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西方國際體系」指什麼
西方國際體系理論是國際關系理論的一部分,不同的體系理論對國際體系的多維度解釋是理解國際關系的前提。肯尼思華爾茲將國際關系理論分為兩大類,即簡化理論和系統理論(亦稱體系理論)。
『貳』 國際關系學微觀分析層面
一、層次分析法的起源
一般認為,層次分析法起源於國際關系理論史上的「行為主義革命」。[①] 20世紀50年代,「行為主義學派」逐步將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引入國際關系研究領域, 倡導採用科學方法從事國際關系研究,將國際關系研究改造成為一門嚴謹的、實證的學科。雖然國際關系學界對「行為主義學派」的主要觀點仍存在爭議,但對「行為主義革命」在國際關系研究方法改進方面的貢獻則一致肯定。「行為主義學派」對國際關系研究方法的最重要的貢獻就是提出了層次分析法,倡導在研究中辨別和區分不同類型的變數,以便在不同的變數間建立可供驗證的關系假設。[②]
學界普遍認為,與「行為主義學派」有著密切聯系的美國國際政治學家肯尼思·華爾茲首次在國際關系中明確地、系統地使用了層次分析法。1959年,肯尼思·華爾茲在《人、國家與戰爭:一種理論分析》一書中論述了戰爭發生原因的三個著名「意象」:個人、國家和國際體系,其實就是國際關系的三個分析層次。華爾茲認為,雖然國際戰爭的發生與作為決策者的個人和作為主要行為體的國家有直接關系,但國際體系的特徵對於戰爭的爆發也有著重要的深層的影響。華爾茲的結論是:若想獲得有關戰爭起源的正確認識,研究者不僅要同時注意到三種意象的作用,而且更要將這三種意象作為獨立的因素來進行考察;不同的層次涉及不同的問題,只有把三個層次的分析結合起來,才能對國際關系有比較完整的認識。[③] 華爾茲的三個意象說或三個層次說,開創了國際關系研究中的層次分析方法。
另一位美國「行為主義」國際政治學家戴維·辛格,首次將層次分析法專門作為一種國際關系學研究方法論提出來,並加以討論。1961年,戴維·辛格在《國際關系中的層次分析問題》一文中,明確提出了層次分析法是研究國際關系的重要方法,將注意力集中到國際體系與民族國家兩個層面上。戴維·辛格根據國際政治理論模式的「描述、解釋、預測」這三項基本功能,對「體系層次理論」和「國家層次理論」在國際關系研究中的作用進行了詳細考察,認為國際系統是最全面、最具綜合特徵的層次,使研究人員能夠從宏觀上把握國際關系的規律;國家則是微觀層次,可以使研究人員分析國家政策和行為的細節。在這個基礎上,戴維·辛格得出了兩個結論:兩個層次的理論都有各自的優勢和缺陷,研究者可根據不同的需要來選擇不同的分析層次;兩個層次的理論不能相互混淆。[④] 戴維·辛格將層次分析作為國際關系研究方法的一個重要問題系統地提出來,引起了國際關系研究人員對層次的自覺和重視。
此後,國際關系學界越來越注重層次分析方法的完善和使用,分析層次越來越系統,越來越細化。沿著肯尼思·華爾茲和戴維·辛格之路走下去的有詹姆斯·羅斯諾以及布魯斯·拉西特和哈維·斯塔爾。詹姆斯•羅斯諾提出了從微觀到宏觀的五個分析層次變數:即個人、角色、政府、社會、國際系統。[⑤] 布魯斯•拉西特和哈維•斯塔爾發展了羅斯諾的層次體系,提出了從宏觀到微觀的六個層次變數,即世界系統、國際關系、國內社會、國家政府、決策者角色、決策者個人。世界系統指國際行為體所處的世界環境,如國際系統結構和進程、世界科學發展水平等;國際關系指國際行為體之間的關系;國內社會指決策者所處的國內社會環境,如社會的富裕程度、利益集團的行為特徵、社會成員的素質等;國家政府指決策者所在政府的性質和結構,如國家政治制度和政府機構的安排等;決策者角色指決策者的職務;決策者個人指決策者的性格、價值觀念等純屬個人的因素。這六個層次涵蓋了國際關系的主要方面,使研究分工更加具體、分析更加細致、研究體系也更加完整。[⑥]
