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民法學的泰斗有哪些有哪些經典著作
中國民法學的泰斗有:
1、江平(1930—— ),最負盛名的民商法專家,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負責人,被譽為「中國民法三傑」之一。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寧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北京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
2、梅仲協
梅仲協 (1900-1971) 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國巴黎大學法學碩士,1933年後在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前身)和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民法講席,曾任中央政治學校法律學系主任,抗戰期間重慶東吳大學教授。
3、謝懷栻
謝懷栻,男,漢族。湖北省棗陽縣(現為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慶入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律系,1942年畢業。次年參加高等文官考試司法官考試合格。
1944年後歷任重慶、台北、上海各地法院推事。1948年任上海國立同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大夏大學教課,講授民法、民事訴訟法。
1979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員、研究員,擔任過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於1988年退休。
4、佟柔
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滿族,遼寧省北鎮縣人,中共黨員。生前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或「泰斗」。
日本有的法學家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家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
5、史尚寬
史尚寬先生(1898—1970),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於1898年農歷元旦,性厚重而穎悟,十一歲能文章,十五歲留學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學校而東京帝大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
史尚寬先生的「民法全書」對民國的立法時間產生了重大深遠的影響,對後世的法學的研究也具有深遠的意義。
中國民法學經典著作:
《民法要義》、《公司法概論》、《公司法教程》、《國際私法新論》、《中國票據法釋義》、《法學緒論》、《中國司法大辭典》等。
『貳』 周鯁生的人物經歷
周鯁生,原名周覽,1889年3月18日出生於湖南長沙的一個貧寒教書先生冢庭。他4歲喪母10歲喪父。幸其父生前深受家館東主蘇先烈(當時任長沙知府)的敬重,加上周覽幼時天資聰穎,深得蘇先烈的器重,才得以留在蘇家家館中繼續伴讀。無父無母、寄人籬下苦讀了三個春秋之後,13歲的孤兒居然以文章名列榜首考取秀才,「神童周覽」一時傳為佳話。後來,譚延闓在長沙廢科舉,辦新學,創立湖南省立第一小學(即湖南第一師范前身),並且親任學監(即校長),周覽是首批考取該校的年齡最小的學生。由於他先天營養不足,後天失調,靠微薄的官費讀書,又無父母周濟,常是衣不暖體,食不果腹,體質瘦弱,經常暈厥,然而他好學不懈,各科成績名列前茅,文賽必得獎。周覽雖然平日沉默寡言,但秉性耿直,在關鍵時刻;下畏權勢,仗義執言。在一次抗議學校當局欺壓學生的學潮中,因帶頭「鬧事」,被譚延闓開除出校。然而譚又惜才,隨又批准「才子周覽」官費留日。1906年,17歲的周覽告別故鄉隻身東渡日本,在早稻田大學攻讀政治、法律、經濟等學科。
在日本留學期間,周覽憤於清室腐朽,國弱民窮,一面發憤讀書,一面積極投入反清活動,參加了孫中山、黃興等人組織的同盟會。
辛亥革命前,周覽回國參加革命。在這期間,周覽與出身湖南望族的黃芳君結為伉儷。黃家長輩明知周覽是個「上無片瓦,下無寸土」、孑然一身的清寒青年,但出於愛才,卻托蘇先烈和譚延闓為媒,將長女許配與他。周的夫人黃芳君,雖出身富貴人家,卻賢惠能幹,剛強開朗,婚後即離開富裕的娘家與周覽自立門戶,伺甘共苦。她勤儉持家,因此使周覽一生全無家累和後顧之憂,一心投入民主革命和教學、科研事業之中。周覽婚後不久,即趕到辛亥革命的首義之區武漢,與李劍農、楊端六、皮宗石任凱南等在漢口創辦,《民國日報》,宣傳民主革命。由於該報積極反對袁世凱稱帝,報社遭到查封,編輯人員被通緝。周隻身逃到上海,得到黃興的支持和協助,並獲湖南省官費,於1913年再度離開故國,赴英國愛丁堡大學學習。
