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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屬於國際貨

發布時間:2023-05-27 14:56:24

Ⅰ 從深圳到香港的貨運是否屬於國際運輸

屬於的,櫻舉頃從深圳到香港的貨運都是需要進行報關請關的;這種經歷報關清關的過程,在海關留有備脊陸案的答斗運輸,都是屬於進出口運輸,即國際運輸

Ⅱ 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有哪些

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有哪些

在國際貨運業務時,要先搞清各段的運費,根據貿易雙方的合同,應分別由哪方支付。遇到進口業務的離岸價或對方工廠交貨價,在全權委託對方協助辦理之前,先嘗試著自行找貨代(主要是在對方城市或國家有分支機構或業務合作密切的代理)。那麼,下面是由我為大家整理的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班機運輸

班機是指定期開航的,定航線,定始發站、定目的港、定途經站的飛機。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貨混合型飛機(Combination Carrier).一方面搭載旅客,一方面又運送少量貨物。但一些較大的航空公司在一些航上開辟定期的貨運航班,使用全貨機(All Cargo Carrier)運輸。

班機運輸特點:

班機由於固定航線、;固定停靠港和定期開飛航,因此國際間貨物流通多使用班機運輸方式,能安全迅速地到達世界上各通航天地點。

便利收、發貨人可確切掌握貨物起運和到達的時間,這對市場上急需的商品、鮮活易腐貨物以及貴重商品的運送是非常有利的。

班機運輸一般是客貨混載,因此,艙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貨物及時出運,往往需要分期分批運輸。這是班機運輸不足之處。

包機運輸(Chartered Carrier)包機運輸方式可分為整包機和部分包機兩類。

1.整包機

即包租整架飛機,指航空公司按照與租機人事先約定的條件及費用,將整架飛機租給包機人,從一個或幾個航空港裝運貨物至目的地。

包機人一般要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與航空公司聯系,以便航空公司安排運載和向起降機場及有關政府部門申請、辦理過境或入境的有關手續。

包機的費用:一次一議,隨國際市場供求情況變化。原則上包機運費,是按每一飛行公里固定費率核收費用,並按每一飛行公里費用的80%收取空放費。因此,大批量貨物使用包機時,均要爭取來回程都有貨載,這樣費用比較低。只使用單程,運費比較高。

2.部分包機

(1)由幾家航空貨運公司或發貨人聯合包租一架飛機或者由航空公司把一架飛機的艙位分別賣給幾家航空貨運公司裝載貨物。就是部分包機。運用於托運不足一架整飛機艙仿。但貨量又較重的貨物運輸。

(2)部分包機與班機的比較

①時間比班機長,盡管部分包機有固定時間表,往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起飛;

②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航空公司利益常對從事包機業務的外國航空公司實行各種限制。如包機的活動范圍比較狹窄,降落地點受到限制。需降落非指定地點外的其他地點時,一定要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同意後才能降落(如申請入境、通過領空和降落地點)。

(3)包機的優點

①解決班機倉位不足的矛盾。

②貨物全部由包機運出,節省時間和多次發貨的`手續。

③彌補沒有直達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轉。

④減少貨損、貨差或丟失的現象。

⑤在空運旺季緩解航班緊張狀況。

③解決海鮮、活動物的運輸問題。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

1.集中托運的概念

將若干票單獨發運的、發往同一方向的貨物集中起來作為一票貨,填寫一份總運單發運到同一到站的做法。

2.集中托運的具體做法

(1)將每一票貨物分別制定航空運輸分運單,即出具貨運代理的運單HAWB(House Airway Bill)。

(2)將所有貨物區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國家、同一城市來集中,制定出航空公司的總運單MAWB(Master Airway Bill)。總運單的發貨人和收貨人均為航空貨運代理公司。

(3)打出該總運單項下的貨運清單(Manifest),即此總運單有幾個分運單,號碼各是什麼,其中件數、重量各多少等等。

(4)把該總運單和貨運清單作為一整票貨物交給航空公司。一個總運單可視貨物具體情況隨附分運單(也可以是一個分運單,也可以是多個分運單)。如:一個MAWB內有10個HAWB,說明此總運單內有10票貨,發給10個不同的收貨人。

