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韓國申不害是怎麼進行變法改革的
公元前355年,韓國國君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申不害變法的第一步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
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
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術」的提出,對於後世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一定意義。
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家軍隊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
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太平御覽》引他的話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
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戰國策·韓策一》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總體上來說,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績的。《史記》上說:申不害在韓國變法十幾年,國家太平,兵力強盛,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而且還使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貳』 申不害的變法怎麼回事
兩周時期的鄭州-申不害變法圖強
申不害變法圖強
申不害,原為鄭國京(今河南滎陽東南)人,戰國中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75年鄭國被韓國滅亡,京地納入韓國版圖。韓國的版圖擴大了不少,但是韓國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從國土面積,還是從國力上講,都不能算是強國。此時,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涌,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在已經進行的變法中,魏國的李悝變法是比較成功的一個榜樣。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韓昭侯也想用一個法家人物主持變法。他選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
申不害除了與其他法家人物一樣講法治外,主要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即任用、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認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再根據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提拔和清除。「術」的提出,對於當時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申不害特別指出君主要暗中用「術」,不讓臣子知道,這實際上成了一種權術。這種權術保證了君主的權威,不至於旁落。但是,過分強調「術」,沒有相應法治制約,那麼臣下也可以運用權術來應付君主,所以,申不害教韓昭侯用術的結果,使相當一部分大臣也變得老奸巨猾起來。
但總體上來說,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績的。《史記》上說:申不害在韓國變法十幾年,國家太平,兵力強盛,沒有人敢侵略韓國。而且,韓國還在擴張上取得不小成績。公元前353年攻東周,取陵觀、刑丘(今河南溫縣東北)、高都(今河南洛陽南)、利(不詳),公元前346年韓國又與魏國聯合出兵,攻取了楚國的上蔡(今河
南上蔡西南)。看來,申不害的學說盡管被韓非指出有許多不足,但他主持的韓國變法,確實是收到了富國強兵的效果。
所以,在韓國歷史上,申不害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政治改革家。
『叄』 秦國的商鞅變法和韓國的申不害變法有什麼本質區別呢
商鞅屬於法家法治派,著有《商君書》流傳於世,申不害屬於法家術治派,著有《申子》一書存世,法制派、術治派和慎道的勢治派合稱為法家三派。
