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與哪些國家簽訂了和平條約
1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3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32年)4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
5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31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27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25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8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9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22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21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16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2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7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8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19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11年)9月2日,天津)
20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1月14日,北京)
21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5日,北京)
22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4日,北京)
23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7日,天津)
24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6日,天津)
25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8日,天津)
26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3日,天津)
27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8年)5月28日,璦琿)
28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4年)7月5日,上海)
29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30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31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
32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33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1917年,德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聯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後未完全兌現,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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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二戰後簽訂了哪些和平條約
二戰後簽訂的條約主要有:
1、《蘇德互不侵犯條約》:1939年8月23日,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與納粹德國外交部長里賓特洛甫在莫斯科所秘密簽訂的一份協議。條約也稱為蘇德條約、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條約或希特勒—斯大林條約。
2、《蘇日中立條約》:1941年4月13日,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與日本在莫斯科簽訂的相互保證中立的條約。條約是在蘇聯為了避免東西兩線作戰、日本減少北方壓力而實施南進戰略的背景下,以犧牲中國的國家利益為前提簽訂的。
3、《大西洋憲章》,1941年8月13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與英國首相丘吉爾在大西洋北部紐芬蘭阿金夏海灣的奧古斯塔號軍艦上簽署。
4、《開羅宣言》:1943年11月27日,由中華民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美國總統羅斯福與英國首相丘吉爾在開羅發表,並在1943年12月1日以新聞公報形式發表的對日作戰宣言。
5、《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包括《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議》、《關於大連之協議》、《關於旅順口之協議》、《關於中蘇此次共同對日作戰蘇聯軍隊進入東三省後蘇聯軍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系之協議》等附件,1945年8月14日,國民政府代錶王世傑和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簽訂。
6、 《雅爾塔協議》:1945年2月4日-11日,蘇、美、英三國首腦斯大林、羅斯福和丘吉爾,在雅爾塔會議中簽訂的協議。協調盟國對德、日作戰,加速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進程和促進戰後和平穩定局面的形成起到重要積極作用,為聯合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7、《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總統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和英國首相丘吉爾聯合發表的一份公告。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