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蔬菜出口企業如何應對綠色壁壘的情況
「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國際貿易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貿易中日益引人矚目。農業關繫到國計民生,近年來,蔬菜出口在我國農產品的國際貿易中一枝獨秀,出口逐年增長,出口品種日趨多樣化,出口市場日益擴大;全球蔬菜需求量的增加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又為我國的蔬菜出口提供了新的機遇,但蔬菜出口業務的發展中仍然問題重重,其中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及蔬菜出口已經構成了重大的影響。
到2000年,我國蔬菜播種面積已佔世界總播種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產量已佔全球總產量的60%左右,成為世界第一大蔬菜生產國。2003年,我國蔬菜類出口總金額21.99億美元,約占種植業出口總金額的1/3。在種植業產品進出口總逆差10億多美元的條件下,蔬菜順差達19.67億美元,占農林牧漁業順差43.75億美元的44.8%,居出口農產品之首。但是,我國蔬菜出口目前面臨綠色壁壘的嚴峻挑戰。由於蔬菜種植業早期發展只關注數量的增長,忽視對質量和安全的控制,其質量安全水平落後於發達國家,導致我國出口到發達國家的蔬菜因農葯殘留和重金屬含量超標而遭拒收、扣留,終止合同或停止進口的事件屢屢發生,並呈上升趨勢。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通過關稅、配額和外匯限制調節進出口的措施不再採用,而在一些技術性貿易措施方面又缺乏經驗,當面對發達國家嚴格的質量標准、環保標准、植物檢驗檢疫標准、技術法規和認證認可制度等構成的綠色壁壘時,出口所面臨的壓力和承受的影響是巨大的。國際社會制定了近160個環境與資源保護條約,各國制定的環保法規也越來越多。有關食品安全的限量標准更是成千上萬,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訂了近萬個限量標准,美國、日本和歐盟關於農葯和環境污染物的標准就有數千項。2002年1月到11月,美國拒絕我國產品共計1283批次,其中食品、農產品佔一半以上。2003年日本對我國蔬菜實行限制,多以農葯殘留超標、抗生素問題為借口,使我國蔬菜貿易造成慘重損失。
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我國應深入開展綠色壁壘的相關研究,針對蔬菜生產、加工和經營等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應對措施,尋找蔬菜出口跨越綠色壁壘的途徑。
一、蔬菜生產貿易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國的蔬菜種植面積保持快速增長勢頭。2003年的播種面積18000千公頃,比1996年的10500千公頃增長了70%。與此同時,我國蔬菜的總產量也保持了持續增長的勢頭。2003年我國蔬菜總產量達到5.4億噸,比1996年的3億噸增長了80%。
我國的蔬菜出口從20世紀90年代以後也逐年增加。特別是1993年後,蔬菜出口量逐年增長。1998年我國蔬菜出口量為進口量的30多倍,出口金額是進口金額的50多倍。2000年,我國農產品出口額達到135.4億美元,其中蔬菜出口314.6萬噸,出口額20.34億美元,占農產品出口額的15%。
我國蔬菜主要出口到日本、韓國、俄羅斯及東南亞各國,其中日本是我國蔬菜的最大進口國,平均每年需從我國進口各類蔬菜30多萬噸,價值3億多美元。我國蔬菜出口具有產量大、品種多、成本低的國際競爭優勢。從國際市場需求點關注領域之一,包括致病病原看,國外市場仍有很大空間,美國、歐盟經濟形勢較好,東南亞經濟在復甦,而日韓等國家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農業呈現萎縮態勢,這將使他們對蔬菜需求增大。
二、綠色壁壘對我國蔬菜出口的影響
1.針對我國蔬菜出口,發達國家設置綠色壁壘的形式。
加入WTO後雖然給我國蔬菜出口帶來很多機遇,但挑戰也較為嚴峻。國外對入境蔬菜提出更為嚴格的衛生、安全、生態、包裝等檢驗檢疫要求,同時我國還要應對復雜甚至苛刻的國外技術法規、技術標准。
食物中潛在的痕量污染物是重點關注領域之一,包括致病病原菌、痕量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真菌毒素類、海藻毒素類、植物源毒素、獸葯殘留類和食品添加劑等七類。