秦法成為秦一統天下的根基,商鞅雖死秦法猶存,秦朝歷代君主勵精圖治,以秦法為治國之根基,終於一統天下。
反觀韓國申不害死後,韓法被廢除,導致韓國從此成為弱韓,並成為六國中最先被秦滅掉的國家,盡管申不害自己得以善終,但新法卻沒有得到傳承
『肆』 申不害變法的主要內容
1、變法內容: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實行進一步改革,並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太平御覽》引)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申子"大體編》)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戰國策"韓策一》)的說法。
2、評價:申不害在韓國實行以"術"為主的法制,經過15年改革,加強了君主集權,使韓國"國治兵強",政治局面比較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但實行這種政策也產生了另一個後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術"取決於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較正確,有能力,國家就會比較興旺;相反,國家就會陷入混亂,老百姓就會遭殃。正因為申不害與韓昭侯用"術"有餘,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因此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韓國的問題。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又衰落了,因此申不害變法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但申不害重"術"的法制思想卻為歷代封建帝王加強君主集權提供了理論和經驗,也為一些人搞陰謀詭計開了先河。
3、申不害(公元前385-前337,另有資料認為在前420年-前337年),亦稱申子,鄭韓時期人物(今河南新鄭)人。戰國時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以"術"著稱,著有《申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中的代表人物。
韓國滅掉鄭國後,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他在韓為相19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十五年間便使韓國強盛起來。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於韓都(今新鄭)。
『伍』 請問春秋戰國時期的韓國的申不害變法是什麼呀
齊國的管仲變法
鄭國的子產變法
魏國的李悝變法
吳起在楚國的變法
齊國鄒忌的改革
韓國申不害的改革
秦國的商鞅變法
『陸』 三晉地區韓國的變法運動,從背景、原因、措施、過程(要詳細)、影響、還有同時期相關的變法。
三晉之韓國變法,是指申不害變法,是戰國時期法家人物申不害在韓國境內的一個改革。
變法背景:
公元前375年鄭國被韓國滅亡,鄭地納入韓國版圖,韓國的版圖擴展到中原一帶,與楚國接壤。但是韓國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從國土面積,還是從國力上講,都不能算是強國(地理位置使韓無擴張空間)。此時,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涌,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
變法主張: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實行進一步改革,並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變法措施及過程:
第一個步驟:整頓吏治,說白了就是皇帝集權於一身,加強君主的權利。首先向韓國三大強族下手,收其特權,毀掉其城堡,將其財產充歸國庫,此舉讓政局穩定了,因為所有權利都在皇帝手上,不存在動盪一說,讓韓國實力更加強大了。
第二個步驟:整頓官吏,當官受到了整治,杜絕了買官及通過關系而當官的這種現象,而是通過能力刪選來選擇官的,能力大你就官大,能力不行你有錢有權也別想當官,這種方式讓整個國家的辦事效率和辦事能力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第三個步驟:組建國家軍隊,申不害將貴族家中的兵全部歸隊於國家軍隊,除了國家軍隊其他人一概不能擁有軍隊,軍隊組建完畢後,並對軍隊進行了嚴格和正規的軍事訓練,整個國家有了屬於自己的專業軍隊,讓整個國家的戰鬥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好一招富國強兵,一個國家有自己的軍隊就好辦事了。
