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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變革後如何改變

發布時間:2022-08-24 12:33:35

① 首爾人口32年來首次跌破一千萬,老齡化和少子化嚴重,該如何改變現狀

我認為對於他們來講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改變社會的物價水平,目前韓國的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因素便是,韓國的房地產市場的價格過高,很多的普通老百姓買不起房子,所以才會減少生兒育女的行為,房地產市場必須要得到較好的控制,才能夠穩定的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

房地產市場價格過高對於韓國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韓國的生育率已經連續不斷的下降,而且這種下降並沒有看到結束的跡象,對於經濟的打擊無疑是非常大的,韓國目前的社會人口的結構一直在發生的改變,如果目前不解決房子價格的問題,那麼在未來可以定會制約著其他行業經濟的發展的。

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解決,就能夠讓韓國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一、必須降低房地產市場價格。

我認為降低房地產市場的價格必須要作為第一考慮的因素,因為房地產市場價格決定老百姓願不願意繼續生孩子。目前韓國的房地產市場的泡沫其實還是比較嚴重的,絕大部分的老百姓以目前的收入水平根本買不起房子,如果沒有父母的幫助,那麼結婚的可能性也是比較低的,更不用說去生孩子了,這是政府必須要考慮到的一個難關。

我認為目前韓國只要能夠制定出更好的政策,就能夠讓韓國的生育率出現拐點的,目前韓國所面臨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因為房子的價格下降會引起江西的震動的,如果一直不下降的話,很有可能會一直出現生育率下跌的,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這也是很多國家目前所面臨的困難。

② 韓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哪些經驗

韓國近40年經濟的快速發展主要依靠的是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對韓國經濟增長的貢獻:1970至1979年為12.84%,1979至1990年為18.70%,1990至2000年為39.54%,並推動了三次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經過多年的發展,韓國已初步建立了以企業為研發主體,國家承擔基礎、先導、公益研究和戰略儲備技術開發,大學從事基礎研究,產學研結合並有健全法制保障的國家創新體系。同時,韓國政府在各個階段的重大戰略選擇和適時調整的科技發展規劃是科技創新帶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而由政府統籌的科技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的合理配置,則是經濟持續增長的必要條件。正是在上述因素綜合作用下,韓國實現了經濟的飛躍。其經驗如下:

1.政府戰略重點的抉擇和適時調整的科技發展規劃是實現經濟飛躍的重要保障

「科技立國」戰略的確立是韓國經濟實現飛躍的重要轉折點。在科技立國戰略的影響和科技政策的引導下,韓國企業經過引進、吸收技術,現在已逐步過渡到自主研發階段。而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審時度勢,正確選擇重點產業領域,制定出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則是韓國成功的關鍵。

韓國的發展經歷了「貿易立國」、「重化工業立國」向「科技立國」戰略的轉變。通過各個戰略的實施,韓國的產業結構也完成了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技術知識密集型、再向高新技術產業的過渡。韓國各個發展階段的戰略重點和政策選擇如下:

(1)「科技立國」戰略的准備階段

朝鮮戰爭後到1961年,韓國經濟處於戰後恢復期。這個時期,經濟困難,發展緩慢,國內沒有像樣的技術,也根本談不上科學技術的發展。此時,韓國推行進口替代型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的著重點是保護和促進消費品工業的發展,以滿足內部消費需求,穩定經濟和社會。

在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後不久,韓國將「進口替代」型轉為「出口導向」型戰略。這時產業政策的重點是通過勞動密集型產業加快工業化步伐和資本積累。相應的科技發展重點是加強科技教育,建立技術基礎設施,引進外國的技術和人才等。1963至1969年,科技投資額占國民生產總值(GNP)的比重翻了一番,研究人員增長了2倍。產業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第一、二、三產業在GNP中所佔的比重分別由43.3%、11.1%、45.6%變為28.9%、22.8%、48.3%;GNP年均增長9.1%,人均GNP年均增長12.7%,出口額年均增長34.5%。

在這一階段,韓國科技發展過程中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是:在1966年成立了韓國第一所綜合產業研究所——韓國科學技術研究院(KIST)。1967年,韓國政府將原隸屬於經濟企劃院中的技術局擴展為獨立的「科學技術處」(副部級),在發展相對落後的國家中較早地建立起管理科學技術事務的政府機構。韓國科學技術處自建立之日起,就擔負起了管理科技事務和協調國家研發計劃的重任。

20世紀70年代,是韓國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充實與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韓國勞動密集型輕工產業遇到挑戰。需要通過產業結構升級,加快工業現代化進程。產業政策的目標是:強化工業基礎,提高工業資本的有機構成,改善工業技術結構,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出口競爭力。與此同時,也調整了科技發展戰略,重點是進一步擴大技術教育,加強技術引進、消化和改進,資助應用導向的研究和開發。在此階段,韓國政府開始把注意力轉移到積極消化、吸收和擴散引進的先進技術上,國家採取了以下措施:

•在引進先進技術同時,大力發展本國的技術力量,並不斷開發自主技術,提高國家整體的技術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

•在技術引進方式上,嚴格禁止一攬子引進成套技術設備的做法,鼓勵企業有選擇地引進一些關鍵技術、設備。到1978年為止,韓國政府仍對技術引進實行嚴格的監督和審查制度,引進技術的主導權基本上掌握在政府手中。

•為促進科技的發展和產業結構向重化工業的轉變,1973年1月韓國內閣決定建立大德研究學園城,即大德研究中心,這是韓國最大的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它對集中國家的科學技術力量,提高技術創新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基本滿足了日益增長的產業技術需求。

•為鼓勵民間企業培養自身的研發能力及技術創新能力,政府採用了一些激勵措施,誘導企業建立自己的技術開發部門。

•1971年設立了韓國科學院。
•20世紀70年代後期,成立了很多政府資助的研究機構。

(2)「科技立國」戰略的形成階段

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國內外經濟技術環境發生了新的變化。新的科技革命在世界興起,高技術產業迅速發展,韓國科技面臨新的挑戰;70年代由於過分突出重化工業,使得經濟結構失衡,社會再生產比例失調;工資不斷上升使以廉價勞動力成本為支柱的出口工業對外競爭力下降,需要經濟技術革新提高產品檔次,特別是需要以附加價值高的高科技產品,增加出口競爭力。為此,韓國當局將「貿易立國」、「重化工業立國」戰略向「科技立國」戰略轉變。目標是重點發展技術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高技術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向機械電子等技術密集型高技術產業轉變,開發技術人才以提高生產率。