(5)貨物到達目的地站機場後,當地的貨運代理公司作為總運單的收貨人負責接貨、分撥,按不同的分運單制定各自的報關單據並代為報關、為實際收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關貨事宜。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送貨事宜。

(6)實際收貨人在分運單上簽收以後,目的站貨運代理公司以此向發貨的貨運代理公司反饋到貨信息。

3.集中托運的限制

(1)集中托運只適合辦理普通貨物,對於等級運價的貨物,如:貴重物品、危險品、活動物以及文物等不能辦理集中托運。

(2)目的地相同或臨近的可以辦理,如某一國家或地區,其他則不宜辦理。例如:不能把去日本的貨發到歐洲。

4.集中托運的特點

(1)節省運費:航空貨運公司的集中托運運價一般都低於航空協會的運價。發貨人可得到低於航於航空公司運價,從而節省費用。

(2)提供方便:將貨物集中托運,可使貨物到達航空公司到達地點以外的地方,延伸了航空公司的服務,方便了貨主。

(3)提早結匯:發貨人將貨物交與航空貨運代代理後,即可取得貨物分運單,可持分運單到銀行盡早辦理結匯。

集中托運方式已在世界范圍內普遍開展,形成較完善、有效的服務系統,為促進國際貿易發展和國際科技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集中托運成為我國進出口貨物的主要運輸方式之一。

聯運方式

1.聯運方式的概念

陸空聯運是火車、飛機和卡車的聯合運輸方式。簡稱TAT(Train- Air-Truck),或火車、飛機的聯合運輸方式,簡稱TA(Train- Air)。

2. 國內出口貨物的聯運方式

我國空運出口貨物通常採用陸空聯運方式。是因為,我國幅員遼闊,而國際航空港口岸主要有北京、上海、廣州等。雖然省會城市和一些主要城市每天都有班機飛往上海、北京、廣州,但班機所帶貨量有限,費用比較高。如果採用國內包機,費用更貴。因此在貨量較大的情況下,往往採用陸運至航空口岸,再與國際航班銜接。由於汽車具有機動靈活的特點,在運送時間上更可掌握主動,因此一般都採用"TAT"方式組織出運。

3.外運分公司的具體做法

我國長江以南的外運分公司目前辦理陸空聯運的具體做法是用火車、卡車或船將貨物運至香港,然後利用香港航班多,到歐洲美國運價較低的條件(普遍貨物),把貨物從香港運到目的地,或運到中轉地,再通過當地代理,用卡車送到目的地。長江以北的公司多採用火車或卡車將貨物送至北京、上海航空口岸出運。

陸空聯運貨物在香港的收轉人為合力空運有限公司。發運前,要事前與他們聯系,滿足他們對單證的要求,便於提前訂艙。各地發貨時,可使用外運公司的航空分運單,也可使用"承運貨物收據"。有關單據上要註明是轉口貨,要加蓋"陸空聯運"字樣的標記,以加速成周轉和避免香港當局征稅。

國際貨物運輸托運書

根據"華沙公約"第5條第(1)和(5)款規定,貨運單應由托運人填寫,也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為填寫;實際上,目前貨運單均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為此,作為填開貨運單的依據?托運書,應由托運人自己填寫,而且托運人必須在上面簽字。

托運書(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托運人用於委託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開航空貨運單的一種表單,表單上列有填制貨運單所需各項內容,並應印有授權於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貨運單上簽字的文字說明。

托運書包括下列內容欄:

1.托運人(SHIPPER)填托運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以及便於聯系的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

2.收貨人(CONSIGNEE)填收貨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特別是在不同國家內有相同城市名稱時,必須要填上國名)以及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本欄內不得填寫"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運人的指示)等字樣,因為航空貨運單不能轉讓。

3.始發站機場(AIRPORT OF DEPARTURE)填始發站機場的全稱。

4. 目的地機場(AlRPORT OFDESTINATION)填目的地機場(不知道機場名稱時,可填城市名稱),如果某一城市名稱用於一個以上國家時,應加上國名。例如:LONDON UK 倫敦,英國;LONDON KY US 倫敦,肯達基州,美國;LONDON TO CA 倫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 要求的路線/申請定倉(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欄用於航空公司安排運輸路線時使用,但如果托運人有特別要求時,也可填入本欄。

