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際貿易的基本類型和特徵是什麼
國際貿易范圍廣泛,性質復雜,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主要的分類有七種:
1、按商品流向劃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轉口貿易、復出口、復進口
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出口貿易是指一國把自己生產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又稱輸出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銷而輸往國外,則不計入出口貿易的統計之中,如運往境外使館、駐外機構的物品,或者攜帶個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進口貿易是指一國從國外市場購進用以生產或消費的商品,又稱輸入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購入而輸入國內,則不計入進口貿易。同樣,若不是因購買而輸入國內的商品,則不稱進口貿易,也不列入統計,如外國使、領館運進自用的貨物,以及旅客攜帶個人使用物品進入國內等。
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某種商品從甲國經由乙國輸往丙國銷售,對乙國來說,這項買賣就是過境貿易。在過境貿易中,又可分為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直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本國境內後不存放 海關 倉庫而直接運往B國;間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C國境內後存放倉庫,然後再運往B國。在過境貿易中,由於本國未通過買賣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因此,過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國的進出口統計中。
轉口貿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國從A國進口商品後,再出口至B國的貿易,本國的貿易就稱為轉口貿易。轉口貿易中的貨物運輸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轉口運輸,即貨物從A國運入本國後,再運往B國;另一種方式是直接運輸,即貨物從A國直接運往B國,而不經過本國。
復出口(Re-export) 從國外輸入的商品,沒有在本國消費,又未經加工就再出口,稱作復出口或復輸出。如進口貨物的退貨、轉口貿易等。
復進口(Re-import)輸往國外的商品未經加工又輸入本國,則叫做復進口或再輸入。產生復進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質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銷售不對路,或者是國內本身就供不應求。從經濟效益考慮,一國應該盡量避免出現復進口的情況。
2、按商品形態劃分: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具有物質形態的商品(如糧食、機器等)的交換活動。為了便於統計和分析,聯合國秘書處於1950年公布了《國際貿易標准分類》(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簡稱SITC)。1960年、1975年、1985年還分別對其作過三次修訂。在這個標准分類中,把有形商品分為10大類(Section)、67章(Division)、261組(Group)、1033個分組(Sub-group)和3118個項目(Item)。SITC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貿易商品。每種商品都有一個五位數的目錄編號。第一位數表明類,前兩位數表示章,前三位數表示組,前四位數表示分組,五位數一起表示某個商品項目。例如,活山羊的標准分類編號為001.22。其中,0表示類,名稱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表示章,名稱為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1表示組,名稱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組,名稱為活綿羊及山羊;001.22表示項目,名稱為活山羊。
無形貿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一切不具備物質形態的商品的交換活動,例如運輸、保險、金融、文化娛樂、國際旅遊、技術轉讓、咨詢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無形貿易可以分為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一般來說,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勞動(非物化勞動)以滿足服務接受者的需要並獲取報酬的活動。為了便於統計,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把服務貿易定義為四種方式:(1)過境交付,即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即在一國境內向來自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提供服務;(3)自然人流動,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國家境內提供服務;(4)商業存在,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在其他國家境內以各種形式的商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技術貿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術供應方通過簽訂技術合同或協議,將技術有償轉讓給技術接受方使用。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有一個鮮明的區別,即有形貿易均需辦理 海關 手續,其貿易額總是列入 海關 的貿易統計,而無形貿易盡管也是一國國際收支的構成部分,但由於無須經過海關手續,一般不反映在海關資料上。但是,對形成國際收支來講,這兩種貿易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無形貿易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已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貿易額在最近幾年接近於國際商品貿易額的1/4。不少發達國家的服務貿易額已佔其出口貿易額的相當比重,有的(如美國)已達一半左右。近年來,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明顯快於有形貿易的增長速度,且繼續保持著十分強勁的勢頭。特別是烏拉圭合通過了《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把服務貿易納入國際貿易的規范軌道,逐步實現自由化。這將促使各國進一步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我國提出的發展大經貿的工作思路,實際上就強調了發展無形貿易的重要意義。