歐盟、美、加、日等發達國家正在或者已經制定了包括致病病原菌、痕量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真菌毒素類、海藻毒素類、植物源毒素、獸葯殘留類和食品添加劑等七類食物中潛在痕量污染物控制標准。而我國對於許多農產品和食品中痕量有機污染物的檢測方法尚沒有建立。這些環境污染物最有可能被當作技術壁壘加以設置而對我國的蔬菜產品出口造成桎梏。
此外,衛生檢疫制度也是影響我國蔬菜出口的重要因素。如日本的「植物檢疫法實施規則」使我國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類產品被禁止。
2.綠色壁壘對我國蔬菜出口的影響。
歐盟、美國、日本是對我國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國家和地區,對我國出口企業造成的損失占總損失的95%。其採取的主要方式是「提高標准」、「增加檢驗檢疫項目」和「變化技術法規」等。
我國出口蔬菜因有有害物質超標引發的拒收、退貨、索賠現象時有發生。不少企業的農產品被歐洲取消注冊資格,而且今後很難進入這些國家的市場。
近年來特別是入世後,由於我國出口蔬菜深加工水平、質量、新鮮度和進口國「綠色壁壘」影響,為與美國等蔬菜出口商競爭,一再壓低價格,出現「量增價減」現象,蔬菜出口在數量上穩步增長,但單位出口金額卻在下降。從蔬菜出口的總體趨勢來看,雖然蔬菜出口量不斷增加,但其單價下降得卻很快,以至出口量增加所帶來的出口增加額已經不能補償價格降低帶來的出口減少額,結果是蔬菜貿易額從1995年的21.8億美元下降到1999年的19.6億美元。
據不完全統計,到2001年底前,僅我國出口日本的蔬菜就有96批次被日本海關檢出農葯殘留超標。2002年1月,日本突然宣布將1月份定為「我國產蔬菜檢查強化月」,在全國各檢疫站重點查驗來自我國的蔬菜,檢測項目包括甲胺磷、敵敵畏、氯氧菊脂等。從冷凍菠菜中檢出農葯殘留超標,在到5月為止抽檢的944件菠菜中,發現有42件殘留農葯超標,來自我國的超標蔬菜達575噸。據稱,菠菜被檢測出來的殘留農葯大多是殺蟲劑毒死蟬,日方規定的標準是0.Olppm,但我國的菠菜中檢出的含量最高可達這一標準的250倍,也就是說,達到2.5ppm。據我國國家海關總署統計,2002年1至7月我國對日出口保鮮蔬菜的出口量同比下降28%,冷凍菠菜出口嚴重受阻;截至10月對日蔬菜出口量和出口額,同比仍然減少8.49萬噸和2600.68萬美元,降低了7.88%和2.86%。此外,2002年6月,韓國農協向韓國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把對我國大蒜實施制裁措施的限期從2002年12月延長到2006年底。
三、蔬菜出口跨越綠色壁壘的障礙
1.我國質量控制標准尚未與國際接軌。
據統計,由於國外設置綠色技術壁壘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我國農產品出口值與前幾年相比下降了1/3。作為評價蔬菜安全質量重要指標的農葯殘留限量在國際上的控制越來越嚴,成為蔬菜商品貿易中的技術壁壘。
20世紀80年代,我國即著手進行農葯最高殘留量標准和農葯合理使用准則的制定工作。我國現有常用農葯約200種,迄今為止,先後制定了78種農葯205項國家強制性限量標准,其中關於蔬菜的共有39個農葯品種43項標准。
近年來,為了實現無公害農產品的標准化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1年批准發布了8項有關農產品安全質量系列國家標准,其中包括《無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和《無公害蔬菜產地環境要求》兩項標准。
但是,從我國國家標准與FAO(世界糧農組織)/WHO(世界衛生組織)食物法典委員會(CAC)標準的對比分析上來看,首先是標准數量上,我國國家標准遠遠少於CAC標准。
其次是CAC標准中,對於蔬菜的分類較細,基本上是針對每個蔬菜品種制定標准,而國家標准相對籠統。樂果在蔬菜上的MRL值(最高農葯殘留限量標准)國家標准統一定為1,而CAC標准中只有菠菜、番茄、胡蘿卜、芹菜的MRL值為1,其他品種蔬菜的MRL值則與國家標准不一致。
第三是在我國現行的43項強制性標准中,存在三種情況:一是國家標准與CAC標准一致,MRL值相同。二是國家標准低於CAC標准,在《無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國家標准中規定,馬拉硫磷、對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樂果、克百威和涕滅威8種高毒、高殘留農葯為不得檢出品種。這項規定嚴於CAC標准。此外,還有一些農葯在某個蔬菜品種上的MRL值低於CAC標准。三是國家標准高於CAC標准,如亞膠硫磷、乙烯菌核利等。
