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交流在促進國際和平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文化交流是發展民族文化的內在要求。 每一個民族文化都有自己的精粹,每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粹都是這個民族歷史發展的產物和人民智慧的結晶。在一個民族的歷史現現實中,民族文化起飛著維系社會生活,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是這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精神根基。
二、文化交流是實現世界文化繁榮的必然要求。 一個民族的文化成就,不僅屬於這個民族,而且屬於整個世界。
三、由於文化的特性,在和外交結合後,文化外交就具有其他外交形式所不具備的獨特性:柔軟似水、平和直觀、易於接受。這種「柔」性和「軟」性直抵人心,促進人與人之間思想、觀念和情感的溝通,使得文化外交在國家對外宣傳和傳播中被廣泛運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被譽為「外交中的外交」。
四、文化交流讓世界各國的民眾相互了解,各國文化交流的實踐,加深了世界各國人民的友誼,和平發展道路正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的理解和認同。國際和平發展道路必將得到越來越多的理解和支持,也必將越走越寬廣。
B. 國際組織成立於194 5 年,以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與發展為宗旨是什麼
聯合國之宗旨為:
一、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二、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系,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C. 國際分工與國際貿易是什麼關系
一、國際分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國際貿易發展的基礎是國際分工。國際專業化分工能從各方面提高勞動力的生產效率,從而導致單位時間內產成品的增加,間接的導致了國際間交換的必要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迅速增長。
二、國際分工對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產生重要影響
國際分工的細致化程度決定了國際貿易發展的規模和速度,並且能從側面決定國際褒義的結構和內容。隨著科技革命的不斷深化,國際分工也進一步的向深度和廣度發展,使得國際貿易中工業製成品的比重不斷升高,技術貿易得到迅速發展。
三、國際分工對國際貿易的地理分布也產生重要影響
各國的國際貿易與經濟發展及在國際分工中所處位置密切相關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後,發達國家工業部門成為國際分工的主導形式,從而導致發達國家相互間的貿易得到了快速發展,而與發展中國家問的貿易呈現出下降趨勢。
四、國際分工還對國際貿易政策產生重要影響
國際分工的地位如果,是指定國際貿易政策的依據,隨著國際分工的不斷深入與細致,誰占據了主導地位,在國際貿易中的話語權就更大。
D. 國際物流對國際貿易的促進作用是什麼
高效的國際物流系統成為國際貿易持續發展的保證
國際貿易導致了國際物流的誕生,但是,從其誕生之日起,國際物流就開始了自己獨立發展的歷程,不斷發展壯大,並且,國際物流不息的進步與發展對國際貿易的發展也起到了深遠的促進作用。
在大量跨越國境的貿易中,不可忽視的是貨物跨國轉移所帶來的國際物流量的上升。貿易量勢必帶來更多的物流量,這要求國際物流為貨物轉移在貨物的運輸、裝卸、倉儲、信息傳輸等各個環節都提供便利。現代物流運用科技手段,使信息快速,准確反饋,採用貨物流通的最優渠道,將產品按消費者的需求生產出來,快速送到消費者手中,提高了服務質量,刺激消費需求,加快了企業對市場的反應速度。在供應鏈聯結的各企業間實現了資源共享,大大縮短產品的流通周期,加快物流配送速度。企業的物流渠道、物流功能、物流環節與製造環節集成化,使物流服務擴大化和系列化,並通過規范作業,使貿易過程中延遲交貨、送貨不及時或貨物損壞滅失等不可控制風險大大降低,從而便利各國企業間達成貿易。低效率的物流體系同樣會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瓶頸,從事國際貿易帶來的利益會被巨大的流通費用開支所抵消。
物流系統的功能要素一般認為有運輸、儲存保管、包裝、裝卸搬運、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等,各要素充分發揮各自功能,從而合理、有效地實現物流系統作用的目的。
在貨物的國際轉移中,對物流各功能的要求更高。以運輸為例,與國內運輸相比,
國際運輸涉及的環節多,風險較大,線長面廣,情況更為復雜。國際運輸主要是供應及銷售物流中的海運、陸運、空運、管道及多式聯運等運輸方式的選擇,確定合理的運輸路線,並對運輸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在整個運輸過程中,使用多種運送工具,變化不同運輸方式,中途還要經過多次裝卸搬運,經過不同的國家和地區,與各國的貨主、保險公司、銀行、海關和各種中間代理人打交道。各國政治、法律、金融貨幣制度不同,可變的因素非常多,其中某個環節發生問題,會影響到整個物流的效率。所以,要符合國際貿易對於運輸的要求,就必須充分發揮運輸在整個國際物流系統中的作用,實現安全、迅速、准確、節省、方便的目標。