3、按境界標准劃分:總貿易和專門貿易。這是由於國境和關境不一致所產生的統計標准。
總貿易(General Trade)是以國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總貿易可以分為總進口和總出口。總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進口的總額。總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出口的總額。將這兩者的總額相加,即總進口和總出口之和,稱作總貿易(General Trade)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英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採用總貿易方式來統計。
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是以關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專門貿易可以分為專門進口和專門出口。專門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進口的總額,專門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出口的總額。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額就是專門進口額與出口額的總和。這樣,外國商品直接存入保稅倉庫(區)的一類貿易活動不再列入進口貿易項目之中。顯然,專門貿易與總貿易在數額上不可能相等,但兩者都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時(如一年)對外貿易的總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美國、法國、義大利、德國、瑞士等,採用專門貿易方式來統計。
各國都按自己的統計方式公布對外貿易的統計數據,並向聯合國報告。聯合國公布的國際貿易統計數據一般註明總貿易或專門貿易。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
$page$4、按貿易關系分: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
直接貿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從生產國(出口國)銷往消費國(進口國),不通過第三國轉手而進行的貿易,這兩國之間的貿易稱為直接貿易。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從生產國銷往消費國中通過第三國轉手的貿易。對生產國和消費國來說,開展的是間接貿易;而對於第三國來說,則進行的是轉口貿易。
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的區別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是否經過第三國(中間國)為標准,而與運輸方式無關。直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通過第三國轉運至消費國,間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直接運往消費國。
5、按貿易國數目劃分:雙邊貿易、三角貿易和多邊貿易
雙邊貿易(Bilateral Trade)是指兩國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兩國政府往往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要求兩國在開展貿易時必須遵守貿易條約或協定中的規定。雙邊貿易所遵守的規則和調節機制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第三方非簽約國之間開展的貿易。例如,在《中美貿易條約》下開展的中美貿易就是一種雙邊貿易。
多邊貿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多個國家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同樣,多個國家政府之間也需要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而且這些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也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其他非簽約國之間的貿易。例如,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國家所開展的貿易就屬於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劃分:自由結匯貿易和易貨貿易
自由結匯貿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國際貨幣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又稱現匯貿易。能夠充當這種國際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鎊、馬克、法郎和日元這些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反之,以經過計價的商品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則稱易貨貿易(Barter Trade),或叫換貨貿易。它的特點是,進口與出口直接相聯系,以貨換貨,進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現匯支付。這就解決了那些外匯匱乏國家開展對外貿易的困難。加上現在各國之間經濟依賴性加強,有支付能力的國家有時也不得不接受這種貿易方式,因此,易貨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十分興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貿易額的1/3。
必須注意,倘若兩國間簽訂了貿易支付協定,規定雙方貿易經由清算帳戶收付款,則一般不允許進行現匯貿易。因此,從清償工具的角度看,這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際貿易。
7、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水平貿易和垂直貿易
