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逃兵的後果是什麼
逃兵的後果是要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兵役法》第六十二條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戰時逃離部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 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四條 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五條 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兵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兵役法規,實施了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我國《憲法》、《國防法》和《兵役法》及其他軍事法規要求現役軍人必須切實履行兵役義務的規定。
逃離部隊是指為逃避服役而脫離部隊。逃離部隊的行為有兩種基本方式,一種是作為的方式,即行為人原在部隊,未經批准就擅自離開部隊。
另一種是不作為的方式,即行為人經批准已離開部隊,但逾期拒不歸隊,如有的行為人請假探家期滿後不歸隊,有的生病住院痊癒出院後不歸隊,有的工作調動或者學員分配離開原單位後拒不到新單位報到等。
逃離部隊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指揮人員或者其他擔負重要職責的人員逃離部隊的,策動多人或者脅迫他人逃離部隊的;
在部隊執行重要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因逃離部隊受紀律處分仍不悔改再次逃離部隊的;逃離部隊持續時間較長,經教育拒不歸隊的;逃離部隊後在社會上從事違法活動的;逃離部隊後私自出境的等。
Ⅱ 當逃兵的後果是什麼
逃兵的後果是要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兵役法》第六十二條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戰時逃離部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 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四條 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五條 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服兵役者會受到處罰:
取消其家屬的軍屬待遇,收繳全部優待金,並按照拒絕、逃避兵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原屬高校學生的,高校收到兵役機關的書面函告後,對保留入學資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保留學籍的,由高校審核後按有關規定處理。入伍前是中共黨員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應征公民入伍後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兵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原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職工的,不予復工、復職。原是全日制高等學校學生的,不得恢復學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逃兵、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Ⅲ 逃兵有什麼後果
如果能抓回來,按照國家兵役法處理。在戰時,可以直接處決;在非戰時,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同為逃兵,官銜越大者處理的越嚴重。
若果抓不回來,解放軍編制里就沒有這號人的資料,地方上也不會給上戶,即會變成一個沒有戶口的人。
在被抓回來判刑並且刑滿釋放後,一輩子廢了,在中國法律體制里,逃兵和叛國沒有界線上的區別。即一旦當逃兵,除非離開這個國家,不然就完了。
戰爭時期當逃兵就是一個死字,非戰爭時期當逃兵也是非常嚴重的後果,一輩子在母國里就什麼都不算了。所以怎麼也不會當逃兵。
Ⅳ 如果韓國男子不服兵役的話會怎樣
一、大致為以下幾種情況
外國人可以不用服兵役。如果選擇外國籍,就可以不受兵役法約束。
6級現役精神異常者。
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者。比如在奧運會得過獎牌或亞運會得金牌的人,又或者世界盃上有貢獻的人
高學歷或小學文化水平。
到了服役年紀但卻負擔3個人及以上生活的。
紋身很多的人(超過全身皮膚1/3)。為逃兵役而紋身的要關1年牢,罪名是蓄意破壞身體逃避國家責任。
34歲以上的男人
二、韓國兵役制度
20歲至30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兵種不同,服役期限也不同,但期限最短的兵種也需要服役24個月。韓國對男性實行徵兵制。大韓民國國軍各軍種兵役長度為:陸軍及海軍陸戰隊24個月,海軍26個月,空軍28個月。對於身體檢查未合格者、體育或學業成績有特殊表現者、一些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且未在國內停留超過一年者可免除兵役。服兵役本身並不只是盡法定的義務,大部份人都選擇志願從軍。韓國男性滿19歲者即須接受兵役體檢(不是體能測驗)。並當場區分等級(類似日本以往徵兵檢查後分成甲乙丙三級),通知役男。
Ⅳ 當兵當逃兵有什麼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七條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服現役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徵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準出境或者升學復學,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第五十八條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
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其中,被軍.隊除名的,並處以罰款。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招錄、聘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三十五條 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Ⅵ 韓國逃兵怎麼處理
對於以各種方式逃離服兵役的人,韓國會直接將他們送上軍事法庭,對於罪行嚴重的,最少會有10年的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