6.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填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金額,該價值即為承運人負賠償責任的限額。承運人按有關規定向托運人收取聲明價值費,但如果所交運的貨物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0美元(或其等值貨幣),無需填寫聲明價值金額,可在本欄內填人"NVD"(NO Value Declared 未聲明價值),如本欄空著未填寫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可視為貨物未聲明價值。

7.供海關用的聲明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國際貨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關的檢查,海關根據此欄所填數額征稅。

8. 保險金額(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中國民航各空運企業暫未開展國際航空運輸代保險業務,本欄可空著不填。

9.處理事項(HANDLING INFORMATION)填附加的處理要求,例如:另請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貨人之外,如托運人還希望在貨物到達的同時通知他人,請另填寫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10.貨運單所附文件(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R WAYBILL)填隨附在貨運單上往目的地的文件,應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稱,例如:托運人的動物證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數和包裝方式(MUMBER ANDKIND OF PACKAGES)填該批貨物的總件數,並註明其包裝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紙板盒(Carton)、盒(Case)、板條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貨物沒有包裝時,就註明為散裝(Loose)。

12.實際毛重 (ACIUAL GROSS WEIGHT)本欄內的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稱重後填入.如托運人已經填上重量,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3.運價類別(RATE CLASS) 本欄可空著不填,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寫。

14.計費重量(公斤)(CHARGEABLEWEIGHT)(kg)本欄內的計費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量過貨物的尺寸(以厘米為單位)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計費重量後填人,如托運人已經填上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5.費率(RAIE/CHARGE)本欄可空著不填。

16.貨物的品名及數量(包括體積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GOODS(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托運書 貨運單號碼 貨運單號碼NO. OF AIR WAYBILL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填貨物的品名和數量(包括尺寸或體積).

貨物中的每一項均須分開填寫,並盡量填寫詳細,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動畫膠片"新聞短片"(美國制)等,本欄所屬填寫內容應與出口報關發票和進口許可證上所列明的相符.

危險品應填寫適用的准確名稱及標貼的級別.

17.托運人簽字(SIGNATURE OF SHIPPER)托運人必須在本欄內簽字.

