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多少年
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有關規定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發生在合同法實施之前,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過兩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尚未超過兩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法律分析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由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發生的爭議一般都比較復雜、涉及的標的額也較大、主張權利也更為困難,為了更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不適用本條規定,依照其他有關的規定;法律無其他特別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向法院請求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法定期間。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不向法院提起訴訟,即喪失獲得法院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權利。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的法定期間。如果當事人在仲裁時效期間內不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即喪失獲得仲裁委員會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四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❷ 國際仲裁時效是多久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國際仲裁時效是指國際仲裁中的權利人向仲裁機構請求保護其權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行使權力,即喪失提請仲裁以保護其權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三條 國外仲裁機構的裁決,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辦理。
❸ 國際仲裁官司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申請承認與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從仲裁裁決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裁裁決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裁裁決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收費及審查期限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決定予以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裁定,如無特殊情況,應在裁定後六個月內執行定不予承認和執行的,須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處理與涉外仲裁及外國仲裁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上報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