在英國留學期間,周覽改名周鯁生。在8年的歐洲留學日子裡,他不僅取得了愛丁堡大學政治碩土學位,而且獲得一枚金質獎章。隨後他又去法國深造,獲得法國巴黎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學位。
1921年,周鯁生從歐洲回國,即在上海商務印書館任總編輯;第二年應蔡元培的邀請,赴北京大學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23年,周鯁生寫就《領事裁判權問題》,從國際法角度認證侵害國家主權的領事裁判權「斷乎不能任其存在」。鑒於列強以中國「刑法嚴酷」、「監獄狀況惡劣」、「司法行政不分」、「歧視外人,法律上不以平等待遇」等為由反對,周鯁生認為撤廢領事裁判權要改良司法的不合理之處,中國不僅「要有完善的法律」,還需在「法庭之改良普及」、「法官選任制度與律師社會之改良」以及「改良並提高法律教育」等方面,「加一番發奮去做」,與英美等國談判撤廢領事裁判權才有可能,對於北京政府推行「修約」運動起了積極的作用。1924年(民國13年)末,參加不平等條約改正運動,出版《不平等條約十講》。
1923年,當周鯁生在北大任教時,就提出要學習俄國十月革命,在外交上進行革命性創舉,打破羈絆中國的「不平等條約體系」之網。
1926年北伐開始後,他放棄北大教職,南下趕赴廣州參加革命,後隨北伐軍來到武漢,旋又轉至南京。1926年冬,北伐革命軍打到長江流域,周鯁生應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之邀,擔任外交部顧問,宣傳收回國權。1927年1月,他參與協助國民政府以革命外交之手段,收回了漢口、九江英租界。同年8月,周鯁生根據在武漢參與外事的經歷,寫就《革命的外交》一書,認為對待老練的帝國主義,就應該採取「主動的、攻勢的」外交,並且要「利用民眾勢力」來「打破一切傳習成見和既存的規則」,「對於既存的國際規則、慣例,或條約的束縛,都要一概打破」。這是他對當時的革命外交實踐的精闢總結。南京政府成立時,他拒絕受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到國立東南大學(翌年改為國立中央大學,即南京大學)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其後,應國民政府之聘,從事憲法制定事務,但因反對蔣介石,數月後辭任。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長蔡元培任命他和李四光、王星拱、劉樹杞、麥煥章、黃建中、曾昭安等人籌建國立武漢大學。1929年9月,在武漢大學擔任教授、法律系主任兼政治系主任。期間,曾出版《國際法大綱》。在周鯁生的整個生活中,教授國際法、研究國際法佔據了他的大半個生涯,他相繼在北京大學、東南大學和武漢大學任教時,開出的課程有五六門。即使在他擔任武大教務長和校長時,也從來未脫離教學工作,每周至少講兩小時課。
由於他學識淵博,勤於鑽研,他所用的教材都是他自己的著作和不斷研究出的新成果,因此他的課堂里總是座無虛席,甚至窗外都擠滿了學生。在1921年到1945年這二十幾年裡,周鯁生寫出了十幾本專著和上百篇重要學術論文,對培養我國政法界人才和推動該領域的學術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他的《國際法大綱》一書曾經是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國際法科的指定參考書。他的《贏得太平洋上的和平》一書1944年在美國出版後引起國際法學界的興趣和重視。
1930年,周鯁生又提出國民外交理論,認為一國的外交政策應受「國民直接的或間接的(經國民代表機關)支配」。雖然在周鯁生之前有諸多文獻和國際條約已涉及國民外交觀念,但周鯁生首次從理論高度對外交民主化意識進行確認、概括和總結。他在中國外交學理論方面已顯現權威性。 正當周鯁生和李四光、王星拱、劉樹杞等人創辦武漢大學稍有頭緒之時,1931年9月傳來了日寇侵佔我國東三省和消息,頓時,全校師生群情激憤,周鯁生在一次全校總理紀念周會上演講,指斥政府不抵抗和退讓的行徑,認為不可相信美國能為中國說話,它出面調停的結果將對中國不利,並預料中日問題不是一時所能解決的,要求青年學生要做多方面的准備。隨著日寇的侵略步步深入,在中華民族危亡的關鍵時刻,周鯁生以國際法為武器,積極站在宣傳抗戰的前列。
