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鐵路貨物運輸有哪些主要規章
鐵道部發的規章大的一共就三種,分別是旅客運輸規章,貨物運輸規章,技術管理規章。但每一項要是再細分,那就多了,像在旅客運輸規章里,就有《鐵路旅客運輸規程》,《鐵路旅客運輸管理規則》,《鐵路客運運價規則》,《鐵路客運調度工作規則》、《鐵路客運事故處理規則》、《鐵路旅客運輸組織工作辦法》等等。下面各鐵路局還有自己的規則。就沒辦法細說了。
貨務運輸規章里,主要包含《鐵路貨物運輸規程》,《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鐵路超限貨物運輸規則》、《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鐵路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則》、《鐵路裝卸工作統計規則》、《鐵路裝卸作業安全技術規則》、《鐵路裝作業組織管理規則》等等。
技術規章部分,那更多了,最主要的一個,是《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我們機務有《列車操作規程》,然後工務,電務,車務,車輛等部門都有自己的規則,各鐵路局甚至各車站,
❷ 國際鐵路聯運的介紹
國際鐵路聯運是使用一份統一的國際鐵路聯運票據,由跨國鐵路承運人辦理兩國或兩國以上鐵路的全程運輸,並承擔運輸責任的一種連貫運輸方式。
❸ 國際貨運代理行規及及涉及到的法律條款有哪些
這個細說來就比較多了,撿幾個個人認為比較重要的跟你說下。
行業規則方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
海運方面重點看的是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也就是傳說中的海牙規則)。其他的例如《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次要。
空運方面重點也是三個,《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則》以及:《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也就是華沙公約)。以及IATA的一些規定,如《IATA危險品法規》這些很重要。
其他類似中國人民共和國海商法,航空法等可看可不看。而且這些條例在實際中也不見得有用。
鐵路和多式聯運我接觸的不多,就不說了。
特別強調要多看《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PC600,這個雖然是外貿上必須的,但是做國際貨運也要熟悉,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問題。
❹ 什麼是國際鐵路聯運規章只適用於鐵路運輸
(一)國內運輸
1、《鐵路貨物運輸規程》(簡稱貨規)。它是鐵路和托運人、收貨人組織貨物運輸、劃分權利義務和承擔經濟責任的基本規章,對雙方都具有約束效力。在貨物運輸過程中,鐵路和托運人、收貨人都有應遵守《貨規》的規定。
2、《貨規》引伸的規則和辦法。(1)《鐵路貨物運輸規則》;(2)《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治理規則》;(3)《鐵路鮮活貨物運輸規則》;(4)《鐵路超限貨物運輸運輸規則》;(5)《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6)《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7)《貨運日常工作組織辦法》;(8)《快運貨物運輸辦法》;(9)《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10)《鐵路貨物保價運輸辦法》;(11)《鐵路貨物運輸雜費治理辦法》;(12)《貨車使用費稅收暫行辦法》;(13)根據《貨規》制定的其他辦法。
(二)國際鐵路聯運
