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轉學籍呢
找到轉入學校,在轉入學校填寫轉入申請表,填寫申請表,一定要記得學生的學籍號,學籍號可以去原來的學習查詢。
申請成功後,需要在網上把學籍轉到新學校,在學生學籍平台上轉學籍就可以了,家長不需要操作,是學校的老師進行操作的。如果不轉學籍,就只能是借讀生了。
學籍號分類:
「G」字頭正式學籍號:具有「L」字頭臨時學籍號的學生經過全國查重和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後分配「G」字頭正式學籍號,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後,通過學籍系統下發。
「G」字頭正式學籍號為「G+身份證號」,但學生身份證號發生變化等特殊情況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頭臨時學籍號:學生首次注冊學籍後,分配「L」字頭的臨時學籍號。「L」字頭學籍號按照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與身份證號相似,但與身份證號不具有對應關系。
「L」字頭臨時學籍號是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前辦理各項業務的依據,在辦理有關業務時與正式學籍號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辦理有關業務時應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學生一視同仁。
「J」字頭學籍號是為暫無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設計的。編碼規則與身份證號相同。學生獲得身份證號後,可以申請將學籍號更改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但保留原來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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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學籍怎麼轉
遷(轉)學籍需要符合遷入地的對口學校的要求,具體的條件、手續及資料,各地略有區別,為便於說明,以廣西為例(具體咨詢轉入地學校負責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實施辦法》:
第十四條 轉學一般應以就近入學為原則。如轉入學校學額已滿,可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有關學校接收。
第十五條 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不得進行入學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轉學費用。
第十六條 學生因家庭地址變遷、家長工作關系變動、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入學校審核同意接收、並報學籍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2)韓國學籍怎麼轉擴展閱讀:
初中學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管理,規范該校的學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流失,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為該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供基礎及保證,制定如下規定:
學籍注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Ⅲ 學生如何轉學到國外
轉學流程依次是:轉入學校(首辦學校)發起轉學申請並核辦,轉出學校(對方學校)核辦,兩方學校共同主管教育部門核辦,核辦同意,則轉學成功。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為學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配備或指定學籍管理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機制,確保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本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准確。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七條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第十八條 省(區、市)直管學校、設區的市直管學校學生的轉入轉出情況,由學校每學期書面告知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第二十條 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接續原來的學籍檔案。
Ⅳ 現在在國內念大學本科 大三想去韓國念、請問現在學籍怎麼辦需要准備什麼轉過去後畢業了有畢業證嗎
如果在國內已經上大學了,您只要把你的在校讀書證明給韓國學校看就可以了,不用給他們看畢業證。最後的畢業證是韓國大學的,中國大學的畢業證就拿不到了。
我了解的是韓國延世大學,其他的大學應該也差不多。
延世大學有專門為外國學生設置的語言課程,有一年的,3周的等等。
如果親在中國沒有學韓語的話,就可以報名正規語言課程,也就是專門為上大學准備的課程。韓國學校會教你韓語,在韓國考Topik。
如果親在中國已經考了Topik,那麼就按照學校的要求把需要的文件發過去,如果錄取了就能上學了。
http://www.yskli.com/languages/chinese/prog_univ.htm#menu1
這個是延世大學的官網,裡面有教授的郵箱,親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發郵件問。教授很快就會回復給你的。網頁上面有中文詳細的介紹,包括學費、地址和所需文件。
希望能幫到你。
Ⅳ 在韓國上大學想轉回國內上大學學籍可以轉回來嗎
不可以,如果想回國上大學需要重新參加高考。
Ⅵ 需要什麼手續,學籍怎麼轉
轉學籍需要的手續有:
1、戶口簿;
2、轉學證書(由區、縣、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
3、中考檔案(須有區縣、市以上招生部門及普通高中的錄取簽章);
4、高中學生檔案;
5、會考考籍證明。
Ⅶ 學籍轉出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轉學籍流程具體如下: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Ⅷ 轉學籍步驟
轉學籍步驟如下
一、縣內轉學程序:
1、轉入學校發出申請-----校級審核
①打開學籍網,點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學籍異動申請-----申請----點擊頁面中自己學校名----彈出的頁面中,輸入完整的對方學校名稱(必須准確),選擇學校類型,繼續在此頁面點擊查詢,會有對方學校信息------選中該學校,繼續按選擇鍵。
②輸入學生姓名---查詢---填寫帶*鍵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編班信息)---保存—上傳異動證明材料(填「是」需上傳異動證明材料,填「否」可不上傳異動證明材料)。
③學生學籍異動審核學校審核,就可以為該生辦理異動申請。
2、轉出學校: 學籍異動學校審核。
3、縣級主管教育局 學籍異動審核。
二、跨省轉學程序: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申請的方式、條件等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定)。
2、轉入學校依據地方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審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8、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Ⅸ 轉學籍流程
轉學籍流程具體如下: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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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學籍轉出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轉學籍流程具體如下: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