此階段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對大規模的技術引進項目和高科技引進項目進行組織、管理、協調和促進。為提高國家的創新能力,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促進公共研發機構、企業與大學三者之間的技術合作,充分發揮企業的資金優勢、大學的技術優勢以及研發機構的技術裝備和人才優勢。如,1982年開始實施國際研發事業;促進企業附屬研究所的設立;加強企業的研發投資支援制度。為了克服在重化工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技術界限問題,於1978年實行了技術引進自由化的政策。

另外,自1982年開始,每年每季度都要召開一次由政府各部負責人、科技界、企業界代表參加的科技振興擴大會議,檢查全國科技發展情況。

20世紀80年代,由於貫徹「科技立國」戰略,韓國的科學技術,特別是高新技術發展很快,大大改變了經濟結構,促進了經濟高速增長,特別是出現了第三產業加快發展的趨勢。

(3)「科技立國」戰略的深化階段

90年代末的金融危機使韓國經濟遭受重創。為此,韓國確立了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十大增長產業」,預示著韓國將經歷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和經濟機制的轉型,即通過建立適應高技術的經營管理體制、增加研發投資和提高產業的科技含量,使產業創造出更高的附加值,帶動經濟的再次騰飛。

在這一時期,科技計劃的制定轉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1991年4月,盧泰愚總統發表了科學技術政策宣言,提出到2000年要使韓國的科學技術達到西方7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加拿大、義大利,即G7)的水平。

過去,韓國的國家科技計劃通常由政府資助的非營利研究機構具體執行。在科技計劃制定時,通常是按自下而上的途徑,由基層研究者監測本領域的技術進展,提高研究建議,然後採取同行評議的方法審查這些建設。一般而言,研究者只注意本領域的最新進展,很少關心工業應用的相關性。他們更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經費,而不是研發的戰略方向和目標。這種計劃制定方式對於提高國家整體科技實力和競爭力是不利的。因此,韓國從90年代開始把科技計劃的制定轉變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途徑,由政府確定長遠的國家發展目標,選擇技術領域,並徵求基層專家的意見,經過反復調整,制定科技計劃。

為提高科技自主開發能力,政府在持續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時,不斷改革完善科研體制,《尖端技術發展計劃》(G7計劃)、《國策研發事業》、《大型科技研發事業》等新的科技發展計劃相繼出台。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間企業的研發活動更加活躍,研發投入規模超過政府,大企業研究所在設備、規模、人才等方面都逐漸接近發達國家水平,形成了以民間為主、政府為輔的技術開發體制。

在這個階段,韓國還實施了科技計劃管理和決策的重大變革——關鍵技術選擇和技術前瞻。韓國從80年代後期開始技術前瞻工作,把這一任務納入到研發管理范圍之內,並且完全由國家機構負責,由韓國科技研究院的研究小組主持。

另外,韓國還著手對國家科研體制和政策進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和調整。改革和調整國家科研體制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加強國家對科技工作的宏觀管理與協調。為了迎接未來的挑戰,本著「小而有效的政府」原則,政府於1998年進行了重組,科學技術處被升格為科技部,並進入內閣,地位得到了進一步提高,科技部長官的排位從各部長官的末席一舉躍升到24個部中的第8位,在經濟部門中則僅次於財政經濟部位居第二。科技部不僅地位提高,管理許可權也相應擴大,科技發展政策和計劃的制定實施,各部門研究機構的管理、協調,人才培養、信息擴散和成果轉化等業務,統一劃歸科技部實施。科技部還全面負責協調部門間科技政策和監督落實情況。1999年,在「科學技術委員會」的基礎上建立由金大中總統掛帥的「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該委員會是非常設的、與科技相關的最高政策審議、調整機構。它負責制定科技發展長遠規劃,協調各部門的科技政策,決定科技預算分配原則等,使國家科技管理更具權威性;科技部作為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的秘書處行使職責。

•改組政府科研體系。
•改革科研院所管理體制。

(4)新世紀:面向未來的科技戰略與政策

2000年6月,經韓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NSTC)批准,韓國科技部公布了長期科技發展規劃——《韓國2025年構想》,規劃中提出的重點領域有:信息技術(IT)、材料科學、生命科學、機械電子學、能源與環境科學。其遠景目標是:到2005年,韓國科技競爭力排名要超過其它所有亞洲國家;到2015年,韓國要成為亞太地區的主要研究中心;到2025年,韓國的科技競爭力排名要達到世界第7位。

為了增強科技創新體系的能力,政府應該發送科技環境,並通過實施「選擇與集中」戰略,最大限度地利用科技資源。

在科技政策方向上,韓國政府認為:

•科技體系應該由政府主導的現有體系為私營部門主導的體系。
•應該將注重增加數量的投資擴大戰略轉變為注重效率的投資分配計劃。
•韓國需要學會克服本國自然資源的限制,利用全球的技術、人力資源的信息,以及發展與國際社會的合作。
•為了確保科技創新體系的自力更生,政府應該制定和系統化地實施一些限制對國外先進技術模仿和復制的政策。

韓國在繼續執行既定的中長期科研計劃的同時,採取「選擇與集中戰略」,重點培育未來將成為經濟增長動力的生物技術、納米技術、太空和平利用技術。其發展目標如下:

目標一:2010年納米技術進入世界5強。
目標二:生物技術2010年進入第7位,並佔領世界市場的5%。
目標三:2005年實現衛星及火箭全部國產化和本土發射,2015年完成實用衛星發射,使航天產業進入世界第10位。

2.企業研發主體地位的培育和良好創新環境的形成是實現經濟飛躍的關鍵

韓國的經濟表明,提高國家創新能力,關鍵在於調動企業的力量。韓國政府努力建設一個均衡發展的國家創新體系,鼓勵企業、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三方的積極參與,特別是注重企業在技術開發和創新活動中的作用。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努力培育企業的研發主體地位,為企業創新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1)積極扶持企業研究所的發展

1972年,政府制定了《技術發展促進法》,其宗旨是支持各種私營產業研究組織,如企業研究所、產業研發中心、產業技術研究協會、產業研究集群等。2002年,科技部出台了《產業研究集群支持計劃》,其目的是支持將中小企業研究所劃分為10個研究集群,以便發現共同的凈技術,並開展合作開發。

近年來,企業研究所蓬勃發展。企業研究所從而成為國家技術創新體系中的骨幹力量,大大促進了科技進步及國家經濟發展;形成了企業發展和產品競爭的技術支撐力量;密切了生產與科研的關系,加強了研究成果向實際生產力的轉化。