第四個步驟:提升百姓創造力,鼓勵百姓們開墾荒地,開墾種梁,同時還發展手工業,建造兵器等讓真個韓國呈現一片繁榮之勢。
變法影響: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戰國先後出現過三輪變法浪潮:
第一輪是魏國李悝變法與楚國吳起變法。
第二輪是齊威王變法、韓國申不害變法、秦國商鞅變法。
第三輪是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及燕昭王變法。
這些變法措施都涉及了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四大基本方面。
魏國:李悝完成了魏國在經濟、政治、法制領域的改革。新特權階層篡奪果實。
魏國變法的局限性在於沒有廢除世襲貴族封地制。貴族封地擁有相對獨立的治民權、財政權、私兵權。周王朝的教訓已經雄辯地證明,形同「國中之國」的世族封地,是古典國家最大的亂源。享有多重特權的封地世族,是變法最大的阻礙力量。吳起死於楚,商鞅死於秦,根源就是得罪了根深蒂固的世族勢力。很大程度上,變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處置老世族集團與新興勢力之間的利害關系,在政治穩定和國力發展間取平衡。最先變法的魏國,為了減少改革阻力,沒有觸動這些封地世族的核心利益。此舉讓魏國在變法過程中,基本保持了政治穩定。而稱霸的實際效果,滿足了魏國的發展需求。魏國新舊勢力在變法中相互妥協,取得了各自滿意的結果。
前面說過,國家處於長期領先地位時,國人的思想和行為都會趨於僵化。不徹底的變法,讓魏國同時承受了新舊弊端。新法利於布衣人才進入廟堂,而封地制的保留又讓老世族階層穩坐江山。韓非子在《孤憤》中指出:法術之士(變法者)與當塗之人(世族出身的權臣)是「勢不兩存」的天然政敵。這條血染的鐵律在魏國沒有得到直接體現。因為,李悝吳起之後,所有的變法之士都沒留在魏國。不僅僅是因為政治腐敗,更重要的原因是魏國社會結構嚴重板結化。
一個能進能退且對政局影響力極大的老世族階層,可以通過各種手段,打擊排擠布衣出身的新官員。而布衣出身的新官員,為了鞏固自己在政壇的根基,也不得不巴結老世族階層。久而久之,一個由老世族和新官僚勾結而成的利益共同體誕生了。老世族和新官僚結成利益共同體,其阻礙公平發展的頑固性不下於單純的老世族階層。任何想在魏國深入變法的人,不光要防備世族階層的阻礙,還會被腐化墮落的新官僚階層扯後腿。老世族不願失去特權,新官僚不願失去腐敗帶來的「好處」。這樣一來,有才能的人,要麼融入利益共同體,要麼滾出魏國另尋出路。
跨過這個特權階層,直接獲得最高統治者的支持,是變法志士唯一的選擇。但很不幸,這在魏國是徒勞的。因為魏王、世襲貴胄、新進官僚本就是一體的政治同盟。魏國的最高權力與特權階層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穿的是同一條褲子。商鞅不被重用,張儀被無視,范睢被迫害,甚至連王族英雄信陵君也被排擠,因為他們的才華和志向,都威脅到了特權階層的穩定。
這種板結化的社會結構,令魏國政局具有超強的穩定性。當這個利益共同體足以維持君主權力穩定時,整個統治階層自然都不願再承擔變革圖強的風險。所以,已經爛到骨髓里的魏國特權階層,一心沉醉於奢侈腐朽的生活,不再有任何雄心壯志。當魏國被拉下霸主的神壇後,國家榮辱早已被這幫子蠹蟲國賊拋之腦後。魏國雖有大批尖端人才,魏國士民不乏振興祖國的熱血,但報國無門、見證滅亡已成定局。
2.楚國:吳起完成了軍事領域的改革,保守世族的強力反彈,但是最終被舊貴族反撲失敗。
楚國雖地廣人眾,潛力巨大,但無法讓自身潛力轉化為有效實力。楚國征服南中國諸族,有盟約稱臣式的軟擴張,也有武力兼並的硬擴張。這使得楚國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類似周天子分封制的世族分治聯合體。從春秋到戰國,楚世族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特權遠超其他六國,楚國重要權力都被世族分掌。一代霸主楚莊王就曾遭遇最大世族若敖氏叛亂。雖然成功鎮壓,但並沒改變世族分治的格局。世族們「上逼主,而下虐民」,讓楚國朝野陷入內耗,無法同仇敵愾一致對外。楚國變法失敗的主要原因,就是世族勢力太強大。
戰國變法最主要的反對力量,恰恰是長期分掌廟堂權力的老世族階層。楚國大臣太重,封君太多。廟堂決策必經楚王與幾大世族領袖共同商議。世族們也往往以私家利益為先,甚至不惜勾結外國打擊自己的政敵。僵化的世族分治政體,不但讓楚國難以集中力量辦大事,還讓楚國龐大的人才資源白白浪費。楚世族對社會資源和政治權力的高度壟斷,阻斷了平民人才建功立業的出路。若不歸附世族,則一輩子有志難伸;若歸附世族,頂多也只能做個門客謀士。所以,楚國士子經常外流,或入齊治學,或入秦建功。秦昭王和秦始皇時,楚受到秦打擊最厲害。彼時秦國廟堂的丞相魏冉、李斯恰恰都是楚人。不變則亡,此之謂也。