隨著全球化市場競爭的加劇,很多產品完成了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貿易商競爭的重點是如何更好、更快地滿足客戶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和服務趨向於多樣化、定製化。生產商用標准化的零件實現規模經濟,貿易商獲知國際市場上客戶的具體要求,通過物流的流通加工功能,對零部件按照多種方式進行組合,形成符合客戶要求個性化產品,再經過包裝、運輸、配送把產品送到消費者的手中,實現門到門的服務。
高效的物流系統為國際貿易不斷發展提供了有利支持,使各國參與貿易的利益提高,使更多的非貿易品變為貿易品。
為了實現成本最低化,很多企業從世界成本最低的國家和地區進行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購,同時,又把產成品銷往世界各地。跨國企業的采購和銷售在國際貿易中占據的比重越來越大,據統計,跨國企業掌握著全球2/3的國際貿易。在目前的生產多品種、小批量生產趨勢逐漸加強、產品生命周期日益縮短以及日趨激烈的貿易競爭情況下,企業不可能孤軍奮戰,通過合作夥伴,如供應商、貿易商、零售商、代理商共同參與,才能對產品進行動態改進,不斷挖掘客戶新的需求,這就需要形成高效的全球供應鏈體系來不斷整合全球資源。企業可以憑借高度靈活和快速響應的物流和供應鏈系統,世界全方位重組、要素進一步優化配置,生產定位和布局,進而實現貿易利益的最大化。
在全球供應鏈的管理中,利用電子商務技術優化供應鏈管理,首先完成企業內部業務流程一體化,然後再向企業外的合作夥伴延伸,達到生產、采購、庫存、銷售以及財務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全面整合,使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發揮最大效能,把理想的供應鏈運做變為現實。供應鏈中的全部物流管理可通過供應鏈所有成員之間的信息溝通、責任分配和相互合作來協調,這樣就可以減少鏈上每個成員的不確定性,減少每個成員的營運成本。企業可以用較少的設備完成庫存的周轉,減少資金佔用量、削減管理費用,從而降低成本,並提高運輸、包裝、標識和文書處理等活動的效率。
由此可見,國際物流也已成為影響和制約國際貿易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國際物流的發展極大地改善了國際貿易的環境,為國際貿易提供了各種便利的條件,世界貿易的飛速增長與國際物流的發展是分不開的。
E. 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有什麼作用
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一、國際貿易對國民的作用:
1、增加國民福利。
2、滿足國民不同的需求偏好。
3、國際貿易提高國民生活水平。
4、國際貿易影響國民的文化和價值觀。
5、提供就業崗位。
二、國際貿易對企業的作用:
1、強化品質管理,提高企業效益。
2、在產品品質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3、有利於國際間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
4、有利於企業自我改進能力的提高。
5、有效地避免產品責任。
三、國際貿易對單一國家的作用:
1、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
2、延續社會再生產。
3、促進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
4、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
5、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優化國內產業結構。
6、增加財政收入。
7、加強各國經濟聯系,促進經濟發展 。
五、國際貿易對世界的作用:
1、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參與國際分工,實現社會再生產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
2、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間進行科學技術交流的重要途徑。
3、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進行政治、外交斗爭的重要工具。
4、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對外經濟關系的核心。
5、國際貿易是國際經濟中「傳遞」的重要渠道。
(5)促進了國際間的什麼與什麼擴展閱讀:
一、國際貿易的特點:
1、國際貨物貿易要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在政策措施、法律體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異和沖突,以及語言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帶來的差異,所涉及的問題遠比國內貿易復雜。
2、國際貨物貿易的交易數量和金額一般較大,運輸距離較遠,履行時間較長,因此交易雙方承擔的風險遠比國內貿易要大。
3、國際貨物貿易容易受到交易雙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變動、雙邊關系及國際局勢變化等條件的影響。
4、國際貨物貿易除了交易雙方外,還需涉及到運輸、保險、銀行、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過程較國內貿易要復雜得多。
