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貿易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1、簽約前的政策咨詢 出口國配額制度、進口國配額或許可證制度、貨物是否來自限制的國家和地區、輸出國和輸入國家間的雙邊協議、國外通關所需手續,如植物檢疫證書、衛生證書、熏蒸證書、放射證書、產地證等。
2、訂立合同開具信用證 由貿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成交確認書),開具信用證,在合同中描述產品屬性、產品價格、結算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保險、檢驗及通關用的證書等。
3、生產加工 加工出口的食用菌,要求在當地檢驗檢疫部門進行登記或注冊的加工廠根據合同或信用證的有關條款,按照輸入國的有關法律(食品衛生法、動植物檢疫法)進行加工生產,經廠檢合格後出廠。
4、外貿驗收 外貿公司對加工廠生產的產品質量按照合同和信用證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後報檢。
5、檢驗檢疫 檢驗檢疫是該批貨物經過的第一道國門。出口企業按照規定,持外貿合同、信用證、發票、工廠檢驗合格單、和外貿公司的商品驗收單、包裝性能結果單等手續進行報檢。檢驗檢疫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我國與輸入國的雙邊協議、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對該批貨物進行檢驗檢疫,合格後辦理《換證憑單》或《通關單》,然後報關。
6、報關 出口企業辦完報檢手續後,持《通關單》、《產地證》、合同或信用證、裝箱單、發票等辦理報關手續。這是該批貨物經過的第二道國門。
7、船運 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商品,委託船公司裝集裝箱集港,經港口檢驗檢疫部門查驗後裝船出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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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11-3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