吳起為了消除世族分治,推行了幾個政策:其一,削減世族封地數量;其二,用「三世而收其祿」的辦法限制封君的世襲特權;其三,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把舊世族封地轉移到未開發地域,分散其勢力;其四,裁汰因世族分治而衍生的各種虛職冗官(不急之官),削弱世族在朝中的勢力;其五,「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整肅楚國腐敗的吏治;其六,禁止縱橫策士游說世族私家勢力。這些政策招招打在楚國世族分治的要害上,如果長期堅持執行的話,楚世族會越來越弱,舊政體也會徹底瓦解。因此,楚國世族貴戚對吳起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
吳起推行變法的同時,也一直率領重新整訓的楚軍南征北戰。這為變法埋下了隱患。楚悼王坐鎮郢都,讓世族不敢公然反對變法。吳起雖是權兼將相的令尹,但除了最高領袖楚悼王外,缺乏其他支持新法的政治盟友。一旦楚悼王去世,楚世族將毫無顧忌地發動政變誅殺吳起。很不幸,歷史就是這樣發展的。吳起從前線趕回國都,參加楚悼王的喪禮,被世族私兵伏擊殺害。
楚肅王即位後,立刻以對先王屍身不敬的傳統刑律為由,誅殺了參與射殺吳起的七十餘家世族貴戚。這對楚世族階層是個沉重的打擊。但遺憾的是,楚肅王並沒能趁勝追擊,像秦惠文王那樣堅持新法,而是選擇了妥協共存。直到戰國末期,楚國的實際權力仍然掌握在昭、景、屈、黃、項幾大世族集團手中。
這是因為,楚國變法時間太短、根基尚未鞏固,朝中的新舊力量對比,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楚王師戰力大幅度提高,但並沒像後來的秦國那樣出現新興的軍功貴族。各級將官仍以楚世族子弟為主。楚國廟堂也不似魏國、秦國那樣,布衣之士占據各大小實權要職。楚肅王雖然重創了楚世族,但他除了吳起留下的精銳部隊外,沒有任何可以借用的擁戴變法的力量。既然新興勢力不足以填補國家動盪留下來的空白,那麼舊勢力迴流是必然的結果。楚肅王不得不廢除吳起的新政策,以爭取世族大臣的支持來維持統治,而被削弱的世族也向王權作出了更多妥協。此後,楚國失去了製造新血液的功能,改良版的世族分治政體的地位無可撼動。
3.齊國:變法最核心的內容是改革土地所有制。
齊國變法以整吏治、開言路為核心,不如魏國的變法全面,也不像楚國那樣激起劇烈的內部動盪。齊國在齊威王、齊宣王、齊閔王前期,無論是政治清明度還是綜合國力都名列前茅,與同樣處於發展勢頭的秦國並肩並立。但,淺嘗輒止的變法,能治標而不能治本。齊閔王後期的大敗,令齊國提前退出了統一權的爭奪戰。艱難復國之後,齊國如同得了「漸凍症」一般,從上到下都失去了生氣。齊國變法始終停留於整肅吏治層面,與其特殊的國情背景是分不開的。
從整體上看,戰國變法主要涉及了確立私田制經濟、廢除世卿世祿及封地制、設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革新官制、軍隊國家化等內容。秦與山東五國的變法基本上都圍繞著這些內容展開。可是齊國的情況與其他國家大相徑庭,這決定了其變法只能走整肅吏治的路子。
田氏在奪取姜齊社稷之前,已經在封地內全面推廣了私田制。田齊政權建立後,進一步落實了廢井田、興私田的土地制度改革。也就是說,早在齊威王變法前,齊國經濟基礎就已經完成升級。
打破世卿世祿制,是諸子百家共同的政治主張。這個舉動不僅能加強中央集權,還有利於吸收大量社會底層人才。齊國的特別之處在於:齊國的老世族基本上都是田齊王族,其他世族早已跟著姜齊政權一同滅亡。而且齊國雖然經常任王族人士為將相,但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世襲官職。因此,齊國在這個問題上也不必推倒重來。但在封地制問題上,只有秦國採取了虛封制,包括齊國在內的山東六國都延續了實封制的政治傳統。
齊國最特殊的國情,是其特有的五都制政體。五都制源於管仲設計的三國五鄙制。這是一種不同於中央集權郡縣制的分權制政體。五都大夫享有較大的自主權,但他們的任免權都牢牢掌握在齊王手中。這點與郡縣制的官員任免並無根本差別。設立郡縣制是為了實現廟堂對整個國家的有效治理。五都制在這方面的功效,與郡縣制殊途同歸。既然治理目的已達到,齊國當然不需要廢除五都改行郡縣。
魏國丞相李悝創建了將相分權的新官制,讓國君、丞相、將軍相互制衡、分工合作,大大提高了國家機器運轉效率。齊國官制從管仲輔佐齊桓公開始,就是開府丞相主政模式。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軍事權力機構的設置。相對其他國家,齊國只需改良武將制度這部分,不用全面翻新。
齊桓公時期的兵權是齊君、高子、國子分掌。此後整個姜齊時代,都是國君和卿大夫瓜分兵權。此外,世族封地都有數量不等的私兵。這為卿大夫田成子奪權埋下伏筆。田氏代齊後,齊君收回了所有的兵權,基本實現了軍隊國家化。由於保留了封地制,王族大臣(如孟嘗君)封地仍有數量有限的私兵。