1932年,英國李頓爵士率領「國聯調查團」來我國調查「九·一八」事變,某些團員偏袒日本帝國主義,說事變的發生起因於我國同胞抵制日貨,是反日運動所造成的。周鯁生參與這次對調查團的談話,他引經據法,結合實事,全團為之折服,為調查團後來撰寫比較客觀的報告,起了較好的作用。他在抗戰中僅為武大師生演講的講稿已公開發表的不下30篇,現擇其要者列之:《日本對華侵略政策》《東省事件與國際聯盟》《國民對東省事件應有之覺悟》《東省事件怎樣解決》《國際調查團與國聯委員會》《國際裁軍會議》《東省事件之國際形勢》《東省事件的新局勢》《外交與國防》《對日外交》《中國與國聯》《歐洲政局與遠東和平》《時事報告》《中國外交史之一頁《外交之檢討》《對日抗戰中之外交》《世界危機與中國》等。通覽這些演講稿的內容,有如下幾個特點:第一,對日本強盜無比憤恨,對祖國和人民深切的愛。第二,對日斗爭要講究策略和斗爭手段,充分利用列強之間的矛盾和世界輿論工具,牽制和打擊日本。第三,預料中日戰爭的持久性和艱苦復雜性。第四,動員一切力量,不分階級,團結一致,誓死抵抗,反對妥協投降。第五,抗戰工作要艱苦踏實,應持多做少說主義。第六,深刻揭示中國被日本侵佔的根源在於積弱太深。第七,強調指出中國的抗日戰爭不僅是為了中國的獨立和民族的生存而戰,同時也是為世界的正義和公理而戰。他說:「中國的抗戰不過打了前鋒而已。有人覺得這是傻事,我們還得知道世界上偉大的事業,神聖使命,都非有幾分傻氣不能成功的。」第八,揭露美英參戰的目的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
1932年7月,周鯁生多次前往蔣介石官邸講解國際法和中國外交。7月20日,他為蔣介石分析國際形勢;22日,談領事裁判權與租界問題;26日,為蔣介石講解國際聯盟、第一次世界大戰議和方針以及威爾遜的和平計劃等。1936年,周鯁生升任武漢大學教務長,他一面繼續培養中國的外交人才,一面逐步成為國民政府最高當局的外交咨詢顧問。
在抗戰中,周鯁生不僅運用國際法學到處演講鼓勵抗戰,而且身體力行地組織民眾抗戰和捐款捐物支援抗戰。1933年8月,他被選為武漢大學東省事件委員會委員,武大發出的抗戰電文多出自他手。
1938年初,蔣介石設立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作為幕僚機構,周鯁生被任命為參事。3月6日,蔣介石在日記中選定周鯁生為其智囊團人選。3月7日,周鯁生參加由蔣介石親自主持的軍委會參事室座談會,參與商討抗戰外交與國民精神動員。7月21日,周鯁生以參事身份擬定《外交方略》,提供中樞決策參考。周鯁生認為,就國際形勢而言,蘇俄「無論如何反日,亦決不肯居首開戰端之名」;英國也已於1938年「決然走上現實主義妥協政策之路」,「在遠東開始妥協外交活動之日不會很遠」;美國「仍然受孤立主義派勢力之牽制」;至於國際聯盟,則因為其內部英法「不肯積極負責執行國聯決議」,構成國聯「對國際事情行動無力之大原因」。針對種種不利的國際形勢,周鯁生為中國外交開出的葯方是不能做一國單獨出兵援華的准備,要注意避免成為妥協外交的犧牲品,應該在持久抗戰的局勢下,策動一種基於英美合作之上的國際或聯合的干涉行動。他認為,在世界上侵略與民主兩大集團初現端倪的時刻,「中國的利益與命運與世界民主國相聯系」,對德意兩國日益有害於我的政策,「決不能作與吾有利之期望」。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驗證了他的預斷。
1939年4月,周鯁生與錢端升等人奉派前往美國,爭取美國對華援助、對日禁運,以及探尋美國的外交走向,並將其見解直接反饋決策層。1939年5月,他參加了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中國分會,被推選為理事。同年,他作為中國代表團顧問,出席在美國舉行的舊金山舉行的會議。12月上旬,周鯁生四次致書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王世傑,提及「(日美商約期滿後)防止日美新訂商約,並促成美國對日禁貨」以及「取得(對華)新借款」,應為中國外交的重中之重。他積極開展活動,會晤資深民間人士、探聽美國朝野動向。在太平洋國際學會開會前後,周鯁生積極會見對華府有影響力的哈佛大學校長Lowell、政治學教授Holcombe,基本摸清了美國朝野的對華傾向以及對於中日問題的主張,大致可分為三派:「國際主義者」傾向於國會實行對日禁運法案;「折衷派」主張不由國會通過對日禁運法案,避免引起美日戰爭;「孤立派」主張「美國從遠東政治上退出」,「不管中日之爭執」。1940年1月,周鯁生將美國援華制日活動的詳情,尤其是陸軍部長史汀生發表在《時代》上對日禁貨的公開函向王世傑作了匯報,指出美國媒體對華同情的聲音佔了上風。2月上旬,周鯁生應胡適之請,繼續留在美國進行外交活動;3月,他致函王世傑,提議「招請美國有力人士到(中國)國內觀察」,希望政府提出西南經濟建設計劃,吸引美國實業家直接對華投資。其後數年,周鯁生在美國講學並繼續觀察美國的外交動向。1944年7月,周鯁生擔任舊金山籌備聯合國會議中國代表團顧問。 1945年7月初,抗戰即將勝利的前夕,國民黨政府教育部議定調王星拱為廣州中山大學校長,決定由周鯁生接任武大校長。周鯁生受任校長時,面臨最緊迫的兩大難題:第一,由於武大進步力量強大,斗爭激烈,被特務密告的人和事頗多,校長左右為難。第二,抗戰勝利在即,遷校復員武昌成了當務之急。周鯁生對於第一個難題的態度是效法蔡元培先生,決不無故開除一個學生。然而第二,抗戰期間的珞珈山校舍,先是被日軍野戰部隊佔用,後又為日軍野戰醫院和文職官員霸佔。