1、《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簡稱國際貨協)。在參加該協定國家間,它對聯運貨物的運輸條件及鐵路同托運人、收貨人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劃分作了規定。對鐵路和托運人、收貨人都具有約束力。我國參加了該協定。
2、《統一過境運價規程》(簡稱統一貨價)。它是參加統一運價規程協約國間,關於辦理聯運貨物的手續和各種運雜費計算以及罰款的規章,我國參加了該協約。
3、《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辦事細則》(簡稱貨協細則)。它只適用於參加國際聯運協定的鐵路內部工作,並用以調整鐵路間的相互關系,不能作為調整托運人、收貨人同鐵路間的法權關系。
4、《國際聯運車輛使用規則》(簡稱車規)。它是參加國際聯運車輛使用規則協約國對車輛使用的規章,我國參加了該協約。
❺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的內容
《國際貨協》是締約各國發貨人、收貨人以及過境辦理貨物聯運所共同遵循的基本文件。《協定》共設8章41 條及一些附件。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運輸契約締結」「托運人的義務和權利」「承運人權利和義務」「賠償請求與訴訟時效」等。目錄見後 。
協定適用范圍
適用於締約國鐵路方面之間的國際直通貨物聯運,協定對鐵路部門、發貨人、收貨人都有拘束力。但不適用:①發、到站都在同一國內,而用發送國列車只通過另一國家過境運送貨物;②兩國車站間,用發送國或到達國列車通過第三國過境運送的;③兩鄰國車站間,全程都用某一方列車,並據這一鐵路的國內規章辦理貨物運送時。
發貨人托運時,要填寫運單和運單副本
鐵路運輸單證用運單。運單是發貨人與鐵路之間締結的運輸契約,是鐵路向收貨人收取運雜費用和點交貨物的依據。它規定了鐵路、發貨人和收貨人在貨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因此,運單對上述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同時,運單又是鐵路運輸的憑證。但運單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轉讓,亦不能憑以提貨。運單隨同貨物從始發站至終點站全程附送,最後交給收貨人。聯運運單副本是貿易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當所運貨物或票據丟失時,副本可作為向鐵路索賠的證件。運單副本加蓋戳記後,證明鐵路運輸合同訂立,並交付發貨方憑以結匯。
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托運人包括發貨人和收貨人,其主要權利和義務是:
(1)發貨人對運單記載和聲明事項的正確性承擔義務,否則,承擔相應的一切後果。
(2)發貨人對貨物包裝、標記符合要求負責。
(3)按規定計算、支付運費。即發送路鐵路國內運價由發貨人支付;到達路發生的運費按到達國國內運價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過境鐵路運費按《協定》統一的過境運價規程計算,在發站或到站由收貨人支付。
(4)貨到站後,收貨方應付清運費並領取貨物。
(5)貨物發生重大質變,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時,收貨人有拒絕領取貨物的權利。
(6)發貨人和收貨人都有對運送契約變更一次的權利。發貨人在發站領回貨物;變更到站;將貨物返還發站。收貨人也可在到達國范圍內變更到站或收貨人,但變更申請必須在貨物尚未從到達國境站上發出時作出,否則,一旦從國境站發出,申請變更無效。變更運輸合同應在國內(發出或到達國)按規定交納一定費用。
鐵路(承運人)的權利和義務
(1)收取運送費用和其他費用,並交付貨物和運單。
(2)有權檢查運單中記載事項的正確性,並對不完全、不準確記載和聲明核收罰款。
(3)對非承運人過失而引起的貨物滅失、損壞、短量不負責任。
(4)鐵路對於按《協定》辦妥聯運手續的貨物負全程運輸責任。
(5)如果貨物發往非《協定》國,鐵路應負責按另一種有關協定的運單要求辦理運送手續。
賠償請求與訴訟時效