綜上所述,齊國的基礎國情不同於他國,在很多方面都基本達到了變法的要求。因此,齊國可選的變革方向只剩兩個:一是廢除封地制,二是改革官制、整肅吏治。
可是,廢除封地制在齊國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田齊統治者在奪姜齊社稷時,銳意進取、大膽創新;篡權成功後,卻變得保守。為了防備他人重演「田氏代齊」一幕,齊國千方百計維持田齊王族獨大的局面,以免外姓世族無法坐大。齊君雖然與庶出的王族大臣也矛盾重重,但無論哪一方都不願像秦國那樣廢除王族特權。故而齊國不但不會廢除封地制,還不斷分封田齊王族,強化統治族群的實力。對於齊國王族來說,這是維持統治秩序穩定的最佳方式。這種做法的效果是:終田齊一世,哪怕是齊閔王被殺,齊國險些亡國的最危險時刻,都沒有新的政治勢力取代田氏王族。
既然廢除封地制不可能,官制也完成了與時俱進,那麼齊國變法就只剩下整肅吏治這個內容了。事實上,齊國變法始終停留在整肅吏治層次,與五都制政體特點是相符的。「五大夫理政+齊王監督考核」是這種分權制政體的基本運行方式。想保證政治清明,只需要加強整頓吏治即可實現。五大夫的任免權雖然握在齊王手裡,但都邑的自治權很大,很難像郡縣制那樣舉國一法。列國變法走的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模式,而齊國政體建立在分權基礎上。兩者運行原理差別較大。所以,齊國不肯花大力氣去觸動基本制度,只是把精力投入到整飭吏治上。由於缺乏制度保障,齊國後期整肅吏治乏力,廣開言路的善政也形同虛設。
由於國情根基不同,齊國要徹底變法的話,沒有太多成功經驗可照搬。但無論採用什麼樣的政治經濟體制,廢除封地制都是最重要的一步。齊國雖不是直接敗給封地制,但封地制讓齊人更加自由散漫,無法擰成一股繩。當秦軍進逼時,齊國雖有抵抗的聲音,但投降派意見佔了上風,主戰派也沒有自發抗秦。一盤散沙怎敵滔天巨浪?假如齊國能廢除封地制的話,完全可以在五都制政體基礎上,走出一條與秦國不同的變法路子。可惜的是,齊國統治者經過深思熟慮後,選擇了以實封制壯大王族勢力的特殊統治方式。這從根本上剝奪了齊國徹底變法的可能性。
4.韓國:術治的異化
韓國變法與秦國大體同期。當時韓國的實力比秦國還要強一些。但兩國日後拉開的差距卻是最大的。作者借申不害之口,歸納了兩國國情及變法方略——「秦國窮弱之邦,變法之首要,當在富民強兵。做此大事,變法立制為第一,術有何用?而韓國不然,民富國弱。因由在貴族分治,官吏不軌,國君無統馭臣下聚財強兵之術。當此國家,整肅吏治為第一。惟其如此,術有大用。」(《黑色裂變》)韓國基礎不差,但世族勢力架空王權,官場腐敗成風,導致國家不振。因此,申不害變法走術治路線,以實現加強王權、凈化官風兩大目標。這個思路無疑是符合當時情況的,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韓國獲得「勁韓」之名)。但申不害術治理論的局限性制約了韓國徹底變法。
申不害認為大臣專權、閉塞君主視聽,是導致國家被竊取的最大隱患。「今夫弒君而取國者,非必逾城郭之險而犯門閭之閉也。蔽君之明,塞君之聰,奪之政而專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國矣。」(《申子?大體》)。他的術治理論的邏輯關系是:國家安危重在權力穩定——權力穩定在於察奸除害——察奸除害需有知下之明——知下之明有一套系統的方法,就是術——用術駕馭群臣,賞善察奸,令官吏不敢作姦犯科,就是術治。《韓非子?定法》對術治的定義是:「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申不害希望通過術治牢牢控制住群臣,以避免國家出現「上逼主,而下虐民」的蠹蟲奸佞。結合歷史和現實來看,這種強化監督的做法是很必要的,無可厚非。但申不害過分強調術,忽略了最基本也最關鍵的法律制度。
韓非子批評申不害有術無法,可謂一語中的。申不害雖然運用馭下之術幫助韓昭侯遏制世族,也改善了吏治,但並沒有用制度來鞏固成果。韓非子稱申不害是「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總之,申不害作為法家名士倡導以法治國,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沒有確立統一的法令准繩。管理學中有個「手錶定律」,說的是看一隻手錶能確定時間,當擁有了兩只或更多的手錶時,反而無法確定時間了。混亂而矛盾的法令,讓人們無所適從。久而久之,人們不會再以相互矛盾的法律為行為依據。新法不被遵守,改革必然流產。不以新法為基礎的術治,最終使得整個韓國陷入全面陰謀化泥沼。
申不害說:「明君使其臣,並進輻湊,莫得專君焉。」(《申子?大體》)所以,韓國統治者通過在群臣之間製造爭斗的方式,來鞏固自己的權力。群臣勾心鬥角,就不會團結一致對付君主了。群臣為了謀求更大權勢,紛紛揣摩上意,阿諛逢迎。於是乎,君主就牢牢控制住了臣下。術治的異化,剝奪了正派人士在韓國的生存發展機會。韓國工匠流失到秦國,促進了秦國摒棄製造業的發展。水工鄭國只能以間諜身份入秦施展自己的才華。爛到根里的韓國君臣只惦記著自己的小算盤,哪裡還會想到要徹底變法?