(2)推行國產化政策,鼓勵國內企業競爭

韓國政府在推行國產化道路上,採取的是對外保護新興民族工業、對內鼓勵國內企業之間競爭的政策。

(3)對技術開發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此類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了技術開發准備金制度、技術及人才開發費稅金減免制度,以及新技術推廣投資稅金減免制度等。為確保政府的稅收支援政策落到實處,通過修改國家有關規定,將技術開發組織(企業研究所等)作為法定支持對象確定下來。同時還修改有關法律,將原來僅適用本國人的研究設備投資和新技術產業化投資5%的稅率減免政策擴大至外國人,以吸引更多的國外資本投向本國高新技術產業。

(4)擴大技術開發資金支持

韓國的技術開發資金支持制度大致分為政策金融、一般金融、技術信用保證基金等形式。政策金融中包括了政府財政撥款和各種政策性貸款。1999年政府用於對企業的研發費支出達1300億韓元,比1998年增加311億韓元,增長31.4%。政策性貸款以低息向企業技術開發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此外,國家的科研經費也向企業開放,鼓勵企業參與國家的科研計劃。

(5)強化產學研合作研究

為促進技術創新,政府強調產學研的合作,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及優惠政策。目前產學研合作的形式有合同研究、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研器材的共同使用、關鍵技術信息服務、專利使用等。通過產學研協同技術開發活動,既提高了企業技術研發投資的效率,又促進了學校和研究機構的理論研究同產業實踐的結合。

(6)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韓國政府過去主要支持和培育大企業集團。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後,韓國政府開始意識到中小企業在維持國家競爭力和經濟持續發展方面的作用,轉而扶持中小企業和風險企業的發展,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給予風險企業50%的稅收優惠、在科斯達克上市的中小企業5年內享受免稅待遇。

1996年7月,模仿美國納斯達克市場,韓國在股票市場上開設創業板科斯達克(KOSDAQ)。科斯達克設立的目的十分明確,即便利高科技企業、知識經濟背景新創業企業及中小企業進行融資。韓國政府高度重視科斯達克市場的發展,把建設科斯達克作為振興韓國經濟的戰略措施之一,且在1999年提出《健全科斯達克市場的政策》,從而為科斯達克的迅猛發展注入活力。

科斯達克具有多元化的上市結構。上市公司涉及形形色色的行業,而不是僅局限於IT等高技術行業。另外,由於科斯達克獨特的市場定位,與韓國證券交易所相比,科斯達克市場上市門檻低,交易費用低廉,符合中小企業和風險企業的特點,從而吸引了眾多高成長、高科技含量的企業上市。

3.合理配置科技資源是實現經濟飛躍的必要條件

韓國在信息產業、汽車產業等諸多國家產業發展領域,已經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並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國家產業發展戰略。在其成功的各種要素之中,科技管理功不可沒。韓國科技管理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涉及科技的有關部門分工不分家,同心協力地辦事。科技部、教育和人力資源發展部、商務、產業和能源部、文化觀光部等許多部門都不同程度地參與科技工作,在政府政策的引導下,使得有限的科技資源得到合理地配置,形成合力,促進了國家總體目標的實現。具體措施如下:

(1)增加研發投資總量的同時注重研發投資的高效分配

韓國科技實力的不斷加強,首先得益於過去30年中政府研發投入的不斷增加。

韓國政府研發開支占政府總預算的份額也在逐年提高。

另外,在重視研發投資總量增長的同時,韓國政府逐步認識到高效分配研發資源的重要意義。韓國的研發體系在資源的分配和成果的利用與推廣方面比較薄弱。因此,需要改變關鍵投資分配戰略,對投資資源的高效利用給予更高的重視。為了提高研發投資的總效率,需要將資源用在最佳位置。為此,政府加強了對研發經費的管理與監督。

為加強管理,提高研究資源的利用率,政府於1999年1月頒布實施了《關於政府資助研究機構的設立、運作及育成的法律》,對政府資助研究機構的管理體制進行重大改革:按領域分設產業科技研究會、公益科技研究會、基礎科技研究會、經濟和社會研究會以及人文和社會科學研究會等5個研究會。將原屬政府各部門管理的43個政府資助研究機構從主管部門分離出來,劃歸相應的研究會,統一隸屬國務總理室。

韓國政府對研發經費實行多重管理監督,管理監督的主體主要有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務調整室、企劃預算署、5個研究會、民間機構等。為了提高政府研發經費的使用效率,自1998年起正式啟動對國家研發計劃的調查、分析和評價。根據《科學技術創新特別法》,這項工作每年由科技部長官主持實施,並將結果向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報告。科技部下屬的韓國科學技術評價院具體負責此項任務。

(2)合理設計和調整科研結構

根據韓國現行研究體制,研究所分為三大類,即民間研究所、公立研究所和大學研究所。

4.加強人力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

韓國非常重視科技教育、培訓和人力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過去30年中,研發人力資源的數量增加了93倍。

韓國的一些大中型企業財團紛紛獨資興辦企業院校,甚至研究生院,每年可保質、保量地為本企業輸送大批建設與開發人才。如三星企業集團每年用於培養人才的經費高達6000多萬美元,人均投資相當於美國、西歐等大中企業的2倍。

韓國還十分重視職業技術教育和在職技術培訓,以培養中等技術人才和熟練工作。政府認為要達到成熟的工業化水平,其科技人員中科學家應佔5%,工程師和技術人員應佔10%,其餘的85%則是具有不同技能的技術工人。

為加強職業技術學校和企業之間的「產學合作」,韓國各地還成立了由學校、產業界、地方自治團體、民間代表參加的「產學合作教育協議會」,計劃、指導和協調該地區「產學合作」。

③ 1894年,甲午改革前後,韓國文化與中國文化的關系有什麼變化

甲午之前,中國為韓國宗主,也為韓國文化宗主,甲午戰後,韓國文化去中國化,發明了韓文。

④ 三晉地區韓國的變法運動,從背景、原因、措施、過程(要詳細)、影響、還有同時期相關的變法。

三晉之韓國變法,是指申不害變法,是戰國時期法家人物申不害在韓國境內的一個改革。

變法背景:

公元前375年鄭國被韓國滅亡,鄭地納入韓國版圖,韓國的版圖擴展到中原一帶,與楚國接壤。但是韓國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從國土面積,還是從國力上講,都不能算是強國(地理位置使韓無擴張空間)。此時,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涌,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


變法主張: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實行進一步改革,並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變法措施及過程:

第一個步驟:整頓吏治,說白了就是皇帝集權於一身,加強君主的權利。首先向韓國三大強族下手,收其特權,毀掉其城堡,將其財產充歸國庫,此舉讓政局穩定了,因為所有權利都在皇帝手上,不存在動盪一說,讓韓國實力更加強大了。

第二個步驟:整頓官吏,當官受到了整治,杜絕了買官及通過關系而當官的這種現象,而是通過能力刪選來選擇官的,能力大你就官大,能力不行你有錢有權也別想當官,這種方式讓整個國家的辦事效率和辦事能力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第三個步驟:組建國家軍隊,申不害將貴族家中的兵全部歸隊於國家軍隊,除了國家軍隊其他人一概不能擁有軍隊,軍隊組建完畢後,並對軍隊進行了嚴格和正規的軍事訓練,整個國家有了屬於自己的專業軍隊,讓整個國家的戰鬥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好一招富國強兵,一個國家有自己的軍隊就好辦事了。

第四個步驟:提升百姓創造力,鼓勵百姓們開墾荒地,開墾種梁,同時還發展手工業,建造兵器等讓真個韓國呈現一片繁榮之勢。


變法影響: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戰國先後出現過三輪變法浪潮:

第一輪是魏國李悝變法與楚國吳起變法。

第二輪是齊威王變法、韓國申不害變法、秦國商鞅變法。

第三輪是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及燕昭王變法。

這些變法措施都涉及了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四大基本方面。

  1. 魏國:李悝完成了魏國在經濟、政治、法制領域的改革。新特權階層篡奪果實。
    魏國變法的局限性在於沒有廢除世襲貴族封地制。貴族封地擁有相對獨立的治民權、財政權、私兵權。周王朝的教訓已經雄辯地證明,形同「國中之國」的世族封地,是古典國家最大的亂源。享有多重特權的封地世族,是變法最大的阻礙力量。吳起死於楚,商鞅死於秦,根源就是得罪了根深蒂固的世族勢力。很大程度上,變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處置老世族集團與新興勢力之間的利害關系,在政治穩定和國力發展間取平衡。最先變法的魏國,為了減少改革阻力,沒有觸動這些封地世族的核心利益。此舉讓魏國在變法過程中,基本保持了政治穩定。而稱霸的實際效果,滿足了魏國的發展需求。魏國新舊勢力在變法中相互妥協,取得了各自滿意的結果。
    前面說過,國家處於長期領先地位時,國人的思想和行為都會趨於僵化。不徹底的變法,讓魏國同時承受了新舊弊端。新法利於布衣人才進入廟堂,而封地制的保留又讓老世族階層穩坐江山。韓非子在《孤憤》中指出:法術之士(變法者)與當塗之人(世族出身的權臣)是「勢不兩存」的天然政敵。這條血染的鐵律在魏國沒有得到直接體現。因為,李悝吳起之後,所有的變法之士都沒留在魏國。不僅僅是因為政治腐敗,更重要的原因是魏國社會結構嚴重板結化。
    一個能進能退且對政局影響力極大的老世族階層,可以通過各種手段,打擊排擠布衣出身的新官員。而布衣出身的新官員,為了鞏固自己在政壇的根基,也不得不巴結老世族階層。久而久之,一個由老世族和新官僚勾結而成的利益共同體誕生了。老世族和新官僚結成利益共同體,其阻礙公平發展的頑固性不下於單純的老世族階層。任何想在魏國深入變法的人,不光要防備世族階層的阻礙,還會被腐化墮落的新官僚階層扯後腿。老世族不願失去特權,新官僚不願失去腐敗帶來的「好處」。這樣一來,有才能的人,要麼融入利益共同體,要麼滾出魏國另尋出路。
    跨過這個特權階層,直接獲得最高統治者的支持,是變法志士唯一的選擇。但很不幸,這在魏國是徒勞的。因為魏王、世襲貴胄、新進官僚本就是一體的政治同盟。魏國的最高權力與特權階層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穿的是同一條褲子。商鞅不被重用,張儀被無視,范睢被迫害,甚至連王族英雄信陵君也被排擠,因為他們的才華和志向,都威脅到了特權階層的穩定。
    這種板結化的社會結構,令魏國政局具有超強的穩定性。當這個利益共同體足以維持君主權力穩定時,整個統治階層自然都不願再承擔變革圖強的風險。所以,已經爛到骨髓里的魏國特權階層,一心沉醉於奢侈腐朽的生活,不再有任何雄心壯志。當魏國被拉下霸主的神壇後,國家榮辱早已被這幫子蠹蟲國賊拋之腦後。魏國雖有大批尖端人才,魏國士民不乏振興祖國的熱血,但報國無門、見證滅亡已成定局。
    2.楚國:吳起完成了軍事領域的改革,保守世族的強力反彈,但是最終被舊貴族反撲失敗。
    楚國雖地廣人眾,潛力巨大,但無法讓自身潛力轉化為有效實力。楚國征服南中國諸族,有盟約稱臣式的軟擴張,也有武力兼並的硬擴張。這使得楚國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類似周天子分封制的世族分治聯合體。從春秋到戰國,楚世族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特權遠超其他六國,楚國重要權力都被世族分掌。一代霸主楚莊王就曾遭遇最大世族若敖氏叛亂。雖然成功鎮壓,但並沒改變世族分治的格局。世族們「上逼主,而下虐民」,讓楚國朝野陷入內耗,無法同仇敵愾一致對外。楚國變法失敗的主要原因,就是世族勢力太強大。
    戰國變法最主要的反對力量,恰恰是長期分掌廟堂權力的老世族階層。楚國大臣太重,封君太多。廟堂決策必經楚王與幾大世族領袖共同商議。世族們也往往以私家利益為先,甚至不惜勾結外國打擊自己的政敵。僵化的世族分治政體,不但讓楚國難以集中力量辦大事,還讓楚國龐大的人才資源白白浪費。楚世族對社會資源和政治權力的高度壟斷,阻斷了平民人才建功立業的出路。若不歸附世族,則一輩子有志難伸;若歸附世族,頂多也只能做個門客謀士。所以,楚國士子經常外流,或入齊治學,或入秦建功。秦昭王和秦始皇時,楚受到秦打擊最厲害。彼時秦國廟堂的丞相魏冉、李斯恰恰都是楚人。不變則亡,此之謂也。
    吳起為了消除世族分治,推行了幾個政策:其一,削減世族封地數量;其二,用「三世而收其祿」的辦法限制封君的世襲特權;其三,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把舊世族封地轉移到未開發地域,分散其勢力;其四,裁汰因世族分治而衍生的各種虛職冗官(不急之官),削弱世族在朝中的勢力;其五,「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整肅楚國腐敗的吏治;其六,禁止縱橫策士游說世族私家勢力。這些政策招招打在楚國世族分治的要害上,如果長期堅持執行的話,楚世族會越來越弱,舊政體也會徹底瓦解。因此,楚國世族貴戚對吳起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
    吳起推行變法的同時,也一直率領重新整訓的楚軍南征北戰。這為變法埋下了隱患。楚悼王坐鎮郢都,讓世族不敢公然反對變法。吳起雖是權兼將相的令尹,但除了最高領袖楚悼王外,缺乏其他支持新法的政治盟友。一旦楚悼王去世,楚世族將毫無顧忌地發動政變誅殺吳起。很不幸,歷史就是這樣發展的。吳起從前線趕回國都,參加楚悼王的喪禮,被世族私兵伏擊殺害。
    楚肅王即位後,立刻以對先王屍身不敬的傳統刑律為由,誅殺了參與射殺吳起的七十餘家世族貴戚。這對楚世族階層是個沉重的打擊。但遺憾的是,楚肅王並沒能趁勝追擊,像秦惠文王那樣堅持新法,而是選擇了妥協共存。直到戰國末期,楚國的實際權力仍然掌握在昭、景、屈、黃、項幾大世族集團手中。
    這是因為,楚國變法時間太短、根基尚未鞏固,朝中的新舊力量對比,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楚王師戰力大幅度提高,但並沒像後來的秦國那樣出現新興的軍功貴族。各級將官仍以楚世族子弟為主。楚國廟堂也不似魏國、秦國那樣,布衣之士占據各大小實權要職。楚肅王雖然重創了楚世族,但他除了吳起留下的精銳部隊外,沒有任何可以借用的擁戴變法的力量。既然新興勢力不足以填補國家動盪留下來的空白,那麼舊勢力迴流是必然的結果。楚肅王不得不廢除吳起的新政策,以爭取世族大臣的支持來維持統治,而被削弱的世族也向王權作出了更多妥協。此後,楚國失去了製造新血液的功能,改良版的世族分治政體的地位無可撼動。
    3.齊國:變法最核心的內容是改革土地所有制。
    齊國變法以整吏治、開言路為核心,不如魏國的變法全面,也不像楚國那樣激起劇烈的內部動盪。齊國在齊威王、齊宣王、齊閔王前期,無論是政治清明度還是綜合國力都名列前茅,與同樣處於發展勢頭的秦國並肩並立。但,淺嘗輒止的變法,能治標而不能治本。齊閔王後期的大敗,令齊國提前退出了統一權的爭奪戰。艱難復國之後,齊國如同得了「漸凍症」一般,從上到下都失去了生氣。齊國變法始終停留於整肅吏治層面,與其特殊的國情背景是分不開的。
    從整體上看,戰國變法主要涉及了確立私田制經濟、廢除世卿世祿及封地制、設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革新官制、軍隊國家化等內容。秦與山東五國的變法基本上都圍繞著這些內容展開。可是齊國的情況與其他國家大相徑庭,這決定了其變法只能走整肅吏治的路子。