(1)托運人有權據合同提出賠償請求。賠償請求應採用書面形式。由全權代理人、代表提出時,應有發貨人或收貨人的委託證明書方可。
(2)列明具體賠償金額。當請求人是發貨人時,則向發送路局提出;如由收貨人提賠,則應向到達站提出。
(3)索賠不能得到合理解決時,可起訴。
(4)提賠和訴訟時效為:9個月內提出或訴訟;但逾期的請求賠償和訴訟,應為2個月內提出。部分滅失、損壞以及逾期索賠,自交付貨物之日起算;全部滅失賠償,自貨物運到期限屆滿後30日內計算。
目錄
第1章 總則
第1條 協定的目的
第2條 協定的適用范圍
第3條 鐵路辦理運送的義務
第4條 不準運送的物品
第5條 准許按特定條件運送的物品
第6條 某些運送的特殊規定
第2章 運輸合同的締結
第7條 運單
第8條 貨物的承運
第9條 貨物的容器、包裝、標記、裝車、重量和件數的確定,車輛的施封
第10條 貨物價格和運到利害關系的聲明
第11條 履行海關和其他規章的添附文件
第12條 對於運單中記載事項的責任,罰款
第13條 運價,運送費用和罰款的計算
第14條 貨物運到期限
第3章 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15條 運送費用的支付
第16條 代收貨價和貨款
第17條 貨物的交付,貨物的查詢
第18條 商務記錄
第19條 鐵路的留置權
第4章 運輸合同的變更
第20條運輸合同的變更權利和辦法
第21條貨物運送和交付阻礙
第5章 鐵路的責任
第22條 鐵路的連帶責任
第23條責任范圍
第24條貨物重量不足的責任范圍
第25條貨物全部或部分滅失的賠償額
第26條貨物毀損、腐壞或因其他原因降低質量的賠償額
第27條 貨物運到逾期的賠償額
第28條 賠償款額的支付,賠償款額和運送費用多收款額的利息
第6章 賠償請求、訴訟,賠償請求和訴訟時效
第29條賠償請求
第30條 根據運輸合同訴訟,司法管轄
第31條 賠償請求和訴訟時效
第7章 各鐵路間的清算
第32條各鐵路間的清算
第33條 各鐵路件已付賠償款額的返還要求
第8章 一般規定
第34條 清算運價貨幣
第35條 協定辦事細則
第36條 國內法令的適用
第37條 協定和協定辦事細則的公布、修改和補充
第38條 鐵組專門委員會會議
第39條 事務的辦理
第40條 協定的參加者
第41條 協定的有效期間和結束語
附件1 郵政轉運物品一覽表
附件2 危險貨物運送規則(另印單行本)
附件3 發貨人或收貨人的押運人押運貨物運送規則
附件3.1 貨物押運人證明書
附件4 易腐貨物運送規則
附件4.1 主要易腐貨物一覽表
附件5 裝載限界
附件6 貨件、車輛、集裝箱和運單上的標示牌以及貨件上的標記
附件7 機動車輛、機械運送規則
附件7.1 機動車輛、機械清單
附件8 集裝箱運送規則
附件8.1 中噸位集裝箱辦理站一覽表
附件8.2 大噸位集裝箱辦理站一覽表
附件9 托盤貨物運送規則
附件9.1 准許辦理托盤貨物運送的車站一覽表
附件10 私有貨車和鐵路出租的鐵路車輛運送規則
附件11 貨捆運送規則
附件12.1 國際貨協運單樣式(慢運)
附件12.2 國際貨協運單樣式(快運)
附件12.3 補充運行報單樣式(慢運)
附件12.4 補充運行報單樣式(快運)
附件12.5 國際貨協運單填寫說明
附件12.5.1 檢查標簽
附件12.5.2 雜費和其他費用統一編碼
附件12.6 在貨物運送中國際貨協運單和其它運輸法運單需要相互改辦的情況下國際貨協運單填寫特別規定
附件13.1 按一份運單直達(成組)運送的車輛清單
附件13.2 按一份運單直達(成組)運送的車輛清單的填寫說明
附件14 車輛和集裝箱貨物裝載和加固規則(另印單行本)
附件14.1 1520mm軌距13-9009、13-4095和13-9004M型平車上汽車列車、汽車、牽引車、掛車、半掛車、可甩掛汽車車身的裝載與加固規則
附件15 貨物查詢申請書
附件16 商務記錄
附件17 運輸合同變更申請書
附件18 車輛、集裝箱、汽車、拖拉機或其他自輪運行機器、汽車列車、可甩掛汽車車身、半掛車、掛車在邊防、海關、衛生、動植物及其他檢查和檢驗時的啟封記錄
附件19 審核賠償請求的鐵路主管機關名稱和地址一覽表
附件20 貨物運到逾期賠償請求書
附件21 汽車列車、汽車、掛車、半掛車和可甩掛汽車車身運送規則
附件22國際貨約/國際貨協運單指導手冊(另印單行本)
❻ 什麼是國際鐵路貨物聯運,他有哪兒特點
鐵路的國際貨物聯運指的就是門到門運輸,即廠門到國門.