韓國最輝煌的戰績是滅掉了鄭國。這對韓國發展影響極為深遠。一方面,韓國獲得了申不害等原鄭國人才;另一方面,崇尚智術的鄭文化也給韓文化打上了極深的烙印。韓國滅鄭之後,疆域擴張不少,但發展空間卻同鄭國一樣有限。韓國北部和東部跟當時的霸主魏國接壤,沒法向東擴張。南邊是龐大的楚國,若無魏國支持,很難叫板。西邊是當時七雄中最弱的秦國,但魏國占據河西地和關中東部,讓韓國難以從攻秦中得到實利(另,從霸主嘴邊搶肉是一種玩火行為)。韓國能擴張的目標就是周室三川地區。韓國想進一步發展的話,需要用巧妙地斡旋從齊楚魏夾縫中爭奪淮北泗水的沃土。夾縫中求生存的環境,進一步激發了韓人對智術詐謀的推崇。申不害術治變法就是立足於這種文化土壤。但術治理論的先天缺陷,令申不害以術督察群臣以法治國的意圖完全落空。申子之術反而淪為韓國君臣勾心鬥角的思維工具。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申不害變法沒能躲過外來戰爭的干擾。魏惠王制定了滅趙滅韓、一統三晉的戰略方針。變法後的韓國雖有「勁韓」之名,但實力仍與超級大國魏國相差甚遠。齊國在馬陵之戰中戰勝魏國強勢崛起,代價就是韓國被魏國打殘。此後,韓國放棄了富國強兵的努力,再也不提變法,而是致力於以權術外交騰挪出生存空間。這當然無法改變列強對韓國的蠶食,但韓國廟堂寧可丟土失地,也不願拋棄陰謀權術之道。韓非子對國家弊病洞若觀火,故而總結了法術勢一體的新理論,以指導韓國變法。但天下大勢已定,韓國就算想變法,也為時晚矣。
5.趙國:只差最後一步
趙國變法始於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之後的趙惠文王、趙孝成王都是新制度的繼承者。在變法過程中,第一代發起者(如秦孝公)和第二代鞏固者(如秦惠文王)的作用最為關鍵。趙武靈王相當於秦孝公的角色,趙惠文王相當於秦惠文王的角色。透過他們的舉措,我們不難找出趙國變法不徹底的原因。
6.燕國:缺乏指導思想
古老而弱小的燕國,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燕昭王與樂毅經過28年勵精圖治,聯結諸侯,竟然差點吞食了齊國這條東海蛟龍。這場戰爭史上的奇跡,根植於燕國唯一的一次變法。用不同的角度看,燕國變法與戰國其它的變法有不少相同點。燕國變法爆發出的能量,可與趙國的胡服騎射相媲美。燕國和秦國的變法都始於向天下求賢。魏齊兩國變法都沒有殺功臣現象,燕國也同樣。可惜,燕國的變法成果和楚國一樣,只持續了一代。更可嘆的是,燕國和韓國一樣,戰敗之後越來越弱,再無任何出彩之處。有燕昭王榜樣在前,為何後幾代燕王卻不思進取?燕惠王戰敗後,為何不能痛定思痛,復修昭王善政?這與燕國變法一個獨有特點關系很大——缺乏指導思想。
燕昭王變法的目標十分明確,就是對齊國復仇。他說:「齊因孤之國亂而襲破燕,孤極知燕小力少,不足以報。然誠得賢士以共國,以雪先王之恥,孤之願也。」(《史記·燕召公世家》)戰後餘生的燕國實力不足,所以燕昭王採納處士郭隗的意見,修黃金台向列國求賢。此舉可謂驚世駭俗,與秦孝公發《求賢令》的做法殊途同歸。諸葛孔明的偶像樂毅,也由魏入燕,官拜亞卿,主持振興燕國的新政。史書對燕國變法記載不詳,但可以肯定的是,燕昭王和樂毅必定吸收了之前列國變法的成功經驗。否則,燕國就不會從廢墟演變為「殷富,士卒樂軼輕戰」之邦。據《史記·燕召公世家》記載:「(燕昭王)於是遂以樂毅為上將軍,與秦、楚、三晉合謀以伐齊。齊兵敗,愍王出亡於外。燕兵獨追北,入至臨淄,盡取齊寶,燒其宮室宗廟。齊城之不下者,獨唯聊、莒、即墨,其餘皆屬燕,六歲。」這個巨大的勝利已經是戰爭奇跡,如果能滅掉最後幾城,燕國將直接進化為新的超級大國。可惜,燕昭王還沒看到這一天就離世了。即位的燕惠王一直與樂毅不和,撤消了他的兵權。樂毅於是出走趙國。再往後就是膾炙人口的田單火牛陣。