日寇投降後,珞珈山校舍表面上看依然宏偉,然而校舍內部設施卻被破壞無遺:師生員工急不可耐地盼望著東還珞珈山。東還與西遷相比較更為困難:一是學校人員增加了兩倍以上,師生員工總數已達3290人,還有大量的圖書檔案、儀器設備要裝運,僅公物就有939噸。加上物價上漲了兩千倍,西遷樂山時僅用2.7萬元(法幣,下同),經過十年的貨幣貶值,東還珞珈山卻要29.2億元;二是交通工具緊張,飛機、輪船等主要交通工具多為國民黨行政官員和軍隊徵用,學校復員只有靠木排和徒步。由於周鯁生校長的精心籌劃安排,總算一個個地解決了。1946年3月10日,第一批物品從樂山啟航,同年6月20日首批人員起程。師生們歷盡艱辛,終於全部平安東還;1946年10月31日,先期達到珞珈山的師生在學校禮堂舉行了「武大成立十八周年暨三十五年度開學典禮」。
此時,周鯁生校長立即著手恢復農學院和設立醫學院的工作。武大農學院在抗戰前已初具規模,西遷時奉命並人中央大學農學院。這次恢復,聘請葉雅各為籌備主任:早在935年,武大在東湖磨山一帶購置了5000多畝農田果園和林場。八年淪陷,大半荒蕪,葉雅各主持了墾荒興種修整,才使磨山林場重披綠裝,到解放前夕,武大衣學院已發展到農藝、森林、園藝、農化四個系。1946年10月.武大又著手設立醫學院,聘任李宗恩(李為英國留學生,皇家醫學會會員,抗戰時任貴陽醫學院院長)為籌備主任。醫學院下設解剖學等18個學科,並在武昌東廠口設立附屬醫院,開辦醫護學校等。科學研究方面也出現活躍的好勢頭。在經費困難的情況下,仍然創辦和恢復了一度被停辦的刊物。武大圖書一向豐富,但是經過西遷東還的千里輾轉,加上日寇敵機的轟炸破壞,損失嚴重,但在曾昭安教授主持下進行了一次大清理,此時圖書仍有154455冊之多,為教學科研提供了較好的條件。武漢大學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努力,教學質量和學術水平不斷提高,得到國內外的稱譽。1948年2月20日,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函告學校:英國牛津大學已認可武大畢業生在牛津之研究生地位,即武大畢業生前往牛津學習憑武大審查成績即可人學。享有同等待遇的還有北大、清華、南開、中央、浙大及協和醫學院。1948年底,中央研究院選舉1949年度院士時,武大曾選出九個候選人。隨著武大學術地位的不斷提高,學校對國外的學術交流活動也日益頻繁。
武大遷回珞珈山後,學校經費拮據。國民黨為了打內戰,一再緊縮教育經費。1947年3月24日,周鯁生校長在全校大會上報告說:「學校經常費每月只有一千一百餘萬元,而 1947年2月全校僅水電費一項就開支二千六百萬元」。一個月全部費用還不敷水電開支,教學科研的困境就可想而知了。加之當時物價繼續上漲,1948年元月份校內人員乘車買票只要一萬元,8月份就漲到六十萬元。由此可知當時全國經濟形勢之混亂,也更看出周鯁生此時辦學之艱難。但是,周鯁生服膺偉大的教育家蔡元培的辦學精神,認定辦好一所大學,首先要有優秀的師資。所以他求賢若渴,廣攬人才,摒除門戶之見,宗派之別,不管是英美派,還是德日派,對於有真才實學的學者專家,他都聘用。1939年到1945年,他在美國講學期間,就十分注意在留學生中選拔人才。對選中的留學生總是親自登門邀請。僅1945年到解放初,從美國留學生中應聘來武大的青年教授就達到50多人,如張培剛、韓德培等,使武大新老學者薈萃,人才濟濟。據統計,1948年武大教員297人,比1946年增加近100人。其中教授134人,比1946年增加32人,副教授增加了26人。孟昭禮、李儒勉、周如松、陳逵、李劍農、韓德培、張培剛、吳保安、趙理海、許宗岳、陳翼樞、曾啟新、趙國華、余家洵、石琢、林侔聖、方善桂、任華、吳宓、汪奠基、周輔成、韓家學、查謙、周金黃、桂質廷、高尚蔭、曹誠克、黃培雲、呂保維、魯慕勝、陳華癸、李宗恩、袁浚、章文才等知名學者專家都是這個時期應周鯁生校長之邀請來到武大任教的。有一次北大校長胡適來武大講學,看到武大積聚了這么多的年輕教授,十分感慨地對周鯁生說:「你真配當大學校長,你很愛惜人才。」周鯁生不僅善於選拔和愛惜正規學校培養的學生,還特別愛惜自學成材的青年人。早在1933年他任武大教務長時,在全校作《考試與教育》的演講時就對自學成材作了深刻的闡述,號召師生們摒除世俗的偏見,看重自學成材的青年。我國著名法學家李鐵錚在他的《敝帚一把》中還詳細地記述了周鯁生先生怎樣引導他這個青年走上自學成材之路。
周鯁生不僅愛護人才,珍惜人才,而且還十分強調尊重人才。在他任武大教務長期間,恰逢武大開展紀念張鏡澄教授執教20周年活動和1935年追悼已故前代校長劉樹杞活動。按慣例,每當這些活動,全校師生有錢出錢,有物出物,各買些人參、銀耳補品之類的物品以表對恩師和好友的敬意。周鯁生認為這種表敬意的時間不會長久,為了久遠地誌先生德業之盛,他和王星拱等倡議設立紀念獎金,既有利於志先生德業之盛,也有利於鼓勵後之學者能繼先生之志而;有所造於斯學,較之鹿洞之碑,鵝湖勒石更有意義。
『叄』 民國憲政專家哪幾位
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字得尊,號遁初,一作鈍初、遯初、敦初,別號漁父,化名犟齋、宋錬、中島等,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仙瑞鄉上坊村香沖(今漳江鎮教仁村香沖組)人。中國近代革命先驅者之一,被稱作為「中國憲政之父」
