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際貿易交易磋商的主要步驟有哪些
對進出口合同主要交易條件進行磋商,其中包括對商品的品名和品質、數量、包裝、價格、運輸、保險、支付方式的談判磋商。
出口磋商:1.詢盤和發盤。在出口業務中,外貿業務員接到國外客戶的詢盤之後,向國內供應商詢問商品價格,向相關部門了解各項出口費用,再進行出口報價核算,經過相關領導審批過後,對外發盤。
若交易對方是新客戶,交易商品是新產品,發盤之前要增加兩個調查工作環節:一是調查國外客戶資信,規避國外客戶信用風險;二是調查國內外該商品貿易限制政策,解決本企業能否出口該產品的問題。
2.還盤。在出口業務中,發盤之後,雙方往往要進行多次還盤來回操作。
3.接受和簽約。若雙方就價格以及其他主要交易條件達成一致,即為接受。接受之後,一般都會簽署合同。
進口磋商:對於需要通過國際招投標進口的商品,招標是詢盤,投標是發盤,定標就是接受。
交易磋商(BusinessNegotiation)是指買賣雙方通過直接洽談或函電的形式,就某項交易的達成進行協商,以求完成交易的過程。交易磋商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環節之一、商品的國際交易能否順利簽訂合同,主要取決於交易雙方對交易雙方條件磋商的結果。交易雙方為了爭取有利的貿易條件,經常會產生爭端。因此,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盡量爭取做到雙方都有利;同時要保證所達成的協議符合各自國家的法律和規定,以及國際貿易慣例。
基本要求
交易磋商是一項交易的開始,應該以對該項業務進行周密調研為基礎,要做好充分准備,應該預測和判斷該項業務進行所需要的技術和知識。
交易磋商的方式主要有函電磋商方式和直接洽談方式(或稱為口頭磋商方式)兩種。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頭的(面談或電話),也可以是書面的(傳真、電傳或信函)。交易磋商的過程可分成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四個環節,其中發盤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達成交易所必須的法律步驟
詢盤
詢盤(Inquiry)是交易的一方向對方探詢交易條件,表示交易願望的一種行為。詢盤多由買方作出,也可由賣方作出、內容可詳可略。如買方詢盤:「有興趣東北大豆,請發盤」,或者「有興趣東北大豆,11月裝運,請報價」。詢盤對交易雙方無約束力。
發盤
發盤(Offer)也叫發價,指交易的一方(發盤人)向另一方(受盤人)提出各項交易條件,並願意按這些條件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
發盤在法律上稱為要約,在發盤的有效期內,一經受盤人無條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發盤人承擔按發盤條件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發盤多由賣方提出(SellingOffer)。也可由買方提出(BuyingOffer),也稱遞盤(Bid)。
實務中常見由買方詢盤後,賣方發盤,但也可以不經過詢盤,一方逕直發盤。
還盤
受盤人不同意發盤中的交易條件而提出修改或變更的意見,稱為還盤(CounterOffer)。在法律上叫反要約。
還盤實際上是受盤人以發盤人的地位發出的一個新盤。原發盤人成為新盤的受盤人。
還盤又是受盤人對發盤的拒絕,發盤因對方還盤而失效,原發盤人不再受其約束。
還盤可以在雙方之間反復進行,還盤的內容通常僅陳述需變更或增添的條件,對雙方同意的交易條件毋需重復。
接受
受盤人在發盤的有效期內,無條件地同意發盤中提出的各項交易條件,願意按這些條件和對方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稱為」承諾」,接受一經送達發盤人,合同即告成立。雙方均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
如交易條件簡單,接受中無需復述全部條件。如雙方多次互相還盤,條件變化較大,還盤中僅涉及需變更的交易條件,則在接受時宜復述全部條件,以免疏漏和誤解。
Ⅱ 貿易涉及國際貿易磋商的主要環節有哪些
國際貿易合同磋商的環節有:詢盤、發盤、還盤、接受,交易磋商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環節之一,商品的國際交易能否順利簽訂合同,主要取決於交易雙方對交易雙方條件磋商的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
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