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韓國簽證受理中啥意思
簽證受理中是簽證辦理的一個流程,意思是在審核你的資格。
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准。有少數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轉報國內備案。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該國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如果拒絕,也會通知申請者。
(1)韓國領收證是什麼擴展閱讀:
同中國已建交的國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國建立了大使館或領事館。大使館設在首都北京,總領事館設在經濟發達和人口較多的城市,如上海、廣州、沈陽、成都等。 一些尚未建立使領館的國家或地區,或在香港設有領事館,或會委託其他辦事處代辦簽證事務。
中國公民申辦外國簽證大致有三種途徑:
1、本人直接向外國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辦理;
2、委託中國旅行社的簽證處申請辦理;
3、由外國親友直接向該國移民局申請簽證。
本人情況熟悉,大使館又受理個人申請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該國駐華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有的國家在中國沒有開設大使館,則應由國外親友在當地辦理入境許可證明,獲得批准後,再由親屬寄給申請者,申請者即可持護照和寄回來的簽證,開始出國旅程。
Ⅱ 韓國簽證具體有什麼種類
韓國簽證主要有商務簽證,留學簽證,旅遊簽證和探親簽證四種。
1.商務簽證主要指有關人員因公務或者個人原因去韓國從事投資、貿易、會議、展覽、勞務等方面事務所進行的實地考察或洽談。這類人員進入韓國時需持商務訪問簽證。又分為商務普通單次簽,商務一年多次簽和五年多次簽三種。
1)商務普通單次簽的有效期三個月,停留期90天以內;
2)商務一年多次簽的有效期為1年,停留期30天以內;
3)商務五年多次簽的有效期為5年,停留期90天以內。
2.留學簽證又分為C-3,D-4,D-2三種。留學簽證一般是反簽證,即是由學校向韓國出入境提出學生的入境申請,從而拿到反簽號。學生拿到反簽號後,直接前往大使館/領事館貼簽即可。
1)C-3簽證為短期綜合簽證,適合90天以下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2)D-4簽證為語言課程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3)D-2簽證為長期留學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專業課程申請人申請。
3.旅遊簽證是頒發給簽發給利用休假或閑暇時間以觀光為目的入境的人員。根據簽證有效期、停留時間和入境次數分為單/雙次旅遊簽證,五年多次旅遊簽證和十年多次旅遊簽證三種。
1)單/雙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期為90天 以下(雙次簽證30天),單次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雙次簽證有效期6個月);
2)五年多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時間為90天,有效時間為五年;
3)十年多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時間為90天,有效時間為十年。
4.探親簽證根據簽發對象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外交同住簽證,同胞配偶簽證,留學生父母簽證,優秀能力者父母簽證,國民子女簽證,永住者家屬簽證,隨同簽證。
(2)韓國領收證是什麼擴展閱讀:
1.韓國簽證是在一個人所持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上簽注(蓋章),或貼上一張標簽,蓋章或標簽帶有清晰的說明文字,指明持有人進入韓國的事由、允許停留的時間、或通過其領土前往韓國的許可。
2.自2016年4月1日起,未成年人在單獨申請韓國旅遊簽證時,原則上需同時提交父母有效簽證的復印件及親屬關系證明;若無法提交,則需附上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系證明。
3.辦理韓國簽證需先確定自己所屬領區,根據所管轄區域分為9大領區: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青島、沈陽、大連。原則上申請人應該在戶籍所在地的所屬領區辦理簽證,如果長期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同,並可以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者也可以在長期居住地所屬領區辦理簽證。
Ⅲ 韓國簽證f —10是真是假 是屬於什麼簽證
你好 沒有F10簽證,
有求職(D-10),F類簽證主要有一下這些
9. 訪問居住(F -1)
【共同材料】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復印件
※停留期1年以內,有效期三個月
簽證種類
簽發對象
所需材料(韓方材料)
未成年留學生父母
(F-1-13)
准備或正在就讀高中以下教育機構的未成年留學生的父母
以下人員除外:
①最近三年內被處以200萬韓元以上的罰款或被通告處分者
②系強制遣返對象但因主動出境而受出境命令處分者
1. 入學許可書或在學證明
2. 學費繳納憑證
3. 存款證明或境外匯款/換匯證明
(1萬美元以上)