『肆』 法學名人
古羅馬五大法學家
公元 426年頒布並在東、西羅馬帝國同樣生效的《引證法》正式承認蓋尤斯、J.保羅(?~約222),D.烏爾比安(約170~228)、A.帕比尼安(約150~212)和H.莫迪斯蒂努斯(?~約 244)五大法學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並規定凡法律問題未經明文規定的,悉依五大法學家的解答加以解決;如他們的解答並不一致,取決於多數;人數相同時則以帕比尼安的解釋為准。 1、蓋尤斯(約公元130~180年),羅馬帝國前期著名法學家,代表作為《法學階梯》,該書是唯一一部流傳至今的古代羅馬法學家的文獻,成為查士丁尼編纂同名法典的範本。 2、帕比尼安(約公元140~212年),帝國前期羅馬的著名法學家,擔任過申訴官、帝國高級法院院長和被認為是副皇帝高位的近衛都督之職,行使軍事和司法大權。其代表作有37卷《法律問答集》、19卷《解答集》、19卷《解說書》。其學說具有極高的權威性,直至4世紀,君士坦丁皇帝仍命令屬下整理他的學說。在《學說引證法》中並明確規定,在五大法學家的意見相左時,以帕比尼安的學說為准。 3、烏爾比安(約公元170~228年),擔任過帝國高級法院法官助理、帝國議事會成員,近衛都督,做過皇帝的法律顧問。烏爾比安是公認的古代羅馬最偉大的法學家之一,是羅馬法學的集大成者,查士丁尼的《學說匯纂》摘錄的9142段法學家的著述中,其中烏爾比安的著作就有2464段。最先提出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也是烏爾比安。
4、保羅(約公元222年去世),擔任過帕比尼安法院的陪審法官,最著名的著作是關於告示的80卷注釋書,在《學說匯纂》中摘錄了他的2081段作品。
5、孟代斯梯安(又譯為莫迪斯蒂努斯,約公元244年去世),是烏爾比安的學生,也是五大法學家中名氣最小的一位。《學說匯纂》中有關他的著作,只有344段。
馬克昌,我國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著名法學教授、博導馬克昌
1926年8月生,河南西華縣人,法學家。1950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後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師從前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專門從事刑法學研究。1952年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曾於1977年受委託擔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吳法憲的辯護人,並參加過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工作。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與人大高銘暄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長和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法學學科小組成員等職。獨著的《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主編的《犯罪通論》和《刑罰通論》分別獲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主編的《經濟犯罪新論》獲中國圖書獎;任主編之一的《刑法學》和副主編的《中國刑法學》分別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和特等獎;主持完成的「著重提高研究生素質,培養刑法學高層次人才」項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中國著名法學家趙中孚
1929年7月出生。1947年匯文中學畢業後考入朝陽大學法律系。1949年5月參加工作,先後在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主辦的學習隊、中國政法大學三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本科、研究生班學習。