二、國際貿易的發質感趨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F. 教育能促進國際間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這屬於文化的什麼功能
你能促進過之前不疼了,這屬於文化的傳播功能,這個就是文化的促進與傳播功能很強。
G. 國際經濟合作在中國對外經濟關系中的作用
國際經濟合作的特徵與作用
一、國際經濟合作的特徵
1.國際經濟合作的根本特徵
當代的國際經濟合作是主權國家間的經濟協作,相互尊重主權、堅持平等互利是開展國際經濟合作的必要前提和基本原則,所以在主權國家間進行經濟合作是當代國際經濟合作的最根本特徵,也是判斷是否是真正的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標志。
2.國際經濟合作的綜合特徵
當代國際經濟合作具有全球性、經常性和持久性的綜合特徵,並且合作范圍廣、領域寬、方式靈活多樣。在具體的國際經濟合作過程中,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經常結合在一起發生一攬子的綜合國際轉移。
3.國際經濟合作與國際商品貿易的聯系與區別
國際經濟合作與國際商品貿易是國際經濟交往的兩種主要方式,它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國際經濟合作與國際商品貿易的區別是:研究對象不同、發生的領域不同、交易方式不同、對國民經濟所產生的作用不同。
二、國際經濟合作的作用
通過國家間的經濟協調與合作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生產要素在國家間的移動與重新配置實現了各國間在生產要素數量、質量和結構方面的互補,促進了國際間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了生產要素的利用率。
H. 國際組織的作用是什麼
國際組織的作用:
1、為成員國展開各種層次的對話與合作提供場所
每個國際組織都是特定區域范圍或特定問題的國際論壇,是一種常設的固定的國際會議形式,是聯接、溝通各成員國的紐帶和渠道。
2、管理全球化所帶來的國際社會公共問題
如同一國政府是本國內外事務的管理者,國際組織在一定意義上充當了國際社會共同事務的管理者的角色。
3、在成員國之間分配經濟發展的成果和收益
從世界范圍來看,不論是自然資源的生產、開發和銷售,還是資金的融集和借貸,除了各國主權范圍內的職能,還存在著一個在各有關國家之間公平、合理分配的問題。這種國際分配者的職能非國際組織莫屬。
3、組織國際社會各領域的活動
促進國際社會整體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大大小小的組織協調中心。日益加強的全球組織化趨勢,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國際組織者職能。聯合國就是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的組織協調中心。組織而言,其組織職能本質上是一種國家合作的形式,是一種非主權的行政職能。
4、調停和解決國際政治和經濟爭端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是現代國際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這項原則的實施,已經不僅僅依賴爭端當事國本身,國際組織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已成為和平解決國家間爭端的有效工具。許多國際組織的基本文件都將之列為自己的重要職能,並且規定了相應的解決機制。
5、繼續維持國際和平
藉助國際組織建立成員的集體安全體系,維持和平、防止戰爭,曾經是幾代人的夢想與追求;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聯合國的創立為標志,這一理念才得以逐步成為現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組織
I. 聯合國到底對世界和平起了什麼作用
聯合國走過了風風雨雨60年,客觀地說,聯合國既取得過輝煌的業績和成就,也有挫折和不足,但是其作用是難以替代的。
首先,減少了局部戰爭和避免了世界大戰。正如聯合國改革名人小組在其報告中所指出的那樣,「倘若沒有聯合國,1945年之後的世界可能更為血腥。20世紀下半葉,國家間戰爭少於上半葉。對此,聯合國功不可沒」。《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新型國際關系准則、維和行動、調停斡旋和強制措施對遏制沖突的爆發以及結束和緩解已經爆發的沖突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根除了殖民主義制度。聯合國成立時只有51個成員國,如今增加到191個,新增成員國大多為原來被奴役和壓迫的殖民地,使聯合國真正成為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延續了數百年的黑暗殖民統治,在20世紀下半葉被徹底打破。這無疑是曾把非殖民化作為重要工作的聯合國的偉大成就,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第三,推動了經濟和社會發展。聯合國雖然存在著重安全、輕發展的現象,但它還是制訂了大量的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加強人權保護等國際文件;提出和推廣了對世界經濟發展模式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等新概念;召開了一系列有關發展的首腦會議;籌集了數量可觀的資金,用於援助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這些都對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四,促進了國際立法。在聯合國主持下頒布的國際條約、國際公約和國際協議數量超過了人類有史以來所立國際法之總和,其內容從維護世界和平到促進發展,從保護兒童權利到防治艾滋病,從保護海底資源到和平利用外層空間,無所不包。作為當代國際法基礎的《聯合國憲章》影響深遠,它所確立的諸如主權平等和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等國際關系准則,是聯合國60年來維繫世界和平與穩定的基石。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聯合國的工作影響著地球上每個公民的工作和生活,沒有聯合國的世界是難以想像的。正是由於聯合國在各領域的巨大貢獻,諾貝爾和平獎曾5次授予聯合國機構,6次授予為聯合國工作的傑出人士。