主要就是集裝箱業務.我有過兩個回答,你看下
中國鐵路集裝箱是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但是分布不是很廣,因為集裝箱具有他的裝卸技術和設備局限性,鐵路一般為中鐵集裝箱運輸中心。要求是該站必須有條件具備5T 10T 20英尺 20英尺加重櫃 40英尺的辦理和裝載能力。鐵路箱一般情況下在具有辦理的貨場均可以辦理。實際上還是那種運輸方式,不過安全性很高。還有你如果是出口的貨物,可以使用海運公司的集裝箱,例如中遠。OOCL。TEX.中海.魯風等大型的租箱公司來使用.以自備箱的形式來在鐵路發運.鐵路箱的名稱為TBJU.最遠只能出口到日本.而海運公司的就可以到世界各地.建議你使用海運箱結合鐵路集裝箱一口價的門到門運輸業務
❼ 國際鐵路聯運條款有哪些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的范圍
1、同參加國際貨協和未參加國際貨協但採用國際貨協規定的鐵路間的貨物運送,鐵路從發站以一份運送票據負責運送至最終到站交付給收貨人。
2、同未參加國際貨協鐵路間的貨物運送,發貨人在發送路用國際貨協運送票據辦理至參加國際貨協的最後一個過境路的出口國境站,由該站站長或收貨人、發貨人委託的收轉入轉運至最終到站。
3、通過過境鐵路港口站的貨物運送。從參加國際貨協鐵路的國家,通過參加國際貨協的過境鐵路港口,向其他國家(不論這些國家的鐵路是否參加國際貨協)或者相反方向運送貨物時,用國際貨協運送票據只能辦理至過境鐵路港口站止或者從這個站起開始辦理,由港口站的收轉人辦理轉發送。
二.國際鐵路貨物聯運辦理的種別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辦理種別分為整車、零擔和大噸位集裝箱。
(1)整車。是指按一份運單托運的按其體積或種類需要單獨車輛運送的貨物。
(2)零擔。是指按一份運單托運的一批貨物,重量不超過5000公斤,按其體積或種類不需要單獨車輛運送的貨物。但如有關鐵路間另有商定條件,也可不適用國際貨協整車和零擔貨物的規定。
(3)大噸位集裝箱。最指按一份運單托運的,用大噸集裝箱運送的貨物或空的大噸位集裝箱。
三.國際鐵路貨物聯運的運輸限制
(1)在國際鐵路直通貨物聯運中,下列貨物不準運送:
①應當參加運送的鐵路的任一國家禁止運送的物品;
②屬於應當參加運送的鐵路的任一國家郵政專運物品;
③炸彈、彈葯和軍火(但狩獵和體育用的除外);
④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在壓力下溶解的氣體、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質(指國際貨協附件第2號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沒有列載的);
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體積不超過0.1立方米的零擔貨物;
⑥在換裝聯運中使用不能揭蓋的棚車運送一件重量超過1.5噸的貨物;
⑦在換裝聯運中使用敞車類貨車運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公斤的零擔貨物,但此項規定不適用附件第2號《危險貨物運送規則》中規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公斤的貨物。
(2)下列貨物,只有在參加運送的各鐵路間預先商定後才准運送。
①一件重量超過60噸的;而在換裝運送中,對越南重量超過20噸的;
②長度超過18米的;而運往越南長度超過12米的;
③超限的;
④在換裝運送中用特種平車裝運的;
⑤在換裝運送中用專用罐車裝運的化學貨物;
⑥用罐車運往越南的一切罐裝貨物。
(3)下列貨物的運送必須按特殊規定辦理:
①危險貨物;
②押運人押運的貨物;
③易腐貨物;
④集裝箱貨物;
⑤托盤貨物;
⑥不屬於鐵路或鐵路出租的空、重車;
⑦貨捆貨物。
1、貨物運輸須經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鐵路進行運送,使用一份運送票據完成全程運輸的貨物運送稱為國際鐵路貨物聯運。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是我國對外經濟聯系的渠道之一,是我國鐵路涉外工作的一個部分。它是發展和鞏固我國和其它國家間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事業服務的,對我國和其它國家經濟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它既是一項經濟工作又是一項政治工作;既是一項業務工作又是一項涉外工作。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使物品出入庫方便,容易在倉庫內移動,基本條件是將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盡可能地向高處碼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積應盡量向高處碼放,為防止破損,保證安全,應當盡可能使用棚架等保管設備。
3、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入口,易於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物品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季節性物品則依其季節特性來選定 放置的場所。
