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際著名經濟論壇會議有哪些
達沃斯 世界經濟論壇 際經濟圓桌會議 亞太經合 G20 G7
『貳』 國際會議的分類
國際會議各式各樣,名目繁多,可以劃分為許多類型。按會議參加國家的數量可分為雙邊的(如美蘇首腦會議)或多邊的(如亞非會議),按與會的代表性可分為政府間的或民間的。若以會議所涉及問題的范圍定,又可分為單一議題的和多種議題的。而從會議的籌備、發起看,則可分成國際組織召開的和非國際組織召開的。從地理區域看,還可分世界性會議或區域性會議。以參加國家的社會政治制度而論,可分為社會主義國家會議或資本主義國家會議,以經濟發展程度而言,可分為發展中國家會議或發達國家會議。若按與會各國代表的級別,可分為最高級會議(即首腦會議)、部長級會議、大使級會議和專家會議。
就國際會議本身所討論、解決的問題而言,又可分為: 旨在解決地區沖突和調整和平時期國家間的關系,如1925年的洛迦諾會議;1989年的柬埔寨問題巴黎國際會議。
此外,就會議的目的而言,可以是交換情況,也可以是為了向各與會國政府作出有拘束力的決議或者無拘束力的建議,還可以是舉行談判和起草一項條約。從會議所產生的作用看,亦可分為進步的、積極的或反動的、消極的。
『叄』 國際上標准會議類型怎麼劃分的
對國際會議的分類有很多種標准,主要有主題內容,與會者范圍,舉辦周期,議題的專業性和規格,是否形成決議等幾個角度。
一,主題內容劃分
1,國際政治會議
這類會議的內容十分廣泛,各國共同關注的政治,外交,軍事,社會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都可以形成會議的議題,一般出席會議的代表規格較高,影響也較大。如需解決國際關系中的重大問題,往往還會舉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大會。一般而言,這類會議既是外交斗爭的講壇,也是國際合作的舞台。
2,國際經濟會議
這類會議是為討論或解決有關世界經濟問題,協調國際經濟關系,促進經濟合作而召開的。可以由政府組織主辦,也可以有企業或民間組織主辦。
3,國際學術會議
國際學術會議是圍繞自然科學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的特定話題而舉行的探討性和交流性的會議。會議主題明確,主要活動為報告,演講,討論。除了事務性安排外,一般不就討論的議題做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或決策。跟進我國科技部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出席這類會議的與會者至少來自三個以上(含三個)國際或地區。
二,按與會者范圍劃分
1,全球性會議
指參加會議的對象來自世界各地,如「聯合國大會」,「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大會」,「世界婦女大會」等。
2,洲際性會議
指世界兩個大洲若干國家之間舉行的多邊會議,如「歐亞論壇」,「中非合作論壇」等。
3,區域性會議
指同一個州或同一個地區的若干國家之間舉行的多邊會議,如「東北亞合作論壇」等。
4,雙邊會議
指兩個國家之間舉行的會議,包括雙方的會見和會談。雙邊國際會議也可以形成機制,定期舉行。
三,按舉辦周期
1,定期性會議
一般來說,國際會議的周期以一年居多,成為年會,但也有三年,兩年不等;會期也基本固定,如聯合國大會的開幕時間就定於每年9月。
2,非定期會議
這類會議的周期和會期跟進實際情況確定,有客觀需要或條件成熟便舉行,必要時也可以舉行臨時會議,緊急會議和特別會議。
四,按議題的專業性與規格劃分
1,例行性會議
指按照會議規則舉行的,以例行性議題和議程為主的國際性會議。如聯合國大會的一般性辯論,就屬於例行性會議。
2,專題性會議
指在例行性會議之外,就某個專門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決定的國際性會議。世界人權大會以及世界婦女大會等國際會議都屬於由聯合國有關機構召開的專題性會議。
3,特別會議
指會議議題特別重要,會議規格較高的國際會議,如聯合國安理會為制止某些國家或地區的戰爭沖突曾舉行過多次特別會議。
五,按是否形成決議劃分
1,正式會議
指與灰各方為解決共同關心的問題,並旨在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共同文件,依據事先約定的有關規則和程序而舉行的會議。
2,非正式會議
非正式會議是相對於正式會議而言的,一般是指以協商,交流,宣傳為目的,不形成正式的決定或決議,或者無確定的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