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海仲裁案結果
法律分析: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 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Ⅱ 南海仲裁結果
法律分析:海牙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指在九段線內,中國沒有「歷史權利」宣稱主權。
該案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宣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中方此前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Ⅲ 海牙法庭南海仲裁結果
7月12南海仲裁結果 菲南海爭議仲裁庭,仲裁中國、菲律賓南海爭議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員組成,應菲律賓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國提交了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國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並將菲方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 南海仲裁案實體裁決宣布在即,海內外都對之報以極大關注。既然要談國際法,我們就在法言法地辯個明白。為此,國際法促進中心發起組織了「南海法律研究組」。 中緩或菲南海爭議仲裁庭,仲裁中國、菲律賓南海爭議的法庭,應菲律賓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方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並將菲方擾腔伍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場圓仿不會改變。
Ⅳ 海牙國際法庭南海仲裁結果原文
當然不是這樣。 一、目前情況是,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裁定,它對菲律賓提交的仲裁申請,具有仲裁權; 二、中國的觀點:中國早在簽署海洋公約時,就主權問題已經排除了國際法庭的管轄權。 因此,海牙國際法庭對菲律賓單方面提交的仲裁申請是沒有管轄權的。但國際法庭聲明說,菲律賓提交的仲裁申請並不是主權領土爭議,因此,它有管轄權。 三、海峽兩岸一致的觀點,第一,國際法庭沒有仲裁權。第二,將來的仲裁結果,不管對中國是否有利。中國既不承認也不接受,對中國是無效的。
Ⅳ 南海仲裁結果是什麼
否認中國的九段線,中國輸了。
當地時間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最終「裁決」,荷蘭海牙法庭判菲律賓「勝訴」聲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並否定了中國主張的「九段線」。據法新社7月12日報道,菲律賓方面發表聲明稱對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表示歡迎」。
Ⅵ 菲南海仲裁庭作出無效裁決是什麼意思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中國太平島化島為礁,認為其不構成島所具備的基本要素;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根
據國際法律、國際慣例以及各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的提起必須以雙方當事國的共同一致意願仲裁為前提,至於書面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是糾紛發生前還是糾紛發生
後達成的,並不影響仲裁機構的管轄。仲裁協議通常應當具有三方面內容: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3.選定的仲裁機構。
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了國際法和仲裁機構,臨時仲裁庭對此案也無管轄權。於是,2014年9月,臨時仲裁庭卻作出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裁定,表明它已喪失應有的客觀性和中立性,立場已經完全轉向菲方。
菲律賓方面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法官、德國人呂迪格·沃爾夫魯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賓;由於中方不參與仲裁,因此剩餘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柳井俊二現年79歲,在日本外交部門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務省次官和駐美大使,2005年成為國際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擔任國際海洋法庭庭長。
柳井被認為是日本右翼鷹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進修憲和加強美日軍事同盟的法律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