18.日期(DATE)填托運人或其代理人交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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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國際貿易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主要內容:
1、《國際貿易》的基本內容
2、國際貿易的有關統計指標
3、人民幣幣值與進出口貿易
4、古典貿易理論
5、從古典貿易理論向現代貿易理論的過渡
6、現代貿易理論
7、新貿易理論
8、關稅(一)
9、關稅(二)
10、非關稅措施
11、不公平貿易
12、地區經濟一體化(一)
13、地區經濟一體化(二)
14、國際服務貿易
15、國際技術金金貿易
16、WTO的歷史淵源
17、GATT
18、WTO(世界貿易組織的組織機構)
19、WTO的基本原則
20、WTO與中國
21、中國入世的機遇和挑戰
22、國際貿易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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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結算概述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貨款結算,以結清買賣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結算稱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物品交易、貨錢兩清為基礎的有形貿易結算。
票據的種類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匯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匯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按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為銀行的匯票。
商業匯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為企業法人、公司、商號或者個人,付款人為其它商號、個人或者銀行的匯票。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光票(clean bill/draft)匯票本身不附帶貨運單據,銀行匯票多為光票。
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又稱信用匯票、押匯匯票,是需要附帶提單、倉單、保險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單據,才能進行付款的匯,商業匯票多為跟單匯票,在國際貿易中經常使用。
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後對方立即付款,又稱見票即付匯票。
遠期匯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後或特定日期付款。在遠期匯票中,記載一定的日期為到期日,於到期日付款的,為定期匯票,記載於出票日後一定期間付款的,為計期匯票;記載於見票後一定期間付款的,為注期匯票;將票面金額劃為幾份,並分別指定到期日的,為分期付款匯票。
按承兌人──商號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商號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銀行以外的任何商號或個人為承兌人的遠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兌人是銀行的遠期匯票。
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將來時間,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一般本票。商業本票可分為即期和遠期的商業本票一般不具備再貼現條件,特別是中小企業或個人開出的遠期本票,因信用保證不高,因此很難流通。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銀行本票。
支票
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抵於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 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註明「付給某人」,「付給某人或其指定人」。這種支票轉讓流通時,須由持票人背書,取款時須由收款人在背面簽字。
不記名支票: 又稱空白支票,抬頭一欄註明「付給來人」。這種支票無須背書即可轉讓,取款時也無須在背面簽字。
劃線支票: 在支票的票面上劃兩條平行的橫向線條,此種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現金,只能委託銀行收款入帳。
保付支票: 為了避免出票人開空頭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印記,以保證到時一定能得到銀行付款。
轉帳支票: 發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載明「轉帳支付」,以對付款銀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A.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並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願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屬於銀行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B.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
匯付和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貨款結算方式。
a.匯付(remittance):又稱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順匯法。匯付業務涉及的當事人有四個:付款人(匯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 beneficiary)、匯出行(remittingbank)和匯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與匯出行(委託匯出匯款的銀行)之間訂有合約關系,匯出行與匯入行(匯出行的代理行)之間訂有代理合約關系。在辦理匯付業務時,需要由匯款人向匯出行填交匯款申請書,匯出行有義務根據匯款申請書的指示向匯入行發出付款書;匯入行收到會計示委託書後,有義務向收款人(通常為出口人)解付貨款。但匯出行和匯行對不屬於自身過失而造成的損失(如付款委託書在郵遞途中遺失或延誤等致使收款人無法或遲期收到貨款)不承擔責任,而且匯出對匯入行工作上的過失也不承擔責任。
b.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託人(principal),即開出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drawer),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託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託收行的委託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上述當事人中,委託人與托收行之間、托收行與代收行之間都是委託代理關系,付款人與代收行之間則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付款人是根據買賣合同付款的。所以,委託人能否收到貨款,完全視進口人的信譽好壞,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不承擔責任。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委託人要向托收行遞交一份托收委託書,在該委託書中人出各種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託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貨款。
C.銀行保證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款。
D.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a.信用證與匯付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於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後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採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b.信用證與托收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於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餘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 「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後方可交單」的條款。
c.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於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餘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票據風險與防範
票據作為國際結算中一種重要的支付憑證,在國際上使用十分廣泛。由於票據種類繁多,性質各異,再加上大多數國內居民極少接觸到國外票據,缺泛鑒別能力,因而在票據的使用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風險。
票據風險
A.在票據的風險防範方面,要注意以下幾點:
1.貿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戶的資信,做到心中有數,防患於未然。特別是對那些資信不明的新客戶以及那些外匯緊張、地區落後、國家局勢動盪物客戶。
2.對客商提交的票據一定要事先委託銀行對外查實,以確保能安全收匯。
3.貿易成交前,買賣雙方一定要簽署穩妥、平等互利的銷售合同。
4.在銀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過早發貨以免貨款兩空。
5.即使收到世界上資信最好的銀行為付款行的支票也並不等於將來一定會收到貨款。近年來,國外不法商人利用偽造票據及匯款憑證在國內行騙的案件屢屢發生,且發案數呈上升趨勢,對此不能掉以輕心。
B.匯票的風險與防範
在匯票的使用過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說的之外,還要注意遵循簽發、承兌、使用匯票所必須遵守的原則:
1.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銀行開立帳戶的法人;
2.簽發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禁止簽發無商品交易的匯票;
3.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即付款人負有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
4.匯票除向銀行貼現外,不準流通轉讓。(註:這規定已被後來的銀行結算辦法所突破)。
C.如何識別真假本票
1.真本票系採用專用紙張印刷,紙質好,有一定防偽措施,而假本票只能採用市面上的普通紙張印刷,紙質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紙張薄且軟。
2.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詐騙分子很難得到,因此,只能以相似顏色的油墨印製,這樣假本票票面顏色較真本票有一定差異。
3.真本票號碼、字體規范整齊,而有的假本票號碼、字體排列不齊,間隔不勻。
4.由於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簽字也必然會假冒簽字,與銀行掌握的預留簽字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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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結算方式
一、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地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並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願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屬於銀行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二、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
匯付和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貨款結算方式。
1.匯付(remittance)
匯付,又稱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順匯法。匯付業務涉及的當事人有四個:付款人(匯款人 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匯出行(remitting bank)和匯入行(paying 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與匯出行(委託匯出匯款的銀行)之間訂有合約關系,匯出行與匯入行(匯出行的代理行)之間訂有代理合約關系。
在辦理匯付業務時,需要由匯款人向匯出行填交匯款申請書,匯出行有義務根據匯款申請書的指示向匯入行發出付款書;匯入行收到會計示委託書後,有義務向收款人(通常為出口人)解付貨款。但匯出行和匯入行對不屬於自身過失而造成的損失(如付款委託書在郵遞途中遺失或延誤等致使收款人無法或遲期收到貨款)不承擔責任,而且匯出行對匯入行工作上的過失也不承擔責任。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託人,即開出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即接受出口人的委託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即接受託收行的委託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
上述當事人中,委託人與托收行之間、托收行與代收行之間都是委託代理關系,付款人與代收行之間則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付款人是根據買賣合同付款的。所以,委託人能否收到貨款,完全視進口人的信譽好壞,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不承擔責任。
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委託人要向托收行遞交一份托收委託書,在該委託書中人出各種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託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貨款。
3.銀行保證函
銀行保證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債款。
4.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Ⅳ 什麼是國際貨易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國家(和/或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國際貿易是商品和勞務的國際轉移。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 國際貿易由進口貿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兩部分敬坦組成,故有時也稱為進出口貿易。
它是各國(或地區)在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相互聯系的主要形式,反應了世界各國(或地區)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是由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的。[1]
從一個國家的角度看國際貿易就是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
產生
國際貿易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形成國際貿易的兩個基本條件是:
(亮握桐1)社會生產皮喚力的發展導致可供交換的剩餘產品的出現;
(2)國家的形成。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產生出用於交換的剩餘商品,這些剩餘商品在國與國之間交換,就產生了國際貿易。