    田氏在奪取姜齊社稷之前,已經在封地內全面推廣了私田制。田齊政權建立後,進一步落實了廢井田、興私田的土地制度改革。也就是說,早在齊威王變法前,齊國經濟基礎就已經完成升級。
    打破世卿世祿制,是諸子百家共同的政治主張。這個舉動不僅能加強中央集權,還有利於吸收大量社會底層人才。齊國的特別之處在於:齊國的老世族基本上都是田齊王族,其他世族早已跟著姜齊政權一同滅亡。而且齊國雖然經常任王族人士為將相,但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世襲官職。因此,齊國在這個問題上也不必推倒重來。但在封地制問題上,只有秦國採取了虛封制,包括齊國在內的山東六國都延續了實封制的政治傳統。
    齊國最特殊的國情,是其特有的五都制政體。五都制源於管仲設計的三國五鄙制。這是一種不同於中央集權郡縣制的分權制政體。五都大夫享有較大的自主權,但他們的任免權都牢牢掌握在齊王手中。這點與郡縣制的官員任免並無根本差別。設立郡縣制是為了實現廟堂對整個國家的有效治理。五都制在這方面的功效,與郡縣制殊途同歸。既然治理目的已達到,齊國當然不需要廢除五都改行郡縣。
    魏國丞相李悝創建了將相分權的新官制,讓國君、丞相、將軍相互制衡、分工合作,大大提高了國家機器運轉效率。齊國官制從管仲輔佐齊桓公開始,就是開府丞相主政模式。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軍事權力機構的設置。相對其他國家,齊國只需改良武將制度這部分,不用全面翻新。
    齊桓公時期的兵權是齊君、高子、國子分掌。此後整個姜齊時代,都是國君和卿大夫瓜分兵權。此外,世族封地都有數量不等的私兵。這為卿大夫田成子奪權埋下伏筆。田氏代齊後,齊君收回了所有的兵權,基本實現了軍隊國家化。由於保留了封地制,王族大臣(如孟嘗君)封地仍有數量有限的私兵。
    綜上所述,齊國的基礎國情不同於他國,在很多方面都基本達到了變法的要求。因此,齊國可選的變革方向只剩兩個:一是廢除封地制,二是改革官制、整肅吏治。
    可是,廢除封地制在齊國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田齊統治者在奪姜齊社稷時,銳意進取、大膽創新;篡權成功後,卻變得保守。為了防備他人重演「田氏代齊」一幕,齊國千方百計維持田齊王族獨大的局面,以免外姓世族無法坐大。齊君雖然與庶出的王族大臣也矛盾重重,但無論哪一方都不願像秦國那樣廢除王族特權。故而齊國不但不會廢除封地制,還不斷分封田齊王族,強化統治族群的實力。對於齊國王族來說,這是維持統治秩序穩定的最佳方式。這種做法的效果是:終田齊一世,哪怕是齊閔王被殺,齊國險些亡國的最危險時刻,都沒有新的政治勢力取代田氏王族。
    既然廢除封地制不可能,官制也完成了與時俱進,那麼齊國變法就只剩下整肅吏治這個內容了。事實上,齊國變法始終停留在整肅吏治層次,與五都制政體特點是相符的。「五大夫理政+齊王監督考核」是這種分權制政體的基本運行方式。想保證政治清明,只需要加強整頓吏治即可實現。五大夫的任免權雖然握在齊王手裡,但都邑的自治權很大,很難像郡縣制那樣舉國一法。列國變法走的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模式,而齊國政體建立在分權基礎上。兩者運行原理差別較大。所以,齊國不肯花大力氣去觸動基本制度,只是把精力投入到整飭吏治上。由於缺乏制度保障,齊國後期整肅吏治乏力,廣開言路的善政也形同虛設。
    由於國情根基不同,齊國要徹底變法的話,沒有太多成功經驗可照搬。但無論採用什麼樣的政治經濟體制,廢除封地制都是最重要的一步。齊國雖不是直接敗給封地制,但封地制讓齊人更加自由散漫,無法擰成一股繩。當秦軍進逼時,齊國雖有抵抗的聲音,但投降派意見佔了上風,主戰派也沒有自發抗秦。一盤散沙怎敵滔天巨浪?假如齊國能廢除封地制的話,完全可以在五都制政體基礎上,走出一條與秦國不同的變法路子。可惜的是,齊國統治者經過深思熟慮後,選擇了以實封制壯大王族勢力的特殊統治方式。這從根本上剝奪了齊國徹底變法的可能性。
    4.韓國:術治的異化
    韓國變法與秦國大體同期。當時韓國的實力比秦國還要強一些。但兩國日後拉開的差距卻是最大的。作者借申不害之口,歸納了兩國國情及變法方略——「秦國窮弱之邦,變法之首要,當在富民強兵。做此大事,變法立制為第一,術有何用?而韓國不然,民富國弱。因由在貴族分治,官吏不軌,國君無統馭臣下聚財強兵之術。當此國家,整肅吏治為第一。惟其如此,術有大用。」(《黑色裂變》)韓國基礎不差,但世族勢力架空王權,官場腐敗成風,導致國家不振。因此,申不害變法走術治路線,以實現加強王權、凈化官風兩大目標。這個思路無疑是符合當時情況的,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韓國獲得「勁韓」之名)。但申不害術治理論的局限性制約了韓國徹底變法。
    申不害認為大臣專權、閉塞君主視聽,是導致國家被竊取的最大隱患。「今夫弒君而取國者,非必逾城郭之險而犯門閭之閉也。蔽君之明,塞君之聰,奪之政而專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國矣。」(《申子?大體》)。他的術治理論的邏輯關系是:國家安危重在權力穩定——權力穩定在於察奸除害——察奸除害需有知下之明——知下之明有一套系統的方法,就是術——用術駕馭群臣,賞善察奸,令官吏不敢作姦犯科,就是術治。《韓非子?定法》對術治的定義是:「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申不害希望通過術治牢牢控制住群臣,以避免國家出現「上逼主,而下虐民」的蠹蟲奸佞。結合歷史和現實來看,這種強化監督的做法是很必要的,無可厚非。但申不害過分強調術,忽略了最基本也最關鍵的法律制度。
    韓非子批評申不害有術無法,可謂一語中的。申不害雖然運用馭下之術幫助韓昭侯遏制世族,也改善了吏治,但並沒有用制度來鞏固成果。韓非子稱申不害是「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總之,申不害作為法家名士倡導以法治國,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沒有確立統一的法令准繩。管理學中有個「手錶定律」,說的是看一隻手錶能確定時間,當擁有了兩只或更多的手錶時,反而無法確定時間了。混亂而矛盾的法令,讓人們無所適從。久而久之,人們不會再以相互矛盾的法律為行為依據。新法不被遵守,改革必然流產。不以新法為基礎的術治,最終使得整個韓國陷入全面陰謀化泥沼。
    申不害說:「明君使其臣,並進輻湊,莫得專君焉。」(《申子?大體》)所以,韓國統治者通過在群臣之間製造爭斗的方式,來鞏固自己的權力。群臣勾心鬥角,就不會團結一致對付君主了。群臣為了謀求更大權勢,紛紛揣摩上意,阿諛逢迎。於是乎,君主就牢牢控制住了臣下。術治的異化,剝奪了正派人士在韓國的生存發展機會。韓國工匠流失到秦國,促進了秦國摒棄製造業的發展。水工鄭國只能以間諜身份入秦施展自己的才華。爛到根里的韓國君臣只惦記著自己的小算盤,哪裡還會想到要徹底變法?
    韓國最輝煌的戰績是滅掉了鄭國。這對韓國發展影響極為深遠。一方面,韓國獲得了申不害等原鄭國人才;另一方面,崇尚智術的鄭文化也給韓文化打上了極深的烙印。韓國滅鄭之後,疆域擴張不少,但發展空間卻同鄭國一樣有限。韓國北部和東部跟當時的霸主魏國接壤,沒法向東擴張。南邊是龐大的楚國,若無魏國支持,很難叫板。西邊是當時七雄中最弱的秦國,但魏國占據河西地和關中東部,讓韓國難以從攻秦中得到實利(另,從霸主嘴邊搶肉是一種玩火行為)。韓國能擴張的目標就是周室三川地區。韓國想進一步發展的話,需要用巧妙地斡旋從齊楚魏夾縫中爭奪淮北泗水的沃土。夾縫中求生存的環境,進一步激發了韓人對智術詐謀的推崇。申不害術治變法就是立足於這種文化土壤。但術治理論的先天缺陷,令申不害以術督察群臣以法治國的意圖完全落空。申子之術反而淪為韓國君臣勾心鬥角的思維工具。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申不害變法沒能躲過外來戰爭的干擾。魏惠王制定了滅趙滅韓、一統三晉的戰略方針。變法後的韓國雖有「勁韓」之名,但實力仍與超級大國魏國相差甚遠。齊國在馬陵之戰中戰勝魏國強勢崛起,代價就是韓國被魏國打殘。此後,韓國放棄了富國強兵的努力,再也不提變法,而是致力於以權術外交騰挪出生存空間。這當然無法改變列強對韓國的蠶食,但韓國廟堂寧可丟土失地,也不願拋棄陰謀權術之道。韓非子對國家弊病洞若觀火,故而總結了法術勢一體的新理論,以指導韓國變法。但天下大勢已定,韓國就算想變法,也為時晚矣。
    5.趙國:只差最後一步
    趙國變法始於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之後的趙惠文王、趙孝成王都是新制度的繼承者。在變法過程中,第一代發起者(如秦孝公)和第二代鞏固者(如秦惠文王)的作用最為關鍵。趙武靈王相當於秦孝公的角色,趙惠文王相當於秦惠文王的角色。透過他們的舉措,我們不難找出趙國變法不徹底的原因。