燕惠王被田單打敗後,追悔莫及,想請回樂毅。但樂毅堅持留在趙國。不過,樂毅在回信中向燕惠王建言道:「若先王之報怨雪恥,夷萬乘之強國,收八百歲之蓄積,及至棄群臣之日,余教未衰,執政任事之臣,修法令,慎庶孽,施及乎萌隸,皆可以教後世。」所謂燕昭王的「余教」,就是二十八年的變法國策。樂毅希望燕惠王能繼續變法,復興燕國大業。但很顯然,樂毅也知道他不是那塊料。果然,燕惠王在位期間毫無建樹,任由燕國繼續走下坡路。話說回來,燕國新法的根基本身就不牢固。燕惠王做太子時就與樂毅不合,上台後又不遵循先王余教。這足以說明,變法思想並沒成為燕國朝野的共識。
魏國變法以李悝的政治經濟思想為指導,楚國變法以吳起治國方針為指導,齊國變法以人才國寶論和慎到勢治理論為指導,韓國變法以申不害術治理論為指導,秦國變法以商鞅法治理論為指導,趙國變法以胡服騎射的強軍綱領為指導。唯獨燕國沒有成體系的思想指導變法,只是借鑒了具體經驗。秦孝公推行變法前,組織了一次關於要不要變法的大討論。趙武靈王變法前,也與反對者展開了政道大論戰。他們通過這些方式讓變法理念傳播開來,逐漸形成了朝野共同的意識形態。這就是為何,秦惠王殺商鞅而恪守新法,趙武靈王之死沒有引發守舊派復辟的根本原因。魏文侯、秦孝公、趙武靈王擔心子孫後世不能堅持新法,千方百計地鞏固變法成果。而燕昭王只管國力和軍力夠不夠發動破齊之戰,只要有利於復仇,他可以採納任何意見,不問所以拿來就用。至於改革成果會不會流產,不在他考慮范圍內。所以,他忽視了向接班人(燕惠王)灌輸變法意識的必要工作。這直接導致樂毅功虧一簣,更讓燕國霸業後繼乏力。
在燕惠王兵敗撤退後,燕國固有的迂政風氣重新抬頭了。燕國鬧出過戰國唯一一例「禪讓」事件。燕王噲想效法堯舜禪讓賢臣,博得一個聖王美名。結果被野心家子之篡權,引發燕國內亂,招致齊國入侵……正是這樁國恥,激起了燕昭王圖強復仇之心。當復仇完成後,燕國頓時沒了發展目標,變法強國的熱情也自然消失了。就事論事,燕國雖然功虧一簣,但畢竟掠奪了齊國「八百歲之蓄積」,仍有重塑輝煌的本錢。可惜,由於缺乏成體系的指導思想,燕國變法十分粗淺,既沒有留下一套全新的制度,也沒有形成新的政治傳統。樂毅和燕昭王之後,燕國無人具備天下視野,也不再有哪怕半點革新再造的意願。如此一來,燕國只能是回歸迂政老路,等待滅頂之災的到來。
『柒』 秦國的商鞅變法和韓國的申不害變法有什麼本質區別
戰國時期,各國出於富國強兵的目的,紛紛施行了各種形式的變法運動,申不害和商鞅是這些變法者中的典範。有關這兩場變法運動的異同,我們從下面幾個角度來看:
首先,兩國變法的背景是相同的,變法都伴隨著封建經濟發展的需要,也都是出於各國爭霸的需要,為了在列強環伺的情況下尋求本國的強大而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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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與申不害變法相比,商鞅變法的內容在許多方面是走在前面的。比如說商鞅對縣志的推廣,將村落鄉邑合並為縣,由國家派長官進行管理;又如商鞅對耕戰的獎勵,制定二十等軍功爵,鼓勵秦人英勇作戰;再如商鞅頒布度量衡的標准器,統一度量衡。這些都是申不害變法中沒有的東西。