4. 戶口本、出生證明等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目錄
10. 居住(F -2)
【共同材料】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復印件
※停留期1年以內,有效期三個月
簽證種類
簽發對象
所需材料(韓方材料)
永久居留資格(F-5)
持有人的配偶及
未成年子女
(F-2-3)
永久居留資格(F-5)持有人的配偶
及未成年子女
1. 結婚移民者邀請函(指定格式)
2. 外國人登錄證復印件
3. 身元保證書(指定格式,保證期限:自入境之日起2年)
4. 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永久居留資格持有人所在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材料)
5. 邀請人經濟能力證明材料
- 所得金額證明源(國稅廳簽發),信用信息查詢書(全國銀行聯合會簽發)
※法務部長官承認的收入證明(如,源泉徵收領收證,在職證明,事業者登錄證復印件,銀行存款交易明細清單(過去1年),事業者登錄證明源等)
6. 居住證明材料
- 房地產登記簿謄本、租賃合同(如有)
7. 雙方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自申請簽證之日起3個月內簽發)
8. 婚姻雙方健康證明(自申請簽證之日起6個月內簽發)
- 醫院級醫療機構或保健所核發的證明
- 除常規項目外還應含精神疾病、性病及艾滋病的檢查內容
9.戶口本復印件(戶籍不在本領區時應交暫住證復印件)
10. 如屬再婚,需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民事調解書復印件
11. 未成年子女需交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出生證明等)
※依據結婚移民(F-6)審核標准審核
11. 隨行(F -3)
【共同材料】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復印件
※停留期1年以內,有效期三個月
簽證種類
簽發對象
所需材料
隨行
(F-3)
D-1、D-2、D-4、D-5、D-6、D-9、E-1至E-7資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0周歲的未婚子女
※在本人簽證停留期限內給予家屬一年以下的停留期
1. 邀請函(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
2. 邀請人的在職證明
3. 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戶口本、結婚證或出生證明等)
目錄
12. 結婚移民(F -6)
【共同材料】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戶籍不在本館領區時)
※停留期90天以內,有效期三個月
簽證種類
簽發對象
所需材料(韓方材料)
公民配偶(F-6-1)
與韓國人結婚並在兩國戶籍管理部門完成婚姻登記的中國公民,以與韓方配偶共同居住為目的擬在韓國長期停留時
*需提前預約,並由本人提交材料
1. 結婚移民者邀請函(指定格式)
2. 身元保證書(指定格式,保證時間:自入境日起2年)
3. 結婚移民者背景陳述書(指定格式,用韓文或英文填寫)
4. 雙方的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 邀請人的基本證明書、家族關系證明、住民登錄謄本及婚姻關系證明(應體現過去的所有婚姻經歷)
- 結婚移民者結婚證、戶口本及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民事調解書(再婚者)、死亡醫學證明(喪偶者)
5.邀請人經濟能力證明材料
- 家屬收入及財產的收入條件補充申請書(指定格式)
- 邀請人的所得金額證明源(國稅廳簽發)、信用信息查詢書(全國銀行聯合會簽發)、源泉徵收發票(工作單位簽發)及在職證明
- 邀請人的不動產登記簿謄本或租賃合同
- 其他證明收入及財產情況的材料(存款證明、存摺復印件等)
※ 邀請人過去一年年收入(稅前)應達到下列表內金額:
區分
二人家庭
三人家庭
四人家庭
五人家庭
六人家庭
收入標准
15,135,091元
19,579,507元
24,023,937元
28,468,368元
32,912,784元
※ 7人家庭以上收入標准 :每增加1名家庭成員,相應增加 4,444,430元
※ 上述收入標准適用日 :2015.1.12起
6. 證明被邀請人語言溝通能力的材料(任選一種)
- 韓國語能力考試(TOPIK)成績單、指定教育機構修業證、韓語學位證、其他免交事由證明材料等
7. 雙方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個月有效)
8. 雙方的體檢報告(最近6個月以內的)
- 醫院級醫療機構或保健所簽發
- 除常規項目外還應含艾滋病、性病、人格障礙·葯物中毒等精神疾病的檢查內容
9. 國際結婚指南課程修業證或修業證編號(出入國事務所出具)
10. 其它能證明婚姻真實性的材料(交往及結婚照片、電子郵件、朋友保證書等)
<免受收入條件的人員>
- 邀請人和同在一份住民登錄表上的直系親屬的收入或財產達到上述收入標準的人
- 過去一年結婚移民者在韓的收入或在韓財產達到上述標准時
- 邀請人和結婚移民者已生育子女時
<可免交韓國語能力證明的人員>
- 被邀請人獲韓國語能力考試1級以上成績或持有韓國語相關學位
- 被邀請人在指定教育機構完成韓國語初級課程
- 被邀請人系外國國籍同胞
- 被邀請人曾在韓國、邀請人曾在被邀請人所在國居住一年以上
- 邀請人和被邀請人過去曾在同一國家居住一年以上
- 邀請人入韓國國籍前原國籍國家語言和結婚移民者母語相同
- 邀請人和結婚移民者已生育子女
※ 2014年3月31日前在韓國辦理完結婚登記的人,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請可免交語言能力證明
