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發令口令
法律分析:發令員口令為「各就位」(on your marks)、「預備」(set),最後發令槍響。在「搏燃各就位」(on your marks)及「預備」(set)口令之後,參賽者應立即完成有關動作,否則屬起跑犯規。如果有運動員搶跑,發令員就會宣布起跑犯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第一條 為了發展體育事業,增強人民體質,提高體育運動水平,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臘銀歷群眾性的體育活動,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輪搜。體育工作堅持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各類體育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