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和外國簽訂的國際條約有哪些
《專利合作條約》《南京條約》《海牙規則》《國際貨幣基金協定》《電子商務示範法》
《統一匯票、本票法公約》《聯合國國際貨物運輸公約》,等等
② 到至今為止,我國已簽約了哪些國際公約
截止至2019年我國簽約的國際公約有:
1、《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是聯合國主持下制定的第一個關於人權問題的國際公約,於1948年12月9日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大會第3屆會議第260A號決議通過,1951年1月12日生效,有效期10年。嗣後公約對未聲明退約的締約國繼續有效,以5年為一期。
中國於1983年加入該公約,但對公約第9條(規定締約國間關於公約的解釋、適用或實施的爭端,經爭端一方請求,應提交國際法院)予以保留。
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79年12月18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由聯合國大會通過。1981年9月3日在第二十個國家批准這項公約之後,它作為一項國際公約開始生效。到1989年公約誕生十周年之後,已有將近100個國家同意受其條款的約束。
至2006年3月止,該條約有183個成員國。1981年9月3日,《公約》對中國生效,中國成為《公約》最早的締約國之一。至今,中國已提交6次國家報告。
公約的成員國須承諾履行一系列的措施,中止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包括:確保當地法制男女平等;設立機構有效保障婦女免受歧視;消除個人、組織、企業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3、《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
1951年6月29日國際勞工組織大會第三十四屆會議通過。1953年5月23日生效。截至1997年1月1日,締約國為126個。男女平等是聯合國始終堅持的原則。
《聯合國憲章》宣布各會員國決心重申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為保障男女平等的權利,尤其是保證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國際勞工組織大會通過了這個公約。公約規定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則。
中國於1990年9月7日批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同年11月2日該公約對中國生效。
4、《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適用於全世界的兒童,即18歲以下的任何人。 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第44屆聯合國大會第25號決議通過,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於1990年9月2日在世界生效。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從此《兒童權利公約》成為我國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截至2015年10月,締約國為196個。該公約旨為世界各國兒童創建良好的成長環境。
5、《就業政策公約》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際勞工組織1964年第四十八屆大會通過的《就業政策公約》。
③ 目前懲治航空罪犯的國際公約有哪些
有《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關於非法制止劫持航空器的公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等。
以下是國際公約的相關介紹:
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是指國際間有關政治、經濟、文化、技術等方面的多邊條約。公約通常為開放性的,非締約國可以在公約生效前或生效後的任何時候加入。有的公約由專門如集的國際會議制定。分為世界性公約,國家與地區之間的公約等。
公約通常為開放性的,非締約國可以在公約生效前或生效後的任何時候加入。有的公約由專門如集的國際會議制定。分為世界性公約,國家與地區之間的公約等。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國際公約
④ IMO都有哪些重要的公約啊
IMO的最著名的三大公約是《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73/78防污公約(MARPOL 73/78)》和《78/95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STCW 78/95)》。這三大國際公約一個是管船舶安全的,另一個是管環境保護的,還有一個是管船員質量的,很有代表性。此外,還有一個公約和一個規則也很重要,即《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和《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這兩個也都是有關人命財產和航行安全的。當然,IMO制定的這些文件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文件也在不斷地修改和補充。比如,要求新油輪建造要有雙層船殼、強制GMDSS的配備和使用、禁止船舶往海上傾倒垃圾、提高船員的培訓標准等等新規定,就需要不斷地對原有規定進行更新。
⑤ 國際經濟法:保護國際投資的國際公約是哪4個
它是由調整國際投資關系的國內法規范和國際法規范綜合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由5個方面構成.
一是資本輸出國關於外國投資的法律規范.
二是資本輸出國關於對外投資的法律規范.
三是資本輸出國與輸入國間的雙邊投資協議.
四是國際投資的多邊條約.
五是國際慣例.
拓展資料: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國際經濟法》系統深入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問題
國際投資保護,是指為消除投資者顧慮,確保投資利益和財產安全而採取的措施。一般由資本輸出國與資本輸入國共同簽訂某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實現。其法律形式可分為三種。
(1)在資本輸入國法律或政府政策聲明中,明確規定對外國投資的保護措施。
(2)資本輸出國對本國國民或企業的海外投資實行投資保險或保證制度。
(3)多國的共同制訂投資保證方案及其它法律,如國際投資法典、國際投資保證公約、處理國際投資爭議公約等。前兩種形式屬國內法范疇,已為大多數國家實行。第三種多邊投資保證制度,屬國際法范疇,雖然提出過不少設想和方案,但由於各國利益不一致,在國際上通過的文件並不多,主要有世界銀行起草的《關於解決國家和它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1965年),和《建立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1985年)。
投資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其中內涵最豐富和最復雜的是證券投資。證券投資分析是指人們通過各種專業分析手段,對影響證券價值或價格的各種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以判斷證券價值或價格及其變動的行為,是證券投資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它們是深入進行證券市場研究和投資實踐所必需的有效工具。
⑥ 中國加入了那些國際公約
截止2020年,中國加入的公約有:
1、《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是聯合國主持下制定的第一個關於人權問題的國際公約,於1948年12月9日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大會第3屆會議第260A號決議通過,1951年1月12日生效,有效期10年。嗣後公約對未聲明退約的締約國繼續有效,以5年為一期。
中國於1983年加入該公約,但對公約第9條(規定締約國間關於公約的解釋、適用或實施的爭端,經爭端一方請求,應提交國際法院)予以保留。
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79年12月18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由聯合國大會通過。1981年9月3日在第二十個國家批准這項公約之後,它作為一項國際公約開始生效。到1989年公約誕生十周年之後,已有將近100個國家同意受其條款的約束。