    6.燕國:缺乏指導思想
    古老而弱小的燕國,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燕昭王與樂毅經過28年勵精圖治,聯結諸侯,竟然差點吞食了齊國這條東海蛟龍。這場戰爭史上的奇跡,根植於燕國唯一的一次變法。用不同的角度看,燕國變法與戰國其它的變法有不少相同點。燕國變法爆發出的能量,可與趙國的胡服騎射相媲美。燕國和秦國的變法都始於向天下求賢。魏齊兩國變法都沒有殺功臣現象,燕國也同樣。可惜,燕國的變法成果和楚國一樣,只持續了一代。更可嘆的是,燕國和韓國一樣,戰敗之後越來越弱,再無任何出彩之處。有燕昭王榜樣在前,為何後幾代燕王卻不思進取?燕惠王戰敗後,為何不能痛定思痛,復修昭王善政?這與燕國變法一個獨有特點關系很大——缺乏指導思想。
    燕昭王變法的目標十分明確,就是對齊國復仇。他說:「齊因孤之國亂而襲破燕,孤極知燕小力少,不足以報。然誠得賢士以共國,以雪先王之恥,孤之願也。」(《史記·燕召公世家》)戰後餘生的燕國實力不足,所以燕昭王採納處士郭隗的意見,修黃金台向列國求賢。此舉可謂驚世駭俗,與秦孝公發《求賢令》的做法殊途同歸。諸葛孔明的偶像樂毅,也由魏入燕,官拜亞卿,主持振興燕國的新政。史書對燕國變法記載不詳,但可以肯定的是,燕昭王和樂毅必定吸收了之前列國變法的成功經驗。否則,燕國就不會從廢墟演變為「殷富,士卒樂軼輕戰」之邦。據《史記·燕召公世家》記載:「(燕昭王)於是遂以樂毅為上將軍,與秦、楚、三晉合謀以伐齊。齊兵敗,愍王出亡於外。燕兵獨追北,入至臨淄,盡取齊寶,燒其宮室宗廟。齊城之不下者,獨唯聊、莒、即墨,其餘皆屬燕,六歲。」這個巨大的勝利已經是戰爭奇跡,如果能滅掉最後幾城,燕國將直接進化為新的超級大國。可惜,燕昭王還沒看到這一天就離世了。即位的燕惠王一直與樂毅不和,撤消了他的兵權。樂毅於是出走趙國。再往後就是膾炙人口的田單火牛陣。
    燕惠王被田單打敗後,追悔莫及,想請回樂毅。但樂毅堅持留在趙國。不過,樂毅在回信中向燕惠王建言道:「若先王之報怨雪恥,夷萬乘之強國,收八百歲之蓄積,及至棄群臣之日,余教未衰,執政任事之臣,修法令,慎庶孽,施及乎萌隸,皆可以教後世。」所謂燕昭王的「余教」,就是二十八年的變法國策。樂毅希望燕惠王能繼續變法,復興燕國大業。但很顯然,樂毅也知道他不是那塊料。果然,燕惠王在位期間毫無建樹,任由燕國繼續走下坡路。話說回來,燕國新法的根基本身就不牢固。燕惠王做太子時就與樂毅不合,上台後又不遵循先王余教。這足以說明,變法思想並沒成為燕國朝野的共識。
    魏國變法以李悝的政治經濟思想為指導,楚國變法以吳起治國方針為指導,齊國變法以人才國寶論和慎到勢治理論為指導,韓國變法以申不害術治理論為指導,秦國變法以商鞅法治理論為指導,趙國變法以胡服騎射的強軍綱領為指導。唯獨燕國沒有成體系的思想指導變法,只是借鑒了具體經驗。秦孝公推行變法前,組織了一次關於要不要變法的大討論。趙武靈王變法前,也與反對者展開了政道大論戰。他們通過這些方式讓變法理念傳播開來,逐漸形成了朝野共同的意識形態。這就是為何,秦惠王殺商鞅而恪守新法,趙武靈王之死沒有引發守舊派復辟的根本原因。魏文侯、秦孝公、趙武靈王擔心子孫後世不能堅持新法,千方百計地鞏固變法成果。而燕昭王只管國力和軍力夠不夠發動破齊之戰,只要有利於復仇,他可以採納任何意見,不問所以拿來就用。至於改革成果會不會流產,不在他考慮范圍內。所以,他忽視了向接班人(燕惠王)灌輸變法意識的必要工作。這直接導致樂毅功虧一簣,更讓燕國霸業後繼乏力。
    在燕惠王兵敗撤退後,燕國固有的迂政風氣重新抬頭了。燕國鬧出過戰國唯一一例「禪讓」事件。燕王噲想效法堯舜禪讓賢臣,博得一個聖王美名。結果被野心家子之篡權,引發燕國內亂,招致齊國入侵……正是這樁國恥,激起了燕昭王圖強復仇之心。當復仇完成後,燕國頓時沒了發展目標,變法強國的熱情也自然消失了。就事論事,燕國雖然功虧一簣,但畢竟掠奪了齊國「八百歲之蓄積」,仍有重塑輝煌的本錢。可惜,由於缺乏成體系的指導思想,燕國變法十分粗淺,既沒有留下一套全新的制度,也沒有形成新的政治傳統。樂毅和燕昭王之後,燕國無人具備天下視野,也不再有哪怕半點革新再造的意願。如此一來,燕國只能是回歸迂政老路,等待滅頂之災的到來。