總之,上述學者有關層次分析的理論正式確立了層次分析法在國際關系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從而對現代國際關系理論的成熟和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可以說,層次分析法為現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一個結構框架,以此為基礎衍生了大量而豐富的國際關系理論。
二、層次分析法的流變
華爾茲繼明確提出國際關系研究的三個層次之後,開始完全拋開個人層次和國家層次,把研究重點定位於國際體系層次,著手建構他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1979年,華爾茲的奠基之作《國際政治理論》問世,標志著以確立國際系統結構為國家行為主要原因的結構現實主義(亦即新現實主義)的誕生。其後,國家層次和個人層次被剝離出國際關系理論研究領域,國際體系層次的理論一枝獨大,最終成為國際關系學的主流理論。
華爾茲的體系理論(結構現實主義)建立在對傳統理論批判的基礎上。他認為之前自稱為「體系理論」的理論根本就不是體系理論,在這些論述中,國際體系因素與國家層面的因素混雜在一起,難以形成真正的科學理論體系。在他看來,關注個人或國家層次的原因並以此來解釋國際政治事件,是還原主義理論(亦即單元理論),其實質是通過研究個體組成部分來理解整體;而從國際層次來解釋國家行為的原因,則是體系理論。華爾茲體系理論的兩個關鍵要素是體系結構和互動單元,國際體系結構指的就是國際體系中主要大國之間的實力分配格局,而單元實際上是指在體系中互動著的國家。華爾茲體系理論以結構作為體系層次的獨立變數, 將體系結構同單元層次變數明確地區分開,其核心假設是體系結構決定單元互動。[⑦] 沃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體系理論將體系分析推向了高潮,在現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體系中長期占據重要地位。自此之後,美國國際關系學界的主要理論突破大都是體系層次的研究成果。當今國際關系學界的三種主流理論 — 結構現實主義、新自由制度主義和溫和建構主義都是體系理論,都借用了華爾茲的思路。[⑧] 這些理論都忽略了國內層次的次國家行為體,加劇了國內政治退出國際關系理論研究的傾向。
20世紀90年代以後,隨著冷戰的結束,風靡一時的結構現實主義遭遇重大的理論困境,出現了國際關系研究層次回落的新現象,即從傳統的體系層次向單元層次轉移。國際關系研究層次回落現象的出現,源於國際關系現實的變化和國際關系理論建設的要求。[⑨] 由於高度緊張的冷戰二元結構崩潰,以相互依賴為特徵的全球化進程逐步加快,民主化浪潮興起,使得當今世界不再只是國與國之間的關系,而是一種更多層次、更多行為體之間的互動關系, 國際關系現實的變化促使人們重新重視國內因素的影響。[⑩] 體系理論有關國家的假定抽象掉了單元屬性的多樣性,忽略了影響國際關系的關鍵方面 — 國內政治,將復雜的國際關系現實過於簡化,丟掉了經典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理論豐富與復雜的內涵,限制了人們對國際關系現實的理解。[11] 因此,學者們開始全面反思體系層次的結構理論所存在的固有缺陷,特別是過度簡化國家單元層次的變數的缺陷,對結構現實主義進行必要的改進和糾正,涌現出了各種新趨勢和分支理論。這里主要簡介其中的三種,即現實主義的反思:從國際層次到國內層次的回落;自由主義的挑戰:從國際制度到國內偏好的轉向;國際政治經濟學和比較政治學的導入:向國際國內層次互動的跨層次研究的回歸。
