議您投保之前可以在中民保險網等專業網站了解清楚,每款保險的賠償標准不盡相同!
⑵ 飛機空難賠償多少錢呢
國內空難賠償標准低
對於航空公司所承擔的賠償,不管乘客有沒有買保險,這份賠償都是可以得到的,但國內外針對空難的賠償標准不一樣。
在我國,空難的賠償限額在2006年由7萬元提高至40萬元。雖說是提高了不少,但相比國外,仍是比較低。在《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中,規定的最高賠償額為110萬元。而在美國,賠償是按照餘生價值計算,有基本參照數額。假設某男性公民活到80歲,如果遇難人死亡時是40歲,那麼就按照40年的基本數額來賠償。
2000年武漢空難,每人賠償12.5萬元;2002年大連空難,每人賠償18.4萬-19.4萬元;2004年包頭空難,每人賠償21.1萬元;2010年伊春空難,每人賠償96萬元。反觀國外,1988年洛克比空難時,每人賠付和8270萬元人民幣;2007年肯亞航空公司507航班發生空難時,遇難者中的5名中國公民,賠償每人近200萬元人民幣。同是一條生命,「標價」卻相差太大。
航意險最高賠付200萬
而對於購買了航意險的乘客來說,既可以得到航空公司所支付的賠償金,還可以得到保險公司所支付的賠償金。航意險的保險責任,就是保障乘客從上飛機到下飛機之間,因意外事故而導致的身故和殘疾。其保障時間僅包括乘客登機、飛機滑行、飛行、著陸等過程。一般旅客不論年齡,均可自願選擇是否購買這份保險,每份保單的保險費為20元,保額20萬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買10份,最高保險金額達200萬元。旅客可以直接持保單到保險公司索賠。
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的前提是,旅客在登機前已經由其本人或旅行社代為購買了航空意外傷害險。如果沒有購買,那麼,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比如「5.7」大連空難中,有40多人購買了航意險,航意險賠付金額為920萬元。2009年法航空難時,遇難中的5個中國人都購買了意外保險,其中4人每人獲賠50萬元的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