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的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際間以尊重各國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系;進行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的問題,並且促進對於全體人類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作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以達到上述共同目的。
為實現上述宗旨,聯合國遵循下列原則:
(1)聯合國組織基於所有會員國主權平等的原則;
(2)各會員國應該忠實履行他們依憲章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3)各會員國應該以和平方法解決他們的國際爭端;
(4)各會員國在他們的國際關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聯合國宗旨的任何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
(5)各會員國對聯合國依照憲章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應給予一切協助;
(6)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必要范圍內,應確保使非會員國遵循上述原則;
(7)聯合國組織不得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內管轄的事項,但此項規定不應妨礙聯合國對威脅和平、破壞和平的行為及侵略行徑採取強制行動。
自海灣戰爭以來聯合國在哪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幾年前,當美國撇開聯合國發動對伊拉克的戰爭時,美國的決策者也許沒有想到美會在伊拉克陷入困境、最終不得不求助於聯合國救急。一年來的事態發展表明,作為多邊主義中心的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仍不可替代;一年來國際形勢的變化,也促使越來越多的國家重新審視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探討一個什麼樣的聯合國才能更為有效地應對當今世界面臨的共同挑戰。
作用無可替代
伊拉克戰爭動搖了二戰後形成的集體安全體制,將聯合國推向了一個十字路口。半年前舉行的第58屆聯大一般性辯論期間,近90個國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腦齊聚紐約聯合國總部,商討這個多邊組織的前途和命運。聯合國受到來自兩方面的批評。美英以及支持美英的國家批評聯合國未能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面臨的新的威脅採取有力行動,其他一些國家則批評聯合國未能制止美國對一個主權國家採取單邊軍事行動。
盡管如此,將近兩星期的討論還是得出了一個共識:當今世界面臨的諸多共同挑戰需要有一個更能有效發揮作用的聯合國,聯合國的作用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戰前曾一再揚言要聯合國「靠邊站」的美國,也因需要這個多邊組織幫它從伊拉克解困而似乎改變了對聯合國的態度,主張聯合國在伊戰後重建中發揮較大作用。
國際社會對伊拉克戰爭反思得出的結果是應當使聯合國的作用和權威得到加強而不是削弱。聯合國在伊拉克重建中的作用是任何國家或機構都無法替代的。當今世界所面臨的諸如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等問題都是全球性問題,要合法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需要全球合作,任何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所組成的集團單獨處理這些問題都會帶來很多麻煩。
在談到伊拉克邀請聯合國工作人員重返伊拉克時,王光亞表示,隨著美英聯軍佔領當局向伊拉克人移交主權日期的臨近,安理會會在隨後的幾個月內繼續關注伊拉克問題,並可能通過一些相關決議。
王光亞表示,雖然戰爭已經結束,但伊拉克問題並沒有解決。國際社會在伊拉克重建問題上要採取向前看的態度,擯棄分歧,幫助伊拉克實現和平穩定,繁榮和發展,而達成共識則需要依靠聯合國發揮作用。
聯合國安理會的原則和作用是什麼?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簡稱安理會、聯合國安理會)是聯合國中最有權力的機構,負責維持國際間的和平與安全。根據《聯合國憲章》,安理會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不同,它做出的決定必須被相關成員國遵守與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的首次會議在1946年1月17日召開,安理會所做出的決定被稱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成員