至2006年3月止,該條約有183個成員國。1981年9月3日,《公約》對中國生效,中國成為《公約》最早的締約國之一。至今,中國已提交6次國家報告。
公約的成員國須承諾履行一系列的措施,中止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包括:確保當地法制男女平等;設立機構有效保障婦女免受歧視;消除個人、組織、企業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3、《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
1951年6月29日國際勞工組織大會第三十四屆會議通過。1953年5月23日生效。截至1997年1月1日,締約國為126個。男女平等是聯合國始終堅持的原則。
《聯合國憲章》宣布各會員國決心重申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為保障男女平等的權利,尤其是保證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國際勞工組織大會通過了這個公約。
公約規定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則。中國於1990年9月7日批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同年11月2日該公約對中國生效。
4、《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適用於全世界的兒童,即18歲以下的任何人。 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第44屆聯合國大會第25號決議通過,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於1990年9月2日在世界生效。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從此《兒童權利公約》成為我國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截至2015年10月,締約國為196個。該公約旨為世界各國兒童創建良好的成長環境。
5、《就業政策公約》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際勞工組織1964年第四十八屆大會通過的《就業政策公約》。
⑦ 國際航空法有哪些重要條約
(1)締約各國承認每一國家對其領空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
(2)航空器必須具有一國國籍,任何締約國不得允許不具有締約國國籍的航空器在其領空飛行。
(3)國際航班飛行必須經締約國許可並遵照許可的條件,非航班飛行則無需經事先獲准即可不降停地飛入,飛經締約國領空;
(4)締約國有權保留其國內載運權;
(5)設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6)公約僅適用於民用航空器而不適用於國家航空器。「芝加哥公約」是有關國際民用航空最重要的現行國際公約,被稱為國際民用航空活動的憲章性文件。
⑧ 中國加入哪些與動物保護有關的國際公約
1、《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因為該條約系於1973年6月21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所簽署,所以世稱:華盛頓公約。197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於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這個公約,並於1981年4月8日對中國正式生效。
2、《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
該公約是為了養護南極海洋生物資源,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維護世界人民的共同權益而形成的一部區域性公約。中國於2006年9月19日加入該公約,自2006年10月19日對中國生效。
3、《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為保護全球濕地以及濕地資源,1971年2月2日來自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薩爾共同簽署了《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簡稱《濕地公約》,又稱《拉姆薩爾公約》)。中國於1992年加入《濕地公約》。
(8)著名國際公約有哪些擴展閱讀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按物種受國際貿易威脅的程度,將三萬多種瀕危動植物分別列入3個附錄內。
附錄I包括超過800個瀕臨絕種的高度瀕危物種。這些野生品種的商業性貿易已被禁止。為商業目的而圈養繁殖的動物(而該圈養繁殖作業已在《公約》注冊),以及為商業目的而人工培植的植物,一概被視為附錄II物種。
附錄II列出超過32000種物種,它們目前雖未瀕危絕種,但如對其貿易不嚴加管理,便可能變成有絕種危險。這些物種可以貿易,但受到許可證制度管制。
附錄III的物種為個別締約國認為要求國際合作管制其貿易的物種。這些物種的貿易必須附有準許證或來源地證明書。
⑨ 對於著作權保護的國際公約都有哪些
(1)《伯爾尼公約》。這是世界上第一個保護版權的國際公約,於1886年9月9日在瑞士首都伯爾尼簽訂,1887年12月5日生效,由締約國組成伯爾尼聯盟。到2003年7月,已有151個國家參加了該公約。我國於1992年10月15日正式成為該公約的成員國。
(2)《世界版權公約》。該公約於1952年9月6日在瑞士日內瓦締結,1955年9月16日開始生效。我國於1992年10月30日正式成為該公約的成員國。
(3)《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製品公約》。該公約於1971年10月29日在日內瓦簽訂,1973年7月生效。我國於1993年4月正式成為該公約的成員國。
(4)《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協議)。這是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的21個最後文件之一,於1994年4月15日由成員代表簽字,並於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由同時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管理。自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人世界貿易組織時對我國生效。TRIPS協議是綜合性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在著作權和鄰接權保護方面,將包括《伯爾尼公約》在內的幾個國際公約納人其中,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必須給予著作權保護的最低標准,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成員保護著作權和鄰接權的最低水平。
⑩ 三大禁毒國際公約是哪三大公約
三大國際禁毒公約是:
1、麻醉品單一公約;
2、精神葯物公約;
3、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公約。
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
禁毒的方法如下:
1、不要貪吃陌生人的食物,就算不用花錢,都不要吃。
2、不要吃自己走開一步的食物。
3、不要與對自己壞的人共餐。
4、在自己不能分辯自己吃哪些食物對自己是否有害,不要單獨自己外出開餐。
5、自己不要憑著自己的好奇心去嘗試。
6、一見到別人吸毒或投毒或販毒,立即報警。
7、警察要嚴查懲辦販毒或投毒分子,不可有漏魚之網。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問題誘發其他違法犯罪,破壞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
3、毒品問題滲透和腐蝕政權機構,加強腐敗現象;
4、毒品問題給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禁毒警示語言如下:
1、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會;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終生想毒;
4、敲開了毒品的門,挖好了自己的墳;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6、一吸興奮,二吸上癮,三丟性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六條 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