Ⅳ 國際貨物的運輸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品的交付是通過各種運輸方式來完成的。運輸方式的種類包括:
1、海洋運輸
簡稱海運,它是利用貨船在國內外港口之間通過一定的航線和航區進行貨物運輸的一種運輸方式。
2、鐵路運輸
鐵路運輸可分為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和國內鐵路貨物運輸兩種:
1)國際鐵路貨物聯運
凡是使用一份統一的國際聯運票據,用鐵路負責經過兩國或兩國以上鐵路的全程運送,並由一國鐵路向另一國移交貨物時,不需要發貨人和收貨人參加,這種運輸稱為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如近年來,由我國連雲港至荷蘭鹿特丹的新亞歐大陸橋的國際鐵路聯運業務。
2)國內鐵路聯運
國內鐵路運輸是指僅在本國范圍內按《國內鐵路貨物運輸規程》的規定辦理的貨物運輸。我國出口貨物經鐵路運至港口裝船及進口貨物卸船後經鐵路運往各地,均屬國內鐵路運輸的范疇。
3、航空運輸
主要運輸方式:
1)班機運輸
2)包機運輸
3)集中托運
4、郵包運輸
郵包運輸的手續簡便,費用也不太高,但運量有限,故只適用於運輸量輕和體積小的商品。
國際郵包運輸具有國際多式聯運和「門到門」運輸的性質,我國同許多國家簽訂了郵政運輸協議和郵包協定,為我國發展對外貿易貨物的郵包運輸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5、國際多式聯運
是在集裝箱運輸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一種綜合性的連貫運輸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裝箱為媒介,把海、陸、空各種傳統的單一運輸方式有機的結合起來,組成一種國際間的連貫運輸。
是進行國際貿易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的,任何違反國際貨運條款的行為都將受到處罰的,因此大家了解詳細的國際貨運條款是必須的,不僅是為了從事貿易,確保利益不受損,同時也是為了確保在進行國際貿易的過程自己不違反法律規定。
一、國際貿易貨運條款有哪些
裝運港船上交貨(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縮寫FOB)裝運港船上交貨是一種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在採用這一貿易術語時,賣方需在合同規定的裝貨港和在規定的時間,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以履行其交貨義務。買賣雙方所承擔的有關貨物的費用和風險均以船舷為界,及貨物在裝運港裝船越過船舷以前的風險和費用由賣方承擔,越過船舷以後轉移於買方,由買方承擔。
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要求賣方負責出口結關手續,包括申領出口許可證,報關及交納出口關稅等。
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與運費(CIF)賣方需負責簽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的運輸合同,並支付運費,但貨物風險都是在出口國的交貨地點由賣方轉移於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均由買方承擔,因此,均屬於裝運合同(SHIPPMENT CONTRACT)而不屬於到貨合同(ARRIVAL CONTRACT)。
C 組術語和F 組術語均屬於裝運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二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第三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 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Ⅵ 我國是屬於貨協還是貨約啊