<可免修國際結婚指南課程的人員>
- 可以證明因留學或工作等原因在中國或第三國停留45天以上並和配偶交往的人
- 可證明中國籍配偶在韓國合法停留91天以上並和邀請人交往的人
- 懷孕、產子等需給予人道主義照顧的人
※申請免修的人員應提供各項免修原因證明材料,無需提交附加材料(7, 8項)
養育子女者
(F-6-2)
不符合F-6-1申請資格,但欲在韓國養育與韓國公民婚生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
1. 親屬(親子)關系證明材料
- 出生證明、DNA親子鑒定材料或有關親屬關系記錄的證明材料
2. 能證明養育子女的材料
- 含養育權內容的判決書
- 子女5寸以內韓國籍親屬(含父或母)的養育證明確認書等其它此類材料
Ⅳ 韓國公民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這個問題你怎麼會問知道?直接網路答案應該就有吧。。。
中國結婚需要雙方身份證和雙方戶口本,結婚登記前需要婚前檢查,在中國領也好韓國領也好,去跑一趟不就知道了嗎、?每個地方不一樣,更何況國際的。結婚就不要偷懶了,跑一趟就知道了。每個人說法都不一樣,實際點問你要去那家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所吧
Ⅳ 韓國領取簽證需要帶什麼
韓國簽證辦理材料列表
1. 護照(不少於6個月有效期)
2. 簽證申請表(附2寸彩色照片一張)
3. 個人簡歷
4. 身份證和護照復印件(身份證、護照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5. 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一種(必須是原件)
(要求是最近6個月以上的記錄原件):
a. 信用卡對帳單;
b. 個人所得稅;
c. 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外來人員綜合保險等,至少選擇其中一項);
d. 顯示每月工資收入的銀行卡交易記錄;
(顯示「姓名/日期/帳號/銀行名稱」,工資部分用下劃線標記)
6. 選擇性提供項目(非必須提交,但提交後有助於簽證通過):
a. 車輛持有證明復印件;
b. 房產持有證明復印件;
c.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在職證明
d. 非本領區戶籍的申請者提交3個月之前辦理的暫住證復印件
e. 學歷證書復印件
簡化手續:
1. 正常訪問韓國3次及以上(不包括團隊旅遊、濟州免簽入境),或者去過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日本(不包括團隊旅遊)、歐盟國家的申請人,只需提供以上第1、2、3、4項材料即可。
a. 護照上要有簡化手續所要求的簽證及出入境記錄,並提交復印件(如在舊護照上,連舊護照一起提交);
b. 非上海、安徽、浙江、江蘇四地戶籍者,還需提供3個月之前辦理的暫住證復印件,或者居住地銀行帳戶最近3個月的使用記錄,稅單原件)
PS:以下材料不收
1) 戶籍職業為「農民」類的謝絕
2) 學歷初中(含)以下,婚姻狀況離異的謝絕
3) 提供證明中有任何一項被初步查處為假的謝絕
4) 近期過於頻繁往來中韓之間的謝絕
備註:
1. 以上個別旅遊簽證規定自2011年9月起實行;
2. 個別旅遊簽證正常辦理時間為7到10個工作日,不排除因領事館核查材料等原因延長工作日,或者拒簽(發生拒簽不退簽證費用);
3. 個別旅遊簽證自簽出日起3個月內出發有效,在韓國可停留30天(確切停留期限由領事館決定);
4. 韓國駐上海領事館的領區范圍包括:上海、安徽、浙江、江蘇;
5. 關於第六項房產、車輛等財產證明,以下家庭成員可以共用,但是另需提供材料證明親屬關系(結婚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出生證明復印件):
退休老人可用子女的財產證明,
學生及嬰幼兒可用父母的財產證明,
夫妻財產證明可以共用
6. 學生需要提供父母的材料,同時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或學校開「就讀證明」)
7. 如果需要收押金,押金的數額將視材料情況決定(一般為5萬-10萬);
8. 辦簽證前請客人自留護照信息,以備簽證期間訂機票等之用;
Ⅵ 韓國簽證大量收本什麼意思
韓國領館簽證分四個步驟
受理(表示領館接收了申請人簽證申請材料)
審核(表示領館審核組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是否符合申請簽證簽發對象)
簽發(表示擔當領事已經批准簽證通過了,可以領取了)
領取(表示可以領取或是已經領取了)
Ⅶ 日文中的「領收證」是發票的意思還是收據的意思
領収書雖然是字面意義是收據,但是在日本是可以作為發票報銷的。
順便說一下,一般領収書都是列印的,如果是手寫的需要蓋章。
問題補充:我拿到的「領收證」是印刷的,上面還印了經銷商的名稱,文字是手寫的,上面沒什麼正規的印章,不象中國發票有稅務印章有開票單位印章。
日本沒有這種印章,領収書拿來就可以報銷了
Ⅷ 在韓國領結婚證需要什麼
我老公是韓國人,我已經結婚倆年現在居住韓國首爾你男朋友是韓國人嗎?如果你嫩雙方中都沒有韓國國籍那不可能在韓國結婚我結婚的時候需要我的國籍公證,婚姻公證跟親屬公證然後還要認證後連同我的戶口身份證原件一起送到韓國找的代辦公司辦理的韓國這邊需要我老公的財產證明,3000萬或者買房子租房子的證明然後我們找的代理公司花了45萬韓幣用了倆個月才全部辦理好結婚手續你男朋友如果是中國人就是跟你開玩笑或者騙你的韓國不是韓國公民不能在韓國登記結婚 我要是你辦簽證的時候就問問大使館 他不屬於韓國 公民 無法 在韓國領取 結婚證件。如果 屬韓國公民。 你需要 在韓國待滿 2年以上 辦理。 你要在韓國領結婚 證件你的 所有 權利 在中國就沒有了。 也可以說你 也屬於韓國公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