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際經濟法的意義是什麼
調整關於國復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國際經濟法主體包括國家、國際經濟組織、跨國公司、法人和自然人。調整對象制是受國際經濟法規所約束的國際經濟關系(相對各國而言)或對外經濟關系(相對一國而言)。法律淵源主要包括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國際判例、國際經濟組織的章程和決議,以及一國調整涉百外經濟關系的立法。內容主要包括國際度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技術轉讓法、國際經濟組織法、國際經濟訴訟法。
一、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國際經濟法》系統深入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問題。
二、范圍關於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國際上和國內都學說不一、總的來說,可歸納為廣泛和狹窄的兩種概念和范圍。
三、泛指調整國際經濟交往的法律。其范圍包括一切關於超越國界並涉及任何經濟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不論進行交往和交易的主體是國家、國際組織或機構、國營金融機構(如國家的中央銀行),還是個人、法人或跨國公司。它也不區分國際法和國內法、公法和私法。主張這種概念的法學家一般認為,國際經濟法是國際社會中經濟關系和經濟組織的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的總稱,他們打破了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界限,強調法律各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滲透。這派國際經濟法學者特別著重從各種有關法規的綜合的角度,研究實際的法律問題,對實際法律工作者來說,較切合實用。
四、按照廣泛的概念,國際經濟法的內容甚廣,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關於外國人經濟地位的國內立法和國際法。②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私法方面,包括貨物買賣、運輸、契約的法律,保險法,公司法和海商法。③關於國際貿易的國內法規,如關稅法規、內地稅法規、進出口管製法規、外匯管製法規以及關於質量和包裝標准等方面的法規等。④關於外國人投資的國內立法和國際法,包括外國人投資的組織和清理、投資的待遇、保護和保證(見國際投資法),國有化和徵收,解決投資爭端的方法和適用的法律,等等。⑤關於國際貿易制度、國際貨幣和金融制度和國際機構投資制度的國際法和國際經濟機構法,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國際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的法律,國際商品協定等。這部分法律都是通過國際條約的形式制定的,構成國家之間的條約義務,屬國際公法的范圍,不直接涉及或約束個人。⑥關於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法律,如歐洲經濟共同體,經濟互助委員會,安第斯條約組織的法律。⑦國際稅法,包括課稅管轄權范圍,關於解決雙重課稅的法律(見國際稅法)。
② 急、急、急……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
一、國際經濟法的概念、調整范圍
(一)概念
1、什麼是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也就是調整國際經濟交往中商品、技術、資本、服務的跨國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的總和。
2、國際經濟法的狹義概念和廣義概念。
我們大致地可以將關於國際經濟法概念分作兩類:國際經濟法的狹義概念和廣義概念。
(1)際經濟法的狹義概念。
按照國際經濟法的狹義概念,國際經濟法是國際公法的一部分或一個分支。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作為國際公法調整對象的國際公法主體之間的關系的一部分。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僅由包括條約和國際慣例在內的各種國際淵源構成。
二、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
1.有關國際貨物貿易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包括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國際貨物運輸、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國際支付與結算、進出口法律管制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國際貿易是一種跨國的貿易,可以發生在國家、國際組織、自然人及法人之間,其所涉及的法律規范既包括國際法、也包括國內法、既包括公法,又包括私法,如有關國際貿易的雙邊和多邊條約,國內的對外貿易法、進出口管製法、外匯管理法、合同法、民法、有關反傾銷的法律規定、海關法等。
2.有關國際服務貿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規范
包括與法律服務及計算機及相關服務等商業性服務、通訊服務、建築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文化及體育服務、交通運輸服務等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3.有關國際投資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包括資本輸出、資本輸入、投資保護等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國際投資法是調整國際私人直接投資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法律規范在國內法方面涉及外國投資法、海外投資保險法等,公約方面涉及多邊投資保證公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等。
4.有關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包括與工業產權的國際保護、著作權的國際保護、國際許可證貿易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國際的層面通過了許多的國際公約,如,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等。在貿易與知識產權交叉領域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
5.有關國際貨幣與金融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包括與國際貨幣、跨國銀行、國際貸款、國際證券、國際融資擔保、跨國銀行的管制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概括起來主要是三個方面的內容:
(1)有關國際貨幣法律制度的內容,即各國對本國貨幣在是否可以自由兌換上的確認,本國的匯率制度,外匯管制等方面的內容。
(2)有關國際資金融通的內容,主要指國際貸款、國際證券投資、國際融資租賃等方面的內容。
(3)跨國銀行的法律管制,即東道國和跨國銀行的母國對跨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設立及經營活動的法律管制。
6.有關國際稅收的法律規范與制度
包括與國際稅收管轄權、國際雙重征稅和國際重疊征稅、國際逃稅與避稅等有關的法律規范與制度。隨著國際稅收關系的產生與發展,國際稅法已經形成了一個新的法律部門,是國際經濟法的一個分支。
③ 國際經濟法課程講什麼內容
國際經濟法在整個法學課程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它不但在整個法學鏈條中具有不可或缺性特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其中又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法、國際服務貿易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等幾大分支。 學習與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了解國際經濟立法與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與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中國與世界經濟的聯系將日趨緊密,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可以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國際經濟法的知識,從而在對外經濟交往中運用已掌握的知識依法辦事,維護國家和自己的權益。