第四是在我國國家標准中已制定限量標準的農葯品種中,有部分農葯在CAC標准中尚未制定蔬菜的MRL值。這些農葯包括敵百蟲、敵敵畏、二氯苯醚菊酯、粉銹寧、克蟎特、六六六等共14種。第五是國家標准中對於新品種蔬菜如羽衣甘藍、球莖茴香、小黃瓜、甜椒、菊苣芽菜等缺乏相應農葯殘留限量的規定。近年來,蔬菜新品種不斷引進和生產,應盡快制定這些品種的農葯殘留限量標准。
綜上所述,我國蔬菜中農葯最高殘留限量的國家標准無論從數量、限量水平還是標准分類等方面與國際標准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2.產品結構不合理,生產加工銷售各自為政,蔬菜質量難以保障。
我國早期出口蔬菜大部分是初級產品,缺少加工,包裝檔次較低,因而價格較低,某些農產品出口基本上是被動出口,加上栽培水平較差,農民以內銷的標准生產出口蔬菜,因而產品質量差,致使我國出口蔬菜銷路不暢,價格低廉。近年來部分地區已建立公司加農戶模式的生產基地,或區域化種植的模式,基本形成資源和要素合理配置,保障了高質量和高效益的產品,但仍有部分地區貿、工、農仍然是分離的,各自為政、互不通氣,使產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3.WTO相關規則對我國蔬菜出口帶來潛在影響。
一個問題是產品安全性檢測協議。我國加入WTO後,其框架下的產品安全性檢測協議正式適用於我國的對外貿易。各進口國對蔬菜產品的安全性有著明確的規定,而且隨著綠色消費的興起,人們對清潔生產產品的呼聲日益急切,各國對蔬菜產品安全性檢測的標准也不斷提高。一些新的農葯或其他農業化學品新增列入檢測對象,部分農用化學品的最高限量大幅降低,對微生物檢測的要求也具有同樣特點。
另一個問題是取消出口補貼承諾。加入WTO後,我國承諾取消農產品的出口補貼,包括價格補貼、實物補貼以及發展中國家可以享有的對出口產品的加工、倉儲、運輸的補貼。這也造成我國蔬菜在某些國際市場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影響國際競爭力的發揮。
四、蔬菜出口跨越綠色壁壘的對策建議
雖然目前蔬菜出口受到國際上許多國家技術壁壘和貿易保護政策的限制,但是只要善於開發、善於經營,及時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確保質量安全,深入推進結構調整和發展產業化,積極跨越綠色壁壘,我國蔬菜出口還是大有潛力的。但是,要把這種巨大潛力變為現實,我國蔬菜出口必須突破國際市場的「綠色壁壘」,這需要我們必須按照國際食品衛生標准,大面積地解決蔬菜生產安全問題。
1.建立綠色壁壘預警機制。
首先應該盡快建立技術性壁壘的預警機制,加強對國外環境認證標準的研究,收集國外綠色壁壘的措施,要特別注意主要貿易國可能採取哪些技術壁壘措施,或正准備採取哪些措施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有關部門和企業,使其能及早做好防範工作,盡量減少或避免我國出口蔬菜遭受的損失。要利用WTO有關協議規則做好相關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如利用WTO咨詢處收集資料資,了解各成員國政府採取技術措施的細節,為國內企業提供服務,以便積極採取措施,使我國蔬菜出口盡快跨越綠色壁壘。
2.建立衛生標准體系,加強質量控制,推行操作規范制度。
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安全質量和衛生標准體系。參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的標准和有關發達國家的標准,結合我國實際,逐步制定農產品的安全質量標准,合格評定程序和檢測方法。在蔬菜生產基地推行「良好農業操作規范」,抓住蔬菜安全衛生問題的關鍵控制點,規范生產基地農葯的管理和使用,確保在生產過程中無農葯污染;對農葯的購進、領用以及保管實行登記制度,對專職植保員實行技術培訓和考核制度。
3.建立完善的TBT體系,提高蔬菜出口競爭力。
建立完善的TBT(WTO動植物衛生檢疫協定)技術體系,尤其是SPS(WTO貿易技術壁壘協定)技術體系,是提高蔬菜出口競爭力和規范蔬菜進口的重要手段。在認真研究WTO有關規則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國外TBT措施,充分利用WTO有關協議賦予的權利,建立我國技術性貿易壁壘標准、指標、措施,維護合法權益。
4.分步推進蔬菜產業化、集約化、國際化經營。
作者:張恬 北京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