1950年冬開始在民法教研室任教,歷任教員、講師、副教授、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務委員會暨學位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暨民商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暨深圳仲裁分會仲裁員、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河北省人大常委法律咨詢委員會成員、北京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和貴州大學法律系兼職教授、天津民主法制建設研究中心學術指導、中國行為法學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在半個世紀的教學崗位上,為校內外本科、研究生、高級法官班、台港澳律師培訓班、香港樹仁學院和城士大學等不同層次的學員講授系統或專題的多門民商法課程。參加我國民法典(第2、3次)、民法通則、企業破產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起草、研討或建議。培養了本專業的碩士40餘人,聯合培養博士5人,單獨培養包括港台和外國在內的博士19人,指導尚未答辯的博士生20人。先後主持國家社科項目、博士點項目和高等教育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劃項目。
中國著名法學家韓德培,法學界最年長的明星
「中國當代法學10人」中惟一存世者 現代意義上的法學在中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那時的中國方始引進西方現代法律科學。在《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上),可以找到名列其上的10位中國當代最著名的法學家,然而他們中間的絕大多數人都已經作古,今天惟一健在的只有韓德培老先生,至今仍在為之辛勤耕耘。
2000年1月8日,武大為韓德培先生舉行了隆重的九十華誕紀念活動和法學思想研討會。
2009年5月29日晚9時,一代法學泰斗與世長辭。
武漢大學將在2009年11月隆重舉行「韓德培教授百歲華誕暨武漢大學法科恢復重建30周年慶祝活動」
1.史尚寬先生是民國時期的著名的法學家,不僅從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擔任了民國時期的"立法委員"、"考選部部長"等職務,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余復從事著述",涉獵的領域廣泛,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和勞動法等。
2.商秧,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學家之一,同時他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功臣之一。
3.張釋之(生卒年不詳),字季,漢南陽郡堵陽(今南陽市方城縣)人。西漢廷尉,中國歷史上著名法學家。公元前179年,被選為騎郎,後成為協助皇帝處理司法事務的最高審判官。他處理案件深究事理,不枉不縱,不偏不倚,敢於用法律去限制包括皇權在內的一切特權,提出了「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
4.韓 非: 河南新鄭人,戰國後期著名的法學家、思想家、散文家,法家的集大成者。
5.肖蔚雲先生是中國著名法學家,1927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留校任教。曾留學蘇聯4年。先後擔任香港、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是北京法學會名譽會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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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目前世界上著名的法學家都有誰
格老秀斯、孟德斯鳩、傑里米·邊沁、薩維尼、霍姆斯、韋伯、龐德、哈特、德沃金、波斯納
以下是我網路的一些節選,
格勞秀斯,荷蘭人,近代西方資產階級思想先驅,國際法學創始人,被人們同時尊稱為「國際法之父」與「自然法之父」.其名著《戰爭與和平的權利》(1625年)不僅是重要國際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資產階級人權學說的基礎自然法或自然權利理論的開創性著作.曾任律師、司法官和外交官,1618年因捲入荷蘭政治、宗教沖突而被監禁,1621年脫獄成功,避居法國,長期從事寫作.自1634年起任瑞典駐法使節,1645年從瑞典返回時病死於途中.他的研究范圍相當廣泛,涉及法學、政治學、文學、語言學、史學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學方面.在他的法學著作中,有一本是他在被監禁期間所寫的關於荷蘭古代法和羅馬法的書,名為《荷蘭法律導論》,其他三本都是關於國際法的著作.