20世紀90年代,國際關系理論爭論中一個令人關注的現象就是現實主義內部的爭論,這些爭論產生了進攻性現實主義、防禦性現實主義以及新古典現實主義等等現實主義的分支理論。在這三種主要理論中,除了進攻性現實主義繼續強化結構現實主義關於國家的假定外,防禦性現實主義和新古典現實主義都試圖從單元內層次(即國家內部)來考察國際行為規律的根源。[12] 防禦性現實主義主張,應把相關的國內因素納入到國際關系理論之中,以改進新現實主義,並主要依靠國內因素對國際事件做出解釋。新古典現實主義力圖復興以摩根索為代表的古典現實主義,將關注焦點回落到單元層次,重點考察作為體系壓力與國際行為之間中介變數的國內政治如何發揮作用,將「第一意象」(決策者)、「第二意象」(國內結構)和「第三意象」(國際體系)結合起來,以此更加全面地探討國家的國際行為。[13] 自由主義大致可以分為四個理論分支,即制度自由主義、商業自由主義、共和自由主義和社會自由主義。除了制度自由主義外,其餘三支都強調,國家與國內和跨國社會的關系影響甚至決定著國家的偏好,從而塑造了國家在世界政治中的行為。自由主義認為國家是擁有不同利益取向社會行為體的代表機構,發揮著傳送帶的作用,將個體和集團的偏好和權力轉化為國家政策。因此,國家的性質以及社會利益集團才是國家國際行為的決定性因素。國家行為的改變源於國家本身偏好的改變,而不是國際環境的改變。[14] 20世紀90年代以後,學界也跨越國際關系與國際政治經濟學和比較政治學的界限,尋求一種更具綜合性的解釋框架,國際國內層次互動的跨層次研究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新趨勢。國際政治經濟學和比較政治學的研究單元更加多元化,不僅徹底放棄了以國家為中心的理論範式,而且試圖打通長期分離的國際與國內研究的界限,以便在體系層次與單元層次之間構架一座橋梁。跨層次分析主要圍繞兩種模式展開,一種研究模式強調國內政治如何作為國際體系與國家行為之間的中間變數;另一種則強調國內-國際政治互動的同時性, 以及這種互動如何塑造了國家的行為方式。[15]
總之,從國際關系理論的發展來看,研究層次在理論研究中經歷了上升與回落兩個階段。所謂的研究層次的上升就是研究層次從單元、互動等層次分離,上升到結構層次的過程,而回落則正與之相反。[16] 可以說,國際關系研究層次的上升與回落構成現代國際關系理論研究的主要流變脈絡。需要指出的是,國際關系研究層次的回落並非對傳統體系層次的結構理論的拋棄,而是對其固有缺陷的反思、糾正和超越,是將被「遺忘」了的單元層次「找回來」,重新整合到體系理論之中,進行全面的綜合研究。
三、層次劃分的內涵和應用
國際關系研究層次的上升與回落清楚地表明,國際關系是一個復雜的動態的綜合體系,不能單從一個層面去研究,而必須進行多層面的綜合研究。
然而,自從層次分析問世以來,雖然層次分析的運用范圍不斷擴大,但國際關系學界在究竟存在多少層次和哪些層次的問題上長期存在嚴重分歧。加拿大學者威廉•莫爾和英國學者巴里·布贊認為,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分歧,是由於存在著兩種不同概念上的層次劃分。一種是本體論上的層次劃分,即以不同的「研究對象」來劃分,認為層次關乎不同的「分析單元」,不同的層次代表了不同的「研究對象」所處的位置。另一種是認識論上的層次劃分,即以不同的「解釋來源」來劃分,認為層次是關於「解釋了一個特定單元的行為的那些變數類型」,不同的層次代表了不同的「解釋來源」所處的位置。[17] 這里,我們不想介入有關層次概念的繁雜而瑣細的爭論,只是想指出,上述兩種不同概念上的層次劃分可以綜合起來,組合成一個矩陣,在這個矩陣內每一個分析單元原則上包括所有的解釋來源或類型。[18]
盡管人們對層次概念的界定有爭議,盡管層次分析的運用范圍不斷拓展和深化,但是萬變不離其宗,所有的層次分析都脫不開肯尼思·華爾茲提出的三個「意象」的層次框架:個人層次、國家層次和國際體系層次。不同的是,有些簡化了這三個意象層次,有些細化了這三個意象層次。如戴維·辛格將三個意象層次簡化為國際體系和民族國家兩個意象層次;詹姆斯•羅斯諾將第一意象層次細化為個人和角色,將第二意象層次細化為政府和社會,從而使三個意象層次細化為五個意象層次;布魯斯•拉西特和哈維•斯塔爾進一步將第三意象層次細化為世界系統和國際關系,從而使三個意象層次細化為六個意象層次;此外,還有些加進了結構、進程、互動等解釋來源層次。