以上,是申不害變法與商鞅變法的異同。
『捌』 讓韓國位列七雄的申不害變法最終失敗,是因為有什麼缺陷
申不害在韓國推行的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變法中的一股清流,不同於秦國商鞅變法、魏國李悝變法的成功。申不害的變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韓國在兵力、國力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強化,使得韓國位列戰國七雄,但由於變法目的不純粹、變法措施無體系、變法執行不徹底,最終導致了失敗。
2.申不害的變法內容覆蓋很廣泛,但都是隨性而為的措施,並沒有形成體系
申不害變法中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軍備、考察官員、獎勵農耕等很多方面。其中取得顯著成果的是有關民生的農耕措施,但是在其他方面的變法,都因為具體措施的朝令夕改和君主的個人喜好而混亂。
比如對官員的考核中,前期制定的導向十分有效,讓官員們恪守自己職責,裁撤了冗餘的人員和碌碌無為的作風,但是到了後期之後,有些就是韓昭侯一時興起制定的措施,對官員有「吹毛求疵」之嫌。
『玖』 申不害是如何在韓國變法的
《審不害變法》
申不害主「術」,但他所說的「術」,是在執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來鞏固君主統治權的。因此他並不是不講「法」與「勢」的。
關於君主的權勢,申不害認識得很清楚。在戰國諸侯爭霸的情形下,君主專制是最能集中全國力量的政權形式,也是爭霸和自衛的最佳組織形式。他說:「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權力的表現,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勢」能。「權勢」是君主的本錢。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秤輕重。」
『拾』 韓國申不害變法,它當時真的可以與魏國一決高下嗎
韓國經歷申不害變法後,為何還不能維持長久強國?能與魏國一決高下嗎?地圖給出答案。
《大秦帝國之裂變》是一部主要講述秦國、魏國和韓國之間變法故事的電視劇,它以秦國和韓國的變法作為兩條線向我們敘述了兩千多年前的那一段歷史。在電視劇的敘述當中,韓國與秦國是同一時間進行變法的,韓國韓昭侯任用申不害在國內進行了申不害的術治變法,秦國的秦孝公任用了商鞅進行了商鞅變法,兩個國家變法後實力的變化是這部電視劇的兩條主線。
我們今天要講到的韓魏大戰就是這部劇當中所提到的。劇中描述韓昭侯在進行身不害變法之後與魏國進行了一場空前絕後的戰爭,目的就是為了要檢測一下韓國的變法結果,但是這場戰爭的爆發卻將韓國多年變法積累下來的實力全部耗費,讓韓國的國力迅速削弱到了變法之前的程度,用非常殘酷的戰爭結果向我們表達了術治變法的脆弱性。
而影視劇中提到的韓國與魏國的戰爭,實際上,這場戰爭完全是作者進行的虛構,韓國敢與魏國一決高下嗎?地圖中早已給出答案,所以它並沒有在真實的歷史上發生過。
作者之所以在韓國變法之後虛構一場韓魏大戰,目的應該是為了通過戰爭的強大視覺沖擊向我們敘述述職變法的脆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