④ 簡述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聯系與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關系 一、 聯系 1. 有共同的基本原則或者法律原則。例如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等原則,這些是國際公法的基本原則,而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大體相似,它更側重於尊重國家經濟主權、平等互利等,對國際經濟法具有直接指導意義。 2. 將國際公法規范按是否調整經濟關系分為兩類,其中用以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公法規范,屬於國際經濟法范疇。 3. 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促進國際公法的發展;反之,國際公法的發展,也有利於國際經濟法的發展。 二、 區別 1. 淵源不同。國際公法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這里的國際慣例是指國家間的政治和外交活動產生的習慣,而非商業慣例;而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包括國際商業慣例、各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國內立法和某些判例。 2. 主體不同。國際公法的主體限於國家和各類國際組織(政府間國際組織);而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國家、各國政府間的經濟組織、民間國際商務組織、國際商務仲裁機構以及不同國籍的國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 調整對象不同。國際公法調整的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公法關系」,例如政治、外交關系,但不包括當事人之間的民商事關系;而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而非政治關系,是法人、自然人、國際組織在國際交往與合作的過程中形成的相互關系。 4. 解決爭議途徑不同。國際公法解決國際爭端的辦法分為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非強制方法包括談判、斡旋、調停、外交談判以及仲裁和司法解決,強制方法包括反報、報復、品是封鎖和干涉;而國際經濟法的解決爭議的方式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仲裁和訴訟往往是在一個國家的常設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關系 一、聯系 1. 調整對象均含有國際因素,且涉及經濟利益,都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主權原則、平等互利原則等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其他國家慣例。 2. 淵源大體相同。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的淵源都包括國際法淵源和國內法淵源兩大類,國內法淵源包括國內立法、國內判例。 3. 解決方式基本相同,都須藉助訴訟或仲裁的方式。 二、區別 1.調整對象不同。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是國際民商事交往中各個平等的國際私法主體之間的橫向民商事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各個國家政府與政府之間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形成的橫向平等關系和各個國家在國家經濟交往中干預、控制和管理國際經濟生活而形成的縱向的管理關系,只調整經濟關系。 2.性質不同。國際私法是調整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調整對象是國際民商事交往中各個平等的國際私法主體之間的橫向民商事關系,具有典型的私法性質,是民法、商法的法律適用法;而國際經濟法是主要調整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它和國際公法一樣都具有公法性質,但它有事區別於國際公法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3.調整方法不同。國際經濟法是通過直接調整方法來調整國際經濟關系法。但是,國際私法則是通過間接調整方法(即通過確定支配一定的國際民事關系的法律)來調整國際民事關系的。
人活一輩子,就活一顆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強大了,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人的心,雖然只有拳頭般大小,當它強大的時候,其力量是無窮無盡的,可以戰勝一切,當它脆弱的時候,特別容易受傷,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們的根,是我們的本,我們要努力修煉自己的心,讓它變得越來越強大,因為只有內心強大,方可治癒一切。
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較量,說到底,是自己與心的較量。如果你能夠打開自己的內心,積極樂觀的去生活,你會發現,生活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
面對不容易的生活,我們要不斷強大自己的內心,沒人扶的時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穩了,只要你站穩了,生活就無法將你撂倒。
人活著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強大的敵人,只有不夠強大的自己,如果你對現在的生活不滿意,千萬別抱怨,努力強大自己的內心,才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內心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過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絆絆,如果你內心不夠強大,那這些坎坎坷坷,磕磕絆絆,都會成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過不去的坎,你會走得異常艱難。
人生的坎,不好過,特別是心坎,最難過,過了這道坎,還有下道坎,過了這一關,還有下一關。面對這些關關坎坎,我們必須勇敢往前走,即使心裡感到害怕,也要硬著頭皮往前沖。
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你勇敢,只要內心足夠強大,一切都會過去的,不信,你回過頭來看看,你已經跨過了多少坎坷,闖過了多少關。
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面對生活的不如意,面對情感的波折,面對工作上的糟心,你是否心煩意亂?是否焦躁不安?如果是,請一定要強大自己的內心,因為內心強大,是治癒一切的良方。
當你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一切困難,皆可戰勝,一切問題,皆可解決。心強則勝,心弱則敗,很多時候,打敗我們的,不是生活的不如意,也不是情感的波折,更不是工作上的糟心,而是我們內心的脆弱。
真的,我從來不怕現實太殘酷,就怕自己不夠勇敢,我從來不怕生活太苦太難,就怕自己不夠堅強。我相信,只要我們的內心,變得足夠強大,人生就沒有那麼多雞毛蒜皮。
強大自己的內心,我們才能越活越好
生活的美好,在於追求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源於一顆強大的內心,因為只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消化掉各種不順心,各種不如意,將陰霾驅散,讓美好留在心中。
心中有美好,生活才美好,心中有陽光,人生才芬芳。一顆陰暗的心,托不起一張燦爛的臉,一顆強大的心,可以美化生活,精彩人生,讓我們越活越好。
生活有點欺軟怕硬,如果你內心很脆弱,生活就會打壓你,甚至折磨你,如果你內心足夠強大,生活就會獎勵你,眷顧你,全世界都會對你和顏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