4、同一品種在同一地方保管。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應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員工對庫內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著出入庫的時間,將類似 的物品放在鄰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據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場所時,當然要把重的東西故在下邊,把輕的東西放在貨架的上邊。需要人工搬運的大型物品則以腰部的高度為基猴。這對於提 高效率、保證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原則。
6、依據形狀安排保管方法。依據物品形狀來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標推化的商品應 放在托盤或貨架上來保管。
7、依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保管的重要一條是對於易變質、易破損、易腐敗的物品;對於機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應盡可能按先人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由於商品的多樣化、個性化、使用壽命普退縮短這一原則是十分重要的。
❽ 國際鐵路聯運規章有哪些
辦理國際鐵路貨物聯運所依據的規章是《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以下簡稱《國際貨協》,俄文縮寫為СΜΓС),以及《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辦事細則》(簡稱《辦事細則》)、《國際鐵路貨物聯運統一過境運價規程》(以下簡稱《統一貨價》)、《國際旅客聯運和鐵路貨物聯運清算規則》(簡稱《清算規則》)和《國際聯運車輛使用規則》(簡稱《車規》)等規章,此外,相鄰的國家鐵路間還簽訂有雙邊國境鐵路協定和議定書。《國際貨協》主要規定了適用的范圍、運輸的基本條件、運輸合同的締結、履行和變更、鐵路的責任以及賠償請求和訴訟等內容,闡明了鐵路和收、發貨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效力。《國際貨協》是參加運送鐵路和收、發貨人辦理國際鐵路貨物聯運時都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章。上述其他規章主要規定了鐵路之間的車輛和貨物在國境站的交接、國境站之間的列車運行、適用車輛的技術條件、過境運送費用的計算、鐵路的責任劃分及相互費用的清算辦法等內容。這些都是參加運送的鐵路及其工作人員應遵守的規章。
為了根據變化的情況對上述規章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20世紀50年代初期在波蘭華沙設立了國際聯運事務局,由其負責召集有關參加路開會討論研究。1957年成立了鐵路合作組織委員會,取代了事務局,並相應設置了專門機構,負責此項工作。雙邊鐵路簽訂的國境鐵路協定和協議書,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進行修改和補充。為合理安排和採取措施保證各國間國際鐵路進出口貨物聯運順利進行,充分利用各國境口岸站以及後方線路的通過能力換裝接運,由參加國際貨協各成員國鐵路和外貿部門代表分成5個分組(中國、朝鮮、蒙古、俄羅斯、越南和中亞國家鐵路組成一個分組),每年或兩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制定每年度的分口岸、分貨物品類的運量計劃會議,並簽定相應議定書共同執行。
迄今為止,參加《國際貨協》的有亞塞拜然、阿爾巴尼亞、白俄羅斯、保加利亞、越南、喬治亞、伊朗、哈薩克、中國、吉爾吉斯斯坦、朝鮮、拉脫維亞、立陶宛、摩爾多瓦、蒙古、波蘭、俄羅斯、塔吉克、土庫曼、烏茲別克、烏克蘭和愛沙尼亞等22個國家鐵路。
❾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簡稱《國際貨協》,是於1951年11月由前蘇聯、捷克、羅馬尼亞、東德等8個國家共同簽訂的一項鐵路貨運協定。1954年1月我國參加,其後,朝鮮、越南、蒙古也陸續加入,至此共有12個國家加入《國際貨協》。為適應國際經貿大發展的需要,自1980年以來,我國成功地試辦了通過西伯利亞鐵路的集裝箱國際鐵路運輸。在採用集裝箱鐵路運輸的基礎上,又開展了西伯利亞大陸橋運輸方式,使海、陸、海集裝箱運輸有機地形成一定規模。1990年,我國又開通了一條新的亞歐大陸橋,東起連雲港,西至鹿特丹,為國際新型運輸發展開辟了又一條通道。而國際鐵路聯運的成功經驗和良好基礎,又為開展陸橋運輸提供了便利條件。
《國際貨協》是締約各國發貨人、收貨人以及過境辦理貨物聯運所共同遵循的基本文件。《協定》共設8章40條。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運輸契約締結」、「托運人的義務和權利」、「承運人權利和義務」、「賠償請求與訴訟時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