安理會擁有5名常任理事國,這5個國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5個戰勝國:法國、中華民國、英國、美國以及蘇聯。1971年中華民國的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1991年蘇聯解體後,蘇聯在安理會的席位則由俄羅斯聯邦接替。
其他10個非常任理事國由聯合國大會選出,任期2年,每年換選5個,新的非常任理事國在每年的1月1日就任。成員國由各地區首先選出,然後由聯合國大會確認。非洲、拉丁美洲與西歐各有2個名額,阿拉伯、亞洲與東歐則各有1個名額,最後一個名額從亞洲或非洲國家中選出。
安理會成員國必須有一名代表常駐聯合國,以確保安理會可以在任何時候召開會議。這個規定是從國際聯盟的失敗教訓中總結到的,因為國際聯盟正是由於無法快速對危機作出反應而導致其失敗。
常任理事國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
法蘭西共和國(法國)
俄羅斯聯邦(俄國)——1991年前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蘇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1971年前是中華民國
非常任理事國
2004年:
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
貝南
巴西
智利
德國
巴基斯坦
菲律賓
羅馬尼亞
西班牙
2005年:
丹麥
希臘
日本
阿根廷
坦尚尼亞
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
貝南
巴西
智利
安理會的任何決議需要至少9張贊成票。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的反對(即否決票)都會使一個議案無法通過,即使該議案獲得了足夠的票數。但棄權不被視作是否決。
在安理會認為必要時,聯合國的其他成員國可以參加安理會討論。近年安理會在該政策上十分寬松,使得很多國家都可以參與討論。
聯合國改革涉及的面很廣,有聯合國行政領域的改革,如秘書處的改革,有政治領域和結構性的改革,如安全理事會(簡稱「安理會,' )的改革、經濟和社會理事會(簡稱「經社理事會,' )的改革、《 憲章》的修改、財政制度的改革等。自安南秘書長1997 年提出了名為《 革新聯合國》 的一攬子改革計劃以來,迄今行政領域的改革進展順利,已經得到落實的有設立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成立高級領導小組、削減預算、裁減人員、合並職能重疊的機構、減少行政支出、減少和縮短秘書處文件等。但政治領域和結構性的改革,尤其是其核心部門― 安理會的改革依然步履艱難。
安理會是聯合國六個主要機構之一,① 規模最小,但權力最大。按照《 憲章》 第24 條規定,全體會員國『將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責任,授予安理會」, 並且只有它作出的決議具有強制性,聯合國全體會員國都有義務接受並執行,其他五個機構的決議均是建議性的,無約束力。在安理會內佔有常任理事國席位,表明這個國家有能力對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擔負主要責任,發揮重大作用,對國際事務較之其他會員國具有更大的發言權。因此,安理會的改革,特別是增加常任理事國,不是簡單的數量變化,而是權力結構的變化。實質上是一種權力的再分配,整個改革的過程是一場爭奪大國地位的斗爭。安南秘書長清楚地知道這是聯合國改革中最棘手的問題。因此,他在1997 年的一攬子改革方案中乾脆避而不提安理會改革問題。
1945 年聯合國成立時,安理會由11 個成員組成,( 5 個擁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和6 個無否決權的非常任理事國),占當時會員國總數(51 個)的20 % ,為適應大批新獨立的亞非拉國家加入聯合國的新形勢,經過多年醞釀,於1 965 年將非常任理事國從6 個增加到10 個,常任理事國保持原來的5 個不變,這樣安理會成員總數為15 個,一直保持到現在。但是,現在聯合國的會員國已增加到了188 個,15 個安理會成員就變成只佔會員國總數的7 . 9 % ,顯然已不能反映發展壯大後的聯合國的現實,說明安理會的代表性已大大下降,必須予以擴大,這是沒有爭議的。
從1992 年開始,聯合國正式醞釀安理會改革,1 993 年根據聯大有關決議成立改革小組,廣泛聽取各國意見和建議。從那以後,每年的聯大都要對這個問題進行激烈辯論。幾年來,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安理會擴大的原則和擔任常任理事國的條件兩大問題上。廣大發展中國家主張安理會的擴大必須遵循兩項原則:一是國家不分大小、強弱,一律平等,反對只接納一、二個經濟發達的大國作為常任理事國,而把發展中國家排除在外,指出決不能把安理會變成「富國俱樂部,' ;二是接納新成員要按地域均衡分配。不結盟運動外長於1994 年10 月在紐約開會,在聲明中強調了這兩項原則。目前安理會內席位分配對歐洲、西方國家有利,它們佔有4 個常任理事國席位和至少3 個非常任理事國席位,顯然是不合理的。但西方發達國家多年來一直反對這兩項原則。直到1997 年夏天,美國才突然一反常態,改變了以往只同意吸收德、日兩國擔任新常任理事國的立場,宣布它還將同意支持三個發展中國家佔有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亞非拉三個地區各佔一席),至於哪些發展中國家可作為候選國,美國說讓它們自己去爭。觀察家們對美國這一轉變有多種不同的解釋。一種解釋是美國為了換取發展中國家對美國削減會費要求的支持;另一種解釋是美國明知要從發展中家國家中產生三個常任理事國的候選國決非易事,但這一態度既可贏得發展中國家的好感,又可以使安理會擴大問題繼續拖延下去,因為它內心深處也並不真正願意德、日兩國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①