下面就層次分析法三個意象層次的內涵及應用做一簡要論述。所謂層次分析,根據西方國際關系學的解釋,是指將影響國家行為的各種因素進行分類,以幫助人們確定該如何去尋求國際關系問題的答案。[19] 層次分析法的主要作用就是通過層次的劃分,把復雜的國際關系現象分解成幾個相對容易界定的變數,然後再根據各個變數的發展變化,去揭示各種國際關系現象發生的原因和變化的規律。從本質上說,層次分析法旨在幫助研究人員辨明變數,並在兩個或多個變數之間建立起可供驗證的關系假設。在這種假設關系中,層次因素是自變數,是原因;所要解釋的某一行為或國際事件是應變數(因變數),是結果。也就是說,層次分析法假定某一個層次或某幾個層次上的因素會導致某種國際事件或國際行為。[20] 換言之,某種國際事件或國際行為的發生可以從某一個層次或某幾個層次上進行考察。實際上,層次分析法的三個意象層次為研究國際事件或國際行為提供了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全方位的考察視角和維度。
第一意象層次(即決策者個人層次)是微觀層次,探討國家領導人在國際事件或國際行為中界定和追求國家外交政策目標時所起的作用和影響,也就是說,探討最高領導人的決策對國家行為的影響。決策者個人因素可以從兩大方面來考察,即決策者角色和決策者個人。決策者角色指的是決策者在政府中扮演的政治角色,也就是擔任的政治職務,主要包括這一政治角色在決策層中所處的位置和所具有的權威等對決策的影響。決策者個人指的是決策者作為獨特個體的因素,主要包括決策者的個人經歷(社會歷史背景)、信仰體系(思想傾向、價值觀念)、人格個性、領導風格(工作作風)等對決策的影響。
第二意象層次(即國家內部層次)是中觀層次,探討國家在國際事件或國際行為中的作用,也就是說,探討民族國家在國際關系中起影響作用的因素。民族國家因素也可以從兩大方面來考察,即國家政府和國內社會。國家政府指決策者所在國家政府的性質和結構,主要包括政治體制(政治制度)、政府形式、政黨制度、決策機制、官僚體制等因素。國內社會指決策者所處的國內社會環境,主要包括歷史傳統、文化傳統、社會團體、利益集團、公共輿論、意識形態、經濟形勢等因素。
第三意象層次(即國際體系層次)是宏觀層次,探討在民族國家「之上」或「之外」的外部國際環境因素如何對國家的行為產生影響,也就是說,探討國際行為體所構成的國際體系的影響。國際體系因素也可以從兩大方面來考察,即世界系統和國際關系。世界系統指國際行為體所處的世界環境,主要包括國際系統結構(世界格局)、國際系統進程(國家間力量對比變化)等因素。國際關系指國際行為體之間的關系,主要包括相關國家在國際體系中的互動等因素。
關於層次分析法的具體應用,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一個是層次分析法的應用途徑;另一個是各個不同層次之間的相互關系。一般而言,層次分析法可以有兩種使用方法,或者兩種應用途徑:第一種是分別考察三個層次的變數與某一國際行為或國際事件的關系;第二種是集中考察某個層次的變數與某一國際行為或國際事件的關系。在第一種方法中,可列出以下回歸方程: Y = a + b1 X1 + b2 X2 + b3 X3。其中:Y為某國際事件或行為,X1、X2、X3分別為國際系統層次、國家內部層次、決策者個人層次因素,b1、b2、b3為回歸系數。在這個方程中,事件Y是x1、x2、x3的函數,即系統層次、國家層次和決策者個人因素是原因,事件Y是結果。還可以進一步通過觀察,利用定量或定性分析的方法,確定並比較回歸系數b1、b2、b3的大小,從而發現這三個層次上的因素分別對於事件Y所產生影響的大小。在第二種方法中,可列出以下回歸方程:Y = a + b1X1。其中: Y為某一國際事件或行為,X1為國際系統層次(或國家內部層次、或個人層次)變數,X1為回歸系數。通常,一個層次可能有多個變數,這個層次上的研究對象也可能是多個變數之間的關系,而不僅僅限於兩個變數之間的關系。所以,對於一個層次上多個自變數的研究可以用下列多元回歸方程來表示:Y = a + b111 X111 + b1.2X1.2 + ⋯⋯+ b1.nX1.n。其中:Y為某一國際事件或行為,X1.1,X1.2,⋯⋯X1.n為某一給定層次上的有關諸變數,b1.1,b1.2,b1.n為回歸系數。[21] 層次分析的這兩種用法並沒有什麼實質性區別,至於究竟採用哪種用法則取決於研究者的學術興趣和研究課題。