⑤ 韓國60年代出現了什麼樣的政治變革

1,韓國建立後,仿效歐美政治體制,經濟發展遲緩。
2,20世紀60年代初,軍人集團執掌政權,實行威權政治,經濟高速發展。
3,進入90年代後,韓國確立了政黨政治。
這反映出民主體制的確立需要相應的經濟基礎。

⑥ 關於當年韓國的教育改革

隨著社會向知識經濟的轉型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教師專業發展和質量的提高再次成為政府關注的焦點。由此,韓國政府從20世紀末開始,把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和調整師資隊伍作為立法的重點。其中有兩項政策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的反響。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過後,教育部為減輕教育財政負擔和應對就業壓力,不顧來自教師組織的反對,通過了將教師的退休年齡從65歲降到62歲的決議。決策者用以合法化該政策的依據是,減少一名老教師的費用可以增加3名新教師,這將有益於調整和更新師資隊伍結構。由於未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可,該項決議在社會引起了極大的爭議,並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如師資的嚴重短缺和教師工作熱情低落等。另一項備受關注的政策是1999年政府在經過向多方徵求意見和協商後頒布的《改善教育專業的綜合計劃》。由於該政策制定過程的公開、民主,因此受到了政策目標群體——教師們的普遍歡迎和好評。實踐證明,該項計劃改善了教師的工作環境,優先發展教師專業能力的措施提升了教師參與教育改革的熱情。