屬於貨協,我國是《國際貨協》的成員國。

《國際貨協》,全稱《國際鐵路貨物聯合運輸協定》,1951年在華沙訂立。我國於1953年加入。1974年7月1日生效的修訂本氏橘,其成員國主要是原蘇聯、東歐加上我國、蒙古、朝鮮、越南共計12國。

《國際貨協》的東歐國家又是《國際貨約爛侍》的成員國,這樣《國際貨協》國家的進出口貨物可以通過鐵路轉運到《國際貨約》的成員國去,這為溝通國際問鐵路貨物運輸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我國是《國際貨協》的成員國,凡經由鐵路運輸的進出口貨物均按《國際貨協》的規定辦理。

《國際貨約》

目前關於國際鐵路貨物運輸的公約有兩個殲歷團:《國際貨約》和《國際貨協》。

《國際貨約》,全稱《關於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1961年在伯爾尼簽字,1975年1月1日生效。其成員國包括了主要的歐洲國家,如法國、德國、比利時、義大利、瑞典、瑞士、西班牙及東歐各國,此外還有西亞的伊朗、伊拉克、敘利亞、西北非的阿爾及利亞、摩洛哥、突尼西亞等共28國。

Ⅶ 國際貨代的種類有哪些

它們一般都擁有大量的運輸工具,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2.貨主(CARGOOWNER)是指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為履行貿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3.運輸代理的種類:(1)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代表的委託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2)船務代理(SHIPPINGAGENT)。指接受承運人的委託,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託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議,稱為長期代理。
(3)貨運代理(FREIGHTFORWARDER)。指接受貨主的委託,代表貨主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的人,主要有訂艙攬貨代理,貨物裝卸代理,貨物報關代理,轉運代理,理貨代理,儲存代理,集裝箱代理等。
(4)咨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專門從事咨詢工作,按委託人的需要,以提供有關國際貿易運輸情況,情報,資料,數據和信息服務而收取一定報酬的人。
以上各類代理之間的業務往往互相交錯,如不少船務代理也兼營貨運代理,有些貨運代理也兼營船務代理等。

Ⅷ 為什麼順豐中深圳寄到香港是國際件國際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意思么、

這是大陸與港澳台的關系,一般是在大陸郵寄都是國內件,到港澳台的都屬於國際件了!!!

Ⅸ 國際貿易包括哪些方面

國際貿易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
1、按貨物移動方向國際貿易可分為:進口貿易、出口貿易、過境貿易
2、按統計標准國際貿易可分為:總貿易、專門貿易
3、按商品形態國際貿易可分為:有形貿易、無形貿易
4、按有無第三者參加國際貿易可分為: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
5、按參加國的多少國際貿易可分為:雙邊貿易、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國際貿易可分為:現匯貿易、記帳貿易、易貨貿易
7、按貨物運輸方式國際貿易可分為: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8、按經濟發展水平國際貿易可分為: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9、按地區國際貿易可分為:南南貿易、南北貿易、北北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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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哪些是屬於國際貨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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