關於各個不同層次之間的相互關系,需要注意兩點。一、由於不同的層次間本質上存在著密切聯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雖然可以突出某個層次變數的重要作用,但是,任何研究者都不能完全忽視其他層次變數的影響。華爾茲在討論三個意象間的關系時曾指出:「所有三個意象渾然成為一個整體。個人、國家、國際體系在努力理解國際關系中是如此重要,以至於一個分析家,無論他怎樣重視一個基本意象,也很少會忽視其他兩個基本意象。而且,過於強調一種基本意象也會歪曲人們對其他兩種基本意象的理解」。[22] 對於國際關系研究來說,無論某個層次的變數如何重要,任何研究都不可能完全地排斥其他層次變數的影響,因為國際關系中的行為或事件往往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對三個不同層面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分析的層面不同,所得出的結論就可能不同。事實上,對於復雜的國際關系事件,不結合多個層面進行分析,很難得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只有把三個層次的分析結合起來,才能對事件做出較為全面的解釋,才能對國際關系有比較完整的認識。三個分析層次的許多理論看似相互競爭,本質上是互補的,只有同時進行三個層次的綜合系統分析,才有可能得出一個較為全面何准確的解釋。
因此,國際關系研究中的三個意象層次分析法不僅有助於將復雜的國際關系分解成三個明確的層次,避免把國際系統、國家和個人因素混雜交織在一起(就像摩根索的巨著《國家間的政治:為權力與和平的斗爭》那樣), 使國際關系研究更加清晰化明朗化,而且也有助於避免片面強調某個層次而忽視其他層次,使國際關系研究更加全面和完整。二、雖然三個層次的變數都是國際行為發生的必要條件,缺少任何一個條件,國際行為都不會發生。但是,這並不是說所有的必要條件都同等重要,所有的層次都等量齊觀,所有的變數都發揮了同等作用。在三個層次變數的作用中,必然有輕重之別,大小之分。其中,發揮了重大作用的變數,往往決定和代表國際關系事件的本質和特徵。
總之,國際關系研究中的三個意象層次分析法不僅有助於將復雜的國際關系現象分解成三個明晰的層次,避免把國際系統、國家和個人因素混雜交織在一起, 使國際關系問題研究更加清晰化明朗化,而且也有助於避免片面強調某個層次而忽視其他層次,使國際關系問題研究更加全面和完整,同時也有助於辨明發揮重大作用的變數,揭示國際關系問題的本質和特徵。
『叄』 國際關系學國際體系的三要素有哪些
國際關系學國際體系的三要素有:有無政府、行為體性質、格局極數。
這三要素的具體內容是:體系,合作、競爭、爭奪;行為體,城邦、諸候、帝國、民族國家、共同體;格局,一、兩、多。
隨著國際力量對比的變化,影響國際體系的轉型和構建的行為體呈多元和多樣趨勢,這也成為中美的相應戰略和舉措需要加以認真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
(3)怎麼看懂國際體系擴展閱讀:
國際社會關於國際體系的界定具有學術性和政治性兩大類。西方國際關系學界對國際體系概念迄今尚未達成「能被普遍接受的標準定義」。