四、韓國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政策的嬗變

韓國實行的是中央集權的教育管理體制。建國以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韓國的教育管理權一直掌握在中央,地方和學校對教育教學的相關事務幾乎沒有決策管理權。韓國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機構曾經歷了幾次變革:1946-1991年,韓國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機構稱為文教部,1991年改稱教育部,直到2001年又改為現在的教育與人力資源發展部。該部門負責制定普通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政策,並直接管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市、道教育廳等)。此外,它還對學校運營,如招生規模、考試制度、學費、教育目標、課程、教師招聘、教學設施、教育評價、教師培訓等進行嚴格、直接的督導與控制。

在教育發展的初期階段,這種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權教育管理體制,在教育政策的統一制定和教育資源的有效調動與分配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教育系統的快速發展和外界環境的不斷變化,這種管理體制逐步暴露出了單一、僵化、缺乏靈活性等問題。並由此導致教育系統不能對社會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作出及時的調整與反應,也無法適應各地不同的實際情況和學生的不同需求,更難以發揮地方、學校在教育過程中的積極性。鑒於此,1991年,韓國政府制定並頒布了《地方教育自治法》,以促進教育分權。市、道教育廳在基礎教育中被賦予更多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的管理決策權。

基於培養新型人才的需要,韓國政府希望通過進一步分權,給學校更多的教育自治權,以增強學校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多樣化發展。1995年,總統教育改革委員會出台了減少政府對教育管制的政策,學校的自主管理由此開始起步。政府採取的政策措施是在學校自主管理和教育質量的監管上形成一種新的平衡。政府取消了對學校教育的各種控制,實施學校自治,以校長和社區的聯合為基礎,建立學校自評系統。更為重要的是擴大了相關利益者對學校管理事務的參與權。

1997年,國家教育改革委員會要求全國各中小學成立學校運營委員會。學校管理委員會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織,也是教育分權和自治在學校層面的一個顯著體現。根據學校的規模,學校管理委員會一般由學生家長、教師、社區代表等組成,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事務提供意見、作出決策。至2002年,韓國大部分中小學都設立了學校運營委員會。這一政策促進了教育運營體制由以供給者(學校、教師、教育行政機關)為中心向以消費者(學生、家長)為中心的轉變。但在多年實踐之後,這一政策遭到了來自多方面的批判,比如:1)學校運營委員會大多由非專業人員組成,他們在教育、教學等專業性問題上的直接參與,損害了教師的教育自主權;2)在私立學校設立學校運營委員會,損害了其辦學的獨立性與自主權;3)如果掌握學校運營委員會韻是一些對學校的運營有偏見的成員,就有可能會發生家長、教師、校長之間的矛盾與對抗,並導致削弱校長的領導力。

從韓國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政策的嬗變過程可以看出,在教育管理體制的變革上,韓國主要經歷了教育管理權力由中央集權到地方分權再到學校自主決策的變化軌跡。分權、自治、公民參與是這種變化的主要特徵,它體現了韓國在促進教育民主化發展上所做的努力。

⑦ 韓國政治轉型,存在著哪些陣痛和壓力

韓國的核心問題在於財閥,韓國的歷史要從朝鮮戰爭說起。在朝鮮戰爭之前,韓國和朝鮮是一個國家,遭受了日本的殖民統治。殖民者不會太重視殖民地的社會發展,只關注自己能否從殖民地獲取到足夠的利益。當殖民者獲取了足夠的利益之後,殖民地保留或者不保留都無所謂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擊敗日本,和蘇聯一起分區佔領了朝鮮。蘇聯扶持了現在的朝鮮,而美國則扶持了現在的韓國。朝鮮戰爭中,朝鮮差一點將韓國解放。但是在美國的干涉下,韓國保留了下來。第一人掌權者是李承晚,李承晚沒有能力發展經濟。所以韓國的經濟處於一個半死不活的狀態。

所以現在韓國面臨的問題就是,如果你要動財閥,那麼就相當於動搖了韓國的根本。經濟必然受到波及,財閥不好過就要開始通過裁員轉移矛盾,逼迫民眾對政府施壓。而如果抽絲剝繭一樣慢慢來,韓國總統頂多干一屆,傷不了財閥的根本。畢竟韓國就是一個人造國家,社會變革壓根就沒有過。

⑧ 戰國時期最不起眼的韓國,憑什麼還能並列七雄

首先在戰國歷史上,韓國將春秋時期晉楚爭霸的關鍵國家——鄭國給吞並了。而在整個春秋時期,鄭國一直是北方中原的咽喉要道。由此,在獲得了鄭國的土地後,加上韓國本來就十分重要的上黨地區——也即引發了秦國趙國長平之戰的領土。那麼非常明顯的是韓國作為隔斷魏國的四戰之地,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遠遠不是中山國、宋國、越國等同時期諸侯國相媲美的。韓趙魏三家基本掌握了晉國的軍政、經濟大權,晉國國君的影響力基本上名存實亡甚至於到晉幽公那一代,原本的春秋霸主晉國,便只剩下絳與曲沃二地掌握在國君手中。

⑨ 韓國從世界最窮國到發達國家,韓國農村是如何走向現代化的

韓國農村的現代化之路得益於1970年韓國政府頒布的「新村運動」。「新村運動」是一項基於改變農村落後面貌、農業發展滯後狀況的農村建設行動,也是韓國及時開始工業反哺農業、工農業雙贏互動的經濟行動。

韓國農業農村的騰飛過程中,工業部門的興起給農業發展帶來資本積累、硬體提升、國際貿易通道,乃至向農業部門提供高素質勞動力。解決農業問題,「頭痛」不能只「醫頭」。現代農業的發展,不能單打獨斗、畢其功於一役,沒有強大的工業基礎,現代農業是不可能發展的。

⑩ 韓國申不害是怎麼進行變法改革的

公元前355年,韓國國君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申不害變法的第一步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

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

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術」的提出,對於後世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一定意義。

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家軍隊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

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太平御覽》引他的話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

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戰國策·韓策一》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總體上來說,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績的。《史記》上說:申不害在韓國變法十幾年,國家太平,兵力強盛,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而且還使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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