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和國家電網有什麼區別
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和國家電網的區別:
1.中穗笑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在中國開發、建設、擁有、經營和管理大型發電廠。
2.國家電網公司作為關系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以投資、建設和運行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智能電網保障。
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是於2004年3月24日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家最大的發電集團之一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的旗艦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簡稱國家電網、國網,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經過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單位。
企業職責:
1.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依法自主經營。
2.對有關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國有資產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3.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求,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電網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
4.受國家有關部門委託,協助制定全國電網發展規劃,提出全國電力工業發展規劃的建議,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5.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處理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產中的網間協調問題,實現安全、優質和高效運行。
6.根據國家法律、禪培法規和有關政策,優化配置生產要素,組織實施重大投資活動和對投入產出效果負責。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增強企業競爭力,促進電力工業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
7.深化企業改革,加快結構調整,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妥善做好企業重組、精簡機構和富餘人員分流與再就業工作,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8.指導和加強國家電網公司有關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統一管理國家電網公司的名稱、商標和商標信譽等無形資產,搞好國家電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9.承擔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它工作。
企業業務:
1.依法經營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2.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賀族唯
3.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5.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6.從事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咨詢服務等業務。
7.經營國家批准或者允許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