孟德斯鳩,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
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國的法理學家、功利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改革者.他是一個政治上的激進分子,亦是是英國法律改革運動的先驅和領袖,並以功利主義哲學的創立者、一位動物權利的宣揚者及自然權利的反對者而聞名於世.他還對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有重大的貢獻.
薩維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 德國法學家.歷史法學派主要代表,該派首創人G.胡果(1764~1844)的學生.貴族家庭出身.1800年開始先後在馬爾堡大學和巴伐利亞州蘭茨胡特大學任教.1810年柏林大學創辦後他到該校任教,達30年之久,在此期間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學校長和普魯士王子的法學教師,並創辦歷史法學派刊物.1842~1848年任普魯士政府的修訂法律大臣.
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1841年-1935年)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曾加入美國聯邦軍參加內戰,1866年成為律師,1882年成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和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出任該法院首席法官,1902年至1932年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被公認為美國實用主義法學、社會法學和現實主義法學的奠基人.他在《普通法》一書中針對法律形式主義傾向,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的法律經驗論和「法律是對法院將要做什麼的預測」的法律預測論,闡述了有限遵循先例原則,為法官自由裁量權和判例法提供了法理支持,揭示了美國普通法的精神,吹響了美國法哲學的號角.
羅斯科·龐德(Roscoe Pound,1870年--1964年)是美國20世紀著名法學家.1870年,龐德出生於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的Lincoln.龐德在內布拉斯加大學(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學習植物學,分別於1888年和1889年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1889年,他到哈佛大學法學
院學習,一年後轉到西北大學法學院,在那裡讀完了法律學位.他返回內布拉斯加州開業當律師,繼續他的植物學研究.1898年,他在內布拉斯加大學獲得了植物學博士學位.
羅納德·德沃金(Ronald.Myles.Dworkin ,1931—— )是當代最著名、最活躍的法理學家之一.德沃金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先後在哈佛學院、牛津大學和哈佛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在耶魯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羅納德·德沃金被公認為當代英美法學理論傳統中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總的來說,德沃金所展現的是一種由政治自由主義指導的法理學.他的每一部重要的著作都引起廣泛的討論,其中既有贊同者,亦有批判者.
波斯納(Richard Allen Posner,1939--)是70年代以來最為傑出的法律經濟學家之一.他將人們從互相自願的交易中各自獲得利益的簡明經濟理論和與經濟效率有關的市場經濟原理應用於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研究,為法律經濟學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從而對法學一般理論的發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陸』 我國著名的法學家都有誰
1.史尚寬先生是民國時期的著名的法學家,不僅從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擔任了民國時期的"立法委員"、"考選部部長"等職務,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余復從事著述",涉獵的領域廣泛,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和勞動法等。
2.肖蔚雲先生是中國著名法學家,1927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留校任教。曾留學蘇聯4年。先後擔任香港、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是北京法學會名譽會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3.商秧,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學家之一,同時他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功臣之一。
