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同中國關系
我國是國際民航組織的創始國之一,舊中國政府於1944年簽署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並與1946年正式成為會員國。
1971年11月19日國際民航組織第七十四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
1974年我國承認《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並參加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同年我國當選為二類理事國,至今已八次連選連任好緩友二類理事國。
2004年在國際民航組織的第35屆大會上,我國當選為一類理事國。蒙特利爾設有中國常駐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代表處。
2013年9月28日,中國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第38屆大會上再次當選為一類理事國。這是自2004年以來,中國第四次連任一類理事國。當天參加投票選舉的國家有173個,除中國外,德國、日本、義大利、澳大利亞、俄羅斯、巴西、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也同時繼續當選一類理事國。
中國自1974年恢復參加國際民航哪沖組織活動以來,連續10次當選為國際民航組織二類理事國,並於2004年競選成為一類理事國。國際民航組織大會每三年舉辦一次,本屆大會於9月24日開幕,主要圍繞航空安全、航友槐空安保、環境保護、運輸政策、法律等議題展開討論。中國民航局副局長夏興華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了本次大會。
在中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推動下,中國航空運輸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作為世界第二大航空運輸體系, 2012年,中國完成航空運輸總周轉量610.32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3.19億人次,貨郵運輸量545.03萬噸。近三年年均增長幅度分別為12.6%、11.5%和7.0%。同時,中國民航在安全記錄、提供空中航行服務、機場和機隊的擁有量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2020年,中國的運輸機場總數將達到260個,將滿足旅客運輸量約7億人次的市場需求。
作為國際民航組織的創始國之一,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各類活動和項目。2010年來,中國向國際民航組織的航空保安行動計劃、北亞地區運行安全及持續適航合作、非洲航空安全全面實施計劃項目提供了82萬美元捐款,並與國際民航組織合作為發展中國家培訓了近200多名航空專業人員。
⑵ 國際民航組織成立於哪一年
國際民航組織前身是根據1919年巴黎公約成立的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ICAN),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航空業的快速發展,產生了一系列的政治上和技術上的問題需要一個國際間的組織來協調。因此,在美國政府的邀請下,52個國家於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參加了在芝加哥召開的國際會議,簽訂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通稱《芝加哥公約》),按照公約規定成立了臨時國際民航組織(PICAO),也因此每年的12月7日是國際民航日。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約》正式生效,國際民航組織也因之正式成立,並於5月6日召開了第一次大會。同年5月13日,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