現實主義(尤其是新現實主義)、自由主義(特別是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乃至英國學派等立論的基礎是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
『肆』 什麼是國際體系
所謂國際體系是指由其密切聯動的各行為主體構成的、具有結構、功能並與環境互動的有機整體。
『伍』 歷史上,世界有哪幾個國際體系
威斯特伐利亞體系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是象徵三十年戰爭結束而簽訂的一系列和約,簽約雙方分別是統治西班牙、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和法國、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勃蘭登堡、薩克森、巴伐利亞等諸侯邦國。
而在1648年10月24日簽定的西荷和約,正式確認了威斯特伐利亞這一系列和約,並象徵三十年戰爭結束。一般史學家會視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約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系列之一。
維也納體系: 在制裁法國的基礎上,戰勝的歐洲封建君主們召開了維也納會議,確定了歐洲的封建統治秩序和國家體系。我們稱之為維也納體系。維也納體系後,英國重新控制了歐洲,並且達成了歐洲勢力均衡,世界國際關系的中心舞台仍然停留在歐洲。歐洲這種獨領風騷的狀態一直持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
凡爾賽-華盛頓體系: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法國、美國、日本等戰勝國通過巴黎和會及華盛頓會議建立的帝國主義和平體系。
華盛頓會議實質上是巴黎和會的繼續和補充,帝國主義戰勝國占支配地位,非歐洲大國美、日第一次參與主宰世界事務,以侵犯中國權益,最後完成了帝國主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對世界的重新瓜分,從而建立起戰後帝國主義國家間的多極結構,即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雅爾塔體系 :雅爾塔體系的主要內容是在開羅會議、德黑蘭會議、雅爾塔會議和波茨坦會議上確定的。在原則上倡導和平,民主,其中最主要內容包括:處置戰敗國,防止法西斯主義東山再起;重新確定戰後歐亞的政治地圖,重劃法西斯戰敗國及其被佔領地區的疆界;建立聯合國,等等.
布雷頓森林體系 :在20世紀後半葉的50年中,關貿總協定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被認為支撐世界經貿和金融格局的三大支柱。這三大支柱實際上都肇自於1944年召開的布雷頓森林會議。後兩者人們又習慣稱之為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
由布雷頓森林會議誕生的兩個機構——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仍然在世界貿易和金融格局中發揮著至為關鍵的作用。
『陸』 何為「國際體系」,在現實主義、自由主義與激進主義學者眼中,國際體系分別指代什麼
國際體系:在國際社會中,各個國際行為主體之間相互影響與作用所形成的有機統一整體。
各學派關於國際體系的定義都是這樣,用白話說就是國際社會,只不過這個國際社會是由國際行為主體組成。
現實主義、自由主義和激進主義的區別不在於對國際體系的定義,而在於判定安全是否稀缺、權利與安全重要性以及對既有制度是否認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