4.張釋之(生卒年不詳),字季,漢南陽郡堵陽(今南陽市方城縣)人。西漢廷尉,中國歷史上著名法學家。公元前179年,被選為騎郎,後成為協助皇帝處理司法事務的最高審判官。他處理案件深究事理,不枉不縱,不偏不倚,敢於用法律去限制包括皇權在內的一切特權,提出了「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
5.韓 非: 河南新鄭人,戰國後期著名的法學家、思想家、散文家,法家的集大成者。 中國現代著名法學家法學理論
張文顯 朱蘇力 賀衛方 葛洪義 舒國瀅 沈宗靈 孫笑俠 卓澤淵 李步雲 劉作翔 付子堂 孫國華 信春鷹 郭道暉 郝鐵川 呂世倫 石泰峰 王晨光 朱景文 李林 李龍 劉瀚 謝暉
法律史
曾憲義 張晉藩 武樹臣 何勤華 陳盛清 范忠信 邱遠猷 吳建璠 楊一凡 楊永華 俞榮根 韓延龍 懷效鋒 霍存福 劉海年 倪正茂 高恆 蒲堅 朱勇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周 葉中 許 崇德 韓 大元 胡 建淼 胡 錦 光 江 必新 姜 明安 羅 豪才 馬 懷德 陳 雲生 方 世榮 張 慶福 張 樹義 莫 紀宏 浦 增元 童 之偉 王 名揚 王 叔文 吳 家麟 肖 蔚雲 楊 海坤 袁 曙宏 張 光博 朱 維究
刑法學
高銘暄 馬克昌 趙秉志 張明楷 陳明華 陳興良 曹子丹 儲槐植 顧肖榮 何秉松 梁華仁 羅大華 歐陽濤 曲新久 阮齊林 蘇惠漁 康樹華 張智輝 周道鸞 盧建平 王作富 何鵬 姜偉 孫謙
民商法學
江平 梁慧星 吳漢東 王利明 孫憲忠 王衛國 趙旭東 鄭成思 魏振瀛 崔建遠 劉春田 劉凱湘 石少俠 司玉琢 覃有土 顧功耘 郭明瑞 龍翼飛 吳煥寧 夏吟蘭 徐學鹿 楊大文 楊立新 楊振山 馬俊駒 沈四寶 巫昌禎 關懷 范健 尹田
訴訟法學
江偉 陳光中 徐靜村 樊崇義 龍宗智 陳瑞華 陳衛東 卞建林 陳桂明 顧培東 景漢朝 劉家興 沈達明 宋英輝 譚世貴 湯維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國樞 王亞新 楊榮馨 張衛平 周國均 左衛民 譚兵 李浩 常怡 嚴端 崔敏
經濟法學
楊紫烜 李昌麒 劉隆亨 劉文華 漆多俊 邵建東 史際春 徐傑 張守文 種明釗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呂忠梅
國際法學
韓德培 曾令良 梁西 余勁松 陳安 董立坤 龔韌刃 黃進 李雙元 劉楠來 饒戈平 芮沐 張乃根 周忠海
軍 事法學
叢文勝 顧德欣 李昂 圖 們 張建田
『柒』 法學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紹!
1、江平,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
『捌』 有哪幾位中國人擔任過國際法院的法官
1、王寵惠
王寵惠(1881.10.10.-1958.3.5),字亮疇,祖籍廣東省東莞市,出生於香港荷李活道75 號的道濟會堂。王寵惠是近代中國第一張新式大學文憑的獲得者,曾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代總理、國務總理,並為海牙國際法庭任職中國第一人。
2、鄭天錫
鄭天錫(1884-1970,Cheng Tien-Hsi),字雲程,號茀庭,廣東香山縣人(今中山市三鄉鎮雍陌村) 。中國著名法學家、外交家。 倫敦大學法學系畢業,曾任大理院大法官,多所大學法學教授,司法官次長,國際聯盟法官,民國最後一任駐英大使。
3、徐謨
徐謨(1893-1956),字叔謨,筆名平章,江蘇蘇州人,原籍江蘇吳縣人,曾任國際法院法官,是首位出任國際法院法官的中國人。
4、顧維鈞
顧維鈞(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字少川,漢族,江蘇省嘉定縣(今上海市嘉定區)人,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是中國近現代史外交家。
1912年回國後,任袁世凱總統英文秘書、內閣秘書、外務部顧問和憲法起草委員等職。後任中華民國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國民政府駐法、英大使,聯合國首席代表、駐美大使,海牙國際法院副院長;被譽為「民國第一外交家」。
5、倪征燠
倪征燠[yù](1906年7月—2003年9月2日),中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我國著名的法學家。1984年,倪老以他高尚的品格和資深的閱歷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國際司法界最高榮譽的國際法官。
6、史久鏞
史久鏞,男,著名國際法學家。1926年10月9日生於浙江寧波。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獲政治學學士學位,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修法學,獲國際法學碩士學位,1951年畢業後留校從事國際法學研究。
1994年2月6日,任聯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國際法院副院長,2004年2月6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這也是自聯合國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
7、薛捍勤
薛捍勤,女,中國山東省人,資深外交官和國際法專家,2010年5月12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2010年6月29日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玖』 中國有哪些著名的國際法專家
我國著名的國際法專家有:顧維鈞、梅汝璈、周鯁生、倪征燠、厲聲教、王鐵崖、史久鏞、李浩培、薛捍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