經濟發展水平比較接近的國家之間開展貿易活動,叫做水平貿易(Horizontal Trade)。例如,北北之間、南南之間以及區域性集團內的國際貿易,一般都是水平貿易。相反,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之間的貿易,稱為垂直貿易(Vertical Trade)。這兩類國家在國際分工中所處的地位相差甚遠,其貿易往來有著許多與水平貿易大不一樣的特點。南北之間貿易一般就屬此類。區分和研究這兩者的差異,對一國確定其對外貿易的政策和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Ⅱ 國際貿易主要有哪些分類
按照劃分條件有12種分類:
1、按貨物移動方向:進口貿易、出口貿易、過境貿易
2、按統計標准:總貿易、專門貿易
3、按商品形態:有形貿易、無形貿易
4、按有無第三者參加: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
5、按參加國的多少:雙邊貿易、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現匯貿易、記帳貿易、易貨貿易
7、按貨物運輸方式: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8、按經濟發展水平: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9、按地區:南南貿易、南北貿易、北北貿易
10、按區域經濟一體化格局:區域內貿易、區域外貿易
11、按內容:貨物貿易、勞務貿易、技術貿易、金融貿易、旅遊貿易、運輸貿易、文化貿易
12、按交易性質:一般貿易、加工貿易
Ⅲ 國際文化貿易的內容簡介
在當今世界,文化不再高高懸浮於經濟基礎之上,而是與一國的經濟、政治互相交融,不可分割。文化作為「軟權力」的作用不斷增強。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紛紛將文化納入國家戰略,使其成為提升一國綜合競爭力所比不可少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國際間的文化貿易與各國的國家戰略、經濟利益、文化政策等關系十分緊密。
國際文化貿易是一個新興領域,在當今國際背景下,國際文化貿易的現象和它作為學科的地位形成都具有歷史必然性。同時,本書通過案例將國際文化貿易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理論的指導下實踐,在實踐的基礎上升華,既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又有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
Ⅳ 國際貿易都包括哪些商品
按照商品的形態不同 ,可以把國際貿易分為有形貿易商品和無形貿易商品。
一、有形貿易商品是指實物商品的進出口,因為實物商品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見的。
在國際貿易中,有形商品種類繁多,通常可分為初級產品和工業製成品兩大類。
初級產品是指沒有經過加工或加工很少的農 、林、牧、漁和礦產品 ;工業製成品是指經過工業加工的產品 。
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商品標准分類》,國際貿易商品分為10大類:
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鮮活動物;飲料及煙草;燃料以外的非食用原料;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動植物油、油脂和蠟;
化學品及其有關產品;主要按原料分類的製成品;機械及運輸設備;雜項製品;沒有分類的其他商品。
二、無形貿易商品是指非實物形態的勞務和技術的進出口。
因為勞務和技術是無形的,看不見摸不著的。
無形貿易主要包括運輸、裝卸、保險、金融、郵政通訊、船舶修理、國際旅遊、工程服務、代理、技術轉讓等等。 關於無形貿易 ,至今還沒有像實物商品那樣的國際分類標准。
商品的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的主要區別是:有形商品的進出口,經過海關辦理手續,包括在海關的貿易統計中,它是整個國際收支的主要構成部分。
無形商品的進出口,不經過海關辦理手續,不包括在海關的貿易統計中,但它也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0世紀90年代以來,電子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部分服務商品有形化了,如光碟像是有形產品,但就其性質而言,應是服務產品。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的界限模糊了。
(4)國際文化貿易有哪些種類擴展閱讀:
國貿分類:
按商品移動的方向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進口貿易:將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進到該國市場銷售。
2、出口貿易:將該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3、過境貿易 :A國的商品經過C國境內運至B國市場銷售,對C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由於過境貿易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
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是就每筆交易的雙方而言,對於賣方而言,就是出口貿易,對於買方而言,就是進口貿易。
此外輸入該國的商品再輸出時,成為復出口;輸出國外的商品再輸入該國時,稱為復進口。
按商品的形態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有形貿易: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例如,機器、設備、傢具等都是有實物形態的商品,這些商品的進出口稱為有形貿易。
2、無形貿易: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遊、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商品,其進出口稱為無形貿易。
國際貿易是指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在商品和勞務等方面進行的交換活動。
它是各國(或地區)在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相互聯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是由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的。從一個國家的角度看國際貿易就是對外貿易。
一種觀點:有的專家認為從某種角度,對外貿易或國際貿易都是指世界各國之間商品、服務和要求交換的活動,國際貿易是各國之間分工的表現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在經濟上的相互共存。
從國家角度可稱為對外貿易,從國際角度可稱為國際貿易。
另一種觀點:對外貿易是指一國(或地區)同其他國家(或地區)所進行的商品、技術和服務的交換活動。
因此,提到對外貿易時要指明特定的國家。如中國的對外貿易等;某些島國如英國、日本等也稱對外貿易為海外貿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