另一個問題是挑選常任理事國的條件和標准。雖然大家都認為《 憲章》 第23 條第1 款中的有關規定仍然有效,與哥際上分歧很大。發達國家強調能否對維護國際和平、安全以及貢獻,地理分配並非是要考慮的惟一標准;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不應過分強調經濟和軍事實力。那些想爭當常任理事國的國家都盡量提出有利於自己的條件和標准,例如,日本強調「擔任常任理事國應首先考慮該國在政治、經濟和其他方面是否具有全球性的分量」,一再聲稱它「不能只是給聯合國支付大筆會費,而在安理會內沒有發言權。」近年來,日本還威脅說,如果再不能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它將削減所繳的會費。印度和奈及利亞則強調人口資源和未來經濟潛力的重要性。
在西方國家主要是美國同意接納三個發展中國家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後,分歧又轉到安理會擴大的規模和時間等問題上。
關於安理會擴大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
1 一24 國方案」。這個方案是由前任聯合國大會主席、馬來西亞資深外交官拉扎利提出的,故稱「拉扎利方案」。其主要內容是:將安理會成員國由目前的15 個增加到24 個,其中常任理事國增加5 個,非常任理事國增加4 個。新常任理事國從經濟發達國家挑選2 個,即德國和日本,其餘3 個分別由亞非拉三個地區推選產生,但三個由發展中國家產生的新常任理事國不一定享有否決權。新增加的4 個非常任理事國由亞非拉和中東歐地區各推選一個。許多國家認為這個方案不可行,特別是對新增加的常任理事國分等級的做法有不同意見。
2 一25 國方案」。這一方案主要由中東歐國家提出,即將安理會成員國增加到25 個,其中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國各增加5 個,在5 個新常任理事國中2 個由發達國家擔任,另外3 個分別由亞非拉三大洲各出一個。他們強調,在5 個非常任理事國中必須有一個席位給中東歐地區。
3 一26 國方案」。這個方案是由埃及代表不結盟運動提出的,主張非洲至少要佔有兩個常任理事國席位,由非洲國家輪流擔任,同時要求新增加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國必須與現有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國享有同等權利,即擁有否決權。這一方案得到廣大非洲國家以及非洲統一組織和伊斯蘭會議組織的贊同和支持。
4 . , ' 20 一21 國方案」。這個方案是由美國等國家提出並得到英國等歐盟許多國家和北歐國家的同意。其主要內容是將安理會成員國增加到20 個或21 個。所增國家均為常任理事國,但不一定享有否決權,否決權問題留待以後再討論解決。在新增加的5 個常任理事國中有兩個必須來自經濟發達國家,即日本和德國,其餘3 個可由亞非拉三個地區自行推選。若非洲地區還要求增加一個,也可同意,但總數不得超過21 個。按這個方案,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和中小國家擔任非常任理事國的機會並未增加,因此也頗有異議。上述諸方案反映了各會員國或地區集團各自不同的利益考慮,因而,在討論和磋商中各自堅持己見,針鋒相對,迄今未能就其中任何一個方案達成妥協或一致。因此,不結盟運動又提出了一個方案,即如會員國不能就擴大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問題達成一致,可暫時把這個問題擱置起來,先完成增加非常任理事國。這一方案得到義大利、巴基斯坦、墨西哥等國的支持,但遭到急於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德國和日本以及支持它們的美國等國的反對。
五大國對安理會擴大問題的態度各不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要保持自己在安理會的地位不變並主張新增常任理事國不一定享有否決權。美國一方面希望德國和日本盡早成為常任理事國,既可增強西方發達國家在安理會內的實力,又可減輕它在聯合國的財政負擔;另一方面,又擔心發展中國家增加在安理會中的影響力,也擔心德、日將來利用常任理事國的地位不買它的賬,這就是美國方案中提出新增常任理事國「不一定享有否決權」的根本原因。英、法兩國雖然公開支持德國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內心也並不很願意,因為德國一旦成為常任理事國,必然削弱它們兩國在安理會和整個聯合國內的影響力。俄羅斯盡管口頭分別答應支持德、日成為常任理事國,但是它的總理、外長和駐聯合國大使在聯合國內卻多次表示俄羅斯原則上反對擴大安理會。中國認為,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和聯合國本身的發展,支持聯合國改革和安理會擴大,但強調必須在充分協商和得到廣泛同意的基礎上進行,並應遵循地域均衡分配原則,反對倉促行事。對於那些《憲章》 中被確定為」敵國」的國家,除應遵循廣大發展中國家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則外,還應看它們對發動二次大戰的侵略行為認罪的態度。若這類國家迄今拒絕承認它們的罪行,一旦成為常任理事國,將對未來國際秩序以及和平與安全帶來嚴重後患。
日、德兩國早在1994 年就申請爭當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按它們的經濟實力,擔任常任理事國是沒有疑問的。但安理會不是一個經濟發展機構,它肩負著維持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重任,因此,對常任理事國應主要看其能否擔任維護和平與安全的責任。20 世紀,日、德兩國在兩次世界大戰中給人類帶來了無窮災難。雖然它們早已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它們在21 世紀的政治發展方向尚難確定。日本迄今依然拒絕承認侵略罪行,而且近年來民族主義和右翼勢力不斷上升,並大肆擴張軍事實力,不能不使東亞國家特別是那些飽受日本侵略的國家深為擔憂,因而對日本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持反對或保留態度是理所當然的。德國雖然對二戰認罪較徹底,但它畢竟是兩次世界大戰的主要策動者,特別是這次施羅德領導的德國又積極參與北約對南斯拉夫的侵略性轟炸,這是二戰結束以來德國第一次出兵到國外參戰,已引起西歐其他一些國家的擔憂,連德國前總理施密特對德國參與北約空襲南斯拉夫也提出了批評。因此,曾在二戰中是德國的盟國― 義大利帶頭反對和設法阻止德國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它先是提出反對增加常任理事國,接著又提出以歐盟名義擔任常任理事國,1998 年聯大期間它又策動28 個中小國家提出了一個共同提案,規定任何有關安理會擴大的措施必須獲得聯合國2 / 3 會員國的通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顯而易見的。該提案已於1999 年1 月23 日在第53 屆聯大獲得通過,成為一項正式決議。迄今還沒有一種方案能被2 / 3 的會員國所接受。
在安理會改革的時間問題上也存在尖銳分歧。美國認為應該盡快作出決定,不能無休止地爭論和拖延下去。德國也要求盡快通過決議,主張通過大會投票,以出席國和投票國的簡單多數通過決議,盡快確定安理會改革的「框架方案」。德國的這一主張得到美國和巴西的支持,但遭到中國、俄羅斯、印尼、馬來西亞、埃及、阿爾及利亞等國的反對。他們認為,安理會改革涉及各國重大利益,不能急於求成,必須由全體會員國進行充分和廣泛的討論,並盡可能爭取協商一致。
基於上述情況,安理會改革在20 世紀乃至21 世紀初不太可能有重大突破,但終究不能拖得太久,在21 世紀第一個10 年內可望獲得解決,因為到那時各國特別是大國在新世紀上半葉內的地位和發展趨勢可望大致明朗,大國之間力量對比及其相互關系的發展趨勢也更加清楚了。
聯合國在改革進程中進入21 世紀。在新世紀內,聯合國將變成什麼樣子,向什麼方向發展,這是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普遍關心的大問題。
聯合國的未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國對聯合國的態度,特別是美國作為惟一超級大國對聯合國的態度。冷戰結束以後,美國對聯合國的態度一度十分積極。柯林頓上台後,還曾經提出要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美國部隊交給聯合國統一指揮。那是因為當時美國認為,美國作為冷戰後惟一超級大國,在聯合國內已沒有一個像過去蘇聯那樣能夠與它抗衡的力量,可以較為自由地利用聯合國為它的戰略利益服務。但是,自從美國策動的聯合國在索馬里的維和行動遭到失敗後,美國就開始改變對聯合國的態度。它不僅不再積極策動或支持聯合國的維和行動,而且從1 995 年起在未經聯合國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將美國應承擔的聯合國維和費用份額從31 . 7 %削減到25 % ,還要求把它承擔的聯合國經常費用份額減到20 %以下,並且故意扣繳會費,致使聯合國連年處於極端困難狀況,維和行動和促進發展的項目不得不一減再減。自1998 年初美國企圖再次利用聯合國對伊拉克動武遭到失敗後,美國對聯合國的態度更加消極。美國《 基督教科學篇言報》 1998 年7 月間的一篇文章明確說:「美國的基本觀點是聯合國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它現在寧可把資源用於北約和世界貿易組織上。」果然,1998 年10 月間,美國利用北約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擅自作出對南斯拉夫進行空中打擊的決定,並於1 999 年3 月24 日開始將這一決定付諸實施,對一個主權國家進行狂轟濫炸。美國還提出了21 世紀北約使命「全球化」的戰略新概念,將該地區組織的戰略從「集體自衛」轉變成「保衛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觀」,其軍事行動可超出北約成員國的防區,對付來自任何地區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恐怖活動、民族和地區沖突等一切被認為可能危及北約安全的威脅,而且北約的軍事行動無須取得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科索沃是被當做這個新戰略的試驗場。毫無疑問,美國策劃的北約「全球化」新戰略和北約對南斯拉夫的狂轟濫炸嚴重削弱了聯合國的權威和作用。
因此,近來國內外都有一些人提出聯合國會不會重蹈國聯的覆轍?我認為,雖然在新世紀內聯合國面臨著一個向何處去的問題,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它是不會消亡的。這是因為世界需要聯合國:第一,美國還需要聯合國。今天美國對聯合國的政策是實用主義的,能利用時還是要盡量利用,因為那樣可為它的霸權行徑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且正如柯林頓所說,聯合國「能使我們(美國)以較少的錢做較多的事。」一旦美國的計劃和主張在聯合國內受阻,它就撇開聯合國,利用北約或糾集部分盟國來實現它稱霸世界的全球戰略。對於那些與美國全球戰略利益不太密切的地區和沖突的維和行動,美國並不願直接插手,仍將讓聯合國去辦。柯林頓在1999 年聯大的講話中說:「我們不能做每一個地方的每一件事情。」第二,廣大發展中國家需要聯合國。聯合國是當今世界上惟一代表性最廣泛、最有權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 已被公認為現代國際法的基礎和處理國家間關系的基本准則。因此,聯合國是發展中國家維護獨立、主權和國家權益的惟一可依靠的國際組織。第三,歐洲國家從這次科索沃戰爭中得到了教訓。為了防止美國主宰一切國際事務,法、德等國代表在1999 年聯大發言中強調,今後處理類似科索沃的問題仍應在聯合國范圍內解決,發揮聯合國的作用。第四,聯合國與國聯不同。當年國聯的宗旨和任務只是維護和平,而聯合國有三項任務,除維護和平與安全外,還有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其基本自由之尊重」的任務。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南北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情況下,聯合國對全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第五,人類正面臨著大量日益嚴重的全球性問題,這些問題非任何一個國家能夠單獨解決,必須依靠國際社會的合作和共同努力,至少從目前來看,這個使命只能由聯合國來承擔。
因此,真正威脅聯合國命運的不是存亡問題,而是在21 世紀內聯合國將長期面臨著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際新秩序的問題。1999 年4 月25 日北約華盛頓首腦會議通過的戰略新概念以及北約在沒有聯合國授權的情況下對非北約成員的主權國家南斯拉夫進行軍事干預表明,二次大戰結束後建立的由以美、中、蘇(俄)、英、法5 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為核心的聯合國主導國際和平與安全事務的國際格局和秩序遭到嚴重破壞。現在實際上存在兩種對立的新秩序觀,一種是以美國為主導的或以美國為首的少數西方發達國家為主導的新秩序觀,在這種所謂的新秩序下強化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推行西方價值觀,使之一統天下。另一種是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聯合國憲章》 的宗旨和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大小國家一律平等、公正、合理的新秩序觀。當前在聯合國范圍內,以下幾個問題是斗爭的焦點:
1 .維護和平與安全是否仍然是像《 聯合國憲章》 所規定的那樣由聯合國特別是安理會擔負首要責任,還是像柯林頓在1999 年聯大發言中所說:「聯合國不是維持和平的惟一途徑」?
2 .北約之類的地區組織與聯合國之間是繼續遵守《 聯合國憲章》 中規定的那種從屬關系,即『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何行動」,還是像北約在科索沃所做的那樣可以擅自行動或者將八國集團之類的組織置於安理會之上?
3 .國家在聯合國中的地位遇到挑戰。由於非國家行為體(非政府組織、跨國公司等)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和地位迅速上升,國家不再是國際事務中惟一的行為主體。
4 .人權是繼續像《 聯合國憲章》 所規定的三項任務之一,還是像安南秘書長所說的是聯合國的首要任務:人權高於主權以及關於人道主義干預之爭將長期在聯合國內外展開激烈的爭論。
5 .由於科索沃戰爭以及印巴相繼進行核試驗和美國決定研製和部署國家和戰區導彈防禦系統,一場新的包括核武器在內的軍備競賽,實際上已經開始,使國際裁軍和聯合國裁軍機制面臨嚴峻挑戰和考驗。6 .經濟全球化導致南北差距擴大,負面作用越來越明顯。聯合國如何引導全球化向正確方向發展?聯合國在促進發展、幫助解決發展中國家的貧困問題上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
各國主要是西方國家的政治家和學者們正在為聯合國的未來設計一幅新的藍圖。由於涉及各國的權益,他們的一系列設想很難一下子就變成現實,特別是很難導致徹底改變現行《 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的結構。但是,他們將利用自己政治、經濟、軍事和輿論的優勢,逐步把他們的主張引入聯合國,使其一步一步地朝著符合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戰略目標和戰略利益的方向演進,正像冷戰結束以來他們已逐步把監督一國選舉、監測國家內部人權狀況、干預內部沖突和設立處理內戰責任的戰爭罪犯法庭、建立國際刑事犯罪法院等引入聯合國所做的那樣。從目前的趨勢看,聯合國未來的發展將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聯合國將繼續由大國佔主導地位,並在相當程度上繼續是實現大國利益的工具,同時也將繼續是協調國際關系的中心。但是,冷戰結束後,聯合國內的大國關系的格局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隨著蘇聯解體和兩極